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寧驚了,趕忙說道:“還有別人呢?那我要回去換衣服!”
陸宇翎卻又扯住了她的袖子:“不用換,穿這套就挺好。”
好看不好看倒是次要的,關鍵是要藏嬌,馬上要去的那地方野狼挺多,十個裏麵八個愛泡妞,她穿得越隨便越好。
“不行,我什麽都沒帶,你等我十分鍾!”李西寧一定要回家換衣服,現在她身上穿得這套說好聽點是慵懶歐美風,說不好聽的就是睡衣,去哪都不行。
陸宇翎卻又拉住了她的袖口:“你什麽都沒帶還怎麽回家?今天你隻能跟我混了。”
李西寧一愣,這才想起來自己出門的時候實在是太著急了連鑰匙都沒帶,隻帶了個手機就出來了,然後她氣呼呼地瞪著陸宇翎:“都怪你,催什麽催啊!”
陸宇翎也不跟她爭辯,直接投降:“行行行,怪我,都怪我。”然後又自覺主動地朝她伸出了胳膊,“給,你擰我吧。”
李西寧瞬間破功,又被他逗笑了。
生氣的時候被逗笑才是最令人憋屈的事情,而且還特沒麵子,李西寧打開了他的胳膊:“你這人怎麽這麽討厭呀!”
陸宇翎一臉無辜:“我哪討厭了?我主動認錯,還主動領罰,你還說我討厭?我這個公主當的還不夠卑微麽?”
李西寧又是笑又是氣急敗壞:“煩人精!”
陸宇翎笑著回:“行,我是煩人精。”為了給她騰地方,他把背在背上的吉他取了下來,遞給了李西寧,叮囑了句,“抱好啊,可別摔了,它是我親兒子。”
這把吉他是他媽送給他的最後一件生日禮物,已經用了很多年了,所以他異常珍惜。
李西寧也知道吉他對吉他手來說就意味著熱血與靈魂,所以在接過吉他後,緊緊地抱在了懷裏,為了以防萬一,她又將吉他的帶子掛在了自己的身上,小心翼翼地模樣簡直像極了立誌要完成守護寶藏任務的幼兒園小朋友。
看著她那副謹慎的樣,陸宇翎就想笑,感覺還怪可愛的,但是他卻忍著沒笑,以免被小老虎製裁,等她在自行車後座上坐好之後,他又說了句:“你一隻手抱著吉他就行了,別掉下去了。”
李西寧聞言鬆開了左手,牢牢扯住了陸宇翎的衣角:“好了,走吧。”
陸宇翎應聲踩下了腳蹬,風一般地帶著姑娘走了。
金秋時節,陽光明媚,坐在陸宇翎的後座上,有清風劃過臉頰,吹亂了她耳邊的碎發,陽光灑在臉上,暖意融融卻不刺目,街景在不斷後退,李西寧覺得很愜意。
過了一會兒,她對著他背影問了一句:“你還會彈吉他呢?”
陸宇翎回:“恩,我媽教我的。”
他的語氣很平靜,隻是在訴說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大小姐還會彈吉他,再一想她媽曾經對她說過,大小姐不僅長得漂亮,而且還多才多藝,更有一副天籟般的好嗓子,李西寧不禁問道:“你媽是不是女神級別的?”
沒有人不愛自己的媽媽,陸宇翎也不例外,他笑著回:“那當然了,我媽是天仙!”
李西寧也笑了:“我昨天聽我爺爺說你媽年輕的時候還會彈鋼琴,彈得可好了,你是不是也會?”
