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少卻在短暫的沉默過後,驀地正色。


    “可司予仔,”搖晃手中酒盞,輕抿一口,他問他,“其實,你有沒有想過,事情為什麽會發展到這一步?”


    勉強算是他和卓青共同的多年好友,宋致寧,大抵是圈中唯一一個,對他和卓青的那場婚姻知根知底的人。


    同樣的,這一天過後,宋少也成為了唯一一個,敢搶在他前頭回答這問題的第一人。


    “答案當然可以有很多種,但我猜,有一個你肯定自己想不到,也不願意去想,”宋致寧笑,“比如說,或許,大概是因為你不夠愛她呢?”


    話音剛落。


    紀司予被他給氣笑了:“我不夠愛阿青?”


    非要說這個,他寧願相信紀氏明天就會垮。


    “別生氣嘛,我隻是突然想起來,程忱前幾天問我,我和她,會不會也走到你和卓青那一步,所以隨口提起這茬來了。”


    “……你怎麽回答的?”


    “我?我當然是說不會,”宋少坦坦蕩蕩,“也是真的不會,因為我沒有你那麽大的野心,也沒有想過,有個人能一輩子都屬於我。”


    放肆浪蕩如宋三少,從來寬於律己,寬於待人,他不像紀司予深陷眼前迷障,對於感情的蠻橫之處傷人而不自知,也就從來都不會為難到自己。


    唯獨,在這三分微醺的夜晚,成了指點江山的爛說客。


    也笑著咕噥:“倒也不是不夠愛,但是至少,方式好像不太對。以前我沒法提醒你,因為你過得太一帆風順,現在三十歲,三十而立,我沒什麽可送你的。兄弟,隻能送你幾句過來人的經驗。”


    宋少說得老神在在,叫人分不清幾分真,幾分假。


    “其實你們結婚以後,感情最好的那時候,老太太就問過我,‘致寧啊,你跟他們認識那麽多年,覺得司予有多喜歡我這四媳婦兒啊?’,我當時覺得好笑,就老老實實回答她,說在我看來,至少‘現在’不算太愛吧。


    老太太沒再往下問我為什麽,隻誇了我一句,說我把該看的、該學的,都學精了,以後必定能找個好老婆——雖然現在事實證明,我也沒按她說的標準,找到什麽好老婆,不過我倒是覺得自己選對了。”


    驀地。


    不知想到何處,宋致寧的眼神飄遠。


    好半晌,複才重揚笑意,吹出個清脆口哨,“至於卓青,我對她從來是同情大過於友情的。”


    “……”


    “我看了你們前前後後,那麽多年,偶爾也會想,如果你是真的愛她,又想她過得好,以你的聰明,在紀家熬了這麽多年,總不至於不知道,你最初不顧老太太的意見把她娶進來,又一點不低調,寵著她,捧著她,順著她,卓青那幾個不省心的妯娌,還有老太太會怎麽看她,局麵又會變成什麽樣,你不會猜不到吧?”


    紀司予默然。


    鮮血般澄豔的紅酒,在他指尖輕晃,波紋向外擴散。


    “你把她捧到天上,讓她洋洋得意,作繭自縛的時候,就已經算到了她摔下來會有多慘。雖然你願意拿手接著她,願意自己給她當墊子,可一起痛了,隻是多一個人痛,不代表她的痛能被你分擔。


    司餘仔,人生本來就是很多麵的,要把一個人的人生,純粹隻圍著你轉,你當然是開心了,你完全擁有了一個人,但是卓青又不是個死的,總有一天會發現——不過,我想,大概到今天,你覺得自己做錯的,都是沒能把很多事,一直瞞到你們老死吧?”


    宋致寧在紀司予麵前,從來收斂三分。


    這天卻不知怎的,直往他傷口上戳。


    “但其實不怪別人拆穿你,如果是她自己發現,得更痛苦,更想不開吧。


    話又說回來,雖然我不知道,她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夢醒的,可醒過來了,能堂堂正正自己選擇離開紀家,說實話,我其實也是有點佩服她的——畢竟,不是每一個女人都有勇氣,在麵對你這種對手的時候,保持基本的冷靜和理智。”


    隻要裝傻充愣,還是能接著過富貴榮華好日子,何樂而不為呢。


    可卓青還是頭也不回就走了。


    紀司予攥緊了酒杯。


    駁斥的話,甚至一如他當年對阿青的挽留,就哽在喉口。


    可到最後,也隻剩下一句:“……我會帶她回來。”


    某種程度上來說,紀司予,或許才是感情上最為簡單粗暴的那類人。


    他或許不懂純粹的愛情,卻懂得純粹的給予和舍得。


    可惜,人心並不是簡單的等價交換算術題。


    宋致寧攤了攤手。


    像個過來人似的,用某種感慨非常的語氣,隻輕聲說:“好吧,雖然我覺得卓青不會再願意回來,你給她再多她也不會願意。但,司餘仔,你是不是應該想想,如果你認為的,你愛她的方式,是她最不願意接受的,那這到底是愛呢,還是……嗯,馴化?”


