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節
反派他太過可愛[快穿] 作者:蘭陵笑笑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接受委托:覺醒的紅玫瑰,正在準備傳送!”
……
隨著腦海裏的係統提示音響起,殷明麓慢慢睜開了眼睛,發現自己身體伸展著,有一件掛著吊牌的衣服,卡在他脖子上,他眼神先是一瞬間的茫然,後來看了看麵前的鏡子和頭頂璀璨的吊燈,這才意識到,自己也許是在試衣間裏更換衣服?
他閉眼回憶了一下,這個時間節點,是原主跟渣男周公子開始交往的最初半年,雖還不到談婚論嫁的那地步,但也是濃情蜜意,兩人同居了,這一次兩人就在街上頗有閑情逸致地逛街,原主買衣服,周公子陪伴。靦腆羞澀又熱情火辣的小玫瑰,稍稍撫平了周公子內心的情感創傷。於是對原主這個小情人,周錦珩是喜愛的,但是這份喜愛跟白月光那份沉甸甸的深入骨髓,能比嗎?
殷明麓冷笑一聲,一邊想著如何應對,一邊慢吞吞地穿好衣服。
因為回憶,他耽擱的時間有點久,門外的導購員還用甜美的嗓音詢問他道:“客人,請問需要幫助嗎?”
“不用。”殷明麓禮貌地輕答,理了理吊牌,不同原主羞澀需要旁人催促的性格,他穿著新衣服,大大方方地就走出來。
走試衣間裏走出來的少年,吸引了這個高檔服裝店裏所有的客人,他們驚豔地看著對方。誠然,少年長得十分出眾,眉眼精致秀氣,那膚色很白,在水晶燈下下仿佛牛奶般瑩白發亮,一雙眼黑白分明,烏鴉鴉的睫毛也長得過分,襯著那天真的氣質,放在雜誌上也吊打一幹娛樂圈小鮮肉。
尤其是對方此刻穿著一件白襯衫,肩膀處略顯瘦削,雖然那氣場看上去有些駕馭不住,但因為那臉蛋好看,竟也出乎意料的合適。
真是個漂亮的男孩。在場人心底暗暗感歎。
周錦珩也是驚豔的,他沒想到隻是隨手拿了一件衣服給少年,剛拿出去他就意識到不好,這衣服偏成熟,根本不是少年這個年紀能駕馭的,他隻是在少年甜甜地詢問他意見時,盯著襯衫區發呆,因為他想到了自己心中那求而不得的人,對方穿著白襯衫時沉靜俊秀的模樣,於是下意識地遞出了這件白襯衫。對於這明顯不是自己style的衣服,少年懵了一下,但還是接過了,乖乖地進試衣間更換了,這時候他再阻止已經遲了,且顯得有問題。
出來的效果也十分令人驚豔。本來周錦珩還想逃避,低著頭玩著手機,不想看到少年換完衣服的樣子。因為在他心目中,白襯衫已經是喬安的符號象征,是他一生所見過的,穿白襯衫最好看的人,其餘人都比不過、勝不了。
所以他更不能接受,自己的小情人把那衣服穿毀了,便幹脆裝作沉迷手機,眼不見心不煩。結果卻聽到周遭人一片倒吸氣的聲音,才稍微抬起了眼睛,然後便盯著那漂亮的男孩,挪不開了。
那衣服少年確實不合適,但卻靠著天生的好相貌,撐住了。無數鏡子聚焦中,少年撥了撥自己的頭發,身上的白襯衫沒有係好,餘了幾顆紐扣,露出清瘦的鎖骨。
明晃晃的燈光下,白襯衫是透的,周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單薄瘦弱、卻顯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優美欲展翅高飛的蝴蝶,他腦海裏已經想不起喬安的樣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這孩子真是個妖精。周錦珩意識裏隻剩下這句話了。
想象著少年眉眼天真勾人,在家裏穿著這透明的白襯衫,光著兩條又直又白的大長腿,下麵不著寸縷,既羞澀又熱情地為他服務的美好畫麵,一時間周錦珩竟有些蠢蠢欲動,呼吸都變了,西裝褲下交疊的長腿忍不住交換了一下姿勢。
從沒有一次,他迫切地希望少年,走到他麵前,這樣他就可以幹脆把人拉過來,抱到腿上,遮住自己翹起的部位,來緩解自己的尷尬。可惜以往最愛詢問自己意見的少年,這次卻沒有來問自己意見。
而是挑著眉,對身邊的女導購道:“你覺得我穿這衣服如何?”一個屬於二十歲年輕男孩的荷爾蒙頃刻間,全麵大開。
女導購當即麵紅耳赤得厲害,在男孩的注視下,覺得自己耳朵在發燙,她羞赧道:“好、好看的,客人你長得好看,穿什麽都合適。”
殷明麓笑了,“謝謝,我也這樣覺得。”原主有這身材臉蛋,做什麽不好,當模特可以賺得盆滿缽滿,去闖娛樂圈也可以靠臉c位出道,偏偏選擇伺候一個渣男,伺候渣男也就算了,結果明明一分錢沒花,還被認為是包養得就真的不值得了,甚至連他親手養大的孩子,也覺得他是個依靠自己父親的金絲雀。
殊不知,金絲雀心野了,也是會啄人的。
見到少年和導購言笑晏晏的模樣,周錦珩微微皺眉,咳嗽了幾聲,開口道:“明麓,過來讓我看看,你穿襯衫好不好看。”
以往他的小玫瑰,不管試穿什麽衣服,都喜歡詢問他好不好看,一臉期待地看著他,當他說不好看時,少年會失落,馬上把衣服換了;當他說好看,少年會很開心,恨不得連續兩三天都穿同一套。他先前還覺得少年這副模樣,沒什麽主見,現在卻覺得極好。
他現在就希望少年在家裏穿白襯衫給自己看。
殷明麓會如他願嗎?當然不會,原主愛慘了這個渣男,恨不得給渣男端洗腳水,把對方伺候得舒舒服服,殷明麓卻恨不得把洗腳水潑對方身上,讓對方伺候自己舒舒服服的。
於是明明聽到周公子的話,他便假裝沒聽到,甚至走得遠遠的,去其他衣服櫥櫃裏挑衣服,還把身上的襯衫脫了,隨手丟給導購,道:“這衣服可以,但我不想買。”
見那襯衫,周錦珩有些急了,交疊了一下大長腿後,溫聲道:“挺適合你的,怎麽不買?買下來吧,晚上穿給我看。”最後一句話就有點帶顏色暗示了。