“恩,也是我媽教的。”陸宇翎補充道,“她以前是小學音樂老師。”
李西寧忽然特別好奇陸宇翎的媽媽到底長什麽樣子,見過她的人,幾乎沒人不誇獎她的美,就連她媽這個昔日情敵都不吝嗇對她的褒獎。
似乎是猜到了她在想什麽,陸宇翎說道:“家裏還有我媽參加學校跨年文藝表演的錄像,你要是想看,回來拿給你看。”
李西寧也沒拒絕:“好。”
說話間,陸宇翎帶著她騎到了另外一條路上,相比於來時的那條主幹道,這台路比較窄,但是樹木卻非常茂密,明媚陽光下綠蔥蔥的一片,再加上林立於街道兩側的複古型建築,使得這條小街頗有了幾分文藝氣息。
路口立著一個指示標牌,藍色的油漆底麵上印著三個白色字體——綠茵路。
李西寧知道這條路,這裏是西輔市有名的酒吧一條街。
看不出來小公主平時玩的還挺野。
陸宇翎轉進綠茵路後,一直朝南行,最後將車停到了最南側的那棟深紅色的建築前。
李西寧看到木質的雙開門上掛著一個做舊的銅牌,上麵刻著酒吧名字——綠蔭深處。
這名字確實符合這個酒吧的地理位置,而且也很有意境。
酒吧門口還擺著幾張圓形的黑色鐵藝翹腳桌,每張桌子配套兩張鐵藝黑凳,旁邊立得有白色遮陽傘,看起來十分愜意。
酒吧門外站著一年輕男人,二十五六的模樣,寸頭,黑體恤,牛仔褲,黑皮靴,左臂紋滿了紋身,手指上帶著一排戒指,脖子上還掛著鐵鏈,十分的朋克風。
這男人一看到陸宇翎就朝他揮了揮手:“翎子!”
李西寧抱著吉他從後座上跳了下來,隨後陸宇翎跟她介紹:“陳哥,酒吧老板。”
“哦。”李西寧從來沒來過這種地方,一時間還有些緊張,抱著懷裏的吉他,不安地問陸宇翎,“我們來這裏幹什麽?”
陸宇翎笑了,回答得言簡意賅:“唱歌。”隨後他又煞有介事地接了句,“進去之後跟好我,人多,你別丟了。”
三好學生李班長怯場了:“那我……還是回家吧。”
“逗你呢。”陸宇翎不得不說實話,“這條街上白天幾乎都沒人。”
誰曾想陸宇翎的話音剛落,酒吧老板就走了過來:“今天人多,你還是得看好你兒子和它媽。”
李西寧:“……”誰媽?
每年寒暑假,陸宇翎都會來這家酒吧當駐唱歌手,因為顏值出眾又實力超群,所以他在這片還小有名氣,人緣也不錯,幾乎每場演出都有不少人來捧場,但整條街上的人都知道他有一禁區不能碰,那就是他的吉他,誰摸都不讓摸,誰摸就跟誰幹,大家都知道這吉他是他親兒子,不想死就別犯賤。
所以陳哥一看見李西寧抱著陸宇翎的吉他,就知道他們什麽關係了——除了兒子媽,他還會讓誰這麽抱著自己親兒子?
聽了陳哥的話後,陸宇翎蹙起了眉頭,但卻不是追究兒子和媽的事,而是:“怎麽來這麽多人?”
陳哥笑回:“你這麽長時間都沒來了,好不容易來一次,那捧場的不就多了麽?”
其實他隻是想借用一下樂隊,在她十八歲生日這天唱一首歌送給她,本以為白天人少,沒想到還是來了那麽多外人。
陸宇翎無奈,回頭看著李西寧,叮囑:“那你還是得跟緊我。”
李西寧頓有了種被帶進狼窩的感覺,沒說話,默默地抱緊了懷裏的……大兒子。
作者有話說: 喜當媽【狗頭】
第27章
李西寧以前沒來過酒吧這種地方, 在她的印象中, “酒吧”兩個字一直和“社會”掛鉤, 第一次踏入社會領地,她有些緊張,懷抱吉他,一步不落地跟在陸宇翎身後, 乖巧聽話的樣子簡直像極了大哥的女人。
老虎瞬間變貓咪。
李西寧難得這麽依賴他,陸宇翎非常滿意。
一走進酒吧,光線就暗了下來。雖然現在是白天,牆上開的也有窗,但是裝修風格使得屋內的整體基調偏暗,畢竟酒吧這種地方,是需要在氣氛上營造情調的。
演出台在最北側, 東側是擺台,屋中間錯落有致地擺放著木質桌椅板凳, 現在還不到上午十點,但是酒吧裏已經坐著不少人了。
陸宇翎一走進酒吧, 就有人帶頭呼喊了起來,這幅熱情激動的模樣簡直像極了粉絲見麵會。
李西寧還從沒想過陸宇翎竟然在這裏這麽受歡迎。
距離演出台最近的那張桌子是空著的,老板陳哥直接帶著他們來到了這張桌子旁,對陸宇翎道:“特意給你留的。”
“謝了。”隨後陸宇翎示意李西寧麵朝演出台那側坐下, 等她坐好後,他朝她伸出了手,“把兒子給我。”
李西寧卻緊抱著“大兒子”不放, 就好像這“兒子”就是她最後的靠山一樣,特別怕陸宇翎拿走“兒子”後就不回來了,還滿目警惕地看著他:“你要去哪?”
