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抬頭看他:“警察同誌,你們工作很辛苦吧。”
警察歎氣,“人手不夠,一出大案子就全得連軸轉。”他有些感動,對陳星說:“謝謝你的配合啊,要是所有市民都像你這樣體諒我們,我們也不至於這麽累了。回去勸勸你大姑可別再來這兒鬧了,她可真是……”出於身份原因,有些話他不好說。
陳星笑了一下,“我大姑是有點敏感,我回去勸勸他。”
從警局出來的時候,陳星又看見幾個形色匆匆的警察,皆是一臉疲憊。
他突然心生僥幸,覺得趙鵬這案子或許破不了了。他不可避免地想到陳月那個石沉大海的案子,輕蔑地笑了一下,對,肯定是破不了了。
過了兩天,他從大姑那裏得到消息,說傷害趙鵬的人被抓到了,是個搶劫傷人的慣犯。
陳星他們哥兒三個激動地抱在一起又跳又喊,大呼老天總算開了一次眼!竟然會有人替他們領罪!這不是天意還是什麽!這“勝利”來得如此突然,令他們欣喜若狂,早將之前那點恐懼與憂慮拋到了腦後。
黃毛兒和高個兒興奮地講那天晚上他們如何如何英勇,陳星則講他在警察麵前如何如何淡定,說自己也是進去過的人了,那裏麵也就那樣,沒什麽可怕的!他大笑著晃動黃毛兒的手:“我說你那天怎麽一直不讓我喝酒!你還知道安眠藥不能和酒一起吃呢!”
高個兒也放聲大笑:“後來黃毛兒跟我一說我才嚇了一跳,那天我還讓你喝酒,差點害死你!”
黃毛兒得意洋洋,叉著腰問他們:“怎麽樣!咱哥們牛/逼不牛/逼?”
他們痛飲高歌,慶祝“勝利”,他們早看這社會不順眼,覺著總算因著他們的孤膽義勇,讓這天地間多了幾分正義。
很久以後,蔣弼之知道了這件事,因著後怕而對陳星大發雷霆,怒斥他把自己當俠客,把私刑當正義,把文明社會當江湖。
陳星沒有反駁。並不完全因為他那時長大了、成熟了。彼時他站在未來,清醒地看到這件事在他們兄弟三人身上留下的痕跡,便也清楚地意識到,如果不是此時嚐到這越界的便利,或許就不會發生後麵那些事了。
可是此時的他們哪知道這些呢,他們隻歡笑著、怒吼著,嘲笑那些包庇惡行的規則與權威,嘶聲怒吼道:“我要給這操/蛋的世界一點顏色!”
————————
角色三觀不代表作者三觀。作者本人愛國愛黨尊重警察和法律。
有一點擔心……文裏說的是個小概率事件,不代表所有,也不影射什麽。警力永遠不足,警察都很辛苦,沒有詆毀的意思。大家就認為成湊巧吧。
哦對,還有之前有小讀者質疑星星為什麽叫著黃毛兒一起。其實不能算他叫著去的,文裏的場景是這樣的:他做下這個決定後就是很自然地需要宣泄,告訴了哥們。後麵大家就可以想象,黃毛兒知道了,就一定會去。街上的男孩子們幹大架沒有一個人去的,就算單挑都會叫朋友去捧場,除非是被戴了綠帽子去揍情敵可能會一個人。我覺得這個還是符合他們的思維習慣的。
104、
黃毛兒和高個兒神秘兮兮地將陳星拉到屋裏,從床底下拽出一個沾了灰塵蛛網的雙肩包。
陳星臉色一變:“這是……”趙鵬的背包。
黃毛兒拉開背包拉鏈給他看裏麵——蘋果筆記本電腦、手機、錢包。
“我們已經看過了,錢包裏沒什麽錢,但是高個兒說他這電腦挺值錢的,手機也不賴,還新,要是賣二手貨估計能賣個小兩萬。”
陳星驚疑地看著他們:“你們想把這些賣掉?”
黃毛兒咧嘴一笑:“我認識人,之前賣我刀的那人也收這些東西。”
這些東西……這些東西不就是贓物嘛。
陳星心裏很不踏實,他隱約覺得之前找趙鵬討回公道是一回事,要是賣掉這些東西,似乎就成了另一回事。
黃毛兒看出他的猶疑,勸道:“這些東西扔掉反而不安全,還不如讓有門路的人來收,直接賣到外省,那些小偷團夥都這麽幹,他們都是熟手,肯定沒事兒。”他“刺啦”一聲拉上拉鏈,又將包塞回床底下,看向陳星的眼裏閃爍著興奮:“星哥,咱們要發財啦!”
陳星躊躇地看著他,覺出黃毛兒有哪裏不一樣了。
從前他不會這樣自己做主的,他習慣什麽事都先問問自己,就算他常在街頭混,認識的雜人多,經常提出些奇怪的點子,那也得是自己說行才真行,若自己稍有猶疑,都不用說什麽,黃毛兒就會率先打退堂鼓。
“不能直接扔河裏嗎?咱們去郊外找條河扔進去,沒人能知道是我們幹的。”
“不行!咱們當時都說是偽裝成搶劫,要是把這些東西都扔了不就露餡了嘛!”
