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決定的李諾一,不再糾結猶豫,帶著戰士們就走上了山間的小路。


    走了一段路後,李諾一將胖墩叫了出來。


    命他和另外一名戰士,加速到前方,為大家偵察開路。


    胖墩手上有望遠鏡,正好能做這件事。


    看著兩人走遠後,李諾一讓後麵的人放慢速度,保持體力前行。


    這是一條上山的路,直接翻過眼前的山,就能穿插到美軍的後方。


    全班輕裝前進,爬山倒也不覺得太累。


    隻是積雪有些深,所有人都走的小心翼翼。


    又走了一段路後,眼見快到山頂了,半路上被胖墩兩人攔住了。


    胖墩示意大家躲到路邊的山坡旁,然後對李諾一小聲說:


    “師父,上麵有洋鬼子,他們修了工事。”


    果然不出所料,李諾一拿出望遠鏡,找了個位置,向上方觀察。


    首先看到的是一個石頭砌成的碉堡,碉堡外麵還壘了半人多高的沙袋。


    在這個碉堡的左右前方,還有兩個用沙袋壘成的射擊位。


    射擊位裏不但有士兵,還有兩具火箭筒,擺放在旁邊。


    再往後麵看,還有兩門迫擊炮在碉堡的後方不遠處架設著。


    怪不得排長他們沒選擇這條路,這樣的火力,一個班的戰士想攻上去,幾乎不可能。


    尤其是到山頂的這一段路很陡,地麵積雪又厚,正常的戰術動作很難做出來。


    李諾一將每一個細節都看了一遍後,讓班裏的戰士們後撤。


    “你們悄悄撤下去,撤到美軍看不到的地方,先隱蔽起來,等我的命令。”


    山上的美軍,應該還沒發現他們,李諾一不準備讓戰士們參與戰鬥。


    他們手上的槍,必須靠近了才能打得中。


    而在這種地勢,一旦靠近,勢必會成為美軍各種火力的靶子。


    傷亡的出現是一定的。


    他不想沒到目的地就出現傷亡。


    戰士們都擔心地看著他,李諾一揮揮手:


    “服從命令,下去吧。”


    大家不再遲疑,轉身往山下走。


    等到他們轉過一個彎,看不到了,李諾一重新麵向山頭。


    此處離山頭直線距離還有一公裏多點,他在這裏一個人發起攻擊,要安全的多。


    先要給自己找幾個可以隱蔽的射擊位置。


    李諾一選了半天,終於找了三個位置。


    他還用工兵鍬,將這三個位置之間的積雪稍微處理了下,方便迅速轉移。


    然後,在中間的射擊位,他匍匐在地上。


    從空間裏先拿出了awm狙擊槍,在彈匣裏裝上了五發8.6x70毫米拉普-馬格南步槍彈。


    這把槍射擊的動靜,要比巴雷特小很多,便於隱蔽,所以李諾一首選這把槍來用。


    馬格南步槍彈彈體修長,裝藥量多,在一公裏以上遠距離上,精準度更高。


    將彈匣安裝到槍上,他又用望遠鏡再次觀察。


    準備先鎖定打擊的目標,是散落在碉堡外麵的美軍。


    這些士兵比碉堡裏的視野好,容易發現他的位置。


    碉堡裏的機槍,他並不畏懼,距離太遠,機槍也不見得有用。


    望遠鏡裏出現的美軍,顯得很悠閑,一點也沒有處在戰場時的狀態。


    守在這裏的美軍,有一個加強班的人,他們守了兩天後,此時已經在精神上鬆懈。


    沒有人看向這一麵的山下,他們要麽靠在沙袋上,要麽抱著槍坐在石頭上聊天。


    那兩門迫擊炮周圍,徹底就沒有人在那邊。


    李諾一看了會,收起望遠鏡,將消音消焰器裝上槍頭,然後架起了awm。


    他首先瞄準了一名沙袋後抱著輕機槍打盹的一名士兵。


    山頂上,五名美軍士兵,正圍坐在一起聊天。


    “約翰,你剛才說,今晚我們就能撤下去,你是怎麽判斷的?”


    一名士兵在發問,此時山下傳來了一聲輕微的悶響,聲音似乎是有人在用榔頭敲石頭。


    被問的叫約翰的士兵,並沒在乎這聲輕響,他不以為然的回答道:


    “華夏人的數量並不多,他們守不住的,守了這麽就,已經出乎了我的預料,所以。。。”


    他剛說到這裏,就看到他對麵的人麵露驚恐的神色,抬手指著他的身後。


    他轉身看過去,隻見一條長長的血流流了過來。


    血流盡頭,輕機槍手倒在地上,胸口有個窟窿,不斷地往外噴血。


    他的瞳孔瞬間收縮,伸手就去抓靠在他腿上的步槍。


    手剛抓到槍柄,他就仰身翻倒,沒了意識。


    他的胸部同樣出現了個血洞,血液流出,與同伴流出的血匯成了一股。


    其他的美軍士兵,比他的反應,隻慢不快,他們在約翰倒地後,才驚呼出聲,大喊有敵人。


    李諾一在射出第一槍的時候,用了一點時間。


    新槍在他的手上還沒用過,他相對謹慎了些。


    一槍打出後,他覺得在一千多米外,消音後的槍聲不太會引起上麵敵人的注意,所以特意沒動,留心看了下彈著點。


    他看到自己打出的子彈,準確命中了對方的心口,心裏對這把槍立即喜愛起來。


    隻用一槍,他便熟悉了手中的槍。


    接下來,他迅速移動槍口,瞄準了一名轉身的美軍士兵,快速開了槍。


    這個士兵正是約翰,他預計的撤回,在他的生命周期裏,已永遠不可能實現。


    接下來李諾一又開了一槍,打死了一名率先站起來的士兵。


    三槍開完,他沒有動,他想看看,對方能不能發現他的位置。


    此時山上的士兵,也不敢隨便動,他們就地趴下,拿著槍劈裏啪啦地向山下射擊。


    李諾一看了下,對方射擊的地方,都是山下一兩百米處,根本沒有一顆子彈,射向他這個方向。


    這表明,還沒人發現他的位置。


    遠距離狙擊的好處,體現的淋漓盡致。


    他有些忽視了,在這個時代,由於武器的局限,士兵的認知裏,根本不會想到子彈會在千米外打來,所以,他們不會往太遠處看。


    既然沒暴露,李諾一就繼續開槍,將彈匣裏剩餘的兩顆子彈,先後打了出去。


    這兩顆子彈,又送走了兩名美軍士兵。


    他們趴在地上也沒有用,李諾一兩槍都打在了他們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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