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形態的首要問題是:創造的唯一性原則,遇到了創造的價值論原則。


    人在創造中點化自然、釋放自然,最後也要把自己和創造一起變成一種形式化了的“自然”。這第二個“自然”,就是與天相生、與民相親的客觀創造物,可稱之為“人化的自然”。


    然而,既然藝術創造的成果是一種精神虛設,它又何以能與天相生、與民相親呢?


    這裏就必須有一個讓精神虛設變成精神成果的“被接受”過程。


    在這個過程中起關鍵作用的,是創造的說服力。


    創造的說服力是一個艱深的概念。為了說明它,我想引述一位現代畫家的話。這位畫家叫德西迪裏厄斯·奧班恩,澳大利亞人,曾任聯合國的視覺藝術委員會主席。他在《藝術的涵義》一書中寫道:


    有個農民看到一個位紳士的肖像,他仔細地端詳後感歎道:“不管他是誰,這張畫極像他!”當我第一次聽到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笑了。可是當我看到倫勃朗作的他的母親的肖像時,我意識到自己實際上也有同樣的感覺,使我慢慢笑不起來了。這兩種情況都是被藝術家的說服力深深打動的結果。除了現實的說服力以外,還有一種我所稱為的創造的說服力,這和現實很少或沒有關係。創造的說服力有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把外行引進創造的世界。《藝術的涵義》


    奧班恩還說,這種創造的說服力與真實的說服力有著本質的區別。對一位創造力勃發的出色畫家來說,“當注視著人體或動物的形體時,客觀的解剖知識不但沒有幫助,反而是對創造力的障礙”。對此,最有說服力的證據乃是:“希臘雕塑的全盛期是在公元前5世紀,那時不像後期那樣把解剖應用於客觀性狀,而是應用於實際感覺。”


    創造的說服力與我們平日賴仗的教育的說服力、科學的說服力也很不相同。藝術創造靠一種神奇的虛設觸及了人們的兩重共性:一是所刻畫的對象在人們中的共性,二是欣賞者內心的某種共性。這兩種共性,來自於人類的共同生態。因此,不管藝術家多麽純粹地孤立,他們都是經由自己的“單房”和小徑,在探詢人類生態。這種探詢的成果不是邏輯結論而是直覺形式。


    總之,藝術創造的說服力,是要把培根所說的“人”,通過藝術家個人而抵達人類生態;還要把培根所說的自然,通過原始自然而抵達自覺形式。而這一切,又必須在虛設中實現。


    現代社會與古典社會相比產生了更大的不同。社會生活的極大繁榮和極大險惡,使一切創造目的的實現必須通過一番爭奪。陸機、劉勰描寫過的怡然自得狀態當然永遠令人神往,但在進入這種狀態和離開這種狀態前後的藝術創造程序,必須承受艱難的現代選擇。現代選擇的結果未必隻是現代,很可能是某些虛設形式的跨時空展現。


    由此,我們可以提出一個新的定義了。


    那就是——


    藝術,是一種把人類生態變成直覺審美形式的創造。


    這便是構成本書內容的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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