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愚蠢的人才會做的事。
原本想都不會去想的問題像隕石降臨。
一直不去考慮的事,突然要開誠布公,難免有點尷尬。
沈稚問:“非得要去嗎?”
丁堯彩露出不容置喙的臉色:“你最好是。”
沈稚仍在抵抗地舒了一口氣。丁堯彩伸手捏捏她的肩膀:“不隻是這樣。你自己也要考慮清楚,這件事事關未來。另外,你最好是能套到沈河的話,看看他那邊什麽打算。”
“什麽意思?”
丁堯彩冷酷無情地微笑:“也有可能他決定離婚。”
-
閃光燈不斷地落到身上又離開,周而複始。沈稚熟練地擺出足以在時尚雜誌上刊登的姿態,這可不是一個演員隻靠演戲就能生存下去的圈子。
她腦海裏回蕩著剛剛才聽到的宣告。
“也有可能他想離婚”。
沈稚並不在乎她和沈河的關係。結婚這麽多年,一直都是。但他選擇和她離婚這一點的可能性卻在她心上揮之不去。
他們會離婚嗎?
他們為什麽要離婚?
假如他想和她離婚,會不會落下把柄,她能不能借此提條件?
假如他想和她離婚,那是不是索性她先提會比較好?
今天的工作結束。
比預定的提前了半個鍾頭。
沈稚準備離開,卻在工作人員中間與來時尚雜誌《nni》大樓參觀的孫夢加對上目光。
孫夢加畢業不久就和房地產行業的某位商業巨頭結婚,對方比她年長二十一歲。四年後離婚,用分到的財產和貴太太期間拿到的人際圈創立了自己的時尚品牌。
然而麵臨的卻隻有赤字。
這些都是歐陽笙告訴她的。
她倒是習慣了沈稚和誰都不冷不熱的交往方式,時不時出場一番,沈稚則完全不關心。
曾經的大學室友,如今在做什麽呢?
孫夢加穿著貂皮大衣,戴著墨鏡,發型精致,早就不是當初一流藝術學院表演係裏素麵朝天、一身漆黑上形體課的女孩。
孫夢加朝她點點頭。
沈稚也笑了笑。
然後到了吸煙室。
沈稚給孫夢加遞出香煙,沒料到卻被推辭。緩緩摘下墨鏡,孫夢加說:“已經戒掉了。”
“嗯?”沈稚看過去。
要知道,她開始抽煙,多多少少也離不開孫夢加的耳濡目染。
中學時期,沈稚完全不是壞學生那類型,違反校規的事一律不幹,就連留長發也是正兒八經以藝考的名義進行了申請的。
進了大學,孫夢加動不動就來一支,她這才學會。
孫夢加闔上眼,眼瞼上重重疊疊的墨綠色眼影映襯出疲倦。她惜字如金地交代:“要和前夫比命長。”
孫夢加邀請她去逛街。沈稚接下來沒有什麽安排,去一去也無妨。
隻不過她預先說好:“我最近不缺衣服,就不買了。”
在車上,孫夢加笑起來,這時候倒有幾分以前的樣子。
“怎麽會有女人不缺衣服?”她說,“說起來,之前我看到你的街拍了。那穿的是什麽啊?你賺的錢是都拿給沈河炒股了嗎?”
