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鶯站在空蕩蕩的路口,用力呼吸,胸口鼓噪得快要炸裂, 視線裏卻是空無一人, 方才那道身影早已尋不到蹤跡。
街上車水馬龍,路人行色匆匆,車輛從眼前迅速擦過,尋常的場景在此刻看來無比陌生,宋鶯茫然環顧周圍,循著街道往前。
她張望著, 腳步慌張淩亂, 睜大眼在人群中仔細搜尋, 唯恐錯過一丁點線索, 然而紛紛擾擾中, 再沒了那個熟悉影子。
心中燃起的希望最終一點點消失殆盡。
宋鶯頹然垂下肩膀,低頭盯著腳尖, 一滴淚水從眼眶掉落,重重砸在地上。
人潮湧動,繁華仍舊。
後麵長街拐角處,一個人收回視線,背過身靠著牆壁,仰起臉。
他不自覺攥緊力氣, 手中的一疊信件隨之握緊,而後, 又無力鬆開。
林宋羨盯著頭頂陰霾遍布的天空,麵無表情,眼角隱隱泛紅。
“阿羨, 今天是我上大學的第一天,師大很漂亮,有一條路上全是銀杏樹...”
空寂的房間,窗外透進一絲自然光,角落台燈散發著幽幽光亮,桌上是散落的一堆信紙。
林宋羨全部拆開看完,然後提起筆給她回信。
一封一封,仿佛不知疲倦,從黑夜到白天,日光漸漸從外麵漫了上來,房間裏的台燈失去作用。
航班起飛那天,林宋羨準備把這些信放到那個綠色小信箱裏。
他來到那棵梧桐樹下,手扶著信箱門,定定看著,此時裏麵多出來一封新的信件,靜靜躺在那兒,上麵字跡清秀熟悉。
林宋羨飛機落地時是joy來接的他,一輛誇張騷包的寶藍色超跑停在外麵,金發碧眼的男生從窗戶裏探出頭,朝他招手。
“嗨,song!”
他嗓門很大,再加上此刻招眼的造型,引起邊上不少人圍觀。
林宋羨站在車前嫌棄看了眼,還是拉開門。
“快點開。”他一上來就閉目,年輕好看的麵容疲倦至極。
“song,你怎麽回國一趟好像被榨幹了。”joy一邊發動車子一邊側頭看他,中文發音蹩腳,用詞混亂。
“不會說話就別說。”林宋羨毫不留情開口,joy晃晃腦袋,習慣他這幅樣子。
“song,你知道你在這邊為什麽隻有我一個朋友嗎?”
林宋羨懶得理他。
“因為你這個性格實在太討厭了,當然,我很喜歡。”他洋洋自得,完全不介意他的冷淡,車子拐了個彎,他又提起了另一件事情。
“對了,上次新入的那支股票漲停了,song,你是不是神仙,怎麽每次都能這麽準。”
joy和林宋羨成為朋友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利益驅使。
兩人是同班同學,但剛開始卻接觸不多,林宋羨在他們班很特別,他不合群,從來不參加任何私底下的社交活動,總是獨自出現在教室又獨自離開,除了上課時間極少看到他身影。
joy是一次偶爾的機會中,在某節課間剛好坐在了林宋羨身後,不小心看到了他的電腦屏幕。
那一眼,就讓他深深震住。
上麵一片花花綠綠的曲線數據,他就像個優秀的操盤手,沉著冷靜,應對著各種瞬息萬變。
那天下了課,joy就立刻上去套近乎,在林宋羨走出教學樓時叫住了他,拿出慣有的招牌笑容,熱情同他打著招呼。
男生神情冷淡,麵對他一連串的中英文自我介紹,隻抱著書,惜字如金地吐出兩個字。
“你好。”
這一年來他幾乎沒有見到林宋羨笑過。
song是一個很神秘的人,智商超群,高度自律,在數字方麵有著強大的敏銳力,他難以接近、冷漠、刻薄、性格惡劣。
但不妨礙joy喜歡他。
很奇怪,song就是有這種無法言喻的魅力。
認識林宋羨這一年來,joy股票戶頭翻了無數倍,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旁邊這個人。
joy扶著方向盤,開心發出邀約,“song,我們今晚有個party,一起去吧,你應該慶祝一下了。”
保守估計的話,以他資產翻倍的程度,song應該是個實打實的富人,超出了他們很多父輩努力奮鬥數十年的成果。
他覺得這個工作狂魔,應該給自己一點放鬆間隙了。
“不去。”林宋羨不假思索地拒絕,joy沒多大意外,卻還是不掩失落,努力和他爭取。
“why?”
