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用拐騙這個詞,沈小姐,是‘說服’。”
“嗯嗯我知道啦……那你未來的妻子是誰啊?”
不存在。
這個悲傷抑鬱的答案再次被憨厚的普通人一筆帶過:“她會出現在相親市場裏的。總有一天。”
沈淩更疑惑了:“為什麽‘妻子’會出現在‘市場’裏?她是一個產品嗎?”
薛謹的腳步頓了頓。
片刻後,他平靜地回複:“當然,她是一個產品。相親市場裏的每個人都是產品。”
——獵魔人的目標自始至終都很明確:他想要婚姻,而不是愛情。
婚姻需要性格的契合、物質基礎、以及生活中彼此的理解扶持——它是一種需要經營的東西。
相愛的人固然會締結婚姻,但兩個沒有任何感情因素的人也可以締結這玩意兒——甚至,如果這兩個人彼此體貼、性格相合,他們有可能建立起比前者更穩定的婚姻。
而愛情就極其不穩定,涉及到各種過於玄妙不可信的玩意兒……什麽“緣分”“命運”“契機”……
就薛謹本人而言,在任何與“運”這個玩意兒相關的東西上,他都不會得到好的結果。
況且,他的“普通人守則”並不包括“和某個對象陷入愛河”。
任何愛情都不能被簡單劃進“普通”的行列裏,根據薛謹長年累月的觀察,普通人的愛情往往是普通生命中稀少的“不普通”。
所以,他提前攢好了能夠說服女方的錢,以滿足婚姻中的物質基礎,又默認了相親市場裏涉及金錢的潛規則,就自己這個“產品”的條件去找相應的“產品”。
薛謹確信,除了不能提供給妻子“愛意”以外,他能夠根據守則做到符合一個好丈夫的一切事。
而相親市場裏,抱著“隻是想和合適的對象建立穩定的家庭”想法的女性占大多數,薛謹這種“不能提供給對方愛意”的短板也不能算是對女方的不公平。
——說到底,他選擇直接去相親,而不是通過聯誼等等方式找女朋友,就是因為考慮到自己的短板。
和渴望愛情的女孩在一起,是對她付出的愛意的不公平。
還不如湊在一起,成為一對互相估價後都覺得滿意的“產品”。
這樣的薛謹,才會在沈淩麵前如此難頂。
這不是因為他對她一見鍾情,或者短短一天的相處產生了“愛情”這種東西——
而是因為,沈淩對他而言,是一個突然蹦出來、閃閃發光、幾乎就寫著“世紀大甩賣”的超高等級奢侈品。
這個產品僅憑美貌部分就能直接提升到高級市場,再加上她好哄騙的性格,極易相處的個性——沈淩還是第一個沒有嫌棄地把他炸的小黃魚掀翻在地的姑娘呢——
和薩爾伽看法相同,薛謹認為,沈淩這種可愛程度的產品,隻有身價過億存在於電影裏的霸道總裁才配得上。
然而,因為對方極易哄騙的個性,和目前隻親近自己的特殊情況(薛謹覺得這和雛鳥情節有異曲同工之妙)——這個超高檔奢侈品就仿佛主動滾動到他的腳邊,用力招著手手說“快把我免費撿回家!”“我超便宜噠!”……
對一個從未幸運過,一分錢要摳兩半花、在菜市場為了幾毛錢和別人你推我拉三百回合大戰、凡超市大特價必要衝在前鋒的男人而言,是多麽巨大的吸引力啊。
但薛謹是個憨厚的普通人,憨厚的普通人決不能投機購買高檔奢侈品,也決不能拐騙無知的美少女,尤其這個美少女怎麽看都應該陷入不普通的戀愛、不普通的關係、不普通的對象、不普通的生活環境……和隻追尋“產品”的自己締結婚姻是極大的不公平……
“阿謹!阿謹!”
高檔奢侈品姑娘一如既往聒噪地嚷嚷拉回了薛謹越想越抑鬱的思路:“外麵下雨了!下了超——大的雨!水在嘩嘩嘩往下淌——哈哈哈哈我的腳好冰啊!”