陸宇翎被她這副戰戰兢兢的小樣逗笑了:“哪也不去,上台唱歌。”最後,他還信誓旦旦地保證道,“放心,我跑不了。”
李西寧觀察了一下,演出台就在她麵前不到兩米遠的地方,確實跑不了,然後才放心的把“兒子”還給了陸宇翎。
酒吧內看到這一幕的顧客無一不驚訝意外,齊刷刷地將好奇的目光集中到了李西寧身上。
在座的是個人都知道陸宇翎的吉他是他親兒子,誰摸誰挨揍,現在這吉他竟然被一姑娘抱著,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兒子媽。
李西寧所在的位置比較靠前,所以並未察覺到身後的目光,而且她也不知道陸宇翎不讓別人碰他吉他的事,等把吉他還給陸宇翎後,她就將胳膊肘支在了桌麵上,雙手交疊拖著下巴,看著陸宇翎拿著吉他走上了演出台。
陳哥走到吧台旁找了個高腳凳坐了下來,他也挺喜歡聽陸宇翎唱歌,這孩子雖然年紀不大,但唱功卻是一流的,台風穩健氣場大開,而且又會彈鋼琴又會彈吉他,再加上生了一副好皮囊,以後要是真有機會出道,絕對前途無量。
陸宇翎有幾個月沒來了,上台後沒立即開始唱,而是和樂隊剩下幾人商談演出曲目,在等待他演出的這段時間裏,陳哥問吧台內的服務員要了杯啤酒。
服務員把啤酒給老板送過來的時候,順帶著八卦地問了句:“那妞是翎子的?”
陳哥:“兒子都讓她抱了,還不夠明顯?”
服務員笑了下:“怪不得以前那麽多妞追他都沒成,合著早就有主了,還怪漂亮呢。”
一般在酒吧這種地方,漂亮姑娘基本都會被搭訕,但是卻沒人敢來騷擾李西寧,因為她是翎子的,他的妞沒人敢碰。
陳哥回道:“你以為光靠漂亮就能降服那小子?以前追他的漂亮妞還少?他橫起來比藏獒還野呢,你見過哪頭藏獒是因為漂亮認主的?”