“我們這次party很有趣,學校裏的留學生們基本都會來,場地在迪米家莊園裏,食材都是空運過來的,迪米家廚師很棒,當然,還有不少美酒...”
“你此時回去也是一個人呆在那棟房子裏,那裏太安靜了,song,不如跟我們去喝酒吧...”
“先把我行李放回去。”joy絮絮叨叨說了一大堆,林宋羨突然出聲打斷他。joy話音戛然而止,愣了好一會,才反應過來自己沒有幻聽。
他快活地吹了個口哨,手中掌控著車子轉了個彎,踩下油門提速。
“噢,song,你答應和我一起去party了,我簡直太開心了,我有好多新朋友要介紹給你認識。”
他興致勃勃描繪著party場麵,林宋羨靠在座椅上,思緒早已飄遠。
錦城那幾天都是小雨,地麵濕漉漉的,空氣中依附著濕冷。
她圍著一條米色圍巾,穿著羊角扣的大衣,黑發柔順,麵容沒有什麽變化,依舊還是從前的樣子。
林宋羨很想上去抱抱她,可是他不能,他怕自己一見到她的眼淚,就瘋了似的想要逃離這裏,不顧一切。
這個party正如joy說得,熱鬧非凡,各種各樣的年輕人在喝酒交際,一派其樂融融。
用餐是自助形式,場地開闊,舞池中散發著迷人燈光,音樂時而舒緩時而熱烈,有人在跳舞,有人在端著紅酒杯交談,外頭草地上擺放著水果,露天泳池處一群穿著泳裝的男男女女青春洋溢。
林宋羨獨自一人坐在大廳角落,落地窗旁的沙發上,他握著玻璃杯,麵前擺著幾個空酒瓶,烈酒就像是白開水,仰頭一飲而盡。
視線漸漸模糊,大腦一點點渙散,林宋羨仰頭望著天花板,逐漸放空。
他在飛機上看了宋鶯寫給他的那封信。
女孩的語氣一如往常,沒有任何質問,也沒有任何的傷心難過,隻是平靜地敘述著她在那裏,見到了一個和他很像的人,可是沒有追上,最後找不到他了。
絲毫沒有提自己追了兩條街,慌亂在人群中搜尋了很久很久。
她自始至終沒有問過他離開的原因,也未曾詢問過他的歸期,就好像,接受支持著他的每一個決定。
每每,隻有在最後結尾時,才會放縱自己,有片刻的任性。
“阿羨,我有一點難過,那一刻我真的以為你回來了。”
就像,那個深夜,按捺不住輕輕的一句話。
“阿羨,我想你了。”
林宋羨喝完最後一口酒,手中杯子脫落,骨碌碌滾到角落。
他徹底醉倒在那,靠著沙發,用力閉上了眼。
joy應酬完,從一堆朋友中脫身,看見林宋羨獨自在這,恨鐵不成鋼。
“song,我叫你來是交朋友的,你怎麽又一個人躲著喝酒。”他坐到他旁邊,搖著頭,滿臉失望。
可即便如此,他仍舊沒走,坐在一旁默默陪著他。
joy品嚐著紅酒,不禁感慨自己真是一個極好的朋友。
林宋羨喝醉了時很安靜,自己發著呆,也不知道在想什麽。
他瞳孔很黑,看起來深不見底,像是藏著很多故事,可他從來都不肯說,唯一一次同他喝醉,也是借了joy手機打了個電話,又一句話也不說,就這樣舉著手機大半個小時,後來掛斷時,joy看到他眼睛紅了。
他當時看起來醉得厲害,卻又清醒得可怕,掛完電話怔怔幾秒,拿出他的電話卡掰斷了,扔到盛滿酒的杯子裏。
joy差點大叫出聲,song用那雙發紅的眼睛盯著他,口齒清晰。
“明天我推給你幾支股票,你照著買就可以了。”
joy當場平靜,同時不忘把自己口袋紙巾遞過去,真誠關懷,“song,你好像哭了,要不要擦一擦。”
此時麵前的人比起上次似乎平靜許多,不哭也不鬧,靜靜仰靠在那,蒼白的臉龐望著上方,眼神迷茫失落,好像丟了什麽重要東西。
joy不自覺試探詢問,“song,你在想念什麽人嗎?”