殷明麓橫了他一眼,用很大男子主義的口氣道:“又不是你出錢,我不想買就不買,你管得著麽?”還想晚上穿給他看,這姓周倒想得挺美。
聽著兩人的對話,導購有些驚訝,下意識地瞅了周錦珩一眼,她一開始還以為少年是這公子包養的小情人,畢竟從進店開始,少年就各種小意溫柔,不斷試穿著衣服,詢問那位公子好不好看,而那公子哥態度散漫,還有點愛答不理。
她還以為是因為付錢的是那公子哥,所以少年才那麽伏低做小,想穿令金主滿意的衣服來取悅金主,原來不是嗎?沒想到她做導購多年,竟然有一朝也以貌取人了。
導購所想的,便是殷明麓所想吐槽的,人人都當原主是金絲雀,周大公子是金主,其實兩人在交往期間,一直都是aa居多,原主各種買菜下廚,經常用自己的錢給周公子添置高檔衣物,甚至別人以為他所住的房子,也是周公子買的。其實那房子是原主和周錦珩兩人各自掏了一半錢,付款買的,隻是房產證寫的周錦珩名字,大家便以為是周錦珩買給小情人的。
而周公子除了節假日禮物,出去旅遊的花銷等這些情侶必備事宜之外,基本很少在原主身上花錢,但卻人人以為原主是周少爺家養的金絲雀。
金你媽個雀,你說你花人家錢了,別人叫幾聲也就不疼不癢,問題是原主一分沒花,甚至是掏錢養渣男和那情敵小孩,這還都被喊了好幾年金絲雀,簡直不能忍!殷明麓這次來,恨不得榨幹這渣男的錢,好讓這金絲雀的名聲徹底落實了。
如果不為他花錢,那就給老子閉嘴,別瞎逼逼。老子自己出錢買衣服,用得著你指手畫腳?
其實都怪周錦珩外表和家世太具有欺騙性了,他出身周家,又是周家獨子,基本靠近他的男人女人,都是因為對方有錢。大家夥兒先入為主,也以為原主是那樣的人,殊不知原主雖然外表漂亮,但骨子裏就是個典型的柴米油鹽醬醋茶類型,找對象全為了過日子,卻遇上了遊戲花叢的周公子,這也真是個孽緣。
而且周公子除了有錢外,外表也十分俊美,帶著金絲框眼鏡時顯得十分儒雅斯文,看著就像一個肯為自己對象出手闊綽的花花公子,誰料骨子裏就是隻鐵公雞,一毛不拔。
在少年冷淡開口戳破真相時,不僅導購驚訝,其實周錦珩也有些尷尬,下意識地推了推眼鏡,他其實脾氣是很大方的,不管是對情人還是朋友,隻要看對眼了,都喜歡買東西送給對方,那些東西也都很貴重,他家境優越,也沒覺得這樣的付出有什麽。畢竟這些年他對喬安的付出,從衣服、名表到豪車、豪宅,甚至送對方出國深造多年的費用,這一筆筆才是才是真正的高價。
但對殷明麓這小情人,他從沒送過什麽東西,對方很合他胃口,也對他付出了很多,經常自掏腰包為他洗手作羹湯,他是很想送,但他身邊的狐朋狗友聞言,就拉著他道:“你別送了,情人這種東西就是看中了你的錢,你如果送幾萬塊的表,為他買衣服褲子,漸漸的你就得送更多了,人都是貪得無厭的,你別看他表麵天真無邪,到時候可是會榨幹你的錢。”
他本來還猶豫,可對方隨即又道:“你不是說想跟他結婚,好好過日子嗎?那你得考驗一下他的人品,這幾年先不要給他花錢,看看他本性如何,如果是為了你的錢,那肯定受不了,遲早跑了;如果他不介意,那你婚後再給他花錢,這不就好了嗎?”
周錦珩聽進去了,也確實在考驗少年的人品,現在就在考驗期,可是隨著少年獨立能幹,aa成習慣後,他便也習以為常了,覺得不需要送少年東西了。直到今天少年說出口後,他才意識到,他確實沒為少年花過錢,不該對少年穿什麽衣服指手畫腳。
既然花的是自己的錢,少年想怎麽穿就怎麽穿,都是對方的自由。周公子是個明事理的人,當下不再置喙,隻是看著那嶄新的白襯衫被導購穿上衣架,放回原本的位置,想象著剛才腦海裏的美麗風景,周錦珩一時間有些悵然若失,決定暫時破戒一回,遞過一張金卡道:“等等,那衣服我包了。”
“好的。”導購點了點頭,開始裝衣服。
原以為少年就此會高看他一眼,就知道少年卻自顧自地逛起了其他衣服,像一隻飛入花叢的小蝴蝶,被那些漂亮的花兒所吸引,根本懶得給他一個眼神,於是難得被冷落的周錦珩,等自己身下的反應下去後,忍不住走到少年身邊,溫柔笑道:“怎麽樣,我給你買衣服了,開心嗎?”
殷明麓用看傻子的眼神,認真地回視對方,“那衣服我又不喜歡,你買你喜歡的衣服送給我,想我晚上穿給你,取悅你,方便你對我嘿嘿嘿,就這樣你還想我感激你?錦珩啊,你腦子沒毛病吧?”
這種賠本買賣,他又不是原主,會為了渣男買一件衣服送自己就開心得轉圈圈,覺得渣男愛死自己了,他小算盤可精著呢。
沒想到一向可愛的小玫瑰,竟有如此伶牙俐齒的時候,那認真注視著他的黑眸,令周錦珩感覺到一瞬間的心虛,因為對方的話一針見血,確實如此。他這本質就跟嫖客買了一件情趣內衣送人,希望那人穿上,給自己帶來愉悅似的,本質上是為了自己高興,卻還指望對方會感激他。
可能是以前的小玫瑰從來不說這些,於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變得如此理所當然了。
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其次是少年貌似生氣,周公子便討好地拉著少年的手道:“是我不好,你接下來看中什麽衣服,我都給你買。”
這還差不多。殷明麓心裏哼了一口氣,開始挑衣服,為了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他故意道:“你雖然是周少爺,我是小戶出身,但我不貪你便宜,這件衣服不錯,你還記得我給你買的那件淺灰色西服嗎,有白金袖扣的那款,是不是跟這款很像?我們可以搭情侶套裝哦!”