這邊說話間,那邊陸宇翎已經和樂隊其餘人員商量好了演唱曲目。
加上陸宇翎,整個樂隊一共有四人,鍵盤手,貝斯手,鼓手,陸宇翎是吉他手兼主唱,他才剛一抱著吉他走到立式話筒前,酒吧內就響起了熱烈的鼓掌歡呼聲。
李西寧也很捧場,陸宇翎一上台她就用力地拍起了雙手。
陸宇翎的站位離她很近,站好位後,他的目光一直看向她。
屋內光線昏暗,他的眼底似乎藏有星光,開口說話時,他的語氣溫和,又帶著笑意,話筒將他字裏行間的溫柔放大了數倍,動人的聲音瞬間彌漫了整間酒吧:“今天有一姑娘過十八,接下來這首歌,唱給那個姑娘聽。”
酒吧內的氣氛瞬間熱烈了起來,有人歡呼有人鼓掌有人起哄。
李西寧的臉頰瞬間紅了,心跳也跟著加快,似乎有一把火在可勁兒地燒她,令她渾身上下的血液都在沸騰。
最熱的地方還是臉,熱得她呼吸都不順暢了,幸好手是涼的,她立即將雙手貼在了臉上,試圖給自己降溫。
但是她的目光卻一直定格在陸宇翎身上。
這間酒吧麵積不算小,台下還坐著不少聽眾,但是這種場麵和寬廣舞台比起來也隻能算是牛九一毛,然而此時此刻在李西寧的眼中,陸宇翎就像是睥睨眾生的王,她眼中隻有他,除他之外,所有的一切都暗淡無光。
陸宇翎也在凝望著她,雖然光線昏暗,但他依舊能看到她發紅的臉頰。
其實他給她寫了一首歌,但是現在還不到將這首歌送給她的時候,所以他今天選了另外一首對他來說意義不凡的歌。
這首歌他幾乎是從小聽到大,他學會的第一支吉他曲是這首歌的曲子,學會的第一支鋼琴曲也是。
媽媽還在世的時候經常會唱起這首歌,不過小時候他完全聽不懂這首歌,不僅是因為聽不懂粵語,更是因為理解不了歌詞的含義。
直到他遇到了李西寧。
那個下雪天,那個樓梯間,還有那顆糖。
縱使來日千千晚星,亮過今晚月亮,都比不起這宵美景,亦絕不可使我更欣賞。
他的美景,就是那束光。
深吸了一口氣,陸宇翎啟唇,聲色低醇得對著話筒報出了歌名:“《千千闕歌》。”
緊接著酒吧內又是一場熱烈歡呼,但李西寧卻充耳未聞,眼裏全是陸宇翎背著吉他的模樣。
演出台上的燈打了下來,酒吧內歸於安靜,樂隊就位,前奏起,流水般平淡卻悠揚的基調,氣氛瞬間沉澱了下來,伴隨著陸宇翎低醇而富有磁性的嗓音,時光似乎回到了某個令人無法忘懷的晚上——
陸宇翎卻又扯住了她的袖子:“不用換,穿這套就挺好。”
好看不好看倒是次要的,關鍵是要藏嬌,馬上要去的那地方野狼挺多,十個裏麵八個愛泡妞,她穿得越隨便越好。
“不行,我什麽都沒帶,你等我十分鍾!”李西寧一定要回家換衣服,現在她身上穿得這套說好聽點是慵懶歐美風,說不好聽的就是睡衣,去哪都不行。
陸宇翎卻又拉住了她的袖口:“你什麽都沒帶還怎麽回家?今天你隻能跟我混了。”
李西寧一愣,這才想起來自己出門的時候實在是太著急了連鑰匙都沒帶,隻帶了個手機就出來了,然後她氣呼呼地瞪著陸宇翎:“都怪你,催什麽催啊!”
陸宇翎也不跟她爭辯,直接投降:“行行行,怪我,都怪我。”然後又自覺主動地朝她伸出了胳膊,“給,你擰我吧。”
李西寧瞬間破功,又被他逗笑了。
生氣的時候被逗笑才是最令人憋屈的事情,而且還特沒麵子,李西寧打開了他的胳膊:“你這人怎麽這麽討厭呀!”
陸宇翎一臉無辜:“我哪討厭了?我主動認錯,還主動領罰,你還說我討厭?我這個公主當的還不夠卑微麽?”
李西寧又是笑又是氣急敗壞:“煩人精!”
