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為了藍莓分手!他分明是因為……


    他受夠了孟夏邇記不住事,他不是忘記藍莓那麽簡單,而是心裏根本沒有自己!


    “傻逼直男!”楊浩思痛罵十遍,然後告誡自己身邊人,“千萬不要跟直男談戀愛,媽的,他們不值得信任!”


    陶飛雨說:“誰閑的沒事去搞直男,就你吧?”


    魏慎漠問:“那什麽男人值得信任啊?”


    他想了想:“同性戀植物人。”


    與此同時他衷心祝願自己的前男友能夠達到這個標準,假如他會開車,哦不,他隻要有車,不用會開,肯定第一個撞孟夏邇。


    “我前男友死了,”兩個人都沒搭理他,楊浩思隻好又重複一遍,“他死了,熬夜打遊戲猝死,我不管他,我要讓他屍體發爛發臭!”


    朋友們習以為常,附和道:“死得好死得妙,明天晚上吃清蒸鱸魚吧。”


    然後這是兩人分手的第三天,楊浩思對著桌子上剛擺好的鱸魚痛哭流涕。


    陶飛雨很疑惑,夾了一口吃:“我辣椒放多了嗎?”


    楊浩思抽泣道:“那天吃飯他把魚擺到他朋友那邊,他都不記得我愛吃鱸魚嗚嗚……”


    在兩位朋友的歡聲笑語中,楊浩思獨自悲傷,把筷子插在米飯上,一邊祭奠自己逝去的愛情一邊給前男友哭喪。


    第4章


    孟夏邇有時候也會自我反思,反思自己有時候確實做得不對。


    不該有時候懶得刷碗,不該說太多髒話,不該跟異性聊天時間過久……千不該萬不該跟楊浩思談戀愛。


    他們同居的很快,睡著睡著就搬到一起住了。


    依照孟夏邇的意思,他想住新點的樓,現在這棟隔音一般,電梯有點舊,而且太大了,就兩個人住浪費。


    但是楊浩思喜歡,他覺得這裏采光好,綠化好,裝修風格又是他喜歡的法式風情,說什麽都要住這裏。


    房租不便宜,畢竟位置好,空間大,但孟夏邇樂意為男朋友買單,有錢,喜歡就住吧。


    他很傳統,覺得男女約會怎麽也不能讓對方掏錢,他自然而然的把楊浩思放在女生的位置,所以不讓對方出房租。


    開始楊浩思不同意,說什麽也要給他錢,但孟夏邇秉著“你給我多少錢交房租我就直接拿這錢買禮物給你”,一次兩次楊浩思也就隨他去了。


    大部分時間孟夏邇會順著楊浩思這個小祖宗(注:“小祖宗”是分手前稱呼,分手後替換為“傻逼”),他覺得好男人得寵著“女朋友”嘛,忍讓一點可以。


    沒想到一忍讓,楊浩思根本就是無法無天。


    楊浩思愛去蹦迪,孟夏邇則比較宅,更樂意在家打遊戲看動畫片,夜店對他來說太吵了,燈光亂閃,音響震天,他實在難以適應。


    他確實跟楊浩思談戀愛了,但是他仍然恐同,到酒吧裏一幫花枝招展的母0要摸他屁股,管他要微信,說了有對象還要,痛苦。


    偏偏楊浩思也是花枝招展中的一員,以孟夏邇保守的眼光看,他總是穿得太暴露。


    同性戀嘛,穿怪點他能理解,可那什麽神v熱褲,跳著跳著都要露出半拉屁股,是男人穿的?


    他就覺得第一次見麵時的藍衛衣好看,簡單大方。


    楊浩思挑完衣服總要問他:“老公,打幾分?”


    孟夏邇癱在沙發上:“什麽幾把玩意兒,跟個雞毛撣子似的,0分。”


    楊浩思又要罵他,說他直男沒有審美,媽的,他看不出來好看,隻覺得自己男朋友露的真他媽多,胸口要露,小細腰也要露,褲子還短,一會兒看不住他覺得楊浩思要裸奔。


    兩人經常吵架。


    孟夏邇說你可以露,露給我看,別勾引其他野男人成嗎?


    楊浩思更生氣了,說自己隻是正常社交,說他思想齷齪,活在清朝。


    媽的,好幾個男的那手都往哪兒摸呢,他們眼睛看哪兒當我不知道?


    孟夏邇無語,他還覺得楊浩思把握不好社交距離呢。


    楊浩思還總愛帶人回家玩,一幫五光十色的同性戀,雞叫尖笑,問東問西,吵得孟夏邇不得安寧。


    他開完party爽了,家裏一片狼藉,人也不管,往床上一躺,一句“老公幫我卸妝”就直接睡著了。


    楊浩思是假精致,天天說他亂,自己其實也不愛收拾。


    聚會完第二天擦地,邊擦邊喊他:“孟夏邇,你能不能做家務,成天就知道打遊戲!”


    孟夏邇說:“他媽的,又不是我帶一幫人來霍霍的,自己收拾去!”


    “這是我一個人的家嗎,你幫我一下怎麽了!”楊浩思摔墩布,喊得他腦仁兒疼,“這麽大個家,想累死我啊,你還愛不愛我啊!”


    “那還不是因為你非要租這麽大的房子?聽我的早租那間小點的還用這麽麻煩?”


    “小一點不收拾不也亂嗎?姓孟的,你現在跟我翻上舊賬了?你自己屋裏髒的都下不去腳!”


