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池中,雷縱海注視著月櫻,月櫻的事跡他聽說過,但他最多隻聽過她的傳聞,初次見到月櫻,雖然用麵具遮掩著自己臉,但她的聲音總讓雷縱海覺得耳熟。
月櫻看起來是在用嘲諷的笑容在看著錢詩雅,實際上她在找夜寒影,她真的怕夜寒影那家夥會跳出來給她搗亂。整個舞池上沒見到他,十字架也一直安靜沒有一點動靜。今天他沒來?沒來更好,也不用擔心那家夥突然跳出來。
月櫻的聲音充滿了嘲諷,“錢詩雅,需要我再提醒你一下我為什麽會來這裏?如果你那天沒有故意扔球拍傷了林雪櫻的話,我也不需要來這裏。”月櫻的視線落到地上的辮子,“聽好了,如果你們不想被我盯上,就安安分分的。以權勢壓人,我月櫻不怕!如果你們想來報複盡管來好了,我月櫻隨時恭候你們的大駕!”反正除了夜寒影那家夥,沒人知道月櫻就是林雪櫻,想找她簡直比登天還難。
月櫻跳下,腳尖輕點落在地麵上,拿起一杯飲料看起來是想要跟錢詩雅碰杯的樣子,而下一秒,月櫻將飲料潑到錢詩雅的臉上,一巴掌將她掀翻在地。又拿起一整瓶香檳,順著她的頭頂淋了上去。飲料“不小心”灑到她身上錢詩雅就氣急敗壞的,月櫻淋她一瓶香檳的時候她連說都沒敢說。
還真是個欺軟怕硬的主。
錢詩雅最引以為傲的頭發被削斷,禮服也毀了,一副狼狽不堪的模樣。月櫻的目的也算是達到了,她可不想因為自己在這裏逗留被識破了身份。月櫻看著準備看錢詩雅笑話的人已經拿出手機拍下她那狼狽的模樣時,自己丟下一枝紅色櫻花準備離開。
月櫻轉身的時候,她戴著的十字架項鏈隨著她的動作揚起,雷縱海眼尖看到了月櫻的十字架。他不會認錯,那是他送給林雪櫻的十字架。
紅發,十字架,熟悉的聲音。
雷縱海已經開始懷疑月櫻的身份,此時月櫻已經離開大廳,雷縱海快步追上去。
走到大廳的外麵,月櫻站在夜空下,風吹動著她的秀發。
“櫻櫻。”聽到雷縱海的聲音,月櫻條件反射般回頭。
“……”
“……”
“櫻櫻,真的是你,你為什麽不告訴我……”雷縱海有些手足無措,腦海裏組織著接下來要說的話。
“……抱歉,你認錯人了。”月櫻打斷了雷縱海的思緒,“那個女孩子真的很難纏,我隻想一個人解決這種事,但她非要跟來,不得已我……隻好把她打昏了才過來,你快去找她吧,她一個人躺在涼亭裏會感冒的。”
月櫻轉過身背對著雷縱海,“我知道我的行為是不被認可的,但我隻能以這種方式維護正義。我本就是孤身一人,我不怕受傷,也不怕被報複,但我不想將其他人牽連進來,我也不想讓其他人受到什麽傷害。”
海,對不起,我不能告訴你我是林雪櫻的事情。
雷縱海腦子裏回蕩著月櫻那充滿無奈的話,林雪櫻不會這樣冷冰冰的對他,麵對他的時候,雷縱海能明顯感覺到月櫻渾身上下散發著生人勿進的氣場。沒有給他多餘的思考時間,月櫻就像是閃電般消失在黑暗中。
等雷縱海找到林雪櫻的時候,林雪櫻躺在涼亭的長椅上,身上穿著工作服,左手握著什麽東西。
“櫻櫻,醒醒啊。”
“嘶……”林雪櫻緩緩睜開眼,“脖子好疼……”她看見雷縱海在自己身邊,下意識的四處張望,“月櫻呢,月櫻去哪了?”
“她,走了……”
林雪櫻張開自己的左手,是一塊手帕,裏麵包著一個十字架,還有一張字條。上麵寫著:“物歸原主。”
看到“物歸原主”這幾個字,再聯想到月櫻戴著的十字架,雷縱海明白了,月櫻跟林雪櫻不是同一個人,那不過是月櫻將林雪櫻打昏後,將十字架戴到自己身上。
當時聽到雷縱海的聲音轉過身的時候林雪櫻緊張得要死,虧得自己反應快,要不然就被識破身份了。
“櫻櫻,我能跟你跳支舞嗎?”