少年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就是不久前的事情,周錦珩很快就想起來了,細長的眼睛中浮現笑意,他道:“記得,你還說我穿上很英俊。”
媽的,我故意提那衣服,你倒是隻記得評價了嗎?殷明麓懶得翻白眼,於是假作挑衣服,繼續笑著道:“你看這件t恤,是不是跟我買給你的那件深紫色襯衫很像?”
“我前天給你買了五條內褲,我自己的卻沒有買,今天幹脆買了吧。”殷明麓裝作隻是在回憶,實則一一細數下來,周錦珩才發現少年竟然為自己買了那麽多衣服。周家家大業大,他身為大少爺,衣櫃裏的服飾多不勝數,於是少年給他買了衣服後,除非是特別出挑昂貴,不然衣櫃裏到底多了幾件,他一向沒放在心上。而他自己給少年買了什麽,他發現自己伸出手指頭,也按不下去一個。
而導購也已經默默地呆了,她原以為是包養,貌似是反過來的。看著出身不顯的漂亮少年,對周公子的態度,更像是討喜歡女人歡心的有錢少爺,而看周公子的表現,貌似還習以為常?
周錦珩越聽越愧疚,他大手一揮,不等少年繼續挑衣服,便道:“這半場的衣服我全買了。”沒理由少年對他那麽好,他卻什麽都不付出,這樣就跟被少年包養的軟飯男人,有什麽區別。
殷明麓聽了,還假意拉扯了一下,用賢惠妻子的口氣教訓道:“錦珩,你買那麽多幹嘛,我又穿不完,你還在事業上升期,以後還有用得著錢的地方,你這樣做真是太浪費錢了!導購,你別聽他亂說,這些我們都不要了。”
少年在真心實意地關心他,喊他節儉,周錦珩卻聽了有些不是滋味,他沒想到自己長久以來不付出,卻被少年以為是事業上有困難,甚至還喊導購把衣服放回去。一時間,男人的麵子稍微落了下乘,考驗少年歸考驗少年,他可不想別人覺得他周錦珩囊中羞澀,是吃軟飯的,更不想少年看低了他,覺得他連這點小錢都出不起。
去他媽的考驗!誰出的餿主意,他不奉陪了!周錦珩攔住導購道:“跟你們經理說,另外半場的衣服,我也要了!”
周公子的臉色有些駭人,讓導購迷迷瞪瞪地點了點頭,“好、好的!”
在眾人手忙腳亂收拾衣服的時候,少年卻吹著自己的指甲,嘴角勾起一抹笑,這還遠遠不夠。既然別人沒憑沒據就說原主是靠人養的金絲雀,那他肯定要貫徹到底咯,畢竟哪有自己倒貼錢養渣男孩子,白天洗衣做飯,晚上還陪-睡的金絲雀?
原主做過的,他通通要這周公子連本帶利還回來,連肉帶骨頭的,啃得一幹二淨。
第107章
周錦珩周大少爺豪氣衝天,一口氣包了全場衣服的行為, 自然備受矚目。但根據導購的話, 這不過情侶之間有來有往的付出罷了, 沒聽到少年說什麽嗎,自己現在一個月兩三萬的工資,每個月都撥出一半以上為周公子添置衣物。
看一個男人對自己真不真心, 不是看他為自己花多少,而是看他擁有多少, 且願意撥出多少比例在自己身上。這樣衡量起來,少年自己在擁有一塊錢的同時, 還願意分周公子五毛錢,誰敢說這不是真愛?
不管眾人評價如何,殷明麓是比較滿意的,寫了一串地址,令這家高檔服裝店收拾好後,直接送過去。而他和周錦珩則慢悠悠地驅車回家,這個地址是原主和周錦珩的暫住地, 租的一套房子, 而非周錦珩的私人別墅, 所以空間不太大,且距離兩人公司上班的地方都有些遠。
但最近原主和周公子濃情蜜意, 彼此都有了對未來的初步規劃, 開始提起了買房的事情。至於為什麽要另外買房, 而不讓原主住自己的別墅, 周錦珩自然有自己的小九九。
小玫瑰再討他喜歡,但畢竟隻是個交往不過半年的小情人,心裏的地位還比不上喬安,而那套別墅裏滿滿都是喬安居住過的痕跡和影子,於是周錦珩自己不常住那裏,但也偶爾會前往那別墅,回憶喬安多年前在這棟別墅裏的一顰一笑,沉浸其中無法自拔。
也就是說,對於周公子而言,那別墅是他和喬安兩人的淨土,一個心照不宣的秘密基地,原主是沒資格入住的。不住就不住,他還不稀罕,殷明麓冷笑一聲,不過呢這次他來,跟周錦珩一同買房的時候,明明是共同買房,他肯定不會傻到填周錦珩的名字,這完全跟無償贈予沒什麽區別。而且還不是法庭能保障的婚後共同財產,因為他們連婚禮都沒舉辦,周錦珩就跑了。
買房的事先不急,先回家再說。
殷明麓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改掉原主設定的wifi,先從小事做起,跟渣男劃分開界限,膈應死周公子。改完名稱和密碼後,看著滿屋子的衣服,殷明麓頗覺神清氣爽,撈起毛巾,直接進了浴室。
周錦珩遲了一步,等他將車開進車庫時,就發現自家小玫瑰已經進了浴室。他難得地皺了一下眉,因為以往他停車的時候,小玫瑰都是站在一旁揚著可愛的笑臉,乖乖等他,恨不得時時刻刻都看著他,以至於讓他平時覺得這孩子有些過於粘人了。
可今日的小玫瑰,有些反常,仿佛長了刺,也不再等他,而是先行一步,讓習慣了有人等他的周錦珩,有一種說不出的感受。
還沒等他明白這是什麽感受時,他習慣性地擱置下車鑰匙,坐在沙發上掏出手機,想上一下網,卻很快發現自己被踢出網絡了。
他:???