    “嫌我髒那你他媽別跟我睡啊!”


    ……


    又是吵架,哭,冷戰,然後孟夏邇服軟認錯,給對方買點口紅眼影新衣服。


    他們兩個人住一起,很難說誰更勤快點,大懶支小懶,誰都不幹活,翻雲覆雨然後一起睡到日上三竿。


    生活很吵鬧,但孟夏邇又總覺得,爭吵誰去倒垃圾的日子還會一直過下去。


    第5章


    聽說兩個人吵架的原因是心離得太遠,心離得遠了兩個人就迫不得已要大聲才能讓對方聽見。


    如果按照這個理論,楊浩思和孟夏邇應該是時遠時近,兩人上一秒耳鬢廝磨,下一秒就會大吵。


    所以為什麽不分手呢?雙方朋友們都發出了這樣的疑惑。


    既然孟夏邇那麽大男子主義,那麽出口成髒,既然楊浩思那麽花錢如流水,那麽作天作地,為什麽不分手呢?


    當事人雙方表示:在床上很合得來,性生活和諧,多姿多彩。


    沒有什麽是睡一覺解決不了的,吵到要動手的時候,身體一接觸,不知道怎麽就滾到床上去了。


    打架變調情,拌嘴變激吻,兩個人難分難舍,不看場合,當著寵物狗的麵都能搞起來。


    可憐的小狗,看著兩個主人吵鬧,它本能想勸架,邁著小短腿去咬褲腿,結果沒過一會兒倆人交配上了,就在沙發上。


    阿狗很難過,因為它餓了,叼著飯盆摔在倆人麵前,沒一個人理它。


    “狗勾乖,一會兒的,一會兒的……孟夏邇,疼,你是狗嗎,別咬!唔……”


    “那你是啥?狗日的?操不熟的白眼狼……”


    ……


    小狗狗哪懂這個,它隻想吃飯飯。


    說到小狗,這是他們戀愛兩個月的時候養的。


    楊浩思哭著喊著要實踐的“情侶一起做的二十件事”中的第三條:養一隻共同的寵物。


    那是很小的一條狗,尖耳朵黑鼻頭,毛色雪白,濃密的頸毛像圈圍脖兒,尾巴高高翹起像朵花兒似的散開。


    楊浩思一見鍾情,純白的小博美,精致的跟玩具一樣。


    很顯然,孟夏邇不喜歡,這種小狗怕生愛叫,簡直是楊浩思的翻版,養個大的就夠了,還要再養個小的?


    而且大老爺們兒養什麽博美,太娘了,小姑娘跟同性戀才養,真男人就該養德牧,養杜賓。


    架不住楊浩思在耳朵邊天天念,不買他就不消停,花了三四千接回了一隻據說血統不錯的博美幼犬。


    “叫什麽啊?q醬?莉莉醬?”楊浩思對這個一隻手大的小毛團憐愛有加,想了兩天發了一百條朋友圈都沒選出合適的,恨不得找個算命大師看下。


    正在準備涮羊肉的孟夏邇不假思索:“叫麻醬。”


    楊浩思肯定不同意:“它是白色的!”


    租房他讓了,選狗他讓了,這回不行,孟夏邇磕了下麻醬罐:“今天的就是天王老子來了它也得叫麻醬!不然我現在就給它下鍋裏。”


    楊浩思養狗很寵溺,抱著小狗上床,每天早晚都給麻醬梳毛。


    孟夏邇有時候會想,辛虧他不能生,不然得多溺愛孩子,打不得罵不得的。


    麻醬很聰明,在孟夏邇孜孜不倦的訓練下學會了很多個口令,長到一團衛生紙那麽大時就會轉圈臥倒了。


    再長大些,就可以被使喚著拿抽紙,叼拖鞋,孟夏邇有時也會在微博炫耀自己訓狗有方。


    但麻醬再聰明也不是人,它不懂什麽是分手,隻知道每天陪自己玩的人少了一個,再也沒有人會每天都堅持給它梳毛了。


    第6章


    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楊浩思管這管那,又不愛聞煙味兒,又不喜歡他喝多傷身體。


    分手後孟夏邇本來想放肆一把,可又覺得沒啥意思了,健康著就健康吧,爭取死在楊浩思後頭,省得他又在外邊說自己死了。


    分手後喝得多的反而是楊浩思,他其實酒量沒多好,但朋友們不敢和他喝酒,他一喝起來就有種拚命的架勢,隻要沒喝死就往死裏喝。


    有一段時間不喝了,又有一晚上瘋狂喝,夜裏一地瓶子,酒精中毒進醫院。


    給魏慎漠嚇一跳,半夜哭著握住他的手說:“姐,不要想不開啊,男人算什麽,不值得!”


    楊浩思眼眶濕潤表情痛苦,說:“小魏,你換隻手握,摁到我點滴了。”


    兩個人給他又是一通心裏疏導。


    陶飛雨說,沒必要吧,為個傻逼直男。


    他說有必要,這個傻逼住我心裏,我要淹死他。


    話雖這麽講,實際上他心裏還是給那個傻逼套了個救生圈,指望他能多遊會兒。


    他們是一對相愛的仇人,總要互相捅刀子,偏偏誰也不肯放過誰,分手複合,再分手再複合……


    最後一次分手誰都以為對方會先低頭,結果誰也沒有,隻剩當初怕寂寞養的那條狗,看他們你死我活,不知道跟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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