“這……”林雪櫻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工作服,“你先等我換身衣服吧。”
雷縱海在更衣室的外麵,林雪櫻也手腳麻利地換下身上早已弄髒的襯衫,之前從雷縱海麵前逃走的時候她以最快的速度跑回更衣室,外套脫下穿上工作服的馬甲,將十字架用手帕包上,寫下字條跑到涼亭了裝暈。
運動服跟工作服比沒什麽兩樣,林雪櫻穿禮服跟雷縱海共舞這種事想想就好,不能太期待。
隻是將紮起的頭發放下,摘下了圓框眼鏡,整個人的氣質大不一樣。從更衣室出來,林雪櫻雖然穿著一身普通的運動裝,但她那張清新脫俗的臉蛋,還是讓雷縱海失神片刻。
“海,我的臉上有什麽東西嗎?”
“櫻櫻,你很美。”雷縱海伸出手,“我麵前這位美麗的小姐,你願意跟我共舞一曲嗎?”
林雪櫻將自己的手交給雷縱海,臉上露出羞澀的笑容,“我很樂意。”交際舞,林雪櫻也會,隻是她一直以來在學校都是醜女的打扮,沒人做她的舞伴,說起來這還是她第一次跟男生跳舞。
“櫻櫻,這十年裏,你吃了很多苦頭吧。對不起,我回來晚了。”
收養雷縱海的家庭是個血獵世家,將他當做繼承人培養。被收養之後,他每天都在進行非常嚴苛的訓練,很苦,很累,但想到林雪櫻的時候,不管再苦再累,他都會堅持。想要在雷家有話語權,就必須要有實力。想要將林雪櫻接過來就要不斷地變強,強到任何人都不能威脅他。
林雪櫻以為雷縱海被收養後吃了不少苦頭,特別是豪門裏被收養的孩子,沒有任何的血緣關係,想要在大家族裏立足,更要付出辛苦。
“海,天使館永遠都會是你的家,永遠都是你的依靠。”林雪櫻的聲音輕柔,“你的房間我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打掃,如果你想回來看望我們大家,回來住幾天也可以。”
月櫻看起來是在用嘲諷的笑容在看著錢詩雅,實際上她在找夜寒影,她真的怕夜寒影那家夥會跳出來給她搗亂。整個舞池上沒見到他,十字架也一直安靜沒有一點動靜。今天他沒來?沒來更好,也不用擔心那家夥突然跳出來。
月櫻的聲音充滿了嘲諷,“錢詩雅,需要我再提醒你一下我為什麽會來這裏?如果你那天沒有故意扔球拍傷了林雪櫻的話,我也不需要來這裏。”月櫻的視線落到地上的辮子,“聽好了,如果你們不想被我盯上,就安安分分的。以權勢壓人,我月櫻不怕!如果你們想來報複盡管來好了,我月櫻隨時恭候你們的大駕!”反正除了夜寒影那家夥,沒人知道月櫻就是林雪櫻,想找她簡直比登天還難。
月櫻跳下,腳尖輕點落在地麵上,拿起一杯飲料看起來是想要跟錢詩雅碰杯的樣子,而下一秒,月櫻將飲料潑到錢詩雅的臉上,一巴掌將她掀翻在地。又拿起一整瓶香檳,順著她的頭頂淋了上去。飲料“不小心”灑到她身上錢詩雅就氣急敗壞的,月櫻淋她一瓶香檳的時候她連說都沒敢說。
還真是個欺軟怕硬的主。
錢詩雅最引以為傲的頭發被削斷,禮服也毀了,一副狼狽不堪的模樣。月櫻的目的也算是達到了,她可不想因為自己在這裏逗留被識破了身份。月櫻看著準備看錢詩雅笑話的人已經拿出手機拍下她那狼狽的模樣時,自己丟下一枝紅色櫻花準備離開。
月櫻轉身的時候,她戴著的十字架項鏈隨著她的動作揚起,雷縱海眼尖看到了月櫻的十字架。他不會認錯,那是他送給林雪櫻的十字架。
紅發,十字架,熟悉的聲音。
雷縱海已經開始懷疑月櫻的身份,此時月櫻已經離開大廳,雷縱海快步追上去。
走到大廳的外麵,月櫻站在夜空下,風吹動著她的秀發。
“櫻櫻。”聽到雷縱海的聲音,月櫻條件反射般回頭。
“……”
“……”
