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好雞蛋,他又直接在鍋裏加水煮飯。
至於鍋裏還有一點油……這樣做出來的飯更香!
言景則做飯的時候,衛淩修就在旁邊看稀奇,順便給言景則喂豬油渣。
“你別老給我吃,你自己吃。”言景則嚐了幾塊就不肯吃了。
衛淩修直接把碗放下了:“這樣油膩膩的東西,我不愛吃!”他其實覺得這油渣很香……但言景則不吃,他也不吃!
言景則:“……”這麽好吃的豬油渣,衛淩修竟然還挑剔!
他看上的媳婦兒不好養!
不行,他一定要快點抄書賺錢!
言景則做飯的時候,在蒸架上蒸了青菜,因為衛淩修不吃豬油渣,他最後把豬油渣也倒進菜裏,一起蒸了。
煮米飯不用煮太久,把水煮開就不用添柴了,灶肚裏的餘溫會把米飯給燜好。
趁著這時間,言景則拿著衛淩修抄錯的廢紙,又練了練字。
衛淩修現在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他練了十幾年的字,言景則輕而易舉就學會了,他還有什麽好說的?
不過言景則見他寫過的字,能寫好,沒見他寫過的寫不好,這多少讓他得了點寬慰。
衛淩修受到的打擊太大,以至於中午吃飯的時候,都沒空在意飯菜不好吃的問題。
他匆匆吃過,就繼續抄書,抄給言景則看。
要把字寫端正,就沒辦法寫快,整本《三字經》一千多個字抄下來,衛淩修抄了整整兩個時辰。
“淩修,你去休息,我來寫。”言景則見他寫完,連忙道,有些躍躍欲試。
原主平常去要債,要回來之後往往也就得個幾百文賞錢,現在抄抄書就能賺那麽多……言景則提筆就抄。
他完全不受周圍環境的影響,寫得時候專心致誌,一開始寫得還比較慢,後來卻越寫越快。
衛淩修看得呼吸都差點停了——他言哥是個天才!
又有村裏人從言家門口走過,看到這一幕卻很無語:“言大在幹嘛?紙張筆墨多貴啊……他還亂糟蹋。”
“瞅瞅那個衛家小少爺,敢怒不敢言。”
“快點走快點走,別給言大瞧見了……”
……
言景則可不知道別人的想法,他正興奮呢!
等到天黑的時候,他竟然就抄完了一本書!
明天去縣城賣了,肯定能賺不少錢!
衛淩修也同樣激動。
他言哥太厲害了,要是好好讀書,是不是還能參加科考,考出個好成績?
第131章 混混狀元(7)
原主小時候, 是做過飯的,言景則有他的記憶, 也就能……把東西做熟。
但色香味之類的, 就不要想了。
他最擅長的就是煮米飯,以及在煮米飯的時候,蒸各種菜。
東穀縣這邊是魚米之鄉, 土地肥沃,基本上家家戶戶都種稻子,一年種兩季,大家的主食,一般也是米飯, 不過普通農家是很難吃上隻用大米煮的幹飯的,都是放進去別的東西一起煮, 比如有紅薯有南瓜的時節, 就天天吃紅薯飯、南瓜飯,蠶豆什麽的熟了,就吃豆飯,隻有青菜的時候還能吃菜飯。
家家戶戶又普遍隻有一口鍋……要麽幹脆隻吃飯不吃菜, 要不然的話,往往就是蒸架上蒸點菜。
這天晚上, 言景則就把自己前一天用鹽醃上的瘦肉蒸上了, 又蒸了點門前屋後拔的野菜。
野菜被蒸熟,都變得爛黃了,衛淩修一筷子都沒動, 隻就著鹹肉吃了兩碗米飯。
言景則這麽聰明……他心情好,胃口也就好了。
言景則看他這麽吃,又有些擔心,怕自己養不起衛淩修。
豬肉可不便宜!好在衛淩修喜歡吃瘦肉,瘦肉隻要十五六文一斤。
“淩修,我們明天就去縣城,把書賣了?”言景則提議,確定這個真的能掙錢,他才有動力去做。
衛淩修一愣。
出了那樣的事情,他有點不敢去縣城,就怕別人說他,可他不去,難道讓言景則去?
言景則剛認字,很多東西不懂,也沒跟書店的人打過交道,那些人慣會看不起人,會不會騙言景則?