沈稚蹙眉,微笑說:“炒股都是哪年的事了——”
“是了,”孫夢加笑得前仰後合,抬手去擦沾濕的眼角,“也虧你能跟那個想一出是一出的人結婚。”
在他們大學時期的交際圈看來,沈河與沈稚結婚的事不是驚訝,而是驚嚇。
然而地震的主震也隻有短短十幾秒。
一開始,他們都默認是給《當你老了》造勢,當事人也沒解釋。
但一年過去,兩年過去,三年過去,這兩個人的婚姻始終零負麵新聞。
最後,大家竟然又有點相信是順水推舟了。
因為,按照當初孫夢加的說法就是——“像你們這樣的情況,不成為死對頭,那就肯定會在床上滾到一起。”
聽說以後的沈稚難免脊背發涼。
某種意義上的確被說中了。
她們去了一間與眼前孫夢加經濟實力不太相稱的店。逛來逛去,沒想到遇到幾個向她們打招呼的年輕女性。眾星捧月的那個是孫夢加離婚前的親戚,名字叫秦伶恬。
對方不怎麽友好。
見孫夢加擺出臭臉,又轉移對象搭話:“這不是沈稚嗎,來買東西?不是我說,站隊還是慎重點好。”
沈稚不得罪任何一邊地微笑,但即便如此,也還是得到一聲不屑的咂嘴。
她沒有為任何人被卷進紛爭的打算。
孫夢加也清楚這一點,所以沈稚說“我要回去了”時沒被阻攔。她聯係了助理。稍微等候,結果在門口遇到同樣要回去的秦伶恬一幹人。
沈稚避免與她們打交道,就像走在路上的人不願與惡犬對視。卻還是隱隱約約聽到那邊傳來的惡心腔調。議論的話不外乎是“整容”“被包養”“跟沈河形婚”。
前兩者根本是莫須有。
最後一條倒是真的。
刺耳的車笛聲響起,在這還算上檔次的場所格格不入。沈稚有些難以置信地回頭,結果看到破舊、昂貴且沒品位的改裝車直奔這邊而來。最可怕的是,不需要猶豫,她已經猜到是誰。
沈河戴墨鏡,短袖t恤套在長袖衛衣外麵,傾身替副駕駛座打開車門。她幹脆利落地上車,與此同時,他敏銳地鎖定不遠處注視這邊的秦伶恬她們。
“你怎麽來了?”她說。
“不是說了來接你?”他反問,準備開車。
秦伶恬忿忿然按捺不住:“真是奇葩!”
寶藍色的改裝車已經開出去,卻又臨時刹車,猛地後退。沈河打開車窗,毫不客氣地來了一句:“我聽到了啊。”
狠話撂下了,但他隻是一腳油門飛馳而去。
順帶噴了她們一臉尾氣。
-
沈稚說:“你幹什麽啊?!”
沈河說:“誰讓她罵我,你不是也被欺負了嗎?”
沈稚說:“怎麽會有你這種人?”
沈河說:“你這人怎麽這樣?”
他們吵了幾句,又陷入新一輪沉默。不過幾秒鍾,兩個人都忍不下去,一起笑出聲來。
他們的婚姻到第七年就該結束,這是最後一年。在此之前,全靠演技。沈稚想,必須得說了,她在笑當中開口:“我有話要對你說。”
“好,”沈河的笑容也尚未褪色,他說,“剛好,我也想和你談談。”
第10章
他們回了家。
一段時間裏,沈河隻管這裏叫他們的“房子”,而不是“家”。沈稚覺得他就是沒事找事,但下意識不肯服輸,也開始使用“房子”這個稱呼。
來源是中學政治課本上的一個故事。
富商酩酊大醉,警察送其回家。他卻執意否認,說那座豪華的城堡不是他的“家”,隻是他的“房子。”
然而專門更正措辭、每次強調不是家太麻煩。不久後,沈河就膩了,張口閉口“你在家嗎”“我回家了”“家裏有股味道”。
沈稚嘲諷了幾次,也自然而然接受,照常回複“我在家裏”“你回家了嗎”“家裏換了空氣清新劑”。
他們回到家。
沈河搬東西,沈河輸入指紋鎖。兩個人走進去。沈河有回家先打開冰箱找吃的的習慣,沈稚上樓洗臉,在起居室拆從公司取回來的快遞。
等兩個人都心平氣和坐到沙發上,已經過了好一陣了,然而誰都沒有忘記自己要說的話。
他們不約而同開口,“那個”和“其實”撞到一起,沈河說:“你先說。”
“你先吧。”沈稚推辭。
沈河坐得東倒西歪,十指相扣,整個人陷在沙發裏,好像在考慮什麽。最終,他出聲:“還是你先說吧。”
沈稚想,或許她必須先表態。
但她不願交出主動權。
關於離婚你是怎麽想的?
這句話很簡單,回答卻很沉重。沈稚為即將背負的壓力而感到不安。
她鼓起勇氣,決定直麵問題。
然而身邊人忽然插嘴。
“剛剛那個是孫夢加嗎?”沈河說。
他目光放空,看起來真的隻是隨口發問。
“嗯?”沈稚想了想,回答,“你還記得她?”
