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我和李銀河合作完成了對中國男同性戀的研究之後,出版了一本專著,寫了一些文章。此後,我們仍同研究中結識的朋友保持了一些聯係。除此之外,還收到了不少讀者的來信。最近幾年,雖然沒有對這個問題做更深的研究,但始終關注著這一社會問題。
從1992年到現在,關注同性戀問題的人已經多起來。有不少關於同性戀的研究發表,還有一些人出來做同性戀者的社會工作,我認為這是非常好的事情。當然,假如在艾滋病出現
之前就能有人來關注同性戀的問題,那就更好一些。據我所知,因為艾滋病流行才來關注這個問題,是件很使同性戀者反感的事情。我們的研究是出於社會學方麵的興趣,這種研究角度,調查對象接受起來相對而言比較容易些。
做科學研究時應該價值中立,但是作為一個一般人,就不能回避價值判斷。作為一個研究者,可以回避同性戀道德不道德這類問題,但作為一個一般人就不能回避。應該承認,這個問題曾經使我相當地困惑,但是現在我就不再困惑。假定有個人愛一個同性,那個人又愛他,那麽此二人之間發生性關係,簡直就是不可避免的。不可避免、又不傷害別人的事,談不上不道德。有些同性戀伴侶也會有很深、很長久的關係,假如他們想要做愛的話,我想不出有什麽理由要反對他們。我總覺得長期、固定、有感情的性關係應該得到尊重。這和尊重婚姻是一個道理。
這幾年,我們聽到過各種對同性戀的價值判斷,有人說:同性戀是一種社會醜惡現象,同性戀不道德,等等。因為我有不少同性戀者朋友,他們都是很好的人,我覺得這種指責是沒有道理的,所以這些話曾經使我相當難過。但現在我已經不難過了。這種難過已經變成了一種泛泛的感覺:在我們這裏,人對人的態度,有時太過粗暴、太不講道理。按現代的標準來看,這種態度過於原始——這可能是傳統社會的痕跡。假如真是這樣,我們或許可以期望將來情況會變得好些。
我對同性戀者的處境是同情的。尤其是有些朋友有自己的終生戀人,渴望能終生廝守,但現在卻是不可能的,這就讓人更加同情。不管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對愛情忠貞不渝的人總是讓人敬重。但是同性戀圈子裏有些事我不喜歡,那就是有些人中間存在的性亂。和不了解的人發生性關係,地點也不考究;不安全、不衛生,又容易冒犯他人。國外有些同性戀者認為,從一而終,是異性戀社會裏的陳腐觀念,他們就喜歡時常更換性伴。對此我倒無話可說。但一般來說,性亂是社會裏的負麵現象,是一種既不安定又危險的生活方式。一個有理性的人總能相信,這種生活方式並不可取。
眾所周知,近幾年來人們對同性戀現象的關注,是和對艾滋病的關注緊密相聯的。但艾滋病和男同性戀的關聯,應該說是有很大偶然性的。國外近幾年的情況是:艾滋病的主要傳播渠道不再是男同性戀,它和其他性傳播疾病一樣,主要在社會的下層流傳。這是因為人們知道了這種病是怎麽回事,素質較高的人就改變自己的行為方式來預防它。剩下一些素質不高的人,才會患上這種病。沒有錢、沒有社會地位、沒有文化,人很難掌握自己的命運。我倒以為,假如想要防止艾滋病在中國流行,對於我國的流浪人口,不可掉以輕心。
艾滋病發現之初,有些人說:這種病是上帝對男同性戀者的懲罰。現在他們該失望了——不少靜脈吸毒者也得了艾滋病。我覺得人應該希望有個仁慈的上帝,指望上帝和他們自己一樣壞是不對的。我知道有些人生活的樂趣就是發掘別人道德上的毛病,然後盼著人家倒黴。謝天謝地,我不是這樣的人。
鑒於本文將在醫學雜誌上發表,“醫者父母心”,一種人文的立場可能會獲得更多的共鳴。我個人認為,享受自己的生活對任何人來說都是頭等重要的事。性可以帶來種種美好的感受,是人生最重要的資源。而同性戀是同性戀者在這方麵所有的一切。就我所知,醫學沒有辦法把同性戀者改造成異性戀者——我猜這是因為性傾向和人的整個意識混為一體——所謂矯治,無非是剝奪他的性能力。假如此說屬實,矯治就沒什麽道理。有的人渴慕異性,有些人渴慕同性,但大家對愛情的態度是一樣的,歧視和嘲笑是沒有道理的。曆史上迫害同性戀者最力者,或則不明事理,或則十分偏執——我指的是中世紀的某些天主教士和納粹分子——中國曆史上沒有迫害同性戀的例子,這可能說明我們的祖先既明事理,又不十分偏執,這種好傳統應該發揚光大。我認為社會應該給同性戀者一種保障,保護他們的正當權益。舉例來說,假如有一對同性戀者要結婚,我就看不出有什麽不可以。
至於同性戀者,我希望他們對生活能取一種正麵的態度,既能對自己負責,也能對社會負責。我認識的一些同性戀者都有很高的文化素質、很好的工作能力。我總以為,像這樣一些朋友,應該能把自己的生活弄得像個樣子。我是個異性戀者,我的狹隘經驗是:能和自己所愛的女人體麵地出去吃飯,在自己家裏不受幹擾地做愛比較好。至於在街頭巷尾勾個性伴,然後在個肮髒地方瞎弄幾下是不好的。當然,現在同性戀者很難得到這樣的條件,但這樣的生活應該是他們爭取的目標。
