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偵查部門隨後分成了兩組,一組對這片區域歸屬的數千人進行逐一摸排,另一組人則對這片區域僅有的幾個公安攝像探頭進行了觀看。


    很快,案件就出現了轉機。偵查人員在區域路口的攝像探頭裏,發現了三個人同行的影像。雖然這個路口的攝像探頭並不能反映出三個人是從外界進入這個區域,還是從這個區域往外界走,但是三個人同行這一特點,自然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周二晚間七點半的時候,這三個人出現在了視頻監控的視野裏。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時間點,既然凶手於當天晚上六點半斷了監控視頻的電,並且開始作案,那麽七點半也差不多完成了全部的作案過程了。


    更關鍵的是,警方通過三個人模糊的衣著狀態和背影身形,很快鎖定了這片區域裏的兩家住戶。楊姓人家的父子——51歲的楊壯和23歲的楊天其,還有楊家對門鄰居趙家的30歲的趙匡。這三個人關係密切,經常一起出入,遊手好閑,吃喝嫖賭什麽都做。尤其是有人反映,這三個人沒有正式的工作,會在附近工地、醫院接一些散活來維持生活。他們因為生活拮據,所以經常會幹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雖然還沒有被公安處罰過,沒有前科劣跡,但是口碑是很差的。


    不過,一直與人為善的趙元夫婦對這三個人倒是很好的。趙大花反映,趙元每年製作的鹹肉、香腸,經常會送給他們三人一點。最重要的線索是,這三個人,偶爾會在趙元不忙的時候,來趙元家裏,在中心現場所在的趙元的住處打麻將,而趙元住處確實擺著一台自動麻將機。趙大花說,趙元這個人沒什麽愛好,就是偶爾會和朋友打打麻將。即便是有一些賭博性質,但是他們的籌碼都是很小的,開一局牌也就一兩塊錢,打一下午,輸贏也超不過一百,所以,不太可能是賭資糾紛。


    不管這三個人出於什麽動機去搶劫,他們三人同行、和死者家非常熟悉、偶爾會進出於死者家,憑這三點,警方就足以懷疑他們了。


    傅元曼在身後的大屏幕上開始播放這三個人經過公安攝像探頭的影像。畫麵中,高個子的趙匡一邊走,一邊把胳膊搭在了楊天其的肩膀上,而一旁的楊壯一直把手揣在褲子口袋裏,低頭走路。


    “他們應該不是凶手。”淩漠自言自語道。


    但是聽覺超常的蕭朗還是聽見了,朗聲說:“你咋知道他們不是凶手?”


    “七點半如果作完案了,而行走步態很輕鬆正常,不符合犯罪心理學的觀點。”淩漠說。


    “那也許是裝的呢!”蕭朗說,“就幾秒鍾的影像。”


    “所以我說‘應該’,而不是‘肯定’。”淩漠說,“凶手身上很有可能沾血,七點半的時候,天也剛剛黑,走在到處都是熟人的地方,沒理由不去故意遮擋衣物上可能黏附的血跡。”


    傅元曼站在講台上,似乎沒有聽見淩漠、蕭朗二人的議論,繼續介紹案情。


    警方在獲取這一重要情報之後,立即采取行動,於案發當天晚上就把正在家裏呼呼大睡的三個人控製起來了。在申請到搜查令之後,現場勘查人員對三人所屬的兩個家庭的住處進行了搜查。


    很快,警方就在趙匡的家裏搜查到了兩部蘋果手機和一部華為手機,經檢驗,分別屬於被害人李江江、程源和馮起。對楊家進行搜查的民警,也尋找到了一條金項鏈和一枚金戒指,經辨認,分別屬於被害人程源和方克霞。