“畢竟那種人也少見。”他哂笑。
原本想都不會去想的問題像隕石降臨。
一直不去考慮的事,突然要開誠布公,難免有點尷尬。
沈稚問:“非得要去嗎?”
丁堯彩露出不容置喙的臉色:“你最好是。”
沈稚仍在抵抗地舒了一口氣。丁堯彩伸手捏捏她的肩膀:“不隻是這樣。你自己也要考慮清楚,這件事事關未來。另外,你最好是能套到沈河的話,看看他那邊什麽打算。”
“什麽意思?”
丁堯彩冷酷無情地微笑:“也有可能他決定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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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光燈不斷地落到身上又離開,周而複始。沈稚熟練地擺出足以在時尚雜誌上刊登的姿態,這可不是一個演員隻靠演戲就能生存下去的圈子。
她腦海裏回蕩著剛剛才聽到的宣告。
“也有可能他想離婚”。
沈稚並不在乎她和沈河的關係。結婚這麽多年,一直都是。但他選擇和她離婚這一點的可能性卻在她心上揮之不去。
他們會離婚嗎?
他們為什麽要離婚?
假如他想和她離婚,會不會落下把柄,她能不能借此提條件?
假如他想和她離婚,那是不是索性她先提會比較好?
今天的工作結束。
比預定的提前了半個鍾頭。
沈稚準備離開,卻在工作人員中間與來時尚雜誌《nni》大樓參觀的孫夢加對上目光。
孫夢加畢業不久就和房地產行業的某位商業巨頭結婚,對方比她年長二十一歲。四年後離婚,用分到的財產和貴太太期間拿到的人際圈創立了自己的時尚品牌。
然而麵臨的卻隻有赤字。
這些都是歐陽笙告訴她的。
她倒是習慣了沈稚和誰都不冷不熱的交往方式,時不時出場一番,沈稚則完全不關心。
曾經的大學室友,如今在做什麽呢?
孫夢加穿著貂皮大衣,戴著墨鏡,發型精致,早就不是當初一流藝術學院表演係裏素麵朝天、一身漆黑上形體課的女孩。
孫夢加朝她點點頭。
沈稚也笑了笑。
然後到了吸煙室。
沈稚給孫夢加遞出香煙,沒料到卻被推辭。緩緩摘下墨鏡,孫夢加說:“已經戒掉了。”
“嗯?”沈稚看過去。
要知道,她開始抽煙,多多少少也離不開孫夢加的耳濡目染。
中學時期,沈稚完全不是壞學生那類型,違反校規的事一律不幹,就連留長發也是正兒八經以藝考的名義進行了申請的。
進了大學,孫夢加動不動就來一支,她這才學會。
孫夢加闔上眼,眼瞼上重重疊疊的墨綠色眼影映襯出疲倦。她惜字如金地交代:“要和前夫比命長。”
孫夢加邀請她去逛街。沈稚接下來沒有什麽安排,去一去也無妨。
隻不過她預先說好:“我最近不缺衣服,就不買了。”
在車上,孫夢加笑起來,這時候倒有幾分以前的樣子。
“怎麽會有女人不缺衣服?”她說,“說起來,之前我看到你的街拍了。那穿的是什麽啊?你賺的錢是都拿給沈河炒股了嗎?”