薛謹抬頭看看。
地鐵出口的小花壇旁,沈淩正站在某個水坑裏蹦躂,寬大的毛衣袖被甩得上下翻飛,就像小翅膀似的。她露趾的羅馬鞋乃至膝蓋都濺上了水花,雨水則毫不留情地“劈劈啪啪”往她毛衣領子裏鑽,大有把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徹底打濕的架勢。
薛謹:“……”
如果這個高檔奢侈品真的嫁給了身價過億的霸道總裁,那後者一定會以“舉止過於幼稚”把她始亂終棄的。
——這個念頭剛冒出來就被薛謹深淵般的自製力狠狠碾滅。
用良知抑製住不去撿滾到麵前的百元大鈔已經很辛苦了,這個念頭完全是給自己去撿百元大鈔的合理性編借口。
沈淩這樣的女孩,怎麽可能有異性舍得對她始亂終棄呢。
“沈小姐,過來,不要在那裏踩水玩。你會感冒的。”
“可是我要玩——這個超好玩!飛起來了!哇!哈哈哈!”
“……”
十五分鍾後,拉扯著金毛小女孩站在便利店的門廊下,半跪下來幫她把露趾鞋脫掉,用買來的毛巾把她腳上的水擦幹淨(“寒從腳下起啊沈小姐”),用買來的一次性雨衣外套和雨鞋把她武裝好,再幫她一顆顆扣好雨衣扣子,擺正擋雨的透明小帽簷後,薛謹目送這個全副武裝的幼兒園寶寶嗒嗒嗒跑出去繼續踩水坑玩得不亦樂乎——
回過頭,是收銀台小哥的商業微笑。
“您好,一共201元。”
薛謹:“……”
要是那位來截胡的霸道總裁不肯付中介托管費,我就把他頭打掉。
抑鬱至極的薛先生背對著那個快樂玩水坑的姑娘(他怕正對著這個姑娘會忍不住衝過去讓她給錢),正準備默默掏錢付賬,卻感到手機振動了一下。
是薩爾伽的電話。
“喂?”
薛謹一邊接通電話,一邊歉意地對收銀台小哥比了一個手勢。
小哥回以“該不會是不打算付賬吧”的懷疑目光,所以,為了回避這尖銳的目光,薛謹不得不重新轉身,麵對了那邊玩水坑的沈淩。
“薩爾伽,你找我有……”
地鐵出口旁的小花壇,也許每個人每天都日常固定經過的地方,灰撲撲的背景板,比起手機屏幕、名牌包包、亮閃閃的手表而言,連餘光都不值得的東西。
但在一個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倒黴下雨天,薛謹第一次注意到,這個花壇裏種的是風信子。
金黃色的風信子,一圈圈飽滿的金色果實,一顆顆在半空中閃閃發光的金色微粒。
“崽啊,我突然意識到一件事,就想提醒你一聲。你是不是前段時間中了什麽符文詛咒……這幾天你很反常,一直在衝動消費啊?你仔細想想?從莫名花費1888元托管一隻撿來的貓就開始了——”
為什麽會在半空中?為什麽突然閃閃發光?
因為有個穿著透明雨衣的姑娘在那裏蹦蹦跳跳,她的雨鞋讓水坑裏的積水高高飛起,於是這從積水變成雨珠變成閃閃的寶石——
不,不是寶石,沒有任何昂貴感,寶石又變成了晶瑩剔透的小糖球,閃光的金色微粒又變成了金色的風信子。
晶瑩剔透的小糖球與金色的風信子一起黏在了她的雨衣下擺上。
一點都不昂貴。
一點都不遙遠。
尤其是,“啪嗒啪嗒”踩著水坑的主人公轉了個圈,金色的小卷毛還是弄濕了一點點,淺蔥色的眼睛與積水變成的小糖球如出一轍。
沈淩衝他揮揮手,圓圓的糖球彎成了月牙形的軟糖。
……這姑娘頂多幼兒園中班,再高年級沒有了。
薛謹收回視線,重新詢問電話那端的好友:“你剛才說什麽?”
“啊?”好友莫名其妙地反問,“你剛才笑什麽?”
“……我笑了嗎?”