    負責現場勘查的民警並沒有因為搜獲重要物證而滿足,他們繼續對兩座房子進行了細致搜查,一共搜出人民幣現金約一萬元。而有一些鈔票上,似乎還有殷紅的血跡。


    被警方拘留的三個人在三間不同的審訊室裏,紛紛喊冤,都稱自己這幾天都沒有去過趙元家裏,也沒有見過趙元,更不可能殺人了。對於周二下午的不在場證據,三人均不能提供。據三人說,當天下午,三個人都在家裏睡覺,三個人能互相證明,沒有其他人可以證明。一直睡到晚上七點,三個人起床相約去吃個晚飯,然後去隔壁鎮子上的一個小賭場試試手氣,當天晚上他們玩了通宵,還贏了不少錢。僅此而已,根本不可能殺人。


    在審訊不下去的時候,警方向三個人出示了三個證據。一是從他們家裏搜查出的上述手機和金銀首飾;二是從他們家裏搜查出的人民幣上,有十七張百元鈔和數十張其他麵值的鈔票上,檢出了幾名被害人的血跡dna;三是負責外圍調查的民警提供的證人證詞:離這片區域不遠的一個夜攤集市上,有幾名地攤老板說這三個人於案發當天晚上八點多,到地攤上詢問哪裏可以回收舊手機和金銀飾品。


    看起來,鐵證如山了。


    “看見沒,鐵證如山了,你的心理分析不好使了。”蕭朗嬉笑著對淩漠說。


    淩漠聳了聳肩膀。


    在鐵的證據之下,三個人依舊有新的說辭。三個人幾乎是異口同聲地辯解,他們三個人去賭博的路上,確實撿到了一個黑包,包裏有數據被清空、sim卡被卸下的幾台手機、金銀首飾和六千多元現金。他們一開始想變賣手機、首飾,但是畢竟有這麽多現金,足夠他們揮霍了,所以他們直接去了賭場。一夜的豪賭,最終六千元現金變成了一萬元。於是,三個人分了錢和財物,各自回家睡覺,直到警察找上門來。


    簡單說,這麽多證據都是被三個人撿來的。


    辦案民警當然不相信這種“天上掉餡餅”的說法,畢竟有那麽多仍不能解釋的原因。比如,即便真的有別人作案,把贓物丟棄在路口讓這三個倒黴蛋撿到了,那恰巧進入現場的也是三個凶手?而凶手費盡心機地殺人、翻找,最後把所有的財物都拱手送給別人?經過調查,在這三個人家中搜出的財物,基本上是被殺五人擁有的全部財產了。


    可是提前介入的檢察官以及部分辦案民警也提出了疑問:三個人的人數和現場痕跡顯示的人數是對上了,這三個人家裏也確實有來自現場的贓物,但是這三個人異口同聲的辯詞也確實是合理懷疑。畢竟,現場並沒有找到可以直接關聯他們三個人的證據,按照法治精神來說,這條證據鏈上,確實缺少重要的一環。


    大部分民警知道,雖然有很多案件大家都知道犯罪嫌疑人就是犯罪分子,但恰恰就是這個“法治精神”讓這些犯罪分子因為“疑罪從無”而逃脫了法律的製裁。這也沒辦法,畢竟“法治精神”保護了更多無辜的、可能被冤枉的人,所以民警也隻有從自身找原因,尋找更加確鑿的證據。


    整個現場的物品幾乎被反複勘查了很多遍,但是就是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有指向性的指紋和dna。尤其是現場的三雙拖鞋,以及反複捆綁五人的膠帶,警方也沒能從上麵提取到三個人的dna和指紋。膠帶幹淨得出奇,隻有在捆綁趙元的膠帶上,有幾枚方克霞的指紋,可能是兩人接觸的時候印上去的。


    三個人就這樣被拘留,然後轉監視居住,再拘留,再釋放。三年的時間就這樣過去了,警方沒能發現更有利的證據,而三個人也一口咬定這些贓物就是撿的。畢竟不可能刑訊逼供,三個人也有充分的時間去形成攻守同盟,但證據不足就是證據不足,案件就拖了下來。不過,即便是拖了下來,包括專案組組長、北安市公安局局長以及省廳的專家們,也都在內心確認,就是這三個人所為。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尋找到突破口,去讓這三個人低頭認罪。