陸宇翎笑著回:“行,我是煩人精。”為了給她騰地方,他把背在背上的吉他取了下來,遞給了李西寧,叮囑了句,“抱好啊,可別摔了,它是我親兒子。”
這把吉他是他媽送給他的最後一件生日禮物,已經用了很多年了,所以他異常珍惜。
李西寧也知道吉他對吉他手來說就意味著熱血與靈魂,所以在接過吉他後,緊緊地抱在了懷裏,為了以防萬一,她又將吉他的帶子掛在了自己的身上,小心翼翼地模樣簡直像極了立誌要完成守護寶藏任務的幼兒園小朋友。
看著她那副謹慎的樣,陸宇翎就想笑,感覺還怪可愛的,但是他卻忍著沒笑,以免被小老虎製裁,等她在自行車後座上坐好之後,他又說了句:“你一隻手抱著吉他就行了,別掉下去了。”
李西寧聞言鬆開了左手,牢牢扯住了陸宇翎的衣角:“好了,走吧。”
陸宇翎應聲踩下了腳蹬,風一般地帶著姑娘走了。
金秋時節,陽光明媚,坐在陸宇翎的後座上,有清風劃過臉頰,吹亂了她耳邊的碎發,陽光灑在臉上,暖意融融卻不刺目,街景在不斷後退,李西寧覺得很愜意。
過了一會兒,她對著他背影問了一句:“你還會彈吉他呢?”
陸宇翎回:“恩,我媽教我的。”
他的語氣很平靜,隻是在訴說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大小姐還會彈吉他,再一想她媽曾經對她說過,大小姐不僅長得漂亮,而且還多才多藝,更有一副天籟般的好嗓子,李西寧不禁問道:“你媽是不是女神級別的?”
沒有人不愛自己的媽媽,陸宇翎也不例外,他笑著回:“那當然了,我媽是天仙!”
李西寧也笑了:“我昨天聽我爺爺說你媽年輕的時候還會彈鋼琴,彈得可好了,你是不是也會?”
“恩,也是我媽教的。”陸宇翎補充道,“她以前是小學音樂老師。”
李西寧忽然特別好奇陸宇翎的媽媽到底長什麽樣子,見過她的人,幾乎沒人不誇獎她的美,就連她媽這個昔日情敵都不吝嗇對她的褒獎。
似乎是猜到了她在想什麽,陸宇翎說道:“家裏還有我媽參加學校跨年文藝表演的錄像,你要是想看,回來拿給你看。”
李西寧也沒拒絕:“好。”
說話間,陸宇翎帶著她騎到了另外一條路上,相比於來時的那條主幹道,這台路比較窄,但是樹木卻非常茂密,明媚陽光下綠蔥蔥的一片,再加上林立於街道兩側的複古型建築,使得這條小街頗有了幾分文藝氣息。
路口立著一個指示標牌,藍色的油漆底麵上印著三個白色字體——綠茵路。
李西寧知道這條路,這裏是西輔市有名的酒吧一條街。
看不出來小公主平時玩的還挺野。
陸宇翎轉進綠茵路後,一直朝南行,最後將車停到了最南側的那棟深紅色的建築前。
李西寧看到木質的雙開門上掛著一個做舊的銅牌,上麵刻著酒吧名字——綠蔭深處。
這名字確實符合這個酒吧的地理位置,而且也很有意境。
酒吧門口還擺著幾張圓形的黑色鐵藝翹腳桌,每張桌子配套兩張鐵藝黑凳,旁邊立得有白色遮陽傘,看起來十分愜意。
酒吧門外站著一年輕男人,二十五六的模樣,寸頭,黑體恤,牛仔褲,黑皮靴,左臂紋滿了紋身,手指上帶著一排戒指,脖子上還掛著鐵鏈,十分的朋克風。
這男人一看到陸宇翎就朝他揮了揮手:“翎子!”
李西寧抱著吉他從後座上跳了下來,隨後陸宇翎跟她介紹:“陳哥,酒吧老板。”
“哦。”李西寧從來沒來過這種地方,一時間還有些緊張,抱著懷裏的吉他,不安地問陸宇翎,“我們來這裏幹什麽?”
陸宇翎笑了,回答得言簡意賅:“唱歌。”隨後他又煞有介事地接了句,“進去之後跟好我,人多,你別丟了。”
三好學生李班長怯場了:“那我……還是回家吧。”
“逗你呢。”陸宇翎不得不說實話,“這條街上白天幾乎都沒人。”
誰曾想陸宇翎的話音剛落,酒吧老板就走了過來:“今天人多,你還是得看好你兒子和它媽。”
李西寧:“……”誰媽?