沈稚蹙眉,微笑說:“炒股都是哪年的事了——”
“是了,”孫夢加笑得前仰後合,抬手去擦沾濕的眼角,“也虧你能跟那個想一出是一出的人結婚。”
在他們大學時期的交際圈看來,沈河與沈稚結婚的事不是驚訝,而是驚嚇。
然而地震的主震也隻有短短十幾秒。
一開始,他們都默認是給《當你老了》造勢,當事人也沒解釋。
但一年過去,兩年過去,三年過去,這兩個人的婚姻始終零負麵新聞。
最後,大家竟然又有點相信是順水推舟了。
因為,按照當初孫夢加的說法就是——“像你們這樣的情況,不成為死對頭,那就肯定會在床上滾到一起。”
聽說以後的沈稚難免脊背發涼。
某種意義上的確被說中了。
她們去了一間與眼前孫夢加經濟實力不太相稱的店。逛來逛去,沒想到遇到幾個向她們打招呼的年輕女性。眾星捧月的那個是孫夢加離婚前的親戚,名字叫秦伶恬。
對方不怎麽友好。
見孫夢加擺出臭臉,又轉移對象搭話:“這不是沈稚嗎,來買東西?不是我說,站隊還是慎重點好。”
沈稚不得罪任何一邊地微笑,但即便如此,也還是得到一聲不屑的咂嘴。
她沒有為任何人被卷進紛爭的打算。
孫夢加也清楚這一點,所以沈稚說“我要回去了”時沒被阻攔。她聯係了助理。稍微等候,結果在門口遇到同樣要回去的秦伶恬一幹人。
沈稚避免與她們打交道,就像走在路上的人不願與惡犬對視。卻還是隱隱約約聽到那邊傳來的惡心腔調。議論的話不外乎是“整容”“被包養”“跟沈河形婚”。
前兩者根本是莫須有。
最後一條倒是真的。
刺耳的車笛聲響起,在這還算上檔次的場所格格不入。沈稚有些難以置信地回頭,結果看到破舊、昂貴且沒品位的改裝車直奔這邊而來。最可怕的是,不需要猶豫,她已經猜到是誰。
沈河戴墨鏡,短袖t恤套在長袖衛衣外麵,傾身替副駕駛座打開車門。她幹脆利落地上車,與此同時,他敏銳地鎖定不遠處注視這邊的秦伶恬她們。
“你怎麽來了?”她說。
“不是說了來接你?”他反問,準備開車。
秦伶恬忿忿然按捺不住:“真是奇葩!”
寶藍色的改裝車已經開出去,卻又臨時刹車,猛地後退。沈河打開車窗,毫不客氣地來了一句:“我聽到了啊。”
狠話撂下了,但他隻是一腳油門飛馳而去。
順帶噴了她們一臉尾氣。
-
沈稚說:“你幹什麽啊?!”
沈河說:“誰讓她罵我,你不是也被欺負了嗎?”
沈稚說:“怎麽會有你這種人?”
沈河說:“你這人怎麽這樣?”
他們吵了幾句,又陷入新一輪沉默。不過幾秒鍾,兩個人都忍不下去,一起笑出聲來。
他們的婚姻到第七年就該結束,這是最後一年。在此之前,全靠演技。沈稚想,必須得說了,她在笑當中開口:“我有話要對你說。”
“好,”沈河的笑容也尚未褪色,他說,“剛好,我也想和你談談。”
第10章
他們回了家。
一段時間裏,沈河隻管這裏叫他們的“房子”,而不是“家”。沈稚覺得他就是沒事找事,但下意識不肯服輸,也開始使用“房子”這個稱呼。
來源是中學政治課本上的一個故事。
富商酩酊大醉,警察送其回家。他卻執意否認,說那座豪華的城堡不是他的“家”,隻是他的“房子。”
然而專門更正措辭、每次強調不是家太麻煩。不久後,沈河就膩了,張口閉口“你在家嗎”“我回家了”“家裏有股味道”。
沈稚嘲諷了幾次,也自然而然接受,照常回複“我在家裏”“你回家了嗎”“家裏換了空氣清新劑”。
他們回到家。
沈河搬東西,沈河輸入指紋鎖。兩個人走進去。沈河有回家先打開冰箱找吃的的習慣,沈稚上樓洗臉,在起居室拆從公司取回來的快遞。
等兩個人都心平氣和坐到沙發上,已經過了好一陣了,然而誰都沒有忘記自己要說的話。
他們不約而同開口,“那個”和“其實”撞到一起,沈河說:“你先說。”
“你先吧。”沈稚推辭。
沈河坐得東倒西歪,十指相扣,整個人陷在沙發裏,好像在考慮什麽。最終,他出聲:“還是你先說吧。”
沈稚想,或許她必須先表態。
但她不願交出主動權。
關於離婚你是怎麽想的?
這句話很簡單,回答卻很沉重。沈稚為即將背負的壓力而感到不安。
她鼓起勇氣,決定直麵問題。
然而身邊人忽然插嘴。
“剛剛那個是孫夢加嗎?”沈河說。
他目光放空,看起來真的隻是隨口發問。
“嗯?”沈稚想了想,回答,“你還記得她?”
“畢竟那種人也少見。”他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