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舊是包廂。謝靈境敢打賭,這絕對是一場宋君臨臨時起意,想要來聽的音樂會。至於他如何能在演奏開始前一天,還能拿到包廂,謝靈境已經不想再去費腦細胞來思考了。


    這是一場鋼琴奏鳴曲演奏音樂會。就算是在包廂裏,居高臨下的位置,謝靈境也能看得清,演奏者修長靈巧的雙手,在黑白鍵上歡快舞蹈。


    她舉起了自己的手,包廂昏暗的燈光下,依舊可見十指纖纖,修剪齊整的指甲,沒有塗指甲油,也閃著光澤。


    “怎麽了?”她聽見一旁宋君臨特意壓低的聲音,近在咫尺。


    她於是移了左手,去他的眼前,輕聲笑:“他們都說,我這雙手,如果沒來做醫生,就該去做個演奏家。”


    宋君臨端詳著眼前的纖細手指,點頭:“的確。”他抬手握住了那雙美手,放去自己腿上,拇指指腹摩挲著她的虎口處。


    “會彈鋼琴嗎?”他問。


    “會一點。”謝靈境點頭,“上學的時候音樂課上學過一些,還有大提琴。”她補充。


    “嗯,”宋君臨捏著她的左手,反手與之十指相扣,“適合你。”


    謝靈境垂了眼,看他們交纏在一起的手指,清晰感受著他溫熱的體溫,一寸寸,爬上了她的麵頰,耳尖。


    她又抬眼去看他,昏暗的光影,交錯出他俊朗的側顏,沉默而專注地凝視台上,仿佛斯蒂芬克萊因黑白鏡頭下的好萊塢男演員。


    她不得不承認,是人,都想將美好的事物據為己有。


    美即罪,她如是默念。


    演奏會落幕,人潮蜂擁而出,從來不願意和人擠的謝靈境,硬是拖了宋君臨,又在包廂裏坐了十來分鍾。


    等他們終於也出來街上,隻餘行人寥寥,夜幕低垂,仿佛置身一處更為寬闊的舞台,天地帷幕,芸芸眾生是為演員,上演即興劇目。


    謝靈境突然就不想坐車了,她看了眼前方已經打開後車門的司機,轉而向宋君臨說:“我想走一走,你先上車吧。”她示意。


    “走?”宋君臨的視線落去她那雙掩在裙擺內的高跟鞋,“你確定?”


    “你怕這個?”她拎了裙子,露出十厘米的細跟,“這不算什麽,還有人能穿著這個飛簷走壁呢。”她笑。


    “你也能?”他饒有興致地挑眉。


    她哭笑不得:“好好的,我為什麽要飛簷走壁?”


    宋君臨也笑了,按了她的手:“你在這兒等我一下。”說罷走向車邊,從裏麵取了謝靈境先前放在那裏的風衣,交代了司機兩句,就又走了回來,長臂一伸,抖開風衣,示意她穿上。


    謝靈境看著司機關上後車門,便徑直坐進了駕駛座裏,發動了車子,緩緩行駛開去。


    “你不坐車?”她任由著宋君臨為她套上了風衣,挑眉道。


    握了她瘦削的肩,轉了個身,好使她麵對自己,宋君臨斂了她的風衣兩襟,說:“你要走,我就陪你走走。”頓了頓,還是忍不住,“一個人的時候,還是坐車吧。”他口吻隱隱帶著些指責。


    謝靈境啞然失笑:“我知道。”


    看她蝴蝶撲棱翅膀般的長睫毛,輕吻了下眼瞼,試圖遮蓋秋水眸子裏的一彎笑意,宋君臨方才恍然大悟,原來她是篤定了,他會同她一起走。


    真是隻狡黠的小狐狸。


    高跟鞋敲擊寬闊街道,發出清晰的哢噠聲,不急不緩,很有規律。為了不踩到裙擺,謝靈境特意拎了點裙子起來,露出一小片藕白腳麵,黑色裙擺映襯下,更顯光潔。


    宋君臨視線低垂,看她一下一下踢出去的雙腳,沉吟了半晌,問:“真的不累?”


    謝靈境撇過頭,望著他笑:“你去時裝周看秀,踩著恨天高一天輾轉好幾場的模特們,你會問她們累不累嗎?”


    “你又不是她們。”宋君臨蹙眉,繼而舒展,“又是模特,又是演奏家,為什麽最後還會選擇學醫?前麵兩樣,雖然也辛苦,可至少人前光鮮,來錢也快,怎麽偏偏,就選擇了醫生這個高危職業?”