忘記說了,原主因為愛極了周錦珩,先前的wifi名就叫做“明麓永遠愛錦珩”,密碼則是一生一世我愛你的縮寫,很典型的戀愛腦了,也不知道以往的鄰居看到附近這個秀恩愛的wifi名是什麽心情,反正殷明麓看了,忍不住都抖了幾下,覺得太過惡心歪膩,趕緊給改了。
發現原來的無線網絡連接不上後,周錦珩先是有一瞬間的懵逼,然後開始搜尋了網絡,在一群奇奇怪怪的wifi名中,沒找到“明麓永遠愛錦珩”的原名稱,倒是發現了一個叫“感情不忠者必暴斃”的wifi,這名稱中所挾帶的強勢詛咒撲麵而來,令周公子下意識地心髒一緊,一股心虛油然而生。
他想忽略,卻偏偏發現這就是距離自己手機信號最強烈的網絡,一時間陷入了沉默,開始敲浴室的門,用輕鬆的口氣問道:“明麓寶貝兒,你怎麽把網絡名稱改了?”
周錦珩甚至想直接進浴室,畢竟兩人是交往中的熱戀情侶,這種親密的事情常用,可這一次他旋轉門把手,卻發現門從裏麵反鎖了,他又是一陣懵逼。
就在他想問“寶貝你怎麽鎖門了”的時候,裏麵傳來少年慵懶的回答聲,“想改就改,怎麽了?”
“沒什麽,就想問問你怎麽突然想改名了,原來的名字不是好好的麽?”明知道浴室裏的人在洗澡,看不到自己的樣子,但周錦珩還是推了推金絲框眼鏡,俊美的臉龐上展開一抹極有魅力的笑,說不出的風流倜儻。就是這樣的笑容,曾令無數的男男女女甘為他飛蛾撲火,包括原主在內。
好在殷明麓看不到,就算看到了,也不會買賬,他正懶洋洋地搓洗著手,在氤氳的水霧中,優雅的擠出一堆漂亮的泡泡,然後狀似無意地歪頭道:“是挺好的,可錦珩你先前不是顯歪膩麽?我就改了呀。”
周錦珩有些沉默,他確實嫌歪膩,畢竟這wifi名帶了他的大名,且這種恨不得昭告天下的行為,有點像傳說中那種去爬個山,都恨不得在石頭上刻下“王xx永遠愛李xx”字樣的傻子情侶,因此以往他確實覺得這個名字幼稚無腦,但看久了也就習慣了,畢竟滿滿的都是小玫瑰對他熱情的愛。當然了,到底還是尷尬,改了自然更好。
他想問的是,怎麽突然改名了?還改的是這種名。周錦珩刻意忽略自己心下的幾分心虛,問出聲。
殷明麓掀著眼皮,用孩子氣的口吻,懶懶地反問道:“這名字難道不好麽?挺符合三觀的呀,對待感情不忠者,本來就該被千刀萬剮、天打雷劈,錦珩你說是不是?”
周錦珩一凜,下意識順嘴道:“是。”心裏卻道,這孩子的行為看上去依然意氣用事,但好似又有幾分敏銳,加上今天的種種行為實在有些古怪,他不會發現什麽了吧?
他當然不會承認自己心裏裝了別人,不然到時候少年發脾氣鬧起來,他可招架不住,於是自然否認了。
他本來還想問問密碼是什麽,可聽到少年那番話後,已經不太想連網絡了,正巧有一串鈴聲響起,被轉移了注意力的周錦珩立馬遠遠地走開,將電話接起。
而聽到那串鈴聲,浴室裏的殷明麓卻也停了動作,無疑,在原主都是手機係統自帶鈴聲的情況下,有資格在周公子手機裏擁有專屬手機鈴聲的人,用腳指頭想都是誰。
嗬,他剛剛正愁沒機會發作一番,周錦珩倒是馬上就主動送上門了。
也許男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喬安是周錦珩少年時期就愛慕的心上人,這近十年的感情累積下來,烙印在心頭,早已說不出的沉重。可如果當初就得到了,喬安現在是白月光還是白米粒,這還說不準呢。因為一直得不到,才顯得刻骨銘心。
因為距離遠,不如紅玫瑰就在懷裏,才顯得那抹月光沉靜優雅、溫潤精致,而紅玫瑰因為距離近,且緊握在手,地位才次了些,種種缺點也被放大。於是月光越發皎潔動人,玫瑰越發備受冷落。
如殷明麓所料,電話確實就是喬安打來的,如往常般剛響三秒鍾就被接通,喬安是數著時間的,因為從時間上能看出,自己在這個男人的心目中的地位。他發現數字沒變,且一接通,周錦珩那略帶激動驚喜的語氣,更讓他心下大定,確信自己的地位在男人心目中還沒有被動搖。
殊不知,他已經有一個月沒聯係這個人了,本來心情還有些忐忑,生怕周錦珩把自己給忘了,因為他可是從友人嘴裏聽說,周錦珩最近交往了個小男友,雖跟他不是一個類型,但兩人已同居半年了,感情貌似也很穩定,彼此有結婚的意思,這讓他心下一絲不舒服。
誠然,他是不愛周錦珩的,但聽到對方交往了小情人,且不是遊戲人間態度時,依然有一種自己的東西被人搶走的不快。而且他在國外還要待一段時間,其中的種種費用還需要周家提供幫助呢,如果周錦珩把自己的心大部分都給了小情人,他怎麽辦?要知道周家都是一群看碟下菜的人,一旦周大少爺把自己給忘了,他還怎麽借著周家的人脈在國外自處?
於是自然開始想時不時給周錦珩打個電話,給對方一絲希望,讓對方哪怕溫香軟玉在懷時,也不要把自己忘了。
喬安的想法當然很好,對於他的來電,周錦珩確實很高興,哪怕對方說的全是一些諸如“天氣如何”、“你吃了嗎”、“紐約的淩晨也是車水馬龍”這些沒用的廢話和關懷寒暄,周錦珩依然欣喜,仿佛隔著一大洋彼岸,也能嗅到心上人溫熱的呼吸。
兩人足足聊了半小時,其中閑話家常幾分鍾,懷念青蔥歲月十幾分鍾,最後就主要是喬安在講自己最近的事情了,委婉地表達自己最近遇上了些棘手的事兒,可能需要幫助。
……
隨著腦海裏的係統提示音響起,殷明麓慢慢睜開了眼睛,發現自己身體伸展著,有一件掛著吊牌的衣服,卡在他脖子上,他眼神先是一瞬間的茫然,後來看了看麵前的鏡子和頭頂璀璨的吊燈,這才意識到,自己也許是在試衣間裏更換衣服?
