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後來許知喃再回憶起林清野那句“讓我再喜歡你一次吧”, 雖然從前林清野跟她說話也從不會大聲, 可這似乎是認識他這麽久以來他最溫柔的一次。


    傲骨褪去後,他和她視線齊平, 許知喃第一次觸碰到他的真心。


    那句話是請求的意思。


    對視片刻, 許知喃率先收回視線:“可是現在這麽多人都喜歡你,你沒必要這樣的。”


    “可我不喜歡別人。”


    林清野抬手,想觸碰她的臉,可懸在空中不知想到什麽,又停下,往下墜了點, 輕輕落在她脖頸處。


    他手心微涼,貼在她脖頸鎖骨處,骨感的,纖細到脆弱,仿佛用力就易折。


    “我不會喜歡別人。”他又說。


    他手掌很大, 許知喃脖子被他控在掌心。


    “我知道我騙了你,沒有經過你的允許就把你拉進了我的生活裏。”林清野神色很淡,“那天晚上, 後來我也喝醉了。”


    “我沒有想過要故意破壞你的人生, 如果我沒喝醉, 我不會那麽做。”他頭一點點低下去, 不再直視她。


    “你不用給我任何回複,隻要你允許我再喜歡你一次就可以。”林清野說,“阿喃, 以前我對你不夠好,讓我現在再認真追你一次。”


    許知喃隻覺得在他掌心的脖頸發燙,說不出來話。


    直到一串手機鈴聲打破沉默。


    是她媽媽打來的。


    林清野往後退一步,沒靠這麽近了。


    許知喃從包裏拿出手機,接起來:“喂,媽媽?”


    許母在那頭問:“阿喃,你什麽時候回來啊,別忙太晚又生病了。”


    “嗯,我知道的媽媽。”她乖乖應聲,“我馬上就回來了。”


    許母怕她隻是安撫,又催道:“快回家來休息啊,門還給你留著呢,你回來我再睡。”


    又聊了兩句,許知喃掛了電話,林清野已經又退回到桌子前,看著她說:“我送你回去吧。”


    “我可以坐地鐵的。”


    林清野看了眼時間:“末班時間快過了,回家還要坐一小時的地鐵,太晚了。”


    許知喃想起媽媽說的“你回來我再睡”,猶豫片刻,看了眼玻璃門外,林清野那輛車就停在外麵,很近。


    她搖頭:“會被人看到的。”


    “不會。”林清野戴上口罩帽子,壓得嚴實,隻從帽簷下露出一雙漆黑眼睛,“我送你,可以早點到家。”


    安全起見,林清野先上車,確定外麵沒人看到後許知喃才緊跟著上車。


    車窗是單向玻璃,外麵看不進來。


    夏夜的溫度總算是涼快了些,車窗隻開了一條縫,正是夜生活開始的時候,這個點這條路上車輛很多,好在大家都成群結伴笑鬧著,沒有人注意到其中的這一輛車。


    許知喃坐在副駕駛座,側頭看著窗外,很安靜。


    堰城是個國際化的大都市,即將跨入新的一天,依舊很熱鬧,路燈亮如白晝,街上俊男靚女來往,穿得很清涼。


    以前許知喃總覺得自己和跨入夜生活的堰城格格不入,而林清野卻融入得很好。


    還在酒吧時,隻要有刺槐樂隊上台表演,底下必然是座無虛席的,許知喃看慣了他在舞台上的光彩奪目又恣意的樣子,底下的歡呼呐喊也都是為了他。


    到如今上了節目,他成了其中話題度最高的歌手,依舊有那麽多人喜歡他,來自全國各地。


    可現在林清野坐在她旁邊,還對她說了那些話。


    許知喃總覺得不真實。


    一路上她沒說話,林清野也就始終沉默著,車開出鬧市區後周圍就沒有那麽多人了。


    隻不過車開到一半就忽然下起雨,許知喃糟糕地發現,她又沒帶傘,明明天氣預報說今天不會下雨來著。


    雨點劈裏啪啦砸在擋風玻璃上。


    已經快開到許知喃家了,周圍一家便利店或超市都沒有,連想買把傘都困難。


    林清野原本想把車直接停到她家門口,但被許知喃製止了:“我媽媽可能就在樓下等著我呢,會看到的。”


    於是他便乖乖把車停在側邊,從這跑回家十來米距離,不過看這傾盆大雨的架勢,還是會弄濕。


    林清野側頭看了眼身旁的許知喃,短袖和牛仔短褲,底下是一雙帆布鞋。


    他收回視線,從車後座拿了件外套放到她腿上。


    許知喃一頓,看他。


    “穿著外套進去。”林清野又摘下帽子,往她頭上一覆,壓嚴實了,“走吧,別淋濕了。”


    “……謝謝。”許知喃一點一點抓緊那件外套,又補充,“送我回來,也謝謝。”


    他那件外套是衝鋒衣,黑色的,很大,防水,套上後下擺到許知喃大腿中段,完全包住她自己原本的衣服褲子。


    跟他道完謝,許知喃便直接跑回了家裏。


    媽媽還在樓下等她,一聽見動靜扭頭看過來,嚇了跳:“你淋雨回來的啊!沒帶傘嗎?”