他其實也不可能一輩子不去縣城。
“好,我們明天去縣城。”衛淩修道。
吃過飯天就黑了,言景則催著衛淩修去睡覺,自己也一直打哈欠。
“你早點睡。”衛淩修道,又問:“你的床……”
他今天白天去言景則用來睡覺的房間看了看,那裏也有一塊門板,但太破了,都不像是能睡人的。
但他難道要讓言景則和自己睡一起嗎?
先不說那門板很窄,兩個人根本躺不下,言景則恐怕也不想跟他一起睡……以前言景則還說過要娶媳婦兒。
“我馬上就去收拾。”言景則立刻去收拾去了。
那邊的門板更破,不過上麵放點東西鋪一鋪,還是能睡的!
衛淩修還給了他一床被子呢!
言景則先在破門板鋪了幾塊木板,又把自己的舊衣服舊被子鋪上,再鋪上從衛淩修那裏扯來的床幔,這床夠舒坦了!
言景則昨晚上一晚沒睡,今天一躺下就睡過去了,但第二天早上,天還沒亮,又醒了。
他先給自己煮了一鍋陳米飯,吃了一半,剩下的那一半用罐子裝了放進自己屋裏,又煮了一鍋白米飯,等著等下給衛淩修吃。
昨天中午和晚上,因為衛淩修在,他就都隻煮了白米飯,和衛淩修一道吃。
但他當時其實特地煮少了,然後跟衛淩修吃的一樣多,就吃了個三分飽。
原主的胃口,實在太大了!
今天,他幹脆就提前煮點陳米飯吃飽,剩下的等下餓了也可以吃。
雖說抄書能賺錢,但他不是原主,沒有“吃光用光身體健康”的想法,他已經開始考慮幾十年後的事情了!
他和衛淩修都是男人,將來不會有孩子,那必須攢錢!
他們需要有幾間好一點的房子,需要有個幾十畝地,再有足夠多的積蓄,這樣老了,才能安度晚年。
不,這樣都不夠。
衛淩修愛吃肉,他自己又吃得太多……
言景則壓根不敢亂花錢。
這麽想著,他還坐到衛淩修的書桌前,繼續抄書。
《三字經》他昨天已經抄過一遍了,現在抄起來速度更快,再加上這書很薄……
準備出門前,他竟是又抄好了一本。
起晚了的衛淩修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
看著言景則那麽一個大塊頭拿著筆,飛快地寫端正的小楷,他總覺得有點不和諧。
“言哥,你寫字真快!”衛淩修忍不住感慨。
“知道用什麽力道來寫文之後,寫起來就簡單了。”言景則道,他一開始就是沒拿過筆,不知道用什麽力道合適,才會寫得醜,習慣之後就覺得寫字太簡單了。
他這樣的體力,讓他寫一天都不會累!
衛淩修:“……”別人要是聽到言景則這麽說,肯定會想要打他!
不,別說別人了,他都想打言景則。
言景則帶著衛淩修,走路去縣城,順便認認路。
衛淩修體力不怎麽樣,但不拿東西隻是走路倒也不會累,跟著言景則走了半個時辰,他們就來到了縣城。
東穀縣沒有城牆,但被一條河圍著,河上有幾座石頭高橋。
言景則帶著衛淩修過了橋,便有很多人看過來。
衛淩修記得,當初他和言景則兩個人,是被一大群人抓奸的,他家裏人也完全沒有為他遮掩的意思,倒是明顯想要將之鬧大……
他們見不得他好,現在怕是整個縣城的人,都知道他和言景則的事情了。
也不知道別人會怎麽看他。
衛淩修有些擔心,就怕看到別人厭惡的目光,一開始都不敢抬頭,等後來把頭抬起……
他和言景則周圍都沒什麽人,大概是別人被言景則異於常人的塊頭嚇到了,但為什麽……他們偶爾看他,還一副很同情的樣子?
衛淩修有點懵。
不過,現在最要緊的,還是賣書的正事。
衛淩修帶著言景則進了書店。
外麵的普通百姓看言景則的時候,都有些懼怕,但書店裏那麽幾個書生看到言景則,卻一臉嫌棄,還有人道:“真是有辱斯文!”
然而這人剛出口,就被身邊的人拉走了。
他們這些要來書店買書的人,多是剛開始讀書的,多半連童生都沒考上。
雖說讀書人地位高,但他們也是血肉之軀,也怕言大這樣的混混找他們麻煩。
所以……還是不要得罪人比較好!
言景則:“……”他覺得自己的身形,真的特別高大。
瞅瞅,所有人都怕他!