空氣安靜,過了許久,他以為他不會回答了,林宋羨突然動作,輕不可聞地發出一聲。
“嗯。”
他拿著手機,視線久久落在屏幕上,癡癡凝視著,仿佛在看著這個世界最珍貴的東西。
joy忍不住湊過去餘光偷看一眼,那上麵是個紮著麻花辮的女孩,她穿這一條紅色碎花裙子,在樹下笑得明媚燦爛。
joy腦中第一湧起的是太陽,光熱熾烈,讓人在看到的那刻不自覺眼前一亮。
他不禁問,“她是誰?”
林宋羨不答,指腹輕柔摩挲著手機屏幕,良晌後,輕聲自言自語,“是我的茵茵。”
“yingying?”他嚐試著這兩個字的發音,隻是這兩個音節一出來,麵前的人瞬間情緒失控,眼底的光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消散湮滅。
林宋羨低垂著頭,睫毛覆蓋下來,遮不住厚重鼻音。
“我把她弄丟了。”
第57章
宋鶯是在大二暑假時收到林宋羨回信的。
再次來到那個信箱前時, 裏頭已經放滿了一堆的信件,每一封上麵都規規整整署著名字,工致的兩個字。
——茵茵。
那一眼, 宋鶯鼻頭發酸, 心髒像是被不知名的東西擊中,震蕩回撞。
她在信箱前站立了許久,眼前的一幕仍舊沒有任何改變。
她終於緩緩伸出手,從裏頭把那堆整齊的信件拿了出來。
回去路上,她開始是正常行走的,到後麵, 漸漸按捺不住提速, 直至, 腳下飛快地奔跑了起來。
街上車水馬龍,路人行色匆匆,車輛從眼前迅速擦過,尋常的場景在此刻看來無比陌生,宋鶯茫然環顧周圍,循著街道往前。
她張望著, 腳步慌張淩亂, 睜大眼在人群中仔細搜尋, 唯恐錯過一丁點線索, 然而紛紛擾擾中, 再沒了那個熟悉影子。
心中燃起的希望最終一點點消失殆盡。
宋鶯頹然垂下肩膀,低頭盯著腳尖, 一滴淚水從眼眶掉落,重重砸在地上。
人潮湧動,繁華仍舊。
後麵長街拐角處,一個人收回視線,背過身靠著牆壁,仰起臉。
他不自覺攥緊力氣, 手中的一疊信件隨之握緊,而後, 又無力鬆開。
林宋羨盯著頭頂陰霾遍布的天空,麵無表情,眼角隱隱泛紅。
“阿羨, 今天是我上大學的第一天,師大很漂亮,有一條路上全是銀杏樹...”
空寂的房間,窗外透進一絲自然光,角落台燈散發著幽幽光亮,桌上是散落的一堆信紙。
林宋羨全部拆開看完,然後提起筆給她回信。
一封一封,仿佛不知疲倦,從黑夜到白天,日光漸漸從外麵漫了上來,房間裏的台燈失去作用。
航班起飛那天,林宋羨準備把這些信放到那個綠色小信箱裏。
他來到那棵梧桐樹下,手扶著信箱門,定定看著,此時裏麵多出來一封新的信件,靜靜躺在那兒,上麵字跡清秀熟悉。
林宋羨飛機落地時是joy來接的他,一輛誇張騷包的寶藍色超跑停在外麵,金發碧眼的男生從窗戶裏探出頭,朝他招手。
“嗨,song!”
