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電話,就給伍再奇敬了個禮:“請進!”


    伍再奇提起行李,扯了扯嘴角:“謝謝。”


    “再奇哥,你回個家都這麽麻煩呀?那我們每天都得這樣進出嗎?”三湖有些乍舌了。


    “不,隻有第一天這樣,以後不用再登記了。”


    漫步在這熟悉的林蔭路,伍再奇一陣恍惚,三年沒回來,除了樹高大了點,其餘也沒有多大的改變。


    伍再奇前方目光所及之處是一棟二層小樓,小樓前麵站著一群人,他抿緊薄唇,犀利的眼神愈發的清明起來:爺爺,爸,伍再偉,伍再蘭,覃永前,當然,還有那個女人,他該稱之為媽的女人。該來的不該來的,都在這了,或許還差一,二個配角……他自嘲地一笑:果然是人生如戲,全靠演技嗎?


    伍再奇快走幾步,跪在一個眼睛微紅的老人麵前:“爺爺,不孝孫子回來了。”一貫清亮的聲音已是哽咽。


    “回來就好,再奇,回來就好,讓爺爺好好看看,幸虧今年我回來過年,不然又見不到你了,爺爺算算,都四年沒有見你了,信也不給爺爺多寫幾封……”老爺子伍文斌的嗓子也像被東西堵住了,說不出話,隻能輕輕地拍著伍再奇的胳膊。


    “好了,好了,爸,咱們都進去再說吧。”覃玉霞伸出保養得宜的手,打算扶起長子。


    伍再奇沒等她的手伸過來,自己就直接站了起來,他扶著伍文斌正打算進去,突然間想起了楊家兄妹倆還在他後麵,他轉頭喊道:“三湖雲妮,過來。”


    大家的眼睛集體住後一看,原來是一男一女,少年估計也就十六七歲,穿著軍外套,容顏端正,略顯拘束,最出彩的是那小少女,約十二,三歲,肌膚勝雪,明眸皓齒,長長的睫毛望之楚楚動人,竟是比大院中的小美女伍再蘭猶勝幾分。


    隻見這小姑娘落落大方地往前走幾步,身姿挺撥,步履悠閑,在眾人的注目下猶如閑庭散步:“大家好,我叫楊雲妮,這是我哥哥楊三湖,我們是和再奇哥一起來的,要打攪大家幾天了。”


    說完抿嘴一笑,盡顯優雅從容,散發出奪人的光華。


    這時誰也沒注意到,角落裏的伍再蘭一雙清秀的眼睛充滿著妒恨地望著雲妮,然後從人群裏退了出去,悄無聲息地進樓裏去了。


    眾人進了客廳,正打算安排位子坐下,後院的小門處,忽然傳來一聲犬吠聲,大家還沒反應過來,一隻站起來能比人高的狼狗像一陣風竄了出來,隻見它一直跑到了雲妮身前,雙腳直立張開血盆大口“嗷嗚”一聲,正欲對著雲妮的臉咬上一口。


    伍再奇和三湖離雲妮比較遠,伍再奇反應過來之後眥目欲裂,大喊了一聲:“雲妮躲開!”


    這事其實說時遲那時快,伍再奇的話聲傳來,狼狗的大嘴已然張開湊了過來,但是下個瞬間,一切發生了戲劇性的轉折:雲妮一隻手背到身後,另一隻手伸到了站立起來像她一樣高的大狗麵前,那隻大狗居然瞬間停止了攻擊,兩隻前足老老實實地搭拉在雲妮雪白的小手上,還伸出了舌頭舐了一下她的手。


    雲妮臉上的笑容在加深,她眨眨眼晴,伸出另外一隻原先背在身後的右手,輕輕地撫摸著大狗的頭,大狗一副享受的樣子看得眾人目瞪口呆。


    第二十四章咬人凶狗


    第二十四章咬人凶狗


    看著大狗搖得飛快的狗尾巴,三湖擦了一把汗,軟癱在一旁的沙發上:“嚇死我了,這狗怎麽一回事?太可怕了,雲妮,你嚇到了沒有?”


    “三湖哥,我沒事,再奇哥,你們家的狗狗真可愛,咬人還知道咬臉蛋。”雲妮笑得漫不經心,最後安撫似地拍拍它的頭:“去別處玩去,大家都還有事,別調皮搗蛋啊。”


    大黑狼狗嗚咽一聲,搖著尾巴出去了。


    旁邊的人都倒吸一口冷氣,從震驚中回過神來,他們都很清楚這條狗的凶猛,平時都不敢把它放出來,就連出去放風都得牽著繩。


    伍文斌回過了神,他眉頭緊皺,大聲喊了出來:“張嫂,張嫂,誰把狗放了出來的?”