“櫻櫻,真的是你,你為什麽不告訴我……”雷縱海有些手足無措,腦海裏組織著接下來要說的話。
“……抱歉,你認錯人了。”月櫻打斷了雷縱海的思緒,“那個女孩子真的很難纏,我隻想一個人解決這種事,但她非要跟來,不得已我……隻好把她打昏了才過來,你快去找她吧,她一個人躺在涼亭裏會感冒的。”
月櫻轉過身背對著雷縱海,“我知道我的行為是不被認可的,但我隻能以這種方式維護正義。我本就是孤身一人,我不怕受傷,也不怕被報複,但我不想將其他人牽連進來,我也不想讓其他人受到什麽傷害。”
海,對不起,我不能告訴你我是林雪櫻的事情。
雷縱海腦子裏回蕩著月櫻那充滿無奈的話,林雪櫻不會這樣冷冰冰的對他,麵對他的時候,雷縱海能明顯感覺到月櫻渾身上下散發著生人勿進的氣場。沒有給他多餘的思考時間,月櫻就像是閃電般消失在黑暗中。
等雷縱海找到林雪櫻的時候,林雪櫻躺在涼亭的長椅上,身上穿著工作服,左手握著什麽東西。
“櫻櫻,醒醒啊。”
“嘶……”林雪櫻緩緩睜開眼,“脖子好疼……”她看見雷縱海在自己身邊,下意識的四處張望,“月櫻呢,月櫻去哪了?”
“她,走了……”
林雪櫻張開自己的左手,是一塊手帕,裏麵包著一個十字架,還有一張字條。上麵寫著:“物歸原主。”
看到“物歸原主”這幾個字,再聯想到月櫻戴著的十字架,雷縱海明白了,月櫻跟林雪櫻不是同一個人,那不過是月櫻將林雪櫻打昏後,將十字架戴到自己身上。
當時聽到雷縱海的聲音轉過身的時候林雪櫻緊張得要死,虧得自己反應快,要不然就被識破身份了。
“櫻櫻,我能跟你跳支舞嗎?”
“這……”林雪櫻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工作服,“你先等我換身衣服吧。”
雷縱海在更衣室的外麵,林雪櫻也手腳麻利地換下身上早已弄髒的襯衫,之前從雷縱海麵前逃走的時候她以最快的速度跑回更衣室,外套脫下穿上工作服的馬甲,將十字架用手帕包上,寫下字條跑到涼亭了裝暈。
運動服跟工作服比沒什麽兩樣,林雪櫻穿禮服跟雷縱海共舞這種事想想就好,不能太期待。
隻是將紮起的頭發放下,摘下了圓框眼鏡,整個人的氣質大不一樣。從更衣室出來,林雪櫻雖然穿著一身普通的運動裝,但她那張清新脫俗的臉蛋,還是讓雷縱海失神片刻。
“海,我的臉上有什麽東西嗎?”
“櫻櫻,你很美。”雷縱海伸出手,“我麵前這位美麗的小姐,你願意跟我共舞一曲嗎?”
林雪櫻將自己的手交給雷縱海,臉上露出羞澀的笑容,“我很樂意。”交際舞,林雪櫻也會,隻是她一直以來在學校都是醜女的打扮,沒人做她的舞伴,說起來這還是她第一次跟男生跳舞。
“櫻櫻,這十年裏,你吃了很多苦頭吧。對不起,我回來晚了。”
收養雷縱海的家庭是個血獵世家,將他當做繼承人培養。被收養之後,他每天都在進行非常嚴苛的訓練,很苦,很累,但想到林雪櫻的時候,不管再苦再累,他都會堅持。想要在雷家有話語權,就必須要有實力。想要將林雪櫻接過來就要不斷地變強,強到任何人都不能威脅他。
林雪櫻以為雷縱海被收養後吃了不少苦頭,特別是豪門裏被收養的孩子,沒有任何的血緣關係,想要在大家族裏立足,更要付出辛苦。
“海,天使館永遠都會是你的家,永遠都是你的依靠。”林雪櫻的聲音輕柔,“你的房間我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打掃,如果你想回來看望我們大家,回來住幾天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