“對啊?崽,你怎麽回事,衝動消費後又中邪了嗎?你不會真的被奇奇怪怪的符文道具給……”
【五分鍾後】
沈淩總算玩了個盡興。
她第一次見到不發臭的小水坑,也是第一次見到旁邊種著漂亮金色小花花的水坑。
——嗯,要是以前遇到這種水坑,本喵就能多喝點水了,不用一直憋著。誰讓她壓根不想碰其他流浪貓狗舔的髒水坑呢。
玩過頭後,她彎下腰拍拍自己的雨衣,注意到上麵粘到的金色小花花瓣。
……好像很好吃的樣子。
於是沈淩兜起雨衣,“啪嗒啪嗒”跑向自己目前唯一的仆人——兼她認識的唯一一個會給自己做食物吃的人——
“阿謹阿謹阿謹阿謹!這個!能吃嗎?”
門廊下,剛剛掛斷電話的薛謹看了她一眼。
“這個不能吃,沈小姐,但是與這個顏色相近的食物有很多。”
“炸小黃魚?”
“嗯,還有桂花糖年糕,桂花馬蹄糕,桂花鬆糕……”
他再次彎下腰來幫沈淩撣掉了雨衣上的風信子,因為這個動作和他剛才幫自己穿雨鞋的動作一樣,已經被伺候了一遍的沈淩理所當然地原地站好,等著他繼續說話。
“……一般使用花朵製作的食物都是甜食,沈小姐,和炸小黃魚的味道不一樣。”
金黃色的風信子終於被完全撣掉,而沈淩又被說餓了。
“那你幫我再做點這種東西吃好不好?阿謹,我會獎賞你噠!”
就和獎賞他上供的炸小黃魚一樣!雖然沈淩覺得幫他選婚紗挑戒指的獎賞實在太輕了……唔……也許她可以破例給這隻低等生物賜福……
薛謹抬頭看了她一眼,發現剛才彎成月牙形軟糖的眼睛又變成了圓圓的小糖球。
“好吧,我會給你做你想吃的東西,沈小姐。”
他平靜地點點頭,“獎賞是,你陪我選完婚紗和戒指後,再去一趟民政局吧。”
沈淩隻是稍微歪歪頭。
“那是結婚的意思嗎?”
“嗯。”
“好玩嗎?”
“嗯。”
“好呀!”
第10章 第十隻爪爪
第十隻爪爪
【四個月後】
“嗯嗯我知道啦……那你未來的妻子是誰啊?”
不存在。
這個悲傷抑鬱的答案再次被憨厚的普通人一筆帶過:“她會出現在相親市場裏的。總有一天。”
沈淩更疑惑了:“為什麽‘妻子’會出現在‘市場’裏?她是一個產品嗎?”
薛謹的腳步頓了頓。
片刻後,他平靜地回複:“當然,她是一個產品。相親市場裏的每個人都是產品。”
——獵魔人的目標自始至終都很明確:他想要婚姻,而不是愛情。
婚姻需要性格的契合、物質基礎、以及生活中彼此的理解扶持——它是一種需要經營的東西。
相愛的人固然會締結婚姻,但兩個沒有任何感情因素的人也可以締結這玩意兒——甚至,如果這兩個人彼此體貼、性格相合,他們有可能建立起比前者更穩定的婚姻。
而愛情就極其不穩定,涉及到各種過於玄妙不可信的玩意兒……什麽“緣分”“命運”“契機”……
就薛謹本人而言,在任何與“運”這個玩意兒相關的東西上,他都不會得到好的結果。
況且,他的“普通人守則”並不包括“和某個對象陷入愛河”。
任何愛情都不能被簡單劃進“普通”的行列裏,根據薛謹長年累月的觀察,普通人的愛情往往是普通生命中稀少的“不普通”。
所以,他提前攢好了能夠說服女方的錢,以滿足婚姻中的物質基礎,又默認了相親市場裏涉及金錢的潛規則,就自己這個“產品”的條件去找相應的“產品”。
薛謹確信,除了不能提供給妻子“愛意”以外,他能夠根據守則做到符合一個好丈夫的一切事。
而相親市場裏,抱著“隻是想和合適的對象建立穩定的家庭”想法的女性占大多數,薛謹這種“不能提供給對方愛意”的短板也不能算是對女方的不公平。