    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穿著一件圍裙急匆匆從一間房裏出來:“首長,不知道呀,我一直在廚房忙活。”


    兩個警衛員嚇出了一身冷汗,剛才他們一直站在門口外麵,事出忽然,他們也沒來得及反應過來,這狗要是衝著首長去,他們也不用過年了。兩人都感激地望著雲妮,幸虧她遏止了事態的發展,不然傷了誰,他們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站在一旁的伍母覃玉霞眼神晦澀難懂:“可能是早上我帶狗放風回來時沒栓好,讓它掙脫了,小姑娘,對不起啊,嚇到你了。”


    伍再奇父親伍參軍暴怒了:“都讓你們別養這麽凶的狗了,再偉,馬上把它宰了。”


    覃玉霞眉峰輕蹙,雙目含愁,柔聲勸慰伍參軍:“這大過年的,你身體不好,別生那麽大氣,等一下醫生又會責備你。”


    伍參軍聽到她這幾句話,隻從鼻子裏輕輕地哼哼一聲,沒有接著再發火。


    伍再偉嘀咕道:“又不是我要養的,明明是再蘭的,幹嘛朝我大小聲。”


    這時一個年青人出來和稀泥了:“姑父,這是個意外,不是沒出什麽事麽?誰也不想它發生的,下次拴好就行了。”


    “是啊,又沒發生什麽事,而且大黑不會亂咬人,嚇一嚇有什麽可大驚小怪的?”伍再蘭沿著樓梯從樓上下來了,神情很是悻悻然。


    “那可對不起了,我沒讓大黑咬上一口,讓你失望了,換個人的話就能咬到了,碰巧呢,我從小極有動物緣,一般動物是不會咬我的。”雲妮笑吟吟地說抱歉。


    聽到這一聲聲加重語氣的“咬”字,覃玉霞心頭凜然,這個小姑娘可不是個容易糊弄的主。


    伍文斌這時站直了身軀,眼角一掃,帶著難以言喻的威勢:


    “再蘭,道歉,無論什麽理由,這種凶猛的狗都不該養在大院,不論傷了誰都不好,小張,帶出去宰了,以後不許再養,一個小女娃從小就愛養凶狗嚇人,你們這父母到底怎麽教育孩子的,別以為我遠在京城就不知道這麽一回事!”


    叫小張的警衛員敬了個禮就去執行了,伍再蘭重重地頓著腳,掩麵飛奔上樓去了。


    伍參軍訕笑道:“這不是以為小女娃養小動物能培養愛心嘛,就讓她養了。”


    “爸,以後再不讓她養了,您別生氣,您一生氣血壓就高,這大可年的,再奇又回來了,咱們好好的過年啊。”覃玉霞露出一貫溫柔賢惠的模樣,低聲勸慰伍文斌:


    “ 明天龍毅叔叔還要帶俊榮來看你,您氣出病來,就是我們小輩的罪過了,來,再奇,你陪著爺爺好好聊聊,我帶著這兩個小朋友到客房,讓他們倆歇歇。”


    伍再奇的眼神掠過覃文霞,又轉向前方,那雙平靜的眼眸,猶如沉不見底的潭水,讓人無法琢磨。


    晚上獨自躺在床上,記憶猶如潮水般湧上伍再奇心頭,前世曆曆在目:從小他就得不到父母喜愛,父親不打他,但也很少理會他,母親總在人後偷偷打他,弟弟妹妹也欺負他,別人都是十七,八歲下的鄉,隻有他小小年紀十三歲就在母親的堅持下出發了,在和平村一待就是好幾年,那時候年紀小,幹了重活,身體長得慢,他最終也隻長到1米七八。


    那年他興匆匆地從和平村回來過年,和青梅竹馬的龍俊榮再次重逢,倆人一見鍾情,第二年他十八歲他們就訂了婚。訂婚之後父母讓他到遠方工作,他也毫不猶豫地就去了,兩人長期分居兩地,一年後他的親表哥覃永前趁虛而入,龍俊榮和他解除婚約之後嫁給了覃永前。


    解除了婚約之後的伍再奇,無意中邂逅了從和平村出來念書的張秀麗,張秀麗灌醉了他……最後他娶了她。


    他倆結婚後,一直無所出,他自己偷偷經過檢查,發現是自己的問題,心中對她感到愧疚,正待對其坦言相告,張秀麗卻對他說懷孕了,他欣喜之餘以為是醫院誤診了,沒有再去查驗。


    十月懷胎之後,生下一個男娃,起了名叫伍浩南。當時已經到了改革開放的八零年,他停薪留職下了海,經過二十餘年商海博擊,他累積了千萬身家。但因為操勞過渡,沒到五十歲就倒下了。


    在彌留之際,他的母親覃玉霞女士,慈善協會的會長遣開眾人,微笑著對他說:“再奇,你下到下麵記得代我向你母親問好,我等這天已經等了幾十年了,你知道你小時候我為什麽老打你嗎?因為我不是你媽……哈哈哈……”


    七十多歲仍保養得十分年輕的覃玉霞笑得臉都扭曲了:“我讓她小時候對不起我,瞧吧,她的兒子在我手上落了個什麽下場。再奇,你放心,浩南是我們家永前的兒子,我會對他好的,哈哈哈……驚訝吧?你和張秀麗結婚前我給你下了藥,你怎麽可能有兒子呢?我怎麽可能讓你親媽有孫子呢?”