至於鍋裏還有一點油……這樣做出來的飯更香!
言景則做飯的時候,衛淩修就在旁邊看稀奇,順便給言景則喂豬油渣。
“你別老給我吃,你自己吃。”言景則嚐了幾塊就不肯吃了。
衛淩修直接把碗放下了:“這樣油膩膩的東西,我不愛吃!”他其實覺得這油渣很香……但言景則不吃,他也不吃!
言景則:“……”這麽好吃的豬油渣,衛淩修竟然還挑剔!
他看上的媳婦兒不好養!
不行,他一定要快點抄書賺錢!
言景則做飯的時候,在蒸架上蒸了青菜,因為衛淩修不吃豬油渣,他最後把豬油渣也倒進菜裏,一起蒸了。
煮米飯不用煮太久,把水煮開就不用添柴了,灶肚裏的餘溫會把米飯給燜好。
趁著這時間,言景則拿著衛淩修抄錯的廢紙,又練了練字。
衛淩修現在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麽了。
他練了十幾年的字,言景則輕而易舉就學會了,他還有什麽好說的?
不過言景則見他寫過的字,能寫好,沒見他寫過的寫不好,這多少讓他得了點寬慰。
衛淩修受到的打擊太大,以至於中午吃飯的時候,都沒空在意飯菜不好吃的問題。
他匆匆吃過,就繼續抄書,抄給言景則看。
要把字寫端正,就沒辦法寫快,整本《三字經》一千多個字抄下來,衛淩修抄了整整兩個時辰。
“淩修,你去休息,我來寫。”言景則見他寫完,連忙道,有些躍躍欲試。
原主平常去要債,要回來之後往往也就得個幾百文賞錢,現在抄抄書就能賺那麽多……言景則提筆就抄。
他完全不受周圍環境的影響,寫得時候專心致誌,一開始寫得還比較慢,後來卻越寫越快。
衛淩修看得呼吸都差點停了——他言哥是個天才!
又有村裏人從言家門口走過,看到這一幕卻很無語:“言大在幹嘛?紙張筆墨多貴啊……他還亂糟蹋。”
“瞅瞅那個衛家小少爺,敢怒不敢言。”
“快點走快點走,別給言大瞧見了……”
……
言景則可不知道別人的想法,他正興奮呢!
等到天黑的時候,他竟然就抄完了一本書!
明天去縣城賣了,肯定能賺不少錢!
衛淩修也同樣激動。
他言哥太厲害了,要是好好讀書,是不是還能參加科考,考出個好成績?
第131章 混混狀元(7)
原主小時候, 是做過飯的,言景則有他的記憶, 也就能……把東西做熟。
但色香味之類的, 就不要想了。
他最擅長的就是煮米飯,以及在煮米飯的時候,蒸各種菜。
東穀縣這邊是魚米之鄉, 土地肥沃,基本上家家戶戶都種稻子,一年種兩季,大家的主食,一般也是米飯, 不過普通農家是很難吃上隻用大米煮的幹飯的,都是放進去別的東西一起煮, 比如有紅薯有南瓜的時節, 就天天吃紅薯飯、南瓜飯,蠶豆什麽的熟了,就吃豆飯,隻有青菜的時候還能吃菜飯。
家家戶戶又普遍隻有一口鍋……要麽幹脆隻吃飯不吃菜, 要不然的話,往往就是蒸架上蒸點菜。
這天晚上, 言景則就把自己前一天用鹽醃上的瘦肉蒸上了, 又蒸了點門前屋後拔的野菜。
野菜被蒸熟,都變得爛黃了,衛淩修一筷子都沒動, 隻就著鹹肉吃了兩碗米飯。
言景則這麽聰明……他心情好,胃口也就好了。
言景則看他這麽吃,又有些擔心,怕自己養不起衛淩修。
豬肉可不便宜!好在衛淩修喜歡吃瘦肉,瘦肉隻要十五六文一斤。
“淩修,我們明天就去縣城,把書賣了?”言景則提議,確定這個真的能掙錢,他才有動力去做。
衛淩修一愣。
出了那樣的事情,他有點不敢去縣城,就怕別人說他,可他不去,難道讓言景則去?
言景則剛認字,很多東西不懂,也沒跟書店的人打過交道,那些人慣會看不起人,會不會騙言景則?