——說到底,他選擇直接去相親,而不是通過聯誼等等方式找女朋友,就是因為考慮到自己的短板。
和渴望愛情的女孩在一起,是對她付出的愛意的不公平。
還不如湊在一起,成為一對互相估價後都覺得滿意的“產品”。
這樣的薛謹,才會在沈淩麵前如此難頂。
這不是因為他對她一見鍾情,或者短短一天的相處產生了“愛情”這種東西——
而是因為,沈淩對他而言,是一個突然蹦出來、閃閃發光、幾乎就寫著“世紀大甩賣”的超高等級奢侈品。
這個產品僅憑美貌部分就能直接提升到高級市場,再加上她好哄騙的性格,極易相處的個性——沈淩還是第一個沒有嫌棄地把他炸的小黃魚掀翻在地的姑娘呢——
和薩爾伽看法相同,薛謹認為,沈淩這種可愛程度的產品,隻有身價過億存在於電影裏的霸道總裁才配得上。
然而,因為對方極易哄騙的個性,和目前隻親近自己的特殊情況(薛謹覺得這和雛鳥情節有異曲同工之妙)——這個超高檔奢侈品就仿佛主動滾動到他的腳邊,用力招著手手說“快把我免費撿回家!”“我超便宜噠!”……
對一個從未幸運過,一分錢要摳兩半花、在菜市場為了幾毛錢和別人你推我拉三百回合大戰、凡超市大特價必要衝在前鋒的男人而言,是多麽巨大的吸引力啊。
但薛謹是個憨厚的普通人,憨厚的普通人決不能投機購買高檔奢侈品,也決不能拐騙無知的美少女,尤其這個美少女怎麽看都應該陷入不普通的戀愛、不普通的關係、不普通的對象、不普通的生活環境……和隻追尋“產品”的自己締結婚姻是極大的不公平……
“阿謹!阿謹!”
高檔奢侈品姑娘一如既往聒噪地嚷嚷拉回了薛謹越想越抑鬱的思路:“外麵下雨了!下了超——大的雨!水在嘩嘩嘩往下淌——哈哈哈哈我的腳好冰啊!”
薛謹抬頭看看。
地鐵出口的小花壇旁,沈淩正站在某個水坑裏蹦躂,寬大的毛衣袖被甩得上下翻飛,就像小翅膀似的。她露趾的羅馬鞋乃至膝蓋都濺上了水花,雨水則毫不留情地“劈劈啪啪”往她毛衣領子裏鑽,大有把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徹底打濕的架勢。
薛謹:“……”
如果這個高檔奢侈品真的嫁給了身價過億的霸道總裁,那後者一定會以“舉止過於幼稚”把她始亂終棄的。
——這個念頭剛冒出來就被薛謹深淵般的自製力狠狠碾滅。
用良知抑製住不去撿滾到麵前的百元大鈔已經很辛苦了,這個念頭完全是給自己去撿百元大鈔的合理性編借口。
沈淩這樣的女孩,怎麽可能有異性舍得對她始亂終棄呢。
“沈小姐,過來,不要在那裏踩水玩。你會感冒的。”
“可是我要玩——這個超好玩!飛起來了!哇!哈哈哈!”
“……”
十五分鍾後,拉扯著金毛小女孩站在便利店的門廊下,半跪下來幫她把露趾鞋脫掉,用買來的毛巾把她腳上的水擦幹淨(“寒從腳下起啊沈小姐”),用買來的一次性雨衣外套和雨鞋把她武裝好,再幫她一顆顆扣好雨衣扣子,擺正擋雨的透明小帽簷後,薛謹目送這個全副武裝的幼兒園寶寶嗒嗒嗒跑出去繼續踩水坑玩得不亦樂乎——
回過頭,是收銀台小哥的商業微笑。
“您好,一共201元。”
薛謹:“……”
要是那位來截胡的霸道總裁不肯付中介托管費,我就把他頭打掉。
抑鬱至極的薛先生背對著那個快樂玩水坑的姑娘(他怕正對著這個姑娘會忍不住衝過去讓她給錢),正準備默默掏錢付賬,卻感到手機振動了一下。
是薩爾伽的電話。
“喂?”