    “這二十年要不是你識相出門賺這麽多錢給我們花,我還不可能讓你活這麽久呢!”她輕拂去衣襟上並不存在的灰塵:“你不知道吧?再奇,俊榮和永前沒有我的幫助,原本也不可能結婚的,畢竟我們覃家是普通人家,而那時俊榮的爺爺已經要調上去了。兩家門不當戶不對的,我不出手,難道看著你青雲直上?”


    她接著漫不經心地接著說:“再奇,這一切你爸都不知道,他永遠不知道我為他付出了什麽,幸虧你比我死得早,不然我臨死前還得費心拉你陪著我一起。”


    “得了,你也不用不服氣,把眼閉上走了吧,誰讓你做那個女人的兒子,當年她樣樣比我強,我也就忍了,誰讓她居然和你爸搞未婚先孕,還打算和你爸結婚,你爸爸就是我的底線。”覃玉霞保養得宜的臉上出現了一絲獰笑:


    “我隻在她麵前表現出和你爸粘粘糊糊的,她懷著你,自己就收拾東西走得遠遠的了。走得遠遠的就算了,居然還給你爸找到,我多說了幾句,她就產後大出血了。這麽蠢的女人按現在的話說就是:在電視裏注定活不過兩集,啊哈哈哈……然後我和你爸帶著你來到這個誰也不認識的地方工作,你看,我還把你養得這麽大,也算對得起她了……你好好走吧,別掛念誰了,我都會給你照顧好的。”


    第二十五章前塵往事


    第二十五章前塵往事


    伍再奇掩麵悲歎,不論過了多少年,一想到這段話,種種痛楚像在剜心挖肺:他不明白,為什麽老天爺讓他重生在五歲,是覺得對他的傷害不夠,還想讓他把這傷痛再經曆一次?


    重生回來後,他把悲憤化作力量,每天找機會出去練習武功,那是他前世無意中拜的一個師父教的,當時那個師父曾經很遺憾地對他說:


    “你骨骼清奇,是個練武奇才,可惜遇見我太晚,你要是五六歲開始練習本門武功,必有大成。現在你的身體被繁重的工作拖累,已病入沉屙,如果能放下一切,勤習武功,當能為你延年益壽。但如果你放不下這紅塵俗世,壽命也就這幾年了。”


    他當時以為師父危言聳聽,沒放在心上,果然沒幾年,生命就被透支了。


    重生後,他把一切看開,每天以練功為主,真的有了小成。


    三年前,覃玉霞又設計讓他下鄉,他二話沒說就答應了,隻要能遠離這些人,去哪裏都是天堂,他已經不是前世那個懵懂少年,兩世為人,幾乎沒有什麽是他不會的,不論去到哪裏,他自信都能打拚出一片天空。


    這一世,他決定,再也不為這紅塵萬丈迷花了眼,守住本心,過自己想過的生活,至於覃玉霞,帳是一定要算的,且先讓她蹦噠幾年。


    ——前世縱橫商場幾十年,他缺的從來不是耐心和手段。


    第二天一早,他早早地把三湖和雲妮帶上,又去了那個飯店吃早餐。


    吃完飯,雲妮從口袋裏掏出幾張十元的錢遞給伍再奇:“再奇哥,你沒錢了吧?昨天都買了那麽多東西,給你錢,我有。”


    “哇,小妮,你怎麽有這麽多錢?”三湖詫異地問她。


    “就經常打兔子唄,石如臂指,指哪打哪。再奇哥教了你這麽多年,你看你,命中率那麽低……”雲妮逮住機會把錢過了明處。


    伍再奇心中一暖,高大的身軀往椅背一靠,沒有去接她的錢:“雲妮,你自己留著,再奇哥還有,等沒有了再問你要好不?”這對他來說是很新奇的感覺,從來隻有別人問他要,還沒哪個說:“伍再奇,你缺錢不?給你一點。”