他其實也不可能一輩子不去縣城。
“好,我們明天去縣城。”衛淩修道。
吃過飯天就黑了,言景則催著衛淩修去睡覺,自己也一直打哈欠。
“你早點睡。”衛淩修道,又問:“你的床……”
他今天白天去言景則用來睡覺的房間看了看,那裏也有一塊門板,但太破了,都不像是能睡人的。
但他難道要讓言景則和自己睡一起嗎?
先不說那門板很窄,兩個人根本躺不下,言景則恐怕也不想跟他一起睡……以前言景則還說過要娶媳婦兒。
“我馬上就去收拾。”言景則立刻去收拾去了。
那邊的門板更破,不過上麵放點東西鋪一鋪,還是能睡的!
衛淩修還給了他一床被子呢!
言景則先在破門板鋪了幾塊木板,又把自己的舊衣服舊被子鋪上,再鋪上從衛淩修那裏扯來的床幔,這床夠舒坦了!
言景則昨晚上一晚沒睡,今天一躺下就睡過去了,但第二天早上,天還沒亮,又醒了。
他先給自己煮了一鍋陳米飯,吃了一半,剩下的那一半用罐子裝了放進自己屋裏,又煮了一鍋白米飯,等著等下給衛淩修吃。
昨天中午和晚上,因為衛淩修在,他就都隻煮了白米飯,和衛淩修一道吃。
但他當時其實特地煮少了,然後跟衛淩修吃的一樣多,就吃了個三分飽。
原主的胃口,實在太大了!
今天,他幹脆就提前煮點陳米飯吃飽,剩下的等下餓了也可以吃。
雖說抄書能賺錢,但他不是原主,沒有“吃光用光身體健康”的想法,他已經開始考慮幾十年後的事情了!
他和衛淩修都是男人,將來不會有孩子,那必須攢錢!
他們需要有幾間好一點的房子,需要有個幾十畝地,再有足夠多的積蓄,這樣老了,才能安度晚年。
不,這樣都不夠。
衛淩修愛吃肉,他自己又吃得太多……
言景則壓根不敢亂花錢。
這麽想著,他還坐到衛淩修的書桌前,繼續抄書。
《三字經》他昨天已經抄過一遍了,現在抄起來速度更快,再加上這書很薄……
準備出門前,他竟是又抄好了一本。
起晚了的衛淩修已經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
看著言景則那麽一個大塊頭拿著筆,飛快地寫端正的小楷,他總覺得有點不和諧。
“言哥,你寫字真快!”衛淩修忍不住感慨。
“知道用什麽力道來寫文之後,寫起來就簡單了。”言景則道,他一開始就是沒拿過筆,不知道用什麽力道合適,才會寫得醜,習慣之後就覺得寫字太簡單了。
他這樣的體力,讓他寫一天都不會累!
衛淩修:“……”別人要是聽到言景則這麽說,肯定會想要打他!
不,別說別人了,他都想打言景則。
言景則帶著衛淩修,走路去縣城,順便認認路。
衛淩修體力不怎麽樣,但不拿東西隻是走路倒也不會累,跟著言景則走了半個時辰,他們就來到了縣城。
東穀縣沒有城牆,但被一條河圍著,河上有幾座石頭高橋。
言景則帶著衛淩修過了橋,便有很多人看過來。
衛淩修記得,當初他和言景則兩個人,是被一大群人抓奸的,他家裏人也完全沒有為他遮掩的意思,倒是明顯想要將之鬧大……
他們見不得他好,現在怕是整個縣城的人,都知道他和言景則的事情了。
也不知道別人會怎麽看他。
衛淩修有些擔心,就怕看到別人厭惡的目光,一開始都不敢抬頭,等後來把頭抬起……
他和言景則周圍都沒什麽人,大概是別人被言景則異於常人的塊頭嚇到了,但為什麽……他們偶爾看他,還一副很同情的樣子?
衛淩修有點懵。
不過,現在最要緊的,還是賣書的正事。
衛淩修帶著言景則進了書店。
外麵的普通百姓看言景則的時候,都有些懼怕,但書店裏那麽幾個書生看到言景則,卻一臉嫌棄,還有人道:“真是有辱斯文!”
然而這人剛出口,就被身邊的人拉走了。
他們這些要來書店買書的人,多是剛開始讀書的,多半連童生都沒考上。
雖說讀書人地位高,但他們也是血肉之軀,也怕言大這樣的混混找他們麻煩。
所以……還是不要得罪人比較好!
言景則:“……”他覺得自己的身形,真的特別高大。
瞅瞅,所有人都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