    這世間,愛的方式有很多種,自以為是,一定是最差的那一種。


    宋致寧說:“我偶爾懷念懷念青春的時候,也會想起第一次看見你那麽著急,從欄杆上翻下去,跑去見卓青。你拿了一顆牛奶糖,什麽都不說,就遞到她手裏。”


    十七歲的卓青,並沒有問得那麽仔細,隻是笑笑,感謝陌生人的好意。


    那時的她如果知道紀司予埋在骨子裏的固執和步步為營,會不會願意接過那顆糖呢?


    那天晚上,也是紀司予三十年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酩酊大醉。


    恍恍惚惚間,他想起自己曾經對躺在病床上,即將不久於人世的母親說,他最討厭的,就是小王子說的,什麽【我太年輕了,還不知道如何愛她】。


    為什麽呢?


    隻要準備周全,不是就可以從一開始就好好愛她了嗎。


    他那時還小,不過五六歲,卻已經會向母親爭辯。


    【那我就不去探險,我也一點都不好奇外麵的世界。


    我會陪在她身邊,每天給她澆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裏,不讓她受風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後一個人變成老掉的醜八怪,但我永遠不會有第二支玫瑰花。】


    經過了那麽多大風大浪而尋到安穩人生的母親,或許從一開始,就看到了他那童言稚語背後過分的偏執。


    所以勸他,【如果是這樣,為什麽一開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會虛度時光的,司予。】


    那時的他,堅定不移,又不容置喙的,說因為自己不想後悔。


    “而且,不會有比我親手照顧的玫瑰花更愛我的人了,我照顧她,她愛我,我也愛她,我不需要別人了呀,媽媽。”


    那時的笑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


    可他忘了問一問他的玫瑰花。


    “或許,你願意跟我過這樣的人生嗎?”


    他忘了告訴她。


    如果你願意,我們就永遠呆在大房子裏。


    如果你不願意,我就陪你去看看外麵的世界,走到哪裏,就看到哪裏。


    第一次養玫瑰的他,還不知道,讓玫瑰枯萎的,不是玻璃罩外的風吹雨打,而是隔離於世界的孤獨。


    或許小王子是對的。


    他那時太年輕,以為自己做的都是對的,以為前路坦蕩,阿青就會快樂。


    在最想好好愛人的年紀,才發現,自己原來並不懂得如何愛她——


    “啪。”


    “啪啪。”


    小謝輕輕拍了拍奇怪叔叔的手背。


    他湊到連睡著的時候也都眉頭緊蹙的叔叔耳邊,小聲喊:“起床啦!吃飯啦!”


    喊了好半天,叔叔終於睜開眼,也看到他。


    雖然眼睛有點嚇人的紅,不過小謝已經跟“叔叔”混熟啦!


    他現在一點也不怕他了。


    小謝於是傻嗬嗬的咧嘴笑:“你怎麽比阿青還會賴床啊!”


    也一點都不顧忌地,拖住紀司予的手,“別睡啦,出去吃飯,阿青最不喜歡人家拖拖拉拉了。”


    紀司予任由他拽著,趔趔趄趄下了床。


    也沒問自己睡了多久,一切好像都來得那麽順其自然,習以為常似的。


    如果那些籌謀算計,從來都沒有發生。


    或許他和阿青,也就是這樣,在湖州經營著他們的小家,有一個可愛的孩子,擁有普通的工作,朝九晚五卻溫馨團圓的生活。


    客廳裏,卓青一邊反手解開腰間的圍裙帶,一邊端菜上桌。


    動靜傳到耳邊,這才抬眼。


    她上下打量一遭,果不其然瞧見對麵剛從房間裏出來的一大一小,如出一轍的忘了脫鞋,就穿著襪子踩在地上。


    她把菜碟重重一放。


    收拾那堆零食垃圾的氣可還沒消。


    小謝最有眼色,趕忙一溜煙跑到玄關,拿來兩雙棉拖鞋。


    匆匆忙忙趿拉上,又舉爪:“阿青!我吃完飯幫你洗碗呀?( . )”


    一旁的紀司予:……


    他也穿上鞋。


    睡意全無,紀總有樣學樣的,遲疑“舉爪”。


    “我也,可以……幫忙洗碗。”


    他試探著,瞄了默默整理碗筷的卓青一眼。


    補充了句:“……可以學。”


    作者有話要說:


    紀總:或者……咱們家,買個自動洗碗機可以嗎?


    【從來沒有洗過碗的紀總如是道】


    本來應該還有一節,啊啊啊不過今晚生死時速,估計得分開發啦,晚點改完看看能不能更新哈,不然就留著明天發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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