他閉眼回憶了一下,這個時間節點,是原主跟渣男周公子開始交往的最初半年,雖還不到談婚論嫁的那地步,但也是濃情蜜意,兩人同居了,這一次兩人就在街上頗有閑情逸致地逛街,原主買衣服,周公子陪伴。靦腆羞澀又熱情火辣的小玫瑰,稍稍撫平了周公子內心的情感創傷。於是對原主這個小情人,周錦珩是喜愛的,但是這份喜愛跟白月光那份沉甸甸的深入骨髓,能比嗎?
殷明麓冷笑一聲,一邊想著如何應對,一邊慢吞吞地穿好衣服。
因為回憶,他耽擱的時間有點久,門外的導購員還用甜美的嗓音詢問他道:“客人,請問需要幫助嗎?”
“不用。”殷明麓禮貌地輕答,理了理吊牌,不同原主羞澀需要旁人催促的性格,他穿著新衣服,大大方方地就走出來。
走試衣間裏走出來的少年,吸引了這個高檔服裝店裏所有的客人,他們驚豔地看著對方。誠然,少年長得十分出眾,眉眼精致秀氣,那膚色很白,在水晶燈下下仿佛牛奶般瑩白發亮,一雙眼黑白分明,烏鴉鴉的睫毛也長得過分,襯著那天真的氣質,放在雜誌上也吊打一幹娛樂圈小鮮肉。
尤其是對方此刻穿著一件白襯衫,肩膀處略顯瘦削,雖然那氣場看上去有些駕馭不住,但因為那臉蛋好看,竟也出乎意料的合適。
真是個漂亮的男孩。在場人心底暗暗感歎。
周錦珩也是驚豔的,他沒想到隻是隨手拿了一件衣服給少年,剛拿出去他就意識到不好,這衣服偏成熟,根本不是少年這個年紀能駕馭的,他隻是在少年甜甜地詢問他意見時,盯著襯衫區發呆,因為他想到了自己心中那求而不得的人,對方穿著白襯衫時沉靜俊秀的模樣,於是下意識地遞出了這件白襯衫。對於這明顯不是自己style的衣服,少年懵了一下,但還是接過了,乖乖地進試衣間更換了,這時候他再阻止已經遲了,且顯得有問題。
出來的效果也十分令人驚豔。本來周錦珩還想逃避,低著頭玩著手機,不想看到少年換完衣服的樣子。因為在他心目中,白襯衫已經是喬安的符號象征,是他一生所見過的,穿白襯衫最好看的人,其餘人都比不過、勝不了。
所以他更不能接受,自己的小情人把那衣服穿毀了,便幹脆裝作沉迷手機,眼不見心不煩。結果卻聽到周遭人一片倒吸氣的聲音,才稍微抬起了眼睛,然後便盯著那漂亮的男孩,挪不開了。
那衣服少年確實不合適,但卻靠著天生的好相貌,撐住了。無數鏡子聚焦中,少年撥了撥自己的頭發,身上的白襯衫沒有係好,餘了幾顆紐扣,露出清瘦的鎖骨。
明晃晃的燈光下,白襯衫是透的,周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單薄瘦弱、卻顯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優美欲展翅高飛的蝴蝶,他腦海裏已經想不起喬安的樣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這孩子真是個妖精。周錦珩意識裏隻剩下這句話了。
想象著少年眉眼天真勾人,在家裏穿著這透明的白襯衫,光著兩條又直又白的大長腿,下麵不著寸縷,既羞澀又熱情地為他服務的美好畫麵,一時間周錦珩竟有些蠢蠢欲動,呼吸都變了,西裝褲下交疊的長腿忍不住交換了一下姿勢。
從沒有一次,他迫切地希望少年,走到他麵前,這樣他就可以幹脆把人拉過來,抱到腿上,遮住自己翹起的部位,來緩解自己的尷尬。可惜以往最愛詢問自己意見的少年,這次卻沒有來問自己意見。
而是挑著眉,對身邊的女導購道:“你覺得我穿這衣服如何?”一個屬於二十歲年輕男孩的荷爾蒙頃刻間,全麵大開。
女導購當即麵紅耳赤得厲害,在男孩的注視下,覺得自己耳朵在發燙,她羞赧道:“好、好看的,客人你長得好看,穿什麽都合適。”
殷明麓笑了,“謝謝,我也這樣覺得。”原主有這身材臉蛋,做什麽不好,當模特可以賺得盆滿缽滿,去闖娛樂圈也可以靠臉c位出道,偏偏選擇伺候一個渣男,伺候渣男也就算了,結果明明一分錢沒花,還被認為是包養得就真的不值得了,甚至連他親手養大的孩子,也覺得他是個依靠自己父親的金絲雀。
殊不知,金絲雀心野了,也是會啄人的。
見到少年和導購言笑晏晏的模樣,周錦珩微微皺眉,咳嗽了幾聲,開口道:“明麓,過來讓我看看,你穿襯衫好不好看。”
以往他的小玫瑰,不管試穿什麽衣服,都喜歡詢問他好不好看,一臉期待地看著他,當他說不好看時,少年會失落,馬上把衣服換了;當他說好看,少年會很開心,恨不得連續兩三天都穿同一套。他先前還覺得少年這副模樣,沒什麽主見,現在卻覺得極好。
他現在就希望少年在家裏穿白襯衫給自己看。
殷明麓會如他願嗎?當然不會,原主愛慘了這個渣男,恨不得給渣男端洗腳水,把對方伺候得舒舒服服,殷明麓卻恨不得把洗腳水潑對方身上,讓對方伺候自己舒舒服服的。
於是明明聽到周公子的話,他便假裝沒聽到,甚至走得遠遠的,去其他衣服櫥櫃裏挑衣服,還把身上的襯衫脫了,隨手丟給導購,道:“這衣服可以,但我不想買。”
見那襯衫,周錦珩有些急了,交疊了一下大長腿後,溫聲道:“挺適合你的,怎麽不買?買下來吧,晚上穿給我看。”最後一句話就有點帶顏色暗示了。
殷明麓橫了他一眼,用很大男子主義的口氣道:“又不是你出錢,我不想買就不買,你管得著麽?”還想晚上穿給他看,這姓周倒想得挺美。
