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殷商趕下曆史舞台的是周。
周人的氣質完全不同。
正如後世儒家所言,周人很可能是“文質彬彬”的。孔子就說“鬱鬱乎文哉,吾從周”。相比較而言,夏則“樸而不文”,商則“蕩而不靜”。換句話說,夏質樸,商放蕩,周文雅。夏的時代畢竟原始,想華麗也華麗不了。意識形態更不成熟,隻好聽天由命,甚至傻裏呱唧。[8]
那麽商呢?商人真的放蕩嗎?
放蕩。或者說,愛折騰。
商人確實喜歡折騰。張衡的《西京賦》就說“殷人屢遷,前八後五”,也就是商湯之前遷徙八次,商湯之後遷都五回。是的,這個民族有可能起源於河北易水流域,後來遷徙到渤海沿岸和山東半島。他們來到中原有如當年的炎帝族,也經過了萬裏長征。隻不過,炎帝是西戎,他們是東夷;炎帝的圖騰是獸(牛),他們的是禽(玄鳥)。但敢想敢幹,一樣。
這是一個富有想象力、創造力、探索精神、開拓精神甚至叛逆精神的民族。他們幾乎把所有的可能都嚐試了一遍,結果弄得自己一半像中國,一半像外國:神權政治像埃及,等級觀念像印度,製定法典像巴比倫,商品經濟像腓尼基,奴隸製度像羅馬。根據卜辭的記載,他們甚至可能有羅馬那樣的角鬥表演,讓淪為奴隸的戰俘自相殘殺,供商王和貴族觀賞。[9]
殷商六百年,濃縮了世界古代史。
但最“不像中國”的,還是他們的工商業城市經濟。殷商的工藝水平極高,手工業也相當發達。就連馬纓和籬笆的製作都有專門的工匠,完全達到了專業化的程度。這些產品除了滿足商王和貴族的驕奢淫逸,也拿到市場上買賣。生意最好的時候,廟宇都會變成市場。更多的商品則被成群結隊的商旅駕著牛車騎著象,運往五湖四海世界各地。這種盛況,在上古唯獨殷商,以至於後人會以輕蔑的口氣把做生意的稱為“商人”。
如果不是周人異軍突起,殷商會不會發展為羅馬帝國?
難講。
黃河九曲十八彎,中國道路也一樣。
然而在周人看來,商人就是在“闖紅燈”。
罪行是確鑿無疑的,其中最為嚴重的有三條。第一是“析財而居”,也就是父母在世的時候,就分家過日子,包產到戶,甚至析財到人。就連婦女,也有自己獨立所有的土地和財產。第二是“以業為氏”,也就是從事什麽行業,就采用什麽氏,比如製陶的是陶氏,製繩的是索氏,做旗幟的是施氏,編籬笆的是樊氏。第三是“以國為姓”,諸侯封在某國就姓某,商王也不管他們是不是自家人。誰的實力強,誰就是大爺。
毫無疑問,這是對祖宗家法的背叛,這是對家國體製的破壞,這是對中華傳統的挑戰。想想看嘛!以業為氏,還有“父”嗎?以國為姓,還有“君”嗎?析財而居,還有“家”嗎?家都沒了,還有“國”嗎?家國、君臣、父子都沒有了,還有“天下”嗎?照他們這樣下去,變圖騰為祖宗,豈不是白幹了?
這就比酗酒、泡妞、開裸體舞會、以漁獵為遊戲、迫害忠良不聽勸告、讓女人幹預朝政等等嚴重多了,甚至比嚴刑峻法濫殺無辜還嚴重,當然不能再讓他們胡鬧下去!