他嗓門很大,再加上此刻招眼的造型,引起邊上不少人圍觀。
林宋羨站在車前嫌棄看了眼,還是拉開門。
“快點開。”他一上來就閉目,年輕好看的麵容疲倦至極。
“song,你怎麽回國一趟好像被榨幹了。”joy一邊發動車子一邊側頭看他,中文發音蹩腳,用詞混亂。
“不會說話就別說。”林宋羨毫不留情開口,joy晃晃腦袋,習慣他這幅樣子。
“song,你知道你在這邊為什麽隻有我一個朋友嗎?”
林宋羨懶得理他。
“因為你這個性格實在太討厭了,當然,我很喜歡。”他洋洋自得,完全不介意他的冷淡,車子拐了個彎,他又提起了另一件事情。
“對了,上次新入的那支股票漲停了,song,你是不是神仙,怎麽每次都能這麽準。”
joy和林宋羨成為朋友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利益驅使。
兩人是同班同學,但剛開始卻接觸不多,林宋羨在他們班很特別,他不合群,從來不參加任何私底下的社交活動,總是獨自出現在教室又獨自離開,除了上課時間極少看到他身影。
joy是一次偶爾的機會中,在某節課間剛好坐在了林宋羨身後,不小心看到了他的電腦屏幕。
那一眼,就讓他深深震住。
上麵一片花花綠綠的曲線數據,他就像個優秀的操盤手,沉著冷靜,應對著各種瞬息萬變。
那天下了課,joy就立刻上去套近乎,在林宋羨走出教學樓時叫住了他,拿出慣有的招牌笑容,熱情同他打著招呼。
男生神情冷淡,麵對他一連串的中英文自我介紹,隻抱著書,惜字如金地吐出兩個字。
“你好。”
這一年來他幾乎沒有見到林宋羨笑過。
song是一個很神秘的人,智商超群,高度自律,在數字方麵有著強大的敏銳力,他難以接近、冷漠、刻薄、性格惡劣。
但不妨礙joy喜歡他。
很奇怪,song就是有這種無法言喻的魅力。
認識林宋羨這一年來,joy股票戶頭翻了無數倍,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旁邊這個人。
joy扶著方向盤,開心發出邀約,“song,我們今晚有個party,一起去吧,你應該慶祝一下了。”
保守估計的話,以他資產翻倍的程度,song應該是個實打實的富人,超出了他們很多父輩努力奮鬥數十年的成果。
他覺得這個工作狂魔,應該給自己一點放鬆間隙了。
“不去。”林宋羨不假思索地拒絕,joy沒多大意外,卻還是不掩失落,努力和他爭取。
“why?”
“我們這次party很有趣,學校裏的留學生們基本都會來,場地在迪米家莊園裏,食材都是空運過來的,迪米家廚師很棒,當然,還有不少美酒...”
“你此時回去也是一個人呆在那棟房子裏,那裏太安靜了,song,不如跟我們去喝酒吧...”
“先把我行李放回去。”joy絮絮叨叨說了一大堆,林宋羨突然出聲打斷他。joy話音戛然而止,愣了好一會,才反應過來自己沒有幻聽。
他快活地吹了個口哨,手中掌控著車子轉了個彎,踩下油門提速。
“噢,song,你答應和我一起去party了,我簡直太開心了,我有好多新朋友要介紹給你認識。”
他興致勃勃描繪著party場麵,林宋羨靠在座椅上,思緒早已飄遠。
錦城那幾天都是小雨,地麵濕漉漉的,空氣中依附著濕冷。
她圍著一條米色圍巾,穿著羊角扣的大衣,黑發柔順,麵容沒有什麽變化,依舊還是從前的樣子。
林宋羨很想上去抱抱她,可是他不能,他怕自己一見到她的眼淚,就瘋了似的想要逃離這裏,不顧一切。
這個party正如joy說得,熱鬧非凡,各種各樣的年輕人在喝酒交際,一派其樂融融。
用餐是自助形式,場地開闊,舞池中散發著迷人燈光,音樂時而舒緩時而熱烈,有人在跳舞,有人在端著紅酒杯交談,外頭草地上擺放著水果,露天泳池處一群穿著泳裝的男男女女青春洋溢。