    許知喃站在玄關處脫掉外套,將水抖落:“嗯,忘記拿傘了,到家門口才下雨,沒事,沒有淋濕。”


    “這件衣服是你自己的嗎?”許母發現不對勁,“怎麽這麽大。”


    許知喃停頓了下:“我朋友的,剛才是他送我回來的。”


    “小顧啊?”


    “不是,是另一個朋友。”


    許母又看了眼她手上那件衣服,這麽大,擺明是男生的,好奇多問一句:“我們阿喃不會是談戀愛了吧?”


    “沒有啦。”她很快否認,又對上媽媽考究的視線,莫名臉上發燙,“沒有男朋友,就是普通朋友而已。”


    許母笑道:“再一年你也畢業了,這話題有什麽的,是該找男朋友了,媽媽也沒有別的要求,能對你好的就行。”


    對於這個話題,許知喃很敷衍的“嗯”了聲就結束,摘掉帽子,也被雨打濕了,頭發倒還是幹的。


    她垂了垂眼,又胡思亂想。


    林清野算是對她好的嗎?


    她不確定。


    “來,你把濕衣服和帽子給我吧。”許母從她手裏接過,又催她,“快去洗個熱水澡,別感冒了。”


    於是許知喃不再去想,轉身上樓。


    林清野在屋外等了會兒,直到看到樓上許知喃的房間亮了燈才掉頭驅車離開。


    等回到公寓,已經過了零點。


    林清野洗了個澡,穿著睡袍趿著拖鞋出來,女神棍給他的那枚牛皮紙紙包就擺在桌上。


    他盯著看了會兒,頭低垂著,忽然低低笑了聲。


    公寓偌大又空曠,少年笑容散漫,燈光打下來,將他額前的碎發映照成淺色。


    花了一千塊錢買了這玩意兒,倒也不算虧。


    翌日一早,又到了《我為歌來》錄製的時間,節目已經接近半程,林清野的綜合得分依舊排在第一,而周吉進入危險待定區。


    林清野這回選的歌也是一首原創,慢歌,情歌。


    他的確是有一把好嗓子,聲線偏低,很有磁性,又帶著些仿佛剛睡醒沒有化掉的鼻音,明明咬字利落幹脆,可卻總讓聽者覺得纏綿,輕而易舉地撩撥人心。


    《我為歌來》的舞台不僅音樂設備是頂級的,就連燈光和拍攝也是頂級。


    其他參賽選手都坐在後台休息室,休息室中央就是實時直播的電視機。


    他這次沒有借用任何樂器,隻一個立式麥架,人鬆散地站在台前,修長骨感的手指捏著麥架,線條流暢的寬肩窄腰被燈光勾勒出金燦燦的輪廓。


    休息室裏有人抬手捂住眼睛:“哎喲,不能看,差點兒被勾走了,我要向導演舉報!這有人比賽耍賴!朝底下觀眾放電!!”


    眾人紛紛大笑起來。


    《我為歌來》選手之間雖也是競爭關係,但不像一般節目那般關係緊張,因為大部分選手都是已經出道的歌手,隻是將比賽當作一個演出舞台罷了,大家互相之間關係非常融洽。


    又有人說:“你不知道我們上回在群裏還給他取了個綽號嗎?”


    “叫什麽啊?”


    “皮卡林。”那人回答道,還模仿著皮卡丘的聲線說,“皮卡皮卡,十萬伏特。”


    “哈哈哈哈還挺形象,的確是十萬伏特,這都已經不是拿臉放電了,渾身上下都能讓人觸電。”


    一首歌結束。


    台下觀眾一半聽到垂淚,一半喊著林清野的名字繼續沸騰。


    他手依舊扶在麥架上,抬眼掃過台下,片刻後,他微微傾身,靠近話筒,極輕地勾了下唇角,說:“謝謝大家。”


    他笑的幅度其實很小,但還是被台下的粉絲捕捉到,尖叫聲乍然響起,幾乎要衝破演播廳的天花板。


    就連休息室的眾人也都吃驚了。


    “我靠?剛才林清野他媽的是笑了嗎??”


    “別說髒話別說髒話,到時候節目剪出來你這段話得嗶嗶掉好幾個字,雖然我他媽也震驚了!林清野怎麽突然營業了!?”


    “你們沒發現他今天來的時候看著心情就不錯嗎?”


    自節目開錄以來,林清野就一直是低氣壓,大家都習慣了,以為他原本就是這個性格脾氣。


    很快,林清野下了舞台,返回休息室。


    沈琳琳對四年前向他邀歌沒得到回應的事兒耿耿於懷,先前看他那樣隻覺得這人性子太野,即便如今節目上見了麵也沒問過他這事兒,到今天才算是終於抓住機會了。


    一見他回來,沈琳琳便抬手給他打了個招呼:“嘿,兄弟。”


    林清野一頓,提步往她那兒走:“怎麽了?”


    “我問你個事兒啊。”沈琳琳停頓了下,食指指了指自己,“你還記得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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