    “是啊,為什麽呢?”她望了椴樹下一眼望不到頭的路,路燈投射下的光影,被枝葉打亂,斑駁一地。


    “大概,我就是閑得慌吧。”她笑得眉眼彎彎,去看他。


    為何睜眼說瞎話,她這就是了。


    看宋君臨微微眯起的眼,謝靈境就知道,他又拿自己沒辦法了,於是笑:“好吧,那就告訴你吧。其實真沒什麽特別的。”她略略思考,“我啊,大概是六歲的時候吧,有一次去醫院,不知道怎麽搞的,反正最後就一個人進了影像科,裏麵一排排的,全是各種人體片子,有大腦,有四肢,有軀幹,大到全身ct影像,小到手指關節。”


    “你不怕?”宋君臨忍不住插嘴問。在他的印象裏,生物課上,女生們連看到做標本的骷髏,都會嚇得不敢睜眼。


    謝靈境當然搖頭:“那有什麽好怕的?告訴你吧,我不僅不怕,還看得很起勁。後來一位放射科的醫生進來,見我一個小孩子,非但沒罵我,趕我走,反而很仔細地問我,看我對影像感興趣,他甚至教給我知道,那些人體部位的名稱。”


    她看著宋君臨,歪了頭:“大概就是從那時候起吧,我就對醫學有了興趣。後來上了學,知道自身的所長,再結合興趣,學醫就成了我不二的選擇。至於模特,音樂,我反而從來都沒想過,自己會走上旁的路。”


    “怎麽樣?我說沒什麽特別的吧。”她攤了手,又背去身後,上身前傾,湊近了宋君臨,微微抬臉,對上他的視線,笑問,“這個回答,不知道您還滿意不?”


    夜風微起,吹動頭頂枝葉,嘩啦輕響,如喃喃耳語。眼前的如花笑靨,近在咫尺的櫻桃紅唇,這樣的夜,這樣的景,這樣的人,一切都剛剛好得恰如其分。


    他該不失時機地親吻下去。


    第11章


    天時地利的親吻,宋君臨沒能做得成。


    不知是從哪裏,傳來一聲悠揚的提琴聲,恰好趕在了他正要垂下臉去的時刻,隻隔一線的親吻,因為這一秒的停頓,而就此打住。


    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宋君臨臉上的遺憾與懊惱,顯而易見。謝靈境抿了嘴笑,循聲往前方看了過去,猜測:“大概是街頭藝人。”說著又看了回來,“去瞧瞧?”她提議。


    不等宋君臨做出反應,她就已經快他一步,雙手捧上了他的臉,高跟鞋使得她不用墊腳,就能輕而易舉地去親吻眼前的那雙唇。


    蜻蜓點水般的一個吻,輕得仿佛春風拂麵。


    “走吧。”她後退一步,順手挽上了他的胳膊,揚臉笑。


    這個本該由他來完成的初吻,竟被這小丫頭搶了先。宋君臨的右手,撫上了自己的嘴唇,好像那上麵,還殘留著她唇上的溫度,被他的手指所感知,溫熱蔓延進了心裏。


    前方幾百米遠的地方,果然是一位街頭藝人,在孤獨地拉著小提琴。謝靈境聽不出那是什麽曲子,隻覺得好聽,悠揚而又有點悲傷。


    駐足聆聽了一會兒,謝靈境低頭去翻自己的手包,幸運地在裏麵找到了一張麵額為10瑞士法郎的紙幣。她舉了紙幣,在宋君臨麵前晃了晃,麵上是他這幾日早已熟悉的挑嘴笑,繼而走向了才停弓的街頭藝人。


    宋君臨停留在了原地,看她漸漸走近那位留著黑色長發的街頭藝人,蹲下了身,才將紙幣放進他麵前打開的那隻琴盒裏。然後揚著他隻能瞧見半邊的側臉,同街頭藝人談笑了幾句,不知道說的什麽,但兩個人都笑得很開心的樣子。


    就在宋君臨的一點耐心快要被消耗殆盡時,謝靈境終於站起了身,迎著他,巧笑嫣然地走了回來。


    他們繼續往前走。


    宋君臨幾經思考,還是忍不住問:“剛剛說的什麽,笑那麽開心?”


    謝靈境才要開口,悠揚的提琴聲再度響起,這次她總算是聽出來了,是埃爾加的《愛的禮讚》,一首大街小巷、耳熟能詳的曲子。


    她轉身去看還站在了街邊的演奏者,視線對上的時候,她抬手搖了搖,感謝他為自己拉的這首曲子。街頭藝人手上動作不歇,隻低頭彎腰,行禮致意。


    “其實也沒說什麽。”她轉身,繼續先前的話題,“他是個英國人,所以我們就聊了下天氣而已。”她望了宋君臨,眯著眼笑。


    宋君臨回頭看了眼街頭藝人,微微挑眉:“所以,他是自己要拉這首曲子的?”


    “當然。”她一口肯定,同時舉了右手作發誓狀,“我絕對沒說要他拉支曲子的,這都是他自願的。”


    宋君臨當然相信,麵前這個雙眼亮晶晶的女孩子,她有著絕對的魅力,能讓人為她自願做一些事情——他自己現在不就是一個絕佳的例子?