林宋羨獨自一人坐在大廳角落,落地窗旁的沙發上,他握著玻璃杯,麵前擺著幾個空酒瓶,烈酒就像是白開水,仰頭一飲而盡。
視線漸漸模糊,大腦一點點渙散,林宋羨仰頭望著天花板,逐漸放空。
他在飛機上看了宋鶯寫給他的那封信。
女孩的語氣一如往常,沒有任何質問,也沒有任何的傷心難過,隻是平靜地敘述著她在那裏,見到了一個和他很像的人,可是沒有追上,最後找不到他了。
絲毫沒有提自己追了兩條街,慌亂在人群中搜尋了很久很久。
她自始至終沒有問過他離開的原因,也未曾詢問過他的歸期,就好像,接受支持著他的每一個決定。
每每,隻有在最後結尾時,才會放縱自己,有片刻的任性。
“阿羨,我有一點難過,那一刻我真的以為你回來了。”
就像,那個深夜,按捺不住輕輕的一句話。
“阿羨,我想你了。”
林宋羨喝完最後一口酒,手中杯子脫落,骨碌碌滾到角落。
他徹底醉倒在那,靠著沙發,用力閉上了眼。
joy應酬完,從一堆朋友中脫身,看見林宋羨獨自在這,恨鐵不成鋼。
“song,我叫你來是交朋友的,你怎麽又一個人躲著喝酒。”他坐到他旁邊,搖著頭,滿臉失望。
可即便如此,他仍舊沒走,坐在一旁默默陪著他。
joy品嚐著紅酒,不禁感慨自己真是一個極好的朋友。
林宋羨喝醉了時很安靜,自己發著呆,也不知道在想什麽。
他瞳孔很黑,看起來深不見底,像是藏著很多故事,可他從來都不肯說,唯一一次同他喝醉,也是借了joy手機打了個電話,又一句話也不說,就這樣舉著手機大半個小時,後來掛斷時,joy看到他眼睛紅了。
他當時看起來醉得厲害,卻又清醒得可怕,掛完電話怔怔幾秒,拿出他的電話卡掰斷了,扔到盛滿酒的杯子裏。
joy差點大叫出聲,song用那雙發紅的眼睛盯著他,口齒清晰。
“明天我推給你幾支股票,你照著買就可以了。”
joy當場平靜,同時不忘把自己口袋紙巾遞過去,真誠關懷,“song,你好像哭了,要不要擦一擦。”
此時麵前的人比起上次似乎平靜許多,不哭也不鬧,靜靜仰靠在那,蒼白的臉龐望著上方,眼神迷茫失落,好像丟了什麽重要東西。
joy不自覺試探詢問,“song,你在想念什麽人嗎?”
空氣安靜,過了許久,他以為他不會回答了,林宋羨突然動作,輕不可聞地發出一聲。
“嗯。”
他拿著手機,視線久久落在屏幕上,癡癡凝視著,仿佛在看著這個世界最珍貴的東西。
joy忍不住湊過去餘光偷看一眼,那上麵是個紮著麻花辮的女孩,她穿這一條紅色碎花裙子,在樹下笑得明媚燦爛。
joy腦中第一湧起的是太陽,光熱熾烈,讓人在看到的那刻不自覺眼前一亮。
他不禁問,“她是誰?”
林宋羨不答,指腹輕柔摩挲著手機屏幕,良晌後,輕聲自言自語,“是我的茵茵。”
“yingying?”他嚐試著這兩個字的發音,隻是這兩個音節一出來,麵前的人瞬間情緒失控,眼底的光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消散湮滅。
林宋羨低垂著頭,睫毛覆蓋下來,遮不住厚重鼻音。
“我把她弄丟了。”
第57章
宋鶯是在大二暑假時收到林宋羨回信的。
再次來到那個信箱前時, 裏頭已經放滿了一堆的信件,每一封上麵都規規整整署著名字,工致的兩個字。
——茵茵。
那一眼, 宋鶯鼻頭發酸, 心髒像是被不知名的東西擊中,震蕩回撞。
她在信箱前站立了許久,眼前的一幕仍舊沒有任何改變。
她終於緩緩伸出手,從裏頭把那堆整齊的信件拿了出來。
回去路上,她開始是正常行走的,到後麵, 漸漸按捺不住提速, 直至, 腳下飛快地奔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