    “你們有什麽好的辦法和觀點嗎?”傅元曼介紹案情說得口幹舌燥,他喝了口水,說道。


    “現場情況太複雜了,隻是簡單看照片,怕是不好判斷。”淩漠說。


    “對對對,要去現場,要去現場。”蕭朗附和道。


    蕭朗說完以後,一臉壞笑地低聲對身邊的唐鐺鐺說:“我和你說,北安市的魚丸拉麵真的超級好吃,一直想帶你去吃來著,終於有機會了。”


    “你居然還有心思想吃的!”唐鐺鐺驚訝道。


    “不吃飽怎麽幹活?”蕭朗滿足地說。


    “去現場倒是不一定,組長,咱們的大沙盤可以模擬現場情況嗎?”淩漠說。


    “別啊!”蕭朗叫道。


    “可以。”傅元曼微笑著點頭說,“早就開始在準備了,現場情況錄入係統,現在正在搭建現場情況,估計二十分鍾後,你們可以身臨其境。”


    “北安市不遠啊!開車就三個小時啊!”蕭朗叫道。


    沒人理他,大家紛紛整理材料,向大沙盤走去,留下蕭朗站在會議室裏咽著口水。傅元曼最後一個離開,他拍了拍外孫的肩膀說:“現場那片區域因為這起命案,房價大降,現在已經是一片瓦礫了。”


    淩漠戴著vr眼鏡,率先走進了大沙盤。和照片上一樣,沙盤裏現在呈現出的是一大片胡同縱橫交錯、房屋排列密密麻麻的複雜地形。雖然淩漠和程子墨對地形的識別能力超越一般人,但是進入了這個縱橫交錯、四通八達的區域之後,他們也清楚地知道,研究犯罪分子的進出口,並沒有任何意義,凶手隻要熟悉地形,就可以從任何一個胡同進去,再從任何一個胡同裏出來。就那麽幾個公安攝像探頭,想要躲開其實易如反掌。


    “如果這麽容易躲開攝像探頭,為什麽熟悉環境的三個嫌疑人卻沒有躲開呢?”淩漠暗自想著。


    大家沿著胡同口走到了中心現場,趙元的家。


    進了中心現場,每個人就做起不同的工作。聶之軒最先走到了五具屍體的旁邊,靜靜觀察屍體的狀態;程子墨繞著院落走了一圈,尋找有沒有其他的出入口;唐鐺鐺則企圖搗鼓現場遺留的電腦,可是電腦數據沒有複製進來,於是唐鐺鐺先行離場,去找傅元曼要硬盤數據;蕭朗則在門口一邊觀察燈箱電源被截斷的斷口,一邊想念著他的魚丸拉麵。


    淩漠則牢牢記住了三雙拖鞋的鞋底花紋,然後一點一點地研究起整個現場的血足跡來。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轉眼就過去了三個多小時。在門口研究完電線就無所事事,卻又不好意思去打擾唐鐺鐺的蕭朗早已急不可耐:“我最煩你們這麽磨嘰了。”


    “磨嘰是有原因的。”聶之軒笑著拍了拍蕭朗的肩膀,說,“我現在觀點和淩漠一樣了。”


    “淩漠?淩漠什麽觀點?”蕭朗問,“這案子還能玩出什麽花樣嗎?”


    “剛才淩漠不是說,那三個人的步態不像是作案後的嫌疑人嗎?”聶之軒說,“我現在也覺得這案子有很多疑點都不支持三個人是凶手。”


    “真的假的?”蕭朗瞪大了眼睛。


    “走,去會議室,我們好好嘮嘮。”


    到了會場,案情研究並沒有開始。據傅元曼說,淩漠要去了現場提取到的捆綁五個人的膠帶,去守夜者組織實驗室裏分析去了。現場的膠帶把屍體捆紮得很緊,就像是木乃伊一樣,所以法醫們無法把膠帶逐一解開,隻有用剪刀避開膠帶打結的地方剪開了膠帶,然後整體遞交給了實驗室。實驗室的民警也隻是從膠帶不同的地方提取了小塊進行dna實驗,整體觀察、尋找指紋,而並沒有破壞膠帶的捆紮順序。把膠帶複原,還是可以看得出當時凶手是如何捆紮被害人的。


    又是三個小時,把吃完泡麵的蕭朗等到了抓耳撓腮的狀態,淩漠才走進了會場。淩漠說:“我問一下,是先捆,還是先殺?”