後起之秀周,要為中華文明立法、立範、立規矩。
奠基者來了。
本卷終
請關注下卷《奠基者》
[8]見《禮記·表記》:“夏道尊命,樸而不文;殷人尊神,蕩而不靜”。
[9]殷商卜辭中有“卜貞,臣在鬥”(前二·九)的記錄,呂振羽、翦伯讚兩先生均猜測有用奴隸的角鬥表演之事。
周人的氣質完全不同。
正如後世儒家所言,周人很可能是“文質彬彬”的。孔子就說“鬱鬱乎文哉,吾從周”。相比較而言,夏則“樸而不文”,商則“蕩而不靜”。換句話說,夏質樸,商放蕩,周文雅。夏的時代畢竟原始,想華麗也華麗不了。意識形態更不成熟,隻好聽天由命,甚至傻裏呱唧。[8]
那麽商呢?商人真的放蕩嗎?
放蕩。或者說,愛折騰。
商人確實喜歡折騰。張衡的《西京賦》就說“殷人屢遷,前八後五”,也就是商湯之前遷徙八次,商湯之後遷都五回。是的,這個民族有可能起源於河北易水流域,後來遷徙到渤海沿岸和山東半島。他們來到中原有如當年的炎帝族,也經過了萬裏長征。隻不過,炎帝是西戎,他們是東夷;炎帝的圖騰是獸(牛),他們的是禽(玄鳥)。但敢想敢幹,一樣。
這是一個富有想象力、創造力、探索精神、開拓精神甚至叛逆精神的民族。他們幾乎把所有的可能都嚐試了一遍,結果弄得自己一半像中國,一半像外國:神權政治像埃及,等級觀念像印度,製定法典像巴比倫,商品經濟像腓尼基,奴隸製度像羅馬。根據卜辭的記載,他們甚至可能有羅馬那樣的角鬥表演,讓淪為奴隸的戰俘自相殘殺,供商王和貴族觀賞。[9]
殷商六百年,濃縮了世界古代史。
但最“不像中國”的,還是他們的工商業城市經濟。殷商的工藝水平極高,手工業也相當發達。就連馬纓和籬笆的製作都有專門的工匠,完全達到了專業化的程度。這些產品除了滿足商王和貴族的驕奢淫逸,也拿到市場上買賣。生意最好的時候,廟宇都會變成市場。更多的商品則被成群結隊的商旅駕著牛車騎著象,運往五湖四海世界各地。這種盛況,在上古唯獨殷商,以至於後人會以輕蔑的口氣把做生意的稱為“商人”。
如果不是周人異軍突起,殷商會不會發展為羅馬帝國?
難講。
黃河九曲十八彎,中國道路也一樣。
然而在周人看來,商人就是在“闖紅燈”。
罪行是確鑿無疑的,其中最為嚴重的有三條。第一是“析財而居”,也就是父母在世的時候,就分家過日子,包產到戶,甚至析財到人。就連婦女,也有自己獨立所有的土地和財產。第二是“以業為氏”,也就是從事什麽行業,就采用什麽氏,比如製陶的是陶氏,製繩的是索氏,做旗幟的是施氏,編籬笆的是樊氏。第三是“以國為姓”,諸侯封在某國就姓某,商王也不管他們是不是自家人。誰的實力強,誰就是大爺。
毫無疑問,這是對祖宗家法的背叛,這是對家國體製的破壞,這是對中華傳統的挑戰。想想看嘛!以業為氏,還有“父”嗎?以國為姓,還有“君”嗎?析財而居,還有“家”嗎?家都沒了,還有“國”嗎?家國、君臣、父子都沒有了,還有“天下”嗎?照他們這樣下去,變圖騰為祖宗,豈不是白幹了?
這就比酗酒、泡妞、開裸體舞會、以漁獵為遊戲、迫害忠良不聽勸告、讓女人幹預朝政等等嚴重多了,甚至比嚴刑峻法濫殺無辜還嚴重,當然不能再讓他們胡鬧下去!
後起之秀周,要為中華文明立法、立範、立規矩。
奠基者來了。
本卷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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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見《禮記·表記》:“夏道尊命,樸而不文;殷人尊神,蕩而不靜”。
[9]殷商卜辭中有“卜貞,臣在鬥”(前二·九)的記錄,呂振羽、翦伯讚兩先生均猜測有用奴隸的角鬥表演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