    他微笑過後,又想起前世養的那幫蛀蟲,個個除了伸手向他要錢,別的什麽都不會。每個人都在公司掛了閑職,領著不菲的薪水,然後在公司裏指手劃腳,他一怒之下,每個人分了一些股份,然後讓他們別來上班,每年領分紅就行了,饒是如此,每個人還是有什麽大事小情的就找他要錢。


    “那我就收著,等你缺錢了再問我要。”雲妮咧開嘴,微笑著露出一排小小糯糯的牙。


    “雲妮,昨天那隻狗狗為什麽那麽聽你的話呢。”三湖疑惑不解地問道。


    雲妮望了望四周,很好,沒人,她把頭往伍再奇和三湖的方向湊了過去,小聲說道:“我在山裏碰到了一個白胡子老公公,他讓我吃了一樣東西,說以後動物都會聽我的話,不會傷害我,你看,山裏的鹿我讓它別動,它就不動了。他還說了,不能跟別人說。”說完,晶亮的眸子熠熠發光,眩花了伍再奇的眼睛。


    聽到這話,三湖急了:“人家說不能告訴別人,你還敢說出來,你個缺心眼的。”


    雲妮斜眤了他一眼,很是不以為然:“你們倆又不是外人,難道你倆還會到處亂說。”


    “我倆都不能說出去,你自己也別說,記住了,誰都不能說,說出去雲妮會有危險的。”伍再奇意識到了其中的厲害之處,對倆兄妹下了嚴令。


    倆兄妹集體住口了。


    雲妮心中暗忖:這讓動物聽話的事,也過了明處,以後再有什麽不對,就推給“白胡子老公公”


    “吃完早餐,咱們就去玩,然後就是買東西,明天就三十晚了,過完初五咱們就回去吧,在這嘰嘰歪歪,還不如上山玩去。”伍再奇習慣性地下達命令。


    走在繁華的寧城街頭,三湖驚歎不己,連街頭流動著的老年義務巡防員都讓他唏噓不已:“這麽些個老人都不用帶孫子?每天就這麽巡邏?我老了也能這麽悠閑自在就好了。”


    “以後你老了,比他們舒服多了,隻要你夠努力,什麽都會有的。大家同樣是人,他們有的,你都會有,你可不比誰差,三湖,對吧?”


    ——伍再奇的心靈雞湯瞬間點燃了三湖的小宇宙。


    “對,再奇哥,我聽你的,回去我就加兩小時練石子神功,你看,連雲妮都比我強了,你看咱們的獵物多好賣呀,我瞅著,咱們仨在山上一個月,肯定得比種地一年強。”三湖算是嚐到了甜頭了。


    伍再奇警惕地望了望四周,提醒三湖:“以後這事心裏明白就行了,千萬別說出來,給人抓住了,你就得去遊行。”


    三湖趕緊點頭答應了。


    這時路過一個小胡同,雲妮好奇地問:“再奇哥,胡同裏有倆人進去了,他們在幹什麽?”


    “這裏一直有個小黑市,估計他們是在進行交易,就在最裏麵的拐彎處,那裏很暗,光線差,平時沒人往那走,所以也比較安全。”伍再奇離開寧城幾年,不可能還熟悉這邊的情況,他說的其實是前世很多年後聽說到的情況,當時有網絡之後,興起了城市論壇,他就是在哪裏看到的。


    “哦哦,黑市呀?”雲妮若有所思地說。


    走過了幾步,是一家寫著“新華書店”的門臉,雲妮站住了:“再奇哥,你們倆去買東西吧,我就在這看看書,買點有用的書回去。”


    “好,那你在這等我們,千萬別亂跑。”


    “嗯嗯,我一定不亂跑,你們一回來就可以看到我在這。”說完還揮揮手,笑眯眯地說著再見。


    等他們走得不見了人影,雲妮拐進了那個小胡同,在拐角處她確定了無人,就拿出了一個蛇皮袋,上麵寫著尿素二個字,裏麵則裝滿了獵物。想了想,在這個隱秘的轉角,她幹脆放出一頭鹿,還用稻草蓋好,然後把身上的軍大衣換下,穿上原來的舊棉襖,還在臉上圍了一條舊圍巾,這樣誰也認不出我了,她滿意地想。


    裝扮好,雲妮提上蛇皮袋快步走了十多米,看到了兩個站在哪裏談話的人,那是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多歲,舊軍大衣,除了一雙銳利的眼睛,其長像豪無任何辨識度。


    倆人看到了雲妮,那女的轉身就走。那男的看了看雲妮圍著圍巾,隻露出眼睛的頭部:“同誌,有事?”


    雲妮放下袋子,打開袋口,招手讓他過來看,那男人走過來一看,急忙伸手一摸:“鴨子還暖,沒死,這還有斑頭雁。”他倒抽一口冷氣:“好東西,我按照供銷社的價格給你翻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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