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國人的思想中,統治者的地位,是在人神之間的。《左傳》中記師曠說:“夫君,神之主也,而民之望也。”這就是說,統治者的身份是承上啟下的。就因為這種承上啟下,所以要“忠於民而信於神”(《左傳》季梁的話)。如果做不好,就“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左傳》曹劌的話)。鬧到最後,就“棄神人矣!神怒民叛,何以能久”(《左傳》劉定公的話)。這樣的統治者就要垮台了。


    不怕“人怨”怕“天怒”


    但是,對統治者而言,所謂“神怒民叛”,他怕的是前者而非後者。民的“叛”,是很難的。一叛就即懲治叛亂條例一下,所謂叛,就不成其叛了,最後就隻好化為“怨”而已。於是“神怒民叛”,就演變為“天怒人怨”了。


    但是,“人怨”是小事,“天怒”又怎麽辦呢?公元前7世紀的時候(公元前662年),“有神降於莘”,《國語》中記內史過說:


    國之將興,其君齊明衷正,精潔惠和。其德足以昭其馨香,其惠足以同其民人。神饗而民聽,民神無怨,故明神降之,觀其政德,而均布福焉。國之將亡,其君貪冒辟邪,淫佚荒怠。……民神怨痛,無所依懷。故神亦往焉,觀其苛慝,而降之禍。


    這就是說,當統治者無道的時候,作為神的,就不再施福了,而要跑去看熱鬧,然後降禍了。神的降禍,可以使統治者垮台。這種“天怒”比“人怨”厲害得多了,統治者自然不得不小生怕怕了。


    災異


    表現“天怒”的解釋,到了漢朝人手裏,變得細膩起來了,就是所謂“災異說”。董仲舒是這種思想的掌門人,他說:


    災常先至而異乃隨之。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詩曰:“畏天之威。”殆此謂也。凡災異之本,盡生於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害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見天意之仁而不欲陷入也。(《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這是說天是很仁慈的,它不立刻懲罰人,而是先警告一下;警告無效,再嚇唬一下;嚇唬無效,“其殃咎乃至”。天懲罰人是分梯次進行的,是給人緩衝時間的。


    天人相感


    從因果觀點看,災異的來源,是惡性循環的,這叫“天人相感”。董仲舒說:


    今平地注水,去燥就濕;均薪施火,去濕就燥。百物去其所與異,而從其所與同。……美事召美類,惡事召惡類,類之相應而起也。如馬鳴則馬應之,牛鳴則牛應之。帝王之將興也,其美祥亦先見;其將亡也,妖孽亦先見。物故以類相召也。……天有陰陽,人亦有陰陽。天地之陰氣起,而人之陰氣應之而起;人之陰氣起,而天地之陰氣亦宜應之而起。其道一也。……非獨陰陽之氣可以類進退也。雖不祥禍福所從生,亦由是也。無非己先起之,而物以類應之而動者也。(《春秋繁露·同類相動》)


    董仲舒是絕對尊重統治者的。他明說“以人〔民〕隨君〔主〕,以君隨天”;明說“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但是怎麽“屈君”呢?“屈君”的力量,隻有來自天。統治者無道,是“天奪之”的,天又怎麽“奪”之呢?


    如此製衡


    後來研究思想史的人,都犯了一個錯誤,以為董仲舒強調災異、強調天人相感的目的,是向專製帝王製造“精神威脅”“把權源納入正軌”。認為董仲舒抬出天來製造製衡,其實這是給古人戴高帽了。對一個滿腦“罷黜”什麽、“獨尊”什麽的專斷論者,對一個滿口“以人〔民〕隨君”“屈民而伸君”的拍馬大王的人,我們是不能這樣溢美的。


    董仲舒的王牌理論是提倡“春秋大義”。孔子作《春秋》的基本立場是尊王攘夷,提倡《春秋》就是提倡君權。“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董仲舒明明是主張一切“一統乎天子”的,“一統乎天子”就是一人專權、中央集權,結果就是“君者,權也”的。漢初的統治者並不喜歡儒家,漢高帝輕視儒生,甚至要“溺儒冠”(朝儒生的帽子裏撒尿)。但是得到天下後,發現儒家思想最便於作為統治的“潤飾”,所以外儒內法就勢在必行。於是,從漢高帝到漢武帝,從叔孫通到董仲舒,便很自然地花對花、柳對柳起來。董仲舒是“以經術潤飾吏治”(《漢書·循吏傳》)的,這完全是投統治者所好的。至於他強調災異,強調天人相感,也隻是希望統治者做賢君而已。希望統治者做賢君,這是古往今來人人的希望,這算不得政治上的製衡。製衡君權要有像樣的辦法,災異又叫什麽辦法呢?