    “先捆。”聶之軒說,“屍體的創口和膠帶的創口是吻合的,所以是捆好了再砍的。”


    “之前你說,屍體有威逼傷、抵抗傷,但都很輕微,對嗎?”淩漠問。【注:威逼傷,控製、威逼被害人時,在被害人身體上留下的損傷。主要表現為淺表、密集。抵抗傷,指受傷者出於防衛本能接觸銳器所造成的損傷。主要出現在被害人四肢。】


    “嗯。”聶之軒點了點頭。


    “聽起來,你們有所發現?”講台上的傅元曼微笑著問。


    “確實啊,組長,這案子不簡單。”聶之軒說。


    “說說看吧。”傅元曼說。


    “你說,還是我說?”聶之軒用征求的眼光看著淩漠。


    淩漠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那我就說一下我的疑點吧。”聶之軒說,“我的疑點,是從膠帶開始的。這個案子給我們所有人的感覺,就是一個搶劫殺人案。這是因為謀財案不同於謀人案,不會上來就殺人,多半有威逼、控製、逼供財物所在的過程。現場五個人都被膠帶捆綁,看似是一個被威逼的過程,但有個邏輯上的問題。”


    “什麽問題?”蕭朗急切地問。


    “現場是割頸導致大量出血的,而血鞋印也說明是地麵上有了血,凶手踩上去,再去各個房間翻找財物的。那麽,既然是先殺人,後翻找財物,為什麽要控製人呢?”聶之軒說,“難道不應該是先控製人,問出財物所在,再去翻找,最後殺人嗎?”


    “可能凶手對這幾個人被逼供出的話有自信?”蕭朗猜測道。


    “這也是一種可能。”聶之軒說,“不過,現場的膠帶我們都看了,牢牢地把幾個人的嘴巴都貼了起來,那麽他逼供什麽?”


    “這……”蕭朗沉吟道,“好像還真是這樣。”


    “這個確實是一個疑點。”淩漠說,“我剛才研究了膠帶,是先捆住口部,再把膠帶拉下來捆手腳和身體。膠帶沒有截斷,而是一條膠帶一路捆到底。”


    “也就是說,在控製被害人的時候,就直接先封了嘴。”蕭朗說,“膠帶那麽結實,法醫都解不開,顯然也不可能在此之前解開讓他們說話。”


    “這樣看起來,這個膠帶確實多此一舉了。”程子墨扔了一顆口香糖進嘴,說。


    “另外,五名被害人,除了趙元夫妻兩人身上的膠帶隻封住了嘴巴以及手腳以外,其他三個人全身都裹滿了膠帶,被裹得像個粽子。”聶之軒說,“其他三個人的屍體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窒息征象。其實有一點常識都知道,口鼻同時被膠帶封住,是會窒息死亡的。那麽,他要割開他們的頸部又有何用?”


    “恐其不死?滅口?”蕭朗說。


    “我們之前分析的,是熟人作案,但是隻和趙元夫妻熟悉啊,並不和其他三名死者熟悉啊!”聶之軒說,“感覺像是泄憤。”


    “如果是謀人,這五個人互不相幹,必然會有一個人或者兩個人是凶手的真正目標,其他的不過都是一些生人、無辜的人罷了,何必要恐其不死?”傅元曼說。


    “真正的目標我們一會兒再說。”淩漠說,“僅僅分析膠帶的順序問題,隻能說是一個疑點。凶手補刀的行為,可以分析是泄憤,一樣也可以分析為偽裝。”


    “偽裝?”蕭朗已經收起了他猴急的模樣,開始努力思考,“如果有偽裝,那這案子就麻煩大了。”