每年寒暑假,陸宇翎都會來這家酒吧當駐唱歌手,因為顏值出眾又實力超群,所以他在這片還小有名氣,人緣也不錯,幾乎每場演出都有不少人來捧場,但整條街上的人都知道他有一禁區不能碰,那就是他的吉他,誰摸都不讓摸,誰摸就跟誰幹,大家都知道這吉他是他親兒子,不想死就別犯賤。
所以陳哥一看見李西寧抱著陸宇翎的吉他,就知道他們什麽關係了——除了兒子媽,他還會讓誰這麽抱著自己親兒子?
聽了陳哥的話後,陸宇翎蹙起了眉頭,但卻不是追究兒子和媽的事,而是:“怎麽來這麽多人?”
陳哥笑回:“你這麽長時間都沒來了,好不容易來一次,那捧場的不就多了麽?”
其實他隻是想借用一下樂隊,在她十八歲生日這天唱一首歌送給她,本以為白天人少,沒想到還是來了那麽多外人。
陸宇翎無奈,回頭看著李西寧,叮囑:“那你還是得跟緊我。”
李西寧頓有了種被帶進狼窩的感覺,沒說話,默默地抱緊了懷裏的……大兒子。
作者有話說: 喜當媽【狗頭】
第27章
李西寧以前沒來過酒吧這種地方, 在她的印象中, “酒吧”兩個字一直和“社會”掛鉤, 第一次踏入社會領地,她有些緊張,懷抱吉他,一步不落地跟在陸宇翎身後, 乖巧聽話的樣子簡直像極了大哥的女人。
老虎瞬間變貓咪。
李西寧難得這麽依賴他,陸宇翎非常滿意。
一走進酒吧,光線就暗了下來。雖然現在是白天,牆上開的也有窗,但是裝修風格使得屋內的整體基調偏暗,畢竟酒吧這種地方,是需要在氣氛上營造情調的。
演出台在最北側, 東側是擺台,屋中間錯落有致地擺放著木質桌椅板凳, 現在還不到上午十點,但是酒吧裏已經坐著不少人了。
陸宇翎一走進酒吧, 就有人帶頭呼喊了起來,這幅熱情激動的模樣簡直像極了粉絲見麵會。
李西寧還從沒想過陸宇翎竟然在這裏這麽受歡迎。
距離演出台最近的那張桌子是空著的,老板陳哥直接帶著他們來到了這張桌子旁,對陸宇翎道:“特意給你留的。”
“謝了。”隨後陸宇翎示意李西寧麵朝演出台那側坐下, 等她坐好後,他朝她伸出了手,“把兒子給我。”
李西寧卻緊抱著“大兒子”不放, 就好像這“兒子”就是她最後的靠山一樣,特別怕陸宇翎拿走“兒子”後就不回來了,還滿目警惕地看著他:“你要去哪?”
陸宇翎被她這副戰戰兢兢的小樣逗笑了:“哪也不去,上台唱歌。”最後,他還信誓旦旦地保證道,“放心,我跑不了。”
李西寧觀察了一下,演出台就在她麵前不到兩米遠的地方,確實跑不了,然後才放心的把“兒子”還給了陸宇翎。
酒吧內看到這一幕的顧客無一不驚訝意外,齊刷刷地將好奇的目光集中到了李西寧身上。
在座的是個人都知道陸宇翎的吉他是他親兒子,誰摸誰挨揍,現在這吉他竟然被一姑娘抱著,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兒子媽。
李西寧所在的位置比較靠前,所以並未察覺到身後的目光,而且她也不知道陸宇翎不讓別人碰他吉他的事,等把吉他還給陸宇翎後,她就將胳膊肘支在了桌麵上,雙手交疊拖著下巴,看著陸宇翎拿著吉他走上了演出台。
陳哥走到吧台旁找了個高腳凳坐了下來,他也挺喜歡聽陸宇翎唱歌,這孩子雖然年紀不大,但唱功卻是一流的,台風穩健氣場大開,而且又會彈鋼琴又會彈吉他,再加上生了一副好皮囊,以後要是真有機會出道,絕對前途無量。
陸宇翎有幾個月沒來了,上台後沒立即開始唱,而是和樂隊剩下幾人商談演出曲目,在等待他演出的這段時間裏,陳哥問吧台內的服務員要了杯啤酒。
服務員把啤酒給老板送過來的時候,順帶著八卦地問了句:“那妞是翎子的?”