聽著兩人的對話,導購有些驚訝,下意識地瞅了周錦珩一眼,她一開始還以為少年是這公子包養的小情人,畢竟從進店開始,少年就各種小意溫柔,不斷試穿著衣服,詢問那位公子好不好看,而那公子哥態度散漫,還有點愛答不理。
她還以為是因為付錢的是那公子哥,所以少年才那麽伏低做小,想穿令金主滿意的衣服來取悅金主,原來不是嗎?沒想到她做導購多年,竟然有一朝也以貌取人了。
導購所想的,便是殷明麓所想吐槽的,人人都當原主是金絲雀,周大公子是金主,其實兩人在交往期間,一直都是aa居多,原主各種買菜下廚,經常用自己的錢給周公子添置高檔衣物,甚至別人以為他所住的房子,也是周公子買的。其實那房子是原主和周錦珩兩人各自掏了一半錢,付款買的,隻是房產證寫的周錦珩名字,大家便以為是周錦珩買給小情人的。
而周公子除了節假日禮物,出去旅遊的花銷等這些情侶必備事宜之外,基本很少在原主身上花錢,但卻人人以為原主是周少爺家養的金絲雀。
金你媽個雀,你說你花人家錢了,別人叫幾聲也就不疼不癢,問題是原主一分沒花,甚至是掏錢養渣男和那情敵小孩,這還都被喊了好幾年金絲雀,簡直不能忍!殷明麓這次來,恨不得榨幹這渣男的錢,好讓這金絲雀的名聲徹底落實了。
如果不為他花錢,那就給老子閉嘴,別瞎逼逼。老子自己出錢買衣服,用得著你指手畫腳?
其實都怪周錦珩外表和家世太具有欺騙性了,他出身周家,又是周家獨子,基本靠近他的男人女人,都是因為對方有錢。大家夥兒先入為主,也以為原主是那樣的人,殊不知原主雖然外表漂亮,但骨子裏就是個典型的柴米油鹽醬醋茶類型,找對象全為了過日子,卻遇上了遊戲花叢的周公子,這也真是個孽緣。
而且周公子除了有錢外,外表也十分俊美,帶著金絲框眼鏡時顯得十分儒雅斯文,看著就像一個肯為自己對象出手闊綽的花花公子,誰料骨子裏就是隻鐵公雞,一毛不拔。
在少年冷淡開口戳破真相時,不僅導購驚訝,其實周錦珩也有些尷尬,下意識地推了推眼鏡,他其實脾氣是很大方的,不管是對情人還是朋友,隻要看對眼了,都喜歡買東西送給對方,那些東西也都很貴重,他家境優越,也沒覺得這樣的付出有什麽。畢竟這些年他對喬安的付出,從衣服、名表到豪車、豪宅,甚至送對方出國深造多年的費用,這一筆筆才是才是真正的高價。
但對殷明麓這小情人,他從沒送過什麽東西,對方很合他胃口,也對他付出了很多,經常自掏腰包為他洗手作羹湯,他是很想送,但他身邊的狐朋狗友聞言,就拉著他道:“你別送了,情人這種東西就是看中了你的錢,你如果送幾萬塊的表,為他買衣服褲子,漸漸的你就得送更多了,人都是貪得無厭的,你別看他表麵天真無邪,到時候可是會榨幹你的錢。”
他本來還猶豫,可對方隨即又道:“你不是說想跟他結婚,好好過日子嗎?那你得考驗一下他的人品,這幾年先不要給他花錢,看看他本性如何,如果是為了你的錢,那肯定受不了,遲早跑了;如果他不介意,那你婚後再給他花錢,這不就好了嗎?”
周錦珩聽進去了,也確實在考驗少年的人品,現在就在考驗期,可是隨著少年獨立能幹,aa成習慣後,他便也習以為常了,覺得不需要送少年東西了。直到今天少年說出口後,他才意識到,他確實沒為少年花過錢,不該對少年穿什麽衣服指手畫腳。
既然花的是自己的錢,少年想怎麽穿就怎麽穿,都是對方的自由。周公子是個明事理的人,當下不再置喙,隻是看著那嶄新的白襯衫被導購穿上衣架,放回原本的位置,想象著剛才腦海裏的美麗風景,周錦珩一時間有些悵然若失,決定暫時破戒一回,遞過一張金卡道:“等等,那衣服我包了。”
“好的。”導購點了點頭,開始裝衣服。
原以為少年就此會高看他一眼,就知道少年卻自顧自地逛起了其他衣服,像一隻飛入花叢的小蝴蝶,被那些漂亮的花兒所吸引,根本懶得給他一個眼神,於是難得被冷落的周錦珩,等自己身下的反應下去後,忍不住走到少年身邊,溫柔笑道:“怎麽樣,我給你買衣服了,開心嗎?”
殷明麓用看傻子的眼神,認真地回視對方,“那衣服我又不喜歡,你買你喜歡的衣服送給我,想我晚上穿給你,取悅你,方便你對我嘿嘿嘿,就這樣你還想我感激你?錦珩啊,你腦子沒毛病吧?”
這種賠本買賣,他又不是原主,會為了渣男買一件衣服送自己就開心得轉圈圈,覺得渣男愛死自己了,他小算盤可精著呢。
沒想到一向可愛的小玫瑰,竟有如此伶牙俐齒的時候,那認真注視著他的黑眸,令周錦珩感覺到一瞬間的心虛,因為對方的話一針見血,確實如此。他這本質就跟嫖客買了一件情趣內衣送人,希望那人穿上,給自己帶來愉悅似的,本質上是為了自己高興,卻還指望對方會感激他。
可能是以前的小玫瑰從來不說這些,於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變得如此理所當然了。
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其次是少年貌似生氣,周公子便討好地拉著少年的手道:“是我不好,你接下來看中什麽衣服,我都給你買。”
這還差不多。殷明麓心裏哼了一口氣,開始挑衣服,為了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他故意道:“你雖然是周少爺,我是小戶出身,但我不貪你便宜,這件衣服不錯,你還記得我給你買的那件淺灰色西服嗎,有白金袖扣的那款,是不是跟這款很像?我們可以搭情侶套裝哦!”
