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使節 兩手都要
易中天中華史:青春誌 作者:易中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叔詹是晉文公重耳指名道姓要殺的人。
公元前637年,流亡國外的晉國公子重耳路過鄭國,遭到鄭文公傲慢無禮的對待。第二年,重耳在秦國軍隊的護送下回國,成為晉國國君,是為晉文公。六年後,也就是公元前630年,晉文公為報當年的一箭之仇,同時懲罰鄭國在晉楚城濮之戰中向著楚國,便聯合秦國伐鄭。聯軍來勢洶洶,兵臨城下。據說,晉國的軍隊甚至已經推倒了鄭都城牆上的矮牆。
這時,鄭人無論怎樣求饒都不管用。滿腔仇恨的晉文公放出話來:把叔詹交給我,我就撤兵。
叔詹,怎麽就得罪晉文公了?
難道鄭文公的無禮,是叔詹的主意?
不。恰恰相反,叔詹力勸鄭文公善待重耳。隻不過,當他再三規勸仍然無效時,叔詹提出:如果不能以禮相待,那就殺了他。因為叔詹早已斷定,公子重耳非同一般,遲早會繼承君位。到時候,他也一定會來報複。
事實證明,叔詹是對的。
不過,當年的鄭文公雖然鑄下大錯,這時的表現卻像條漢子。他拒不交出叔詹,甚至不把這事告訴叔詹。
叔詹卻挺身而出。
準備以身殉國的叔詹,隻身一人奔赴晉營。他說:晉人圍我鄭國,不就是想要得到詹嗎?如果以區區一人之身,可以換回百姓的生命、國家的安寧,這正是詹的願望。
晉人則架起一口大鍋,打算把他烹了。
叔詹說:請允許我把話說完再死!
晉文公說:你講!
叔詹說,皇天上帝降災於鄭,讓我鄭國大禍臨頭。今天這個局麵,是下臣當年就預計到了的。能夠尊敬賢明,防止禍患,這就是智慧;能夠殺身成仁,報效祖國,這就是忠誠。說完,叔詹走向那口大鍋,兩手緊緊抓住鼎耳,對著蒼天大聲呼喊:殺了我吧,殺了我吧!從今往後,以智慧和忠誠報效國家的,都跟我同樣下場!
晉文公站了起來。他不但立即下令釋放叔詹,而且以最隆重的禮節送他回國。
回國以後的叔詹受人敬重自不待言,可惜事情卻並未因他的忠烈而告終。積怨難消的晉文公又提出,必須見到鄭文公,當麵羞辱一番,才肯罷休。
如此城下之盟把鄭文公逼入了死角:簽則辱國,不簽則亡。進退維穀,就需要外交官來斡旋了。
鄭國派出的外交官,叫燭之武。
燭之武是鄭文公親自請出的,之前則似乎頗受冷落。所以,鄭文公去請他時,他的回答是:臣年輕的時候,尚且比不上別人。現在老都老了,又能怎麽樣?鄭文公則放下身段誠懇相邀:過去沒能重用先生,是寡人的過錯。但如果鄭國滅亡,於先生也有所不利吧?
於是燭之武趁著夜色潛入秦營,去見秦穆公。
燭之武的做法是對的。因為這個時候,做晉文公的工作已無濟於事,隻能釜底抽薪,策反秦穆公。但,動之以情沒有用,曉之以理也不成。能夠說服秦穆公的,隻有利害。
潛入秦營的燭之武,給穆公算了三筆賬。
第一筆賬,是滅亡鄭國對秦有沒有好處。燭之武的結論是沒有。因為秦國和鄭國之間,隔著晉國。就算秦晉兩國瓜分鄭國,秦國得到的也是一塊飛地。飛地很難真正占有。最後的結果,勢必便宜了晉。晉國占便宜,就是秦國吃大虧,還要搭上財力物力,興師動眾,何必呢?
第二筆賬,是保全鄭國有沒有好處。結論是有。因為秦在西,鄭在中原。秦國有事於諸侯,多半要借道鄭國東行。鄭國作為東道主,可以為秦國的行李往來,提供種種方便。東道主,就是東邊道路的主人;行李又叫行理或行人,也就是使者。所謂“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供其乏困”,就是整個鄭國都成為秦的驛站和招待所,好處當然不小。
第三筆賬,是晉國和秦國的聯盟靠不靠得住。結論是靠不住。前車之鑒,便是晉惠公的背信棄義。何況晉國的野心哪裏會有滿足?他現在揮戈向東,把鄭國當作囊中之物。如果得手,下一步就該向西擴張了。西邊除了秦國,還有誰能填飽他的肚子?因此,對於秦國來說,聯晉滅鄭是損己利人,甚至引狼入室。
最後,燭之武對穆公說:請君上三思!
秦穆公當然一聽就懂。他立即單方麵與鄭國簽訂和平協議,還派出部隊給鄭國站崗放哨。晉國的大夫聞訊,請求攻擊秦軍,晉文公卻不同意。文公說,沒有秦國,寡人就沒有今天。受惠於人又反目為仇,是不仁;失去盟國再樹敵人,是不智;放棄和諧製造動亂,是不武。我還是回去吧!