高個兒也說:“我也覺得賣了更安全。咱們學校淨丟自行車的,全都被賣到二手市場了,警察不也找不回來嘛。”
陳星猶豫地看著他們:“這能行嗎?”
黃毛兒自信地拍了下胸口:“這事兒交給我!我找的那人靠譜!”
黃毛兒最後拿回來一萬五,按他們往常的習慣是要三人平分,但是黃毛兒之前欠陳星的錢還沒還完,就要把自己那五千也給他。
陳星隻覺這錢燙手,全都給他塞回去。
黃毛兒笑話他:“星哥,你怎麽經了一次事兒反倒膽小了呢?這都不像你啦!現在回頭想想,這其實算什麽啊,大街上成天都有打架鬥毆,我還見過把腦漿子打出來的,白的紅的淌一地,跟他們一比,咱們這也就算是小打小鬧!”
陳星真的“膽小”了,嚇得厲聲喊道:“黃毛兒,你可不能這麽想!咱們跟那些人不一樣!”
黃毛兒被他這嚴厲的態度弄得一愣,隨即打著哈哈說:“唉我就那麽一說,咱又不是真混混。我也就無證擺擺攤,那也還算良民……”
結果當天陳星的手機就收到進賬的提示短信。
陳星盯著那條短信,一萬元,快趕上陳月一年的藥錢了。他到底是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情不自禁地笑起來。
他又給蔣弼之打電話,這次他打算請蔣弼之吃頓好的。然而對方又是之前那種冷淡的聲音:“不好意思,這兩天還在忙。”
陳星掛掉電話後怔愣了會兒,似乎明白之前蔣懷中說的“又鬧別扭”是怎麽個意思了。
他煩了,厭了,不想在自己身上浪費時間了。
陳星想做出個輕蔑的表情,咧了咧嘴卻發覺臉頰肌肉僵硬得厲害。他滿不在乎似的拍了拍自己的臉,隨便收拾了下就提前去了檀闕。
蔣弼之掛掉電話後,若有所思地喝了口水,然後問站在餐桌前的蔣安怡:“你繼續。”
蔣安怡做了個深呼吸,像給自己打氣:“哥哥,你能不能幫我查查我那個同學怎麽樣了?我給他們老師打電話,說是,沒在學校……”
“他們老師沒告訴你嗎?”
“沒有,那老師不肯說,家庭住址也不肯告訴我。”
警察歎氣,“人手不夠,一出大案子就全得連軸轉。”他有些感動,對陳星說:“謝謝你的配合啊,要是所有市民都像你這樣體諒我們,我們也不至於這麽累了。回去勸勸你大姑可別再來這兒鬧了,她可真是……”出於身份原因,有些話他不好說。
陳星笑了一下,“我大姑是有點敏感,我回去勸勸他。”
從警局出來的時候,陳星又看見幾個形色匆匆的警察,皆是一臉疲憊。
他突然心生僥幸,覺得趙鵬這案子或許破不了了。他不可避免地想到陳月那個石沉大海的案子,輕蔑地笑了一下,對,肯定是破不了了。
過了兩天,他從大姑那裏得到消息,說傷害趙鵬的人被抓到了,是個搶劫傷人的慣犯。
陳星他們哥兒三個激動地抱在一起又跳又喊,大呼老天總算開了一次眼!竟然會有人替他們領罪!這不是天意還是什麽!這“勝利”來得如此突然,令他們欣喜若狂,早將之前那點恐懼與憂慮拋到了腦後。
黃毛兒和高個兒興奮地講那天晚上他們如何如何英勇,陳星則講他在警察麵前如何如何淡定,說自己也是進去過的人了,那裏麵也就那樣,沒什麽可怕的!他大笑著晃動黃毛兒的手:“我說你那天怎麽一直不讓我喝酒!你還知道安眠藥不能和酒一起吃呢!”
高個兒也放聲大笑:“後來黃毛兒跟我一說我才嚇了一跳,那天我還讓你喝酒,差點害死你!”
黃毛兒得意洋洋,叉著腰問他們:“怎麽樣!咱哥們牛/逼不牛/逼?”
他們痛飲高歌,慶祝“勝利”,他們早看這社會不順眼,覺著總算因著他們的孤膽義勇,讓這天地間多了幾分正義。
很久以後,蔣弼之知道了這件事,因著後怕而對陳星大發雷霆,怒斥他把自己當俠客,把私刑當正義,把文明社會當江湖。
陳星沒有反駁。並不完全因為他那時長大了、成熟了。彼時他站在未來,清醒地看到這件事在他們兄弟三人身上留下的痕跡,便也清楚地意識到,如果不是此時嚐到這越界的便利,或許就不會發生後麵那些事了。
可是此時的他們哪知道這些呢,他們隻歡笑著、怒吼著,嘲笑那些包庇惡行的規則與權威,嘶聲怒吼道:“我要給這操/蛋的世界一點顏色!”