少年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就是不久前的事情,周錦珩很快就想起來了,細長的眼睛中浮現笑意,他道:“記得,你還說我穿上很英俊。”
媽的,我故意提那衣服,你倒是隻記得評價了嗎?殷明麓懶得翻白眼,於是假作挑衣服,繼續笑著道:“你看這件t恤,是不是跟我買給你的那件深紫色襯衫很像?”
“我前天給你買了五條內褲,我自己的卻沒有買,今天幹脆買了吧。”殷明麓裝作隻是在回憶,實則一一細數下來,周錦珩才發現少年竟然為自己買了那麽多衣服。周家家大業大,他身為大少爺,衣櫃裏的服飾多不勝數,於是少年給他買了衣服後,除非是特別出挑昂貴,不然衣櫃裏到底多了幾件,他一向沒放在心上。而他自己給少年買了什麽,他發現自己伸出手指頭,也按不下去一個。
而導購也已經默默地呆了,她原以為是包養,貌似是反過來的。看著出身不顯的漂亮少年,對周公子的態度,更像是討喜歡女人歡心的有錢少爺,而看周公子的表現,貌似還習以為常?
周錦珩越聽越愧疚,他大手一揮,不等少年繼續挑衣服,便道:“這半場的衣服我全買了。”沒理由少年對他那麽好,他卻什麽都不付出,這樣就跟被少年包養的軟飯男人,有什麽區別。
殷明麓聽了,還假意拉扯了一下,用賢惠妻子的口氣教訓道:“錦珩,你買那麽多幹嘛,我又穿不完,你還在事業上升期,以後還有用得著錢的地方,你這樣做真是太浪費錢了!導購,你別聽他亂說,這些我們都不要了。”
少年在真心實意地關心他,喊他節儉,周錦珩卻聽了有些不是滋味,他沒想到自己長久以來不付出,卻被少年以為是事業上有困難,甚至還喊導購把衣服放回去。一時間,男人的麵子稍微落了下乘,考驗少年歸考驗少年,他可不想別人覺得他周錦珩囊中羞澀,是吃軟飯的,更不想少年看低了他,覺得他連這點小錢都出不起。
去他媽的考驗!誰出的餿主意,他不奉陪了!周錦珩攔住導購道:“跟你們經理說,另外半場的衣服,我也要了!”
周公子的臉色有些駭人,讓導購迷迷瞪瞪地點了點頭,“好、好的!”
在眾人手忙腳亂收拾衣服的時候,少年卻吹著自己的指甲,嘴角勾起一抹笑,這還遠遠不夠。既然別人沒憑沒據就說原主是靠人養的金絲雀,那他肯定要貫徹到底咯,畢竟哪有自己倒貼錢養渣男孩子,白天洗衣做飯,晚上還陪-睡的金絲雀?
原主做過的,他通通要這周公子連本帶利還回來,連肉帶骨頭的,啃得一幹二淨。
第107章
周錦珩周大少爺豪氣衝天,一口氣包了全場衣服的行為, 自然備受矚目。但根據導購的話, 這不過情侶之間有來有往的付出罷了, 沒聽到少年說什麽嗎,自己現在一個月兩三萬的工資,每個月都撥出一半以上為周公子添置衣物。
看一個男人對自己真不真心, 不是看他為自己花多少,而是看他擁有多少, 且願意撥出多少比例在自己身上。這樣衡量起來,少年自己在擁有一塊錢的同時, 還願意分周公子五毛錢,誰敢說這不是真愛?
不管眾人評價如何,殷明麓是比較滿意的,寫了一串地址,令這家高檔服裝店收拾好後,直接送過去。而他和周錦珩則慢悠悠地驅車回家,這個地址是原主和周錦珩的暫住地, 租的一套房子, 而非周錦珩的私人別墅, 所以空間不太大,且距離兩人公司上班的地方都有些遠。
但最近原主和周公子濃情蜜意, 彼此都有了對未來的初步規劃, 開始提起了買房的事情。至於為什麽要另外買房, 而不讓原主住自己的別墅, 周錦珩自然有自己的小九九。
小玫瑰再討他喜歡,但畢竟隻是個交往不過半年的小情人,心裏的地位還比不上喬安,而那套別墅裏滿滿都是喬安居住過的痕跡和影子,於是周錦珩自己不常住那裏,但也偶爾會前往那別墅,回憶喬安多年前在這棟別墅裏的一顰一笑,沉浸其中無法自拔。
也就是說,對於周公子而言,那別墅是他和喬安兩人的淨土,一個心照不宣的秘密基地,原主是沒資格入住的。不住就不住,他還不稀罕,殷明麓冷笑一聲,不過呢這次他來,跟周錦珩一同買房的時候,明明是共同買房,他肯定不會傻到填周錦珩的名字,這完全跟無償贈予沒什麽區別。而且還不是法庭能保障的婚後共同財產,因為他們連婚禮都沒舉辦,周錦珩就跑了。
買房的事先不急,先回家再說。
殷明麓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改掉原主設定的wifi,先從小事做起,跟渣男劃分開界限,膈應死周公子。改完名稱和密碼後,看著滿屋子的衣服,殷明麓頗覺神清氣爽,撈起毛巾,直接進了浴室。
周錦珩遲了一步,等他將車開進車庫時,就發現自家小玫瑰已經進了浴室。他難得地皺了一下眉,因為以往他停車的時候,小玫瑰都是站在一旁揚著可愛的笑臉,乖乖等他,恨不得時時刻刻都看著他,以至於讓他平時覺得這孩子有些過於粘人了。
可今日的小玫瑰,有些反常,仿佛長了刺,也不再等他,而是先行一步,讓習慣了有人等他的周錦珩,有一種說不出的感受。
還沒等他明白這是什麽感受時,他習慣性地擱置下車鑰匙,坐在沙發上掏出手機,想上一下網,卻很快發現自己被踢出網絡了。
他:???