    有一次,漢朝祖廟著了火。董仲舒寫了稿子,發了議論。主父偃偷了這篇稿子,上奏漢武帝。漢武帝拿給大家看。董仲舒的學生呂步舒,不知道這是他老師的作品,大發議論,說這篇東西“大愚”。於是漢武帝把董仲舒給關起來,論以死刑。後來雖給特赦了,但是他再也不敢談災異了。


    董仲舒打著儒家的招牌,耍著陰陽家的把戲,用陰陽四時五行種種迷信怪說逢迎主上,以期得君行道,結果卻變成了統治者為虎作倀的幫凶,成了助長專製政治的第一罪人。這真是跟統治者與虎謀皮的知識分子的迷夢,在夢醒時分,除了落得虎口餘生外,什麽都與春秋代謝了!


    三結合


    所以,這種製衡關係縱使有,在董仲舒的思想裏也是很可憐的。因為所謂製衡,說來說去,隻不過是一點災異而已。用災異來製衡統治者,豈不太空洞了嗎?


    董仲舒不但在災異說上麵無法造成製衡,相反的,真正“一統乎天子”的思想大建構,竟還出自此公之手。他是真正把“同級迷信”同“高段統治”結合的人。我們試看他的立論:


    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謂之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這是以“陰陽”“五行”“四時”三結合來立論的。


    在陰陽方麵,董仲舒明說綱常之道“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所以旱災來了,表示陽對陰的一種討厭表示;日食來了,表示陰對陽的一種犯上表示。


    一切陰陽都是天人相感的,自然一點也不自然,是大有文章的。


    在五行方麵,“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終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所以,要“辨五行之本末、順逆、大小、廣狹,所以觀天道也”。“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


    在四時方麵,是五行中除土以外的四行,各主四時中四分之一的氣。木主春氣、火主夏氣、金主秋氣、水主冬氣,土什麽也不主,它是頭頭。“土者,天之肱股也”!“土者,火之子也,五行莫貴於土。土之於四時,無所命者,不與火分功名。木名春、火名夏、金名秋、水名冬。忠臣之義、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貴者也”!“故下事上,如地事天也,可謂大忠矣”!“臣之義比於地。故為人臣者,視地之事天也;為人子者,視土之事火也。雖居中央……然而弗名者,皆並功於火,火得以盛。不敢與父分功美,孝之至也。是故孝子之行、忠臣之義,皆法於地也”。


    因為五行的關係都是相生的關係,所以火生土,土變成了火的兒子。“為人子者,視土之事火也。”兒子替爸爸做事,是隻盡其義、不計其利的、“不與火分功名”的、“不敢與父分功美”的,這種單向會,正好代換成臣子對統治者的無條件效忠。所以“忠臣之義、孝子之行,取之土。土者,五行最貴者也”!“是故聖人之行,莫貴於忠,土德之謂也”!


    “貶天子”嗎?


    在《史記·太史公自序》裏,寫董仲舒論《春秋》,曾有“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的話。但是如何貶得了天子,自古以來就沒有成功過,也沒有在政治理論上建構過。結果呢,以“貶天子”為素誌的知識分子,反倒一個個吃起葷來,一個個變成了幫助統治者有效統治的鷹犬,不但不能建構有效的製衡體製,反倒一再向統治者認同、共識,共同建構起臨時條款式的體製。知識分子不能堅守原則,淪落至此,真可謂“自作孽,不可活”了!


    1983年4月6日病中寫完


    注釋


    董仲舒(公元前176—前104),號桂岩子,河北冀縣人,是漢武帝時代的博士。他上課時候要“下帷講誦”,他的學生甚至要“傳此見次相授業”(間接教來教去),“或莫見其麵”。早年時候,他的專心,可以“三年不窺園”;晚年時候,他“去位歸居,終不問家產業,以修學著述為事”,很受人尊敬。


    “三綱”之說是董仲舒提出來的,原意是君臣、父子、夫婦各盡其分,後來由《緯書含文嘉》和《白虎通》演繹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大教條,董仲舒變成了始作俑者。


    《史記》原文是:“太史公曰:餘聞董生曰:‘周道衰廢,孔子……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這些話,到了《漢書·司馬遷傳》裏,就被竄改為“太史公曰:餘聞之董生:‘周道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時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其中“貶天子”的字眼竟不見了。知識分子與虎謀皮,下場一至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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