小紅帽vs.大野狼partl——大野狼被ko。


    小紅帽終究戰勝大野狼,而大野狼,被製成一件還算高檔的毛皮大衣。自此,小紅帽開始拿起獵槍、設下陷阱,四處搜尋大野狼。


    ◆◇◆


    暗夜,沉宏翊悄悄潛入房問,左顧右盼,發現沒人。


    沉宏翊籲了口氣,走到書桌前坐下,順手拉開第三層抽屜,自三本資料夾中拿出一本褐色封皮的書,那本書上頭寫著“二○○四年”


    旋即,他又自第四層抽屜抽出一本藍色封皮的書,上頭寫著“二○○三年”


    他先翻翻藍色封皮的書,不一會兒,又支著頭發起呆。


    怪,非常怪!他明明就偷看過常軒的日記,為什麽最後還會被擺了一道?


    想到被設計的過程,他的眉頭蹙得更緊。


    那一刻,他還真的慶幸自己是常軒的男朋友,要不,他早被美色迷得暈頭轉向、被“仙人跳”了!


    說來大意,或許是他太過大意,但他怎會想到常軒在日記最後一頁上記載的話竟是……謊言!


    於是,他就這樣樂陶陶的,像隻誤觸美麗陷阱的小蟲,死在香甜的花蜜中。


    那日,就是前幾日而已,他照例在晚上八點時自病患的住處回到家中,一開電燈,就見桌上擺著一張小卡片,卡片上頭寫著——到房間來。


    他傻傻的中計,在踏入臥室的那一刻,就是掉進陷阱的開始。


    就見常軒躺在柔軟的大床上,什麽也沒穿,而且正……呃,擺出一些令人血脈憤張的動作,就是……自我安慰那一類的動作。


    而且,在見他進來之後,常軒竟將腿打開,更用眼神勾引他!


    那似乎已被常軒先潤澤過的地方透出紅豔的光澤,無言的邀請他。


    他什麽都沒辦法想了,他又不是聖人,況且在床上躺著的可是他最愛的人,他怎會去細想其中的不尋常之處。


    他撲了過去,常軒也立即熱情的響應他。


    常軒在中途不但停下來幫他戴上保險套,還幫他……


    唔!不能想了、不能想了,再想下去他又要有反應了。


    男人就是這樣,明明上過一次當,仍是不學乖,輕而易舉就被誘惑。


    更何況這是平淡生活中突現的刺激,當然更令他發狂!


    歡愛時當然不可能什麽聲音也不發出,除了一些激情的呻吟聲,他自己究竟還說了什麽?那種時候說的話根本不具意義嘛!他怎會記得?


    孰料一直到做愛結束,他一如往常擁著常軒吻了吻後,常軒忽然古靈精怪的笑了起來,並且起身自床下摸出一台……錄音機!


    事後,他不禁要感謝常軒不是裝針孔攝影機,要不,他猴急的樣子很可能從此成為把柄。


    證據確鑿,辯解無效,刑期定於二○○五年一月一日,處以一萬元左右的罰金。


    唉——他真是拿常軒沒轍啊!


    其實不花錢也可以很浪漫,像是常軒多色誘他個幾次,這也是有情趣。


    沉宏翊輕歎口氣,覺得莫可奈何的翻開褐色書皮的日記。


    這次,他一定要步步為營,不可漏掉一丁點兒蛛絲馬跡。


    自第一頁翻起,他逐字讀過。


    常軒去參加同學會,會晚點才回來,現在他們同住一棟公寓,已是同居狀態。


    沉宏翊就這樣一直翻到最後一頁,在翻到其中一頁時,臉色逐漸變得鐵青。


    ◆◇◆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氣,晴。


    去年沒吃到耶誕大餐後,我開始重新計議,似乎用自己當誘餌是不夠的,還缺了點助力。


    沉宏翊這頭色狼的定力與意誌力倒是出乎我意料的好,而且,最近我發現他時常鬼鬼祟祟的,好像也在防著我。


    據說去年那一晚後,他被那個糟老頭罵了一頓,被開除了。


    那老頭有力氣罵人,幹嘛還那麽怕動不了呢?


    算了算了,反正沉宏翊又找到一份更好的差事,我也不算虧欠他啦!


    而且,有句話是這麽說的——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我和他過了還算激情的耶誕夜,因為沒浪漫的燭光晚餐可吃,所以匆匆吃完飯後就上床一直玩到精疲力盡。


    說實在的,他的技巧真的很好,可惜,還是敵不過我的誘引。


    嘿嘿,所以之後有一日,也就是昨晚,我誘騙了他,讓他在欲仙欲死的時候答應跨年時與我在某知名餐廳共享一頓大餐,還用錄音機將他說的話錄下,他要賴都賴不掉。


    唉!有時候我還是不得不說,沉宏翊與沉宏翎不愧是兄弟,總是一味的、笨笨的相信身旁的人。


    我會體貼他、順著他,不再為這種事計較?他大錯特錯了!


    隻要是我在乎的事,我絕對不會輕易改變心意,所以,他失算了!要不,現在我和他怎會還在一起?我如果不計較一切,早在自醫院離開後就和他分手了。


    呸呸呸,不再提這種事了。


    哼!二○○三年那本日記最後一頁記載的事,不過是騙他的,像聖誕節這種特殊節日,我怎能老順著他?要不,隻怕沒幾年,我們的生活就變得很無趣了,所以跨年啊……嘻嘻,我好期待喔!


    附帶一提,宏翊,如果你看到這本日記這一篇的內容,可別一時衝動把它撕了,倒是你那一本我之前怎樣找也找不到的日記,現在就在我的手裏。要贖回去嗎?條件如下——


    一月十四號,情人節,玫瑰九十九朵,旋轉餐廳。


    這麽說,你該明白了吧?好了,晚安。


    ◆◇◆


    之後,沉宏翊在常軒回來前翻遍整間房子,真的找不到自己的日記本。


    小紅帽vs.大野狼part2大野狼仍是被ko。


    畢竟,一頭狼再怎樣精明,終究逃不過人中諸葛的算計,隻能被迫乖乖獻上一身值錢的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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