忘記說了,原主因為愛極了周錦珩,先前的wifi名就叫做“明麓永遠愛錦珩”,密碼則是一生一世我愛你的縮寫,很典型的戀愛腦了,也不知道以往的鄰居看到附近這個秀恩愛的wifi名是什麽心情,反正殷明麓看了,忍不住都抖了幾下,覺得太過惡心歪膩,趕緊給改了。
發現原來的無線網絡連接不上後,周錦珩先是有一瞬間的懵逼,然後開始搜尋了網絡,在一群奇奇怪怪的wifi名中,沒找到“明麓永遠愛錦珩”的原名稱,倒是發現了一個叫“感情不忠者必暴斃”的wifi,這名稱中所挾帶的強勢詛咒撲麵而來,令周公子下意識地心髒一緊,一股心虛油然而生。
他想忽略,卻偏偏發現這就是距離自己手機信號最強烈的網絡,一時間陷入了沉默,開始敲浴室的門,用輕鬆的口氣問道:“明麓寶貝兒,你怎麽把網絡名稱改了?”
周錦珩甚至想直接進浴室,畢竟兩人是交往中的熱戀情侶,這種親密的事情常用,可這一次他旋轉門把手,卻發現門從裏麵反鎖了,他又是一陣懵逼。
就在他想問“寶貝你怎麽鎖門了”的時候,裏麵傳來少年慵懶的回答聲,“想改就改,怎麽了?”
“沒什麽,就想問問你怎麽突然想改名了,原來的名字不是好好的麽?”明知道浴室裏的人在洗澡,看不到自己的樣子,但周錦珩還是推了推金絲框眼鏡,俊美的臉龐上展開一抹極有魅力的笑,說不出的風流倜儻。就是這樣的笑容,曾令無數的男男女女甘為他飛蛾撲火,包括原主在內。
好在殷明麓看不到,就算看到了,也不會買賬,他正懶洋洋地搓洗著手,在氤氳的水霧中,優雅的擠出一堆漂亮的泡泡,然後狀似無意地歪頭道:“是挺好的,可錦珩你先前不是顯歪膩麽?我就改了呀。”
周錦珩有些沉默,他確實嫌歪膩,畢竟這wifi名帶了他的大名,且這種恨不得昭告天下的行為,有點像傳說中那種去爬個山,都恨不得在石頭上刻下“王xx永遠愛李xx”字樣的傻子情侶,因此以往他確實覺得這個名字幼稚無腦,但看久了也就習慣了,畢竟滿滿的都是小玫瑰對他熱情的愛。當然了,到底還是尷尬,改了自然更好。
他想問的是,怎麽突然改名了?還改的是這種名。周錦珩刻意忽略自己心下的幾分心虛,問出聲。
殷明麓掀著眼皮,用孩子氣的口吻,懶懶地反問道:“這名字難道不好麽?挺符合三觀的呀,對待感情不忠者,本來就該被千刀萬剮、天打雷劈,錦珩你說是不是?”
周錦珩一凜,下意識順嘴道:“是。”心裏卻道,這孩子的行為看上去依然意氣用事,但好似又有幾分敏銳,加上今天的種種行為實在有些古怪,他不會發現什麽了吧?
他當然不會承認自己心裏裝了別人,不然到時候少年發脾氣鬧起來,他可招架不住,於是自然否認了。
他本來還想問問密碼是什麽,可聽到少年那番話後,已經不太想連網絡了,正巧有一串鈴聲響起,被轉移了注意力的周錦珩立馬遠遠地走開,將電話接起。
而聽到那串鈴聲,浴室裏的殷明麓卻也停了動作,無疑,在原主都是手機係統自帶鈴聲的情況下,有資格在周公子手機裏擁有專屬手機鈴聲的人,用腳指頭想都是誰。
嗬,他剛剛正愁沒機會發作一番,周錦珩倒是馬上就主動送上門了。
也許男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喬安是周錦珩少年時期就愛慕的心上人,這近十年的感情累積下來,烙印在心頭,早已說不出的沉重。可如果當初就得到了,喬安現在是白月光還是白米粒,這還說不準呢。因為一直得不到,才顯得刻骨銘心。
因為距離遠,不如紅玫瑰就在懷裏,才顯得那抹月光沉靜優雅、溫潤精致,而紅玫瑰因為距離近,且緊握在手,地位才次了些,種種缺點也被放大。於是月光越發皎潔動人,玫瑰越發備受冷落。
如殷明麓所料,電話確實就是喬安打來的,如往常般剛響三秒鍾就被接通,喬安是數著時間的,因為從時間上能看出,自己在這個男人的心目中的地位。他發現數字沒變,且一接通,周錦珩那略帶激動驚喜的語氣,更讓他心下大定,確信自己的地位在男人心目中還沒有被動搖。
殊不知,他已經有一個月沒聯係這個人了,本來心情還有些忐忑,生怕周錦珩把自己給忘了,因為他可是從友人嘴裏聽說,周錦珩最近交往了個小男友,雖跟他不是一個類型,但兩人已同居半年了,感情貌似也很穩定,彼此有結婚的意思,這讓他心下一絲不舒服。
誠然,他是不愛周錦珩的,但聽到對方交往了小情人,且不是遊戲人間態度時,依然有一種自己的東西被人搶走的不快。而且他在國外還要待一段時間,其中的種種費用還需要周家提供幫助呢,如果周錦珩把自己的心大部分都給了小情人,他怎麽辦?要知道周家都是一群看碟下菜的人,一旦周大少爺把自己給忘了,他還怎麽借著周家的人脈在國外自處?
於是自然開始想時不時給周錦珩打個電話,給對方一絲希望,讓對方哪怕溫香軟玉在懷時,也不要把自己忘了。
喬安的想法當然很好,對於他的來電,周錦珩確實很高興,哪怕對方說的全是一些諸如“天氣如何”、“你吃了嗎”、“紐約的淩晨也是車水馬龍”這些沒用的廢話和關懷寒暄,周錦珩依然欣喜,仿佛隔著一大洋彼岸,也能嗅到心上人溫熱的呼吸。
兩人足足聊了半小時,其中閑話家常幾分鍾,懷念青蔥歲月十幾分鍾,最後就主要是喬安在講自己最近的事情了,委婉地表達自己最近遇上了些棘手的事兒,可能需要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