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虛偽的是,如果抽到了相反的簽,四辯也會厚顏無恥地說:我方的觀點一向是xxxxxxx。


    ●在我方沒有任何優勢找不到有利的例子的時候,我們能做的隻是分析對方會說些什麽東西,而對方是生命科學院的家夥,深知克隆是個什麽東西,勢必會冒出一大串術語來嚇唬人。而且當我們說出克隆技術的種種不是的時候,他們肯定會說出一句基本上所有辯論賽裏都會出現的陳詞濫調毫無新意的東西,大致意思就是說:槍可以用來殺人也可以用來救人,關鍵是看它掌握在誰的手裏。


    言下之意就是說:如果克隆技術掌握在我們手裏,它就是危害社會的,如果掌握在他們手裏,就是造福大眾的。


    ●我慢慢說:事情是這樣的,你知道我最近在搞一個辯論會……


    老夏問道:怎麽我沒聽說過?


    我說:就是贏了能去香港看漂亮妞的那會。


    老夏恍然大悟說:哦,我聽說過。


    ●我攔下一個戴著眼鏡看上去很書生氣的女生,文雅地問:同學,麻煩問你個問題,圖書館怎麽走?


    結果那女的回答說:我怎麽知道,你自己看學校門口那地圖去。


    ●我在高中的時候有一個體育部部長是個女的,此人主業鉛球,長得觸目驚心不說,而且贅肉橫溢,估計一輩子隻能和鉛球相依為命。


    ●說到我們高中時候的體育部部長,記得每次此人要全力擲鉛球的時候總要花比扔那球更大的力量去發出一聲“嗨!”她每次發聲都使在學校那頭的一個專門做測地震儀器的興趣小組興奮不已。


    ●我們高中的班主任,愛好是觀察班級裏的戀愛動態,而且手段低級,比如從垃圾筒裏翻紙條之類的。此人一旦有所收獲,馬上在全班通報批評,並且認定當事人以後不會有大出息。這個觀點很奇怪,好像科學家都是靠手淫才搞出了很多重大研究成果。


    ●我卻一直在尋找一個漂亮的姑娘,她需要有長的頭發,可以紮起一個馬尾辮,而且此馬尾辮可以任我撫摸,這點並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是在其他色狼要上前揩油撫摸的時候,她馬上會怒臉相對,大罵一聲:流氓。


    不幸的是,我碰到過很多女的都可以滿足第一點,至於第二點,如果那長得比較影響視聽的男的摸的時候,她們的確會破口大罵:你流氓啊!而一旦碰到帥哥,她們就會表現得無比溫順。


    我曾設身處地地想過,如果一個美女要摸我的頭發,我必定會馬上換一個舒服的姿勢,任其撫摸。


    這個矛盾讓我迷茫。


    ●我所一直思考的一個問題是,我們為什麽需要美女。


    可能她們改變你的生活習性,讓人感覺這個世界充滿期待。雖然當你覺得期待的東西就要得到的時候,她們馬上去普度眾生,讓其他人覺得生活充滿期待。


    ●到了真正比賽的時候,發現其實關注此事的人十分眾多,觀看的人爬滿窗台。我覺得主要原因是他們要看八隻動物吵架是什麽樣子的。到後來我們才發現原來這些人是對方叫過來捧場的,因為對方一出場,立即人群振奮,當然我們一出場也是人群振奮,大叫道:滾出去,滾出去,中文係的吃屎去。而且口號整齊劃一,使我們懷疑他們平時時常操練,並且前麵有個指揮,叫大家掌握好節奏。後來比賽進行得十分激烈,幸虧雙方離開的距離比較遠,如果像吃年夜飯一樣大家圍在一桌上辯論的話,雙方肯定有好幾個人已經被抬出去了。


    ●結果這場比賽依然是我們勝利。後來據悉對方失敗的原因是,校方覺得他們那四個辯手普遍長得比較影響學校聲譽,萬一後來真的去了香港恐怕會為學校帶來生源較差這樣的印象。


    ●後來一共進行了七八場比賽,結果我們將於二十天以後去香港。成員如下:


    一辯,在幾場比賽裏形成了自己剽悍的特色,一共出現若幹次“他奶奶的”,每次他奶奶的出現都能成功扭轉比賽的局勢,所以他所擔心的是香港人是否聽得明白“他奶奶的”是什麽意思。


    ●三辯,一個女的,所有比賽中隻說過一句話,這話是在自由辯論的時候,她鼓足勇氣站起來說: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說——然後是主持人說:對不起,正方時間到。


    ●其實總體來說,這個學校還是不錯的,因為不僅不幹涉學生同居,而且有很多老師帶頭同居。


    ●可能是因為據說“文學家所邁出的每一步都是艱辛的”,此人舉步維艱,光是從站台走上火車都花了半個鍾頭,然後我們又花了五分鍾將他從出租車上搞下來,提前兩個半鍾頭到飛機場,結果此人從安檢走到登機口都花去幾乎飛機從北京直飛香港的時間。


    然後我們排了很長時間的隊,導遊通過安檢以後在樓裏繞了很久,然後終於繞到一個出口,大家興奮得以為腳下就是香港了,結果一個小販在那裏叫,快來看看我這兒的xxx,深圳最便宜的……


    ●我腦子裏所出現的是在學校裏一個老態龍鍾的保守的家夥咧著嘴說:這是一個張揚個性的時代。


    ●我們的辯題是高薪能否養廉。


    題目是當場通知,據說這樣可以體現辯論的真實意義。而我們發現對方對此早有準備,連筆記都有不少。而我們四人還沒搞明白這話的含義。


    後來大家終於合力想出來原來這個辯題的意思是說:給一個貪官很高的工資的話是否他就能不貪了。


    我們然後一致覺得答案是:屁話,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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