結果晉文公也撤兵。[13]
命懸一線的鄭國終於轉危為安,這是叔詹和燭之武,也是義和利的共同勝利。
[13]本節綜合《左傳·僖公三十年》、《國語·晉語四》、《史記·鄭世家》。
公元前637年,流亡國外的晉國公子重耳路過鄭國,遭到鄭文公傲慢無禮的對待。第二年,重耳在秦國軍隊的護送下回國,成為晉國國君,是為晉文公。六年後,也就是公元前630年,晉文公為報當年的一箭之仇,同時懲罰鄭國在晉楚城濮之戰中向著楚國,便聯合秦國伐鄭。聯軍來勢洶洶,兵臨城下。據說,晉國的軍隊甚至已經推倒了鄭都城牆上的矮牆。
這時,鄭人無論怎樣求饒都不管用。滿腔仇恨的晉文公放出話來:把叔詹交給我,我就撤兵。
叔詹,怎麽就得罪晉文公了?
難道鄭文公的無禮,是叔詹的主意?
不。恰恰相反,叔詹力勸鄭文公善待重耳。隻不過,當他再三規勸仍然無效時,叔詹提出:如果不能以禮相待,那就殺了他。因為叔詹早已斷定,公子重耳非同一般,遲早會繼承君位。到時候,他也一定會來報複。
事實證明,叔詹是對的。
不過,當年的鄭文公雖然鑄下大錯,這時的表現卻像條漢子。他拒不交出叔詹,甚至不把這事告訴叔詹。
叔詹卻挺身而出。
準備以身殉國的叔詹,隻身一人奔赴晉營。他說:晉人圍我鄭國,不就是想要得到詹嗎?如果以區區一人之身,可以換回百姓的生命、國家的安寧,這正是詹的願望。
晉人則架起一口大鍋,打算把他烹了。
叔詹說:請允許我把話說完再死!
晉文公說:你講!
叔詹說,皇天上帝降災於鄭,讓我鄭國大禍臨頭。今天這個局麵,是下臣當年就預計到了的。能夠尊敬賢明,防止禍患,這就是智慧;能夠殺身成仁,報效祖國,這就是忠誠。說完,叔詹走向那口大鍋,兩手緊緊抓住鼎耳,對著蒼天大聲呼喊:殺了我吧,殺了我吧!從今往後,以智慧和忠誠報效國家的,都跟我同樣下場!
晉文公站了起來。他不但立即下令釋放叔詹,而且以最隆重的禮節送他回國。
回國以後的叔詹受人敬重自不待言,可惜事情卻並未因他的忠烈而告終。積怨難消的晉文公又提出,必須見到鄭文公,當麵羞辱一番,才肯罷休。
如此城下之盟把鄭文公逼入了死角:簽則辱國,不簽則亡。進退維穀,就需要外交官來斡旋了。
鄭國派出的外交官,叫燭之武。
燭之武是鄭文公親自請出的,之前則似乎頗受冷落。所以,鄭文公去請他時,他的回答是:臣年輕的時候,尚且比不上別人。現在老都老了,又能怎麽樣?鄭文公則放下身段誠懇相邀:過去沒能重用先生,是寡人的過錯。但如果鄭國滅亡,於先生也有所不利吧?
於是燭之武趁著夜色潛入秦營,去見秦穆公。
燭之武的做法是對的。因為這個時候,做晉文公的工作已無濟於事,隻能釜底抽薪,策反秦穆公。但,動之以情沒有用,曉之以理也不成。能夠說服秦穆公的,隻有利害。
潛入秦營的燭之武,給穆公算了三筆賬。
第一筆賬,是滅亡鄭國對秦有沒有好處。燭之武的結論是沒有。因為秦國和鄭國之間,隔著晉國。就算秦晉兩國瓜分鄭國,秦國得到的也是一塊飛地。飛地很難真正占有。最後的結果,勢必便宜了晉。晉國占便宜,就是秦國吃大虧,還要搭上財力物力,興師動眾,何必呢?
第二筆賬,是保全鄭國有沒有好處。結論是有。因為秦在西,鄭在中原。秦國有事於諸侯,多半要借道鄭國東行。鄭國作為東道主,可以為秦國的行李往來,提供種種方便。東道主,就是東邊道路的主人;行李又叫行理或行人,也就是使者。所謂“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供其乏困”,就是整個鄭國都成為秦的驛站和招待所,好處當然不小。
第三筆賬,是晉國和秦國的聯盟靠不靠得住。結論是靠不住。前車之鑒,便是晉惠公的背信棄義。何況晉國的野心哪裏會有滿足?他現在揮戈向東,把鄭國當作囊中之物。如果得手,下一步就該向西擴張了。西邊除了秦國,還有誰能填飽他的肚子?因此,對於秦國來說,聯晉滅鄭是損己利人,甚至引狼入室。
最後,燭之武對穆公說:請君上三思!
秦穆公當然一聽就懂。他立即單方麵與鄭國簽訂和平協議,還派出部隊給鄭國站崗放哨。晉國的大夫聞訊,請求攻擊秦軍,晉文公卻不同意。文公說,沒有秦國,寡人就沒有今天。受惠於人又反目為仇,是不仁;失去盟國再樹敵人,是不智;放棄和諧製造動亂,是不武。我還是回去吧!
結果晉文公也撤兵。[13]
命懸一線的鄭國終於轉危為安,這是叔詹和燭之武,也是義和利的共同勝利。
[13]本節綜合《左傳·僖公三十年》、《國語·晉語四》、《史記·鄭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