陳哥:“兒子都讓她抱了,還不夠明顯?”
服務員笑了下:“怪不得以前那麽多妞追他都沒成,合著早就有主了,還怪漂亮呢。”
一般在酒吧這種地方,漂亮姑娘基本都會被搭訕,但是卻沒人敢來騷擾李西寧,因為她是翎子的,他的妞沒人敢碰。
陳哥回道:“你以為光靠漂亮就能降服那小子?以前追他的漂亮妞還少?他橫起來比藏獒還野呢,你見過哪頭藏獒是因為漂亮認主的?”
這邊說話間,那邊陸宇翎已經和樂隊其餘人員商量好了演唱曲目。
加上陸宇翎,整個樂隊一共有四人,鍵盤手,貝斯手,鼓手,陸宇翎是吉他手兼主唱,他才剛一抱著吉他走到立式話筒前,酒吧內就響起了熱烈的鼓掌歡呼聲。
李西寧也很捧場,陸宇翎一上台她就用力地拍起了雙手。
陸宇翎的站位離她很近,站好位後,他的目光一直看向她。
屋內光線昏暗,他的眼底似乎藏有星光,開口說話時,他的語氣溫和,又帶著笑意,話筒將他字裏行間的溫柔放大了數倍,動人的聲音瞬間彌漫了整間酒吧:“今天有一姑娘過十八,接下來這首歌,唱給那個姑娘聽。”
酒吧內的氣氛瞬間熱烈了起來,有人歡呼有人鼓掌有人起哄。
李西寧的臉頰瞬間紅了,心跳也跟著加快,似乎有一把火在可勁兒地燒她,令她渾身上下的血液都在沸騰。
最熱的地方還是臉,熱得她呼吸都不順暢了,幸好手是涼的,她立即將雙手貼在了臉上,試圖給自己降溫。
但是她的目光卻一直定格在陸宇翎身上。
這間酒吧麵積不算小,台下還坐著不少聽眾,但是這種場麵和寬廣舞台比起來也隻能算是牛九一毛,然而此時此刻在李西寧的眼中,陸宇翎就像是睥睨眾生的王,她眼中隻有他,除他之外,所有的一切都暗淡無光。
陸宇翎也在凝望著她,雖然光線昏暗,但他依舊能看到她發紅的臉頰。
其實他給她寫了一首歌,但是現在還不到將這首歌送給她的時候,所以他今天選了另外一首對他來說意義不凡的歌。
這首歌他幾乎是從小聽到大,他學會的第一支吉他曲是這首歌的曲子,學會的第一支鋼琴曲也是。
媽媽還在世的時候經常會唱起這首歌,不過小時候他完全聽不懂這首歌,不僅是因為聽不懂粵語,更是因為理解不了歌詞的含義。
直到他遇到了李西寧。
那個下雪天,那個樓梯間,還有那顆糖。
縱使來日千千晚星,亮過今晚月亮,都比不起這宵美景,亦絕不可使我更欣賞。
他的美景,就是那束光。
深吸了一口氣,陸宇翎啟唇,聲色低醇得對著話筒報出了歌名:“《千千闕歌》。”
緊接著酒吧內又是一場熱烈歡呼,但李西寧卻充耳未聞,眼裏全是陸宇翎背著吉他的模樣。
演出台上的燈打了下來,酒吧內歸於安靜,樂隊就位,前奏起,流水般平淡卻悠揚的基調,氣氛瞬間沉澱了下來,伴隨著陸宇翎低醇而富有磁性的嗓音,時光似乎回到了某個令人無法忘懷的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