————————
角色三觀不代表作者三觀。作者本人愛國愛黨尊重警察和法律。
有一點擔心……文裏說的是個小概率事件,不代表所有,也不影射什麽。警力永遠不足,警察都很辛苦,沒有詆毀的意思。大家就認為成湊巧吧。
哦對,還有之前有小讀者質疑星星為什麽叫著黃毛兒一起。其實不能算他叫著去的,文裏的場景是這樣的:他做下這個決定後就是很自然地需要宣泄,告訴了哥們。後麵大家就可以想象,黃毛兒知道了,就一定會去。街上的男孩子們幹大架沒有一個人去的,就算單挑都會叫朋友去捧場,除非是被戴了綠帽子去揍情敵可能會一個人。我覺得這個還是符合他們的思維習慣的。
104、
黃毛兒和高個兒神秘兮兮地將陳星拉到屋裏,從床底下拽出一個沾了灰塵蛛網的雙肩包。
陳星臉色一變:“這是……”趙鵬的背包。
黃毛兒拉開背包拉鏈給他看裏麵——蘋果筆記本電腦、手機、錢包。
“我們已經看過了,錢包裏沒什麽錢,但是高個兒說他這電腦挺值錢的,手機也不賴,還新,要是賣二手貨估計能賣個小兩萬。”
陳星驚疑地看著他們:“你們想把這些賣掉?”
黃毛兒咧嘴一笑:“我認識人,之前賣我刀的那人也收這些東西。”
這些東西……這些東西不就是贓物嘛。
陳星心裏很不踏實,他隱約覺得之前找趙鵬討回公道是一回事,要是賣掉這些東西,似乎就成了另一回事。
黃毛兒看出他的猶疑,勸道:“這些東西扔掉反而不安全,還不如讓有門路的人來收,直接賣到外省,那些小偷團夥都這麽幹,他們都是熟手,肯定沒事兒。”他“刺啦”一聲拉上拉鏈,又將包塞回床底下,看向陳星的眼裏閃爍著興奮:“星哥,咱們要發財啦!”
陳星躊躇地看著他,覺出黃毛兒有哪裏不一樣了。
從前他不會這樣自己做主的,他習慣什麽事都先問問自己,就算他常在街頭混,認識的雜人多,經常提出些奇怪的點子,那也得是自己說行才真行,若自己稍有猶疑,都不用說什麽,黃毛兒就會率先打退堂鼓。
“不能直接扔河裏嗎?咱們去郊外找條河扔進去,沒人能知道是我們幹的。”
“不行!咱們當時都說是偽裝成搶劫,要是把這些東西都扔了不就露餡了嘛!”
高個兒也說:“我也覺得賣了更安全。咱們學校淨丟自行車的,全都被賣到二手市場了,警察不也找不回來嘛。”
陳星猶豫地看著他們:“這能行嗎?”
黃毛兒自信地拍了下胸口:“這事兒交給我!我找的那人靠譜!”
黃毛兒最後拿回來一萬五,按他們往常的習慣是要三人平分,但是黃毛兒之前欠陳星的錢還沒還完,就要把自己那五千也給他。
陳星隻覺這錢燙手,全都給他塞回去。
黃毛兒笑話他:“星哥,你怎麽經了一次事兒反倒膽小了呢?這都不像你啦!現在回頭想想,這其實算什麽啊,大街上成天都有打架鬥毆,我還見過把腦漿子打出來的,白的紅的淌一地,跟他們一比,咱們這也就算是小打小鬧!”
陳星真的“膽小”了,嚇得厲聲喊道:“黃毛兒,你可不能這麽想!咱們跟那些人不一樣!”
黃毛兒被他這嚴厲的態度弄得一愣,隨即打著哈哈說:“唉我就那麽一說,咱又不是真混混。我也就無證擺擺攤,那也還算良民……”
結果當天陳星的手機就收到進賬的提示短信。
陳星盯著那條短信,一萬元,快趕上陳月一年的藥錢了。他到底是抵擋不住金錢的誘惑,情不自禁地笑起來。
他又給蔣弼之打電話,這次他打算請蔣弼之吃頓好的。然而對方又是之前那種冷淡的聲音:“不好意思,這兩天還在忙。”
陳星掛掉電話後怔愣了會兒,似乎明白之前蔣懷中說的“又鬧別扭”是怎麽個意思了。
他煩了,厭了,不想在自己身上浪費時間了。
陳星想做出個輕蔑的表情,咧了咧嘴卻發覺臉頰肌肉僵硬得厲害。他滿不在乎似的拍了拍自己的臉,隨便收拾了下就提前去了檀闕。
蔣弼之掛掉電話後,若有所思地喝了口水,然後問站在餐桌前的蔣安怡:“你繼續。”
蔣安怡做了個深呼吸,像給自己打氣:“哥哥,你能不能幫我查查我那個同學怎麽樣了?我給他們老師打電話,說是,沒在學校……”
“他們老師沒告訴你嗎?”
“沒有,那老師不肯說,家庭住址也不肯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