    抬手去握住了她舉高的右手,捏進掌心,另一隻手去抱了她盈盈一握的細腰,一步帶了旋轉。


    “這可是支好曲子,不能浪費了。”他湊近了她的耳邊,悄聲道。柔軟發絲蹭了他的側臉,是橙花的味道。


    謝靈境先是一愣,繼而就笑了,這在夜晚的街道上,伴著街頭藝人的提琴聲跳舞,她可是頭一回。


    不過,還是蠻有趣的,也挺,浪漫的不是?


    她為自己的想法而感到好笑,也不忍耐,就勢伏去了宋君臨的肩頭,輕輕地笑。


    “笑什麽?”她聽見耳邊磁性的聲音,若是躺一張床上,就該叫他讀睡前故事,應該挺助眠。


    “沒什麽。”她當然矢口否認。


    她說沒什麽,那就是沒什麽吧。宋君臨不再追問,摟著她小步晃悠,鼻尖的橙花香,第一次叫他覺得,這大約就是心花怒放的味道吧。


    他也為自己的念頭而啞然失笑,迎上謝靈境稍稍抬起的疑問視線,隻搖了搖頭,轉移了話題:“月底還有好幾場演出……”


    “不了不了,”不等宋君臨的話說完,謝靈境就趕緊搖頭,“不去了不去了。”她仿佛如臨大敵,腳步也停了下來。


    “為什麽不去?”宋君臨好奇,“大不了,我不請你吃飯就是了。就算吃飯,我也不要你還了,你不欠我什麽,行不行?”


    聽他幾乎哄孩子似的口吻,謝靈境忍不住笑,雙手搭上了他的脖子:“不是吃飯、欠不欠的問題了。”她說著靈機一動,兩眼發亮,雙手捏上了他的肩,“那先前我說請客,能不能也……”


    “不能。”宋君臨斬釘截鐵,給她的話攔截了下去,“之前的不算。”


    謝靈境明目張膽地“嘁”了一聲,甩了他一個白眼。


    “說吧,”宋君臨擺出一副“大人不記小人過”的大方模樣來,“那是什麽問題?”


    謝靈境翻了眼睛,不情不願地開口:“老實說,我來這裏,是來學習的,不是來整天出入高檔場所,衣香鬢影,香檳度日的,所以像這種禮服裙子,”她拉了拉風衣裏,好露出裏頭肩上的裙子來,“我現在就這兩套。”她齜牙,“你這頻率太高,我的裙子跟不上。”她說著眯了眼抿嘴,作為難狀。


    宋君臨看了她,半天還是沒忍住,噗嗤一聲笑了出來:“我還以為……”他搖著頭,“那我送你……”


    “別,”她趕緊抬手,阻止他繼續往下說,“可千萬別。”她也搖著頭,嘟囔著,“這樣好像顯得我是來貪你財似的。”


    宋君臨才要說話,就又被她搶了先:“這才認識多久啊,就算要貪財,也該再等等。”


    他今晚就是來被她花式逗笑的:“我聽得見呢。”


    “所以我是開玩笑的。”她嘻嘻笑了,再次搖頭,“我真不要的,我也不缺,就是那些占地方又不好打理的禮服裙子,都留在了美國家裏。就你見過的這兩套,還是我舅舅硬給我寄過來的,以防萬一,總有重要場合派得上用場。”


    “比如說現在?”跟她在一起久了,他也學會了說俏皮話。


    被他的自我好感逗笑,謝靈境沒點頭,卻也不搖頭了,隻說:“別送我東西,我要需要,自己會買的。”她覷著宋君臨,嘴角是她擅長的壞笑,“你放心,該花你錢的時候,我也不會心軟。”


    這是怎樣的一個矛盾體?一麵說著要自給自足,一麵,又毫不掩飾地宣示了,對他金錢的使用權。真是又要獨立,又要霸道。女人的心思,還真是不好把握。


    “那你明天……”


    “明天要一整天都泡在圖書館裏了。”她頭疼,腦袋又擱去了他的肩上,“你看,我這快期末了……”


    宋君臨好歹也是在國外上過大學的人,當然知道,臨時抱佛腳,哪國都一樣。所以體貼地點頭,手撫上了她的背,輕拍:“那你好好複習。”


    “你好好玩兒。”她也鄭重道,說話時一上一下的頜骨,隔著西裝外套,膈著他的肩。


    宋君臨無奈地笑,她還真以為,他來蘇黎世一趟,單純隻是為遊玩?諒她還是個埋頭苦讀醫學的象牙塔裏的學生,宋君臨還是放棄了嘲笑她,隻是為以防萬一,他再次提醒了她:“記得你的飯。”


    “囉嗦,”謝靈境沒好氣道,“不會少了你的。”


    她說著,抱著他精實肩膀的手,毫不客氣地照了他的背,就招呼了下去。


    宋君臨佯裝受傷,吐出一口氣後,抱她更緊:“你知道,你這也算是家暴了。”


    謝靈境白眼不夠翻的:“你想得美!”她咬牙切齒,壓抑這句話一字一頓地往外蹦。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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