薛謹一邊接通電話,一邊歉意地對收銀台小哥比了一個手勢。
小哥回以“該不會是不打算付賬吧”的懷疑目光,所以,為了回避這尖銳的目光,薛謹不得不重新轉身,麵對了那邊玩水坑的沈淩。
“薩爾伽,你找我有……”
地鐵出口旁的小花壇,也許每個人每天都日常固定經過的地方,灰撲撲的背景板,比起手機屏幕、名牌包包、亮閃閃的手表而言,連餘光都不值得的東西。
但在一個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倒黴下雨天,薛謹第一次注意到,這個花壇裏種的是風信子。
金黃色的風信子,一圈圈飽滿的金色果實,一顆顆在半空中閃閃發光的金色微粒。
“崽啊,我突然意識到一件事,就想提醒你一聲。你是不是前段時間中了什麽符文詛咒……這幾天你很反常,一直在衝動消費啊?你仔細想想?從莫名花費1888元托管一隻撿來的貓就開始了——”
為什麽會在半空中?為什麽突然閃閃發光?
因為有個穿著透明雨衣的姑娘在那裏蹦蹦跳跳,她的雨鞋讓水坑裏的積水高高飛起,於是這從積水變成雨珠變成閃閃的寶石——
不,不是寶石,沒有任何昂貴感,寶石又變成了晶瑩剔透的小糖球,閃光的金色微粒又變成了金色的風信子。
晶瑩剔透的小糖球與金色的風信子一起黏在了她的雨衣下擺上。
一點都不昂貴。
一點都不遙遠。
尤其是,“啪嗒啪嗒”踩著水坑的主人公轉了個圈,金色的小卷毛還是弄濕了一點點,淺蔥色的眼睛與積水變成的小糖球如出一轍。
沈淩衝他揮揮手,圓圓的糖球彎成了月牙形的軟糖。
……這姑娘頂多幼兒園中班,再高年級沒有了。
薛謹收回視線,重新詢問電話那端的好友:“你剛才說什麽?”
“啊?”好友莫名其妙地反問,“你剛才笑什麽?”
“……我笑了嗎?”
“對啊?崽,你怎麽回事,衝動消費後又中邪了嗎?你不會真的被奇奇怪怪的符文道具給……”
【五分鍾後】
沈淩總算玩了個盡興。
她第一次見到不發臭的小水坑,也是第一次見到旁邊種著漂亮金色小花花的水坑。
——嗯,要是以前遇到這種水坑,本喵就能多喝點水了,不用一直憋著。誰讓她壓根不想碰其他流浪貓狗舔的髒水坑呢。
玩過頭後,她彎下腰拍拍自己的雨衣,注意到上麵粘到的金色小花花瓣。
……好像很好吃的樣子。
於是沈淩兜起雨衣,“啪嗒啪嗒”跑向自己目前唯一的仆人——兼她認識的唯一一個會給自己做食物吃的人——
“阿謹阿謹阿謹阿謹!這個!能吃嗎?”
門廊下,剛剛掛斷電話的薛謹看了她一眼。
“這個不能吃,沈小姐,但是與這個顏色相近的食物有很多。”
“炸小黃魚?”
“嗯,還有桂花糖年糕,桂花馬蹄糕,桂花鬆糕……”
他再次彎下腰來幫沈淩撣掉了雨衣上的風信子,因為這個動作和他剛才幫自己穿雨鞋的動作一樣,已經被伺候了一遍的沈淩理所當然地原地站好,等著他繼續說話。
“……一般使用花朵製作的食物都是甜食,沈小姐,和炸小黃魚的味道不一樣。”
金黃色的風信子終於被完全撣掉,而沈淩又被說餓了。
“那你幫我再做點這種東西吃好不好?阿謹,我會獎賞你噠!”
就和獎賞他上供的炸小黃魚一樣!雖然沈淩覺得幫他選婚紗挑戒指的獎賞實在太輕了……唔……也許她可以破例給這隻低等生物賜福……
薛謹抬頭看了她一眼,發現剛才彎成月牙形軟糖的眼睛又變成了圓圓的小糖球。
“好吧,我會給你做你想吃的東西,沈小姐。”
他平靜地點點頭,“獎賞是,你陪我選完婚紗和戒指後,再去一趟民政局吧。”
沈淩隻是稍微歪歪頭。
“那是結婚的意思嗎?”
“嗯。”
“好玩嗎?”
“嗯。”
“好呀!”
第10章 第十隻爪爪
第十隻爪爪
【四個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