    “目前的依據,判斷有偽裝行為,還草率了。”傅元曼說。


    “組長,我當然有其他的依據。”淩漠信心滿滿。


    4


    淩漠走上講台,接過傅元曼手裏的鼠標,打開電腦上的畫圖軟件,在空白頁裏畫出了一個現場的示意圖。


    “我們進入現場,第一感覺,就是現場到處都是血足跡,非常淩亂。而且,即便是仔細看了,得出的結論也是所有的這二百七十一枚足跡,都來源於現場的三雙拖鞋,而這三雙拖鞋我們也確定了是死者趙元家裏的。”淩漠說,“看似並不可能提供線索,但恰恰線索就在裏麵。”


    “二百七十一……”蕭朗說,“你不是全部記下來位置了吧?”


    “位置很重要,但鞋尖朝向更重要。”淩漠說。


    所有的守夜者成員,包括傅元曼以及一直靜靜坐在後排沒有說話的唐駿,此時都瞪大了眼睛。大家都知道淩漠的記憶力好,但是在三個小時之內就把現場接近三百枚鞋印的位置和朝向都完完全全、絲毫不差地記住,這簡直就不是一個正常人可以完成的。


    然而,淩漠他偏偏就記住了。


    “因為現場隻有三種血足跡,所以我就用紅、黃、藍三種顏色的標記來區分三雙拖鞋的痕跡。”淩漠先在圖上標出了一個紅色的箭頭,“箭頭,就是鞋尖的朝向方向,也就是凶手的行走方向。請大家給我一點時間,等我畫完,大家就能看出名堂了。”


    出於對淩漠這種“超能力”的敬仰,在接下來的半個多小時的時間裏,會場裏鴉雀無聲。大家都默默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著大屏幕上,不同顏色的箭頭一個一個地填滿了整張空白頁。


    “二百六十九、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一。”淩漠長出了一口氣,說,“畫完了,能看出點什麽來嗎?”


    如果隻是現場清一色的血足跡,別說隻看照片了,即便是到了現場,也根本不可能總結出什麽結論來。不過經過淩漠用這種一目了然的方式一還原,似乎血足跡的走向就明確了。


    “紅色的足跡從中心現場開始,一直延續到了1號房間,然後居然斷了,就沒有回頭的足跡了。反而是黃色的足跡不知道怎麽進入了1號房間,憑空從1號房間裏走了出來。”蕭朗的眼睛最尖,其宏觀掌控力也最強,所以最先發現了端倪,“2、3、4、5、6號房間的情況其實都差不多,這些足跡很多都是‘有來無回’或者‘無來有回’的!隻有在中心現場和院落過道裏有非常多的交叉。不過仔細看這種交叉,也沒有完整的行走路線。”


    “對!就是這麽回事!”淩漠的眉毛揚了一揚,臉上的疤痕也拉長了一些,“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看出,每個房間至少都有兩種鞋印,這兩種鞋印如果是一種,還好解釋來去的路線,但分開來,就都不能解釋。”


    “什麽意思?”唐鐺鐺雖然也看出了這種異常的情況,卻還沒有意識到這條線索的指向性。


    “意思就是,作案人,隻有一人。”淩漠總結道。


    “一人?”程子墨也有一些詫異。


    “對!一人!”蕭朗說,“這個人手持兩雙拖鞋,穿著一雙拖鞋,在現場行走。他從中心現場走到1號房間,翻亂1號房間之後,就換了一雙拖鞋,再走到2號房間進行翻找。以此類推。他除了在中心現場和院落走道裏做出了許許多多鞋印交叉以外,在房間裏的鞋印,就暴露了他的行為。”


    “蕭朗說得對。”淩漠說,“我最初產生懷疑,是因為聶哥說了,五具屍體都隻有淺表的威逼傷,而且抵抗傷輕微。那麽既然少有抵抗,為什麽中心現場的鞋印那麽複雜?這就讓我萌生了研究足跡走向的想法。真沒想到,天大的秘密,居然就藏在足跡裏。”


    “凶手何必這麽大費周章?”程子墨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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