從1992年到現在,關注同性戀問題的人已經多起來。有不少關於同性戀的研究發表,還有一些人出來做同性戀者的社會工作,我認為這是非常好的事情。當然,假如在艾滋病出現
之前就能有人來關注同性戀的問題,那就更好一些。據我所知,因為艾滋病流行才來關注這個問題,是件很使同性戀者反感的事情。我們的研究是出於社會學方麵的興趣,這種研究角度,調查對象接受起來相對而言比較容易些。
做科學研究時應該價值中立,但是作為一個一般人,就不能回避價值判斷。作為一個研究者,可以回避同性戀道德不道德這類問題,但作為一個一般人就不能回避。應該承認,這個問題曾經使我相當地困惑,但是現在我就不再困惑。假定有個人愛一個同性,那個人又愛他,那麽此二人之間發生性關係,簡直就是不可避免的。不可避免、又不傷害別人的事,談不上不道德。有些同性戀伴侶也會有很深、很長久的關係,假如他們想要做愛的話,我想不出有什麽理由要反對他們。我總覺得長期、固定、有感情的性關係應該得到尊重。這和尊重婚姻是一個道理。
這幾年,我們聽到過各種對同性戀的價值判斷,有人說:同性戀是一種社會醜惡現象,同性戀不道德,等等。因為我有不少同性戀者朋友,他們都是很好的人,我覺得這種指責是沒有道理的,所以這些話曾經使我相當難過。但現在我已經不難過了。這種難過已經變成了一種泛泛的感覺:在我們這裏,人對人的態度,有時太過粗暴、太不講道理。按現代的標準來看,這種態度過於原始——這可能是傳統社會的痕跡。假如真是這樣,我們或許可以期望將來情況會變得好些。
我對同性戀者的處境是同情的。尤其是有些朋友有自己的終生戀人,渴望能終生廝守,但現在卻是不可能的,這就讓人更加同情。不管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對愛情忠貞不渝的人總是讓人敬重。但是同性戀圈子裏有些事我不喜歡,那就是有些人中間存在的性亂。和不了解的人發生性關係,地點也不考究;不安全、不衛生,又容易冒犯他人。國外有些同性戀者認為,從一而終,是異性戀社會裏的陳腐觀念,他們就喜歡時常更換性伴。對此我倒無話可說。但一般來說,性亂是社會裏的負麵現象,是一種既不安定又危險的生活方式。一個有理性的人總能相信,這種生活方式並不可取。
眾所周知,近幾年來人們對同性戀現象的關注,是和對艾滋病的關注緊密相聯的。但艾滋病和男同性戀的關聯,應該說是有很大偶然性的。國外近幾年的情況是:艾滋病的主要傳播渠道不再是男同性戀,它和其他性傳播疾病一樣,主要在社會的下層流傳。這是因為人們知道了這種病是怎麽回事,素質較高的人就改變自己的行為方式來預防它。剩下一些素質不高的人,才會患上這種病。沒有錢、沒有社會地位、沒有文化,人很難掌握自己的命運。我倒以為,假如想要防止艾滋病在中國流行,對於我國的流浪人口,不可掉以輕心。
艾滋病發現之初,有些人說:這種病是上帝對男同性戀者的懲罰。現在他們該失望了——不少靜脈吸毒者也得了艾滋病。我覺得人應該希望有個仁慈的上帝,指望上帝和他們自己一樣壞是不對的。我知道有些人生活的樂趣就是發掘別人道德上的毛病,然後盼著人家倒黴。謝天謝地,我不是這樣的人。
鑒於本文將在醫學雜誌上發表,“醫者父母心”,一種人文的立場可能會獲得更多的共鳴。我個人認為,享受自己的生活對任何人來說都是頭等重要的事。性可以帶來種種美好的感受,是人生最重要的資源。而同性戀是同性戀者在這方麵所有的一切。就我所知,醫學沒有辦法把同性戀者改造成異性戀者——我猜這是因為性傾向和人的整個意識混為一體——所謂矯治,無非是剝奪他的性能力。假如此說屬實,矯治就沒什麽道理。有的人渴慕異性,有些人渴慕同性,但大家對愛情的態度是一樣的,歧視和嘲笑是沒有道理的。曆史上迫害同性戀者最力者,或則不明事理,或則十分偏執——我指的是中世紀的某些天主教士和納粹分子——中國曆史上沒有迫害同性戀的例子,這可能說明我們的祖先既明事理,又不十分偏執,這種好傳統應該發揚光大。我認為社會應該給同性戀者一種保障,保護他們的正當權益。舉例來說,假如有一對同性戀者要結婚,我就看不出有什麽不可以。
至於同性戀者,我希望他們對生活能取一種正麵的態度,既能對自己負責,也能對社會負責。我認識的一些同性戀者都有很高的文化素質、很好的工作能力。我總以為,像這樣一些朋友,應該能把自己的生活弄得像個樣子。我是個異性戀者,我的狹隘經驗是:能和自己所愛的女人體麵地出去吃飯,在自己家裏不受幹擾地做愛比較好。至於在街頭巷尾勾個性伴,然後在個肮髒地方瞎弄幾下是不好的。當然,現在同性戀者很難得到這樣的條件,但這樣的生活應該是他們爭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