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字子安,絳州龍門縣人,唐朝文學家,儒客大家,文中子王通之孫,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共稱“初唐四傑”。聰敏好學,六歲能文,下筆流暢,被讚為“神童”;九歲時,讀秘書監顏師古《漢書注》,作《指瑕》十卷,以糾正其錯;十六歲時,進士及第,授朝散郎、沛王府文學,寫作《鬥雞檄》,坐罪免官。遊覽巴蜀山川景物,創作大量詩文,返回長安後,授虢州參軍,私殺官奴,二次被貶。自交趾探望父親返回時,渡海溺水,驚悸而死。
王勃,幼年時就非常聰慧,六歲時便能作詩,且詩文構思巧妙,詞情英邁,被父親的好友杜易簡稱讚為“王氏三株樹”之一,表明了王勃早年就顯示出傑出的文學才能,讀顏師古注的《漢書》後,撰寫了《指瑕》十卷,指出顏師古的著作錯誤之處,表現了王勃早年就博學多才。跟隨曹元在長安學醫,先後學習了《周易》《黃帝內經》《難經》等,對“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匱之數”有所知曉。
十六歲時,應幽素科試及第,授職朝散郎,王勃回到家鄉,寫《上絳州上官司馬書》等文章,尋找機會,積極入仕。上書劉祥道,直陳政見,並表明自己積極用世的決心,深得劉祥道讚賞“此神童也!”。通過皇甫常伯向唐高宗獻《乾元殿頌》,以圖仕進之意甚明,通過李常伯上《宸遊東嶽頌》一篇,接著應幽素科試及第,授朝散郎,成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之後,才思泉湧,筆端生花,撰《乾元殿頌》,文章綺麗,驚動聖聽。唐高宗見此頌詞,歌功頌德,詞美義壯,乃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為,驚歎不已:“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王勃的文名也為之大振,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合稱“初唐四傑”,並推為首位。
王勃當上朝散郎後,經主考官的介紹,擔任沛王府修撰,並贏得了沛王李賢的歡心。一次,沛王李賢與英王李顯鬥雞,王勃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討伐英王的鬥雞,以此為沛王助興。不料此文傳到唐高宗手中,聖顏不悅,讀畢則怒而歎道:“歪才,歪才!二王鬥雞,王勃身為博士,不進行勸誡,反倒作檄文,有意虛構,誇大事態,此人應立即逐出王府。”唐高宗認為此篇意在挑撥離間,欽命將他逐出長安,王勃憑著自己的才情和苦心經營,剛剛打通的仕途,就這樣毀於一旦。
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淩季友當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參軍之職。就在他任虢州參軍期間,有個叫曹達的官奴犯罪,他將罪犯藏匿起來,後來又怕走漏風聲,便殺死曹達以了其事,結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虧遇大赦,王勃才沒有被處死。
王勃因殺死官奴曹達,連累了他的父親王福疇,王福疇從雍州司功參軍被貶為交趾縣令,遠謫到南荒之外。這件事對王勃的打擊,遠遠超過對自己的懲罰,王勃為人雖有放浪不羈的一麵,但他立身處世的基本原則,卻以儒家的禮法為標尺。王勃在《上百裏昌言疏》中表達了對父親的內疚心情:“如勃尚何言哉!辱親可謂深矣。誠宜灰身粉骨,以謝君父……今大人上延國譴,遠宰邊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東甌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矣。”從中可體會到身為孝子的王勃,內心強烈的羞愧和自責。
王勃出獄後,在家裏停留了一年多,這時朝廷宣布恢複他的舊職,他已視宦海為畏途,沒有接受。從洛陽出發沿運河南下,到達淮陰,又從淮陰到楚州,離開楚州,繼續沿運河南下,入長江後,折向西行,到了江寧。至交趾縣令王福疇處,見到了生活窘困的父親,王勃便踏上歸途。當時,正值夏季,南海風急浪高,王勃不幸溺水,驚悸而死。
王勃,幼年時就非常聰慧,六歲時便能作詩,且詩文構思巧妙,詞情英邁,被父親的好友杜易簡稱讚為“王氏三株樹”之一,表明了王勃早年就顯示出傑出的文學才能,讀顏師古注的《漢書》後,撰寫了《指瑕》十卷,指出顏師古的著作錯誤之處,表現了王勃早年就博學多才。跟隨曹元在長安學醫,先後學習了《周易》《黃帝內經》《難經》等,對“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匱之數”有所知曉。
十六歲時,應幽素科試及第,授職朝散郎,王勃回到家鄉,寫《上絳州上官司馬書》等文章,尋找機會,積極入仕。上書劉祥道,直陳政見,並表明自己積極用世的決心,深得劉祥道讚賞“此神童也!”。通過皇甫常伯向唐高宗獻《乾元殿頌》,以圖仕進之意甚明,通過李常伯上《宸遊東嶽頌》一篇,接著應幽素科試及第,授朝散郎,成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之後,才思泉湧,筆端生花,撰《乾元殿頌》,文章綺麗,驚動聖聽。唐高宗見此頌詞,歌功頌德,詞美義壯,乃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為,驚歎不已:“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王勃的文名也為之大振,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合稱“初唐四傑”,並推為首位。
王勃當上朝散郎後,經主考官的介紹,擔任沛王府修撰,並贏得了沛王李賢的歡心。一次,沛王李賢與英王李顯鬥雞,王勃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討伐英王的鬥雞,以此為沛王助興。不料此文傳到唐高宗手中,聖顏不悅,讀畢則怒而歎道:“歪才,歪才!二王鬥雞,王勃身為博士,不進行勸誡,反倒作檄文,有意虛構,誇大事態,此人應立即逐出王府。”唐高宗認為此篇意在挑撥離間,欽命將他逐出長安,王勃憑著自己的才情和苦心經營,剛剛打通的仕途,就這樣毀於一旦。
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淩季友當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參軍之職。就在他任虢州參軍期間,有個叫曹達的官奴犯罪,他將罪犯藏匿起來,後來又怕走漏風聲,便殺死曹達以了其事,結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虧遇大赦,王勃才沒有被處死。
王勃因殺死官奴曹達,連累了他的父親王福疇,王福疇從雍州司功參軍被貶為交趾縣令,遠謫到南荒之外。這件事對王勃的打擊,遠遠超過對自己的懲罰,王勃為人雖有放浪不羈的一麵,但他立身處世的基本原則,卻以儒家的禮法為標尺。王勃在《上百裏昌言疏》中表達了對父親的內疚心情:“如勃尚何言哉!辱親可謂深矣。誠宜灰身粉骨,以謝君父……今大人上延國譴,遠宰邊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東甌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矣。”從中可體會到身為孝子的王勃,內心強烈的羞愧和自責。
王勃出獄後,在家裏停留了一年多,這時朝廷宣布恢複他的舊職,他已視宦海為畏途,沒有接受。從洛陽出發沿運河南下,到達淮陰,又從淮陰到楚州,離開楚州,繼續沿運河南下,入長江後,折向西行,到了江寧。至交趾縣令王福疇處,見到了生活窘困的父親,王勃便踏上歸途。當時,正值夏季,南海風急浪高,王勃不幸溺水,驚悸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