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笙,你怎麽會認識他?”林述言望著那輛離去的黑色轎車,開口問道。
聽他這語氣,他是知道趙薛這個人的,明笙有些訝異:“你知道他?”
林述言失笑:“趙家的產業可是有很多都涉及娛樂圈,我在國外這些年,對於娛樂圈的這些影視娛樂公司可沒少研究。”
他這麽一說,明笙也覺得自己方才的問題有些多餘。
“我和趙薛認識,是因為大學那會兒交了一個男朋友,他們是朋友,間接認識的。”明笙以一種很平常的語氣將這件事告訴了他。
對於沈朝淵的存在,明笙沒有要隱瞞林述言的意思,大學交男朋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沈朝淵的出現,將她心中那塊遺憾填補了些許。
可是在外人眼裏,他們之間就是一場再普通不過的戀愛關係,所以沒什麽好避諱的。
而且在明笙心裏,對林述言的這份感情,需要和沈朝淵的這段過去作為遮掩。
“男朋友?”林述言眼神一頓,似沒想到會是這個答案。
半晌,他才繼續:“怪不得那個趙薛剛才喊你姐,明明他比你大了好幾歲,原來你們還有這麽一層關係。”
“都是過去的事了,我們前一段時間分手了。”明笙沒有細化其中緣由的打算,隻是簡略地解釋了一句。
“怎麽分手了?”林述言剛問完,便察覺到她情緒的變化,以為她是在為那一段感情傷感,他抬手摸了摸明笙的腦袋,像少時一樣安撫她,“你以後會遇到更好的。”
明笙垂眸沒有答話,因為她知道不會了,不會遇到更好的。
因為已經遇到了。
就在她眼前。
回南濘鎮的大巴即將發車,他們也找了個靠窗的兩個位置坐下。
明笙坐在裏麵,大巴的透明玻璃窗完全打開,她是有些暈車的,所以全程一直望著窗外,企圖想要靠窗外這些不斷變換的風景,來緩解生理上的不適感。
開車的師傅應該是個老手,一路穩穩當當,顛簸感幾乎沒有,這讓明笙憑空生了幾分安全感。
這一趟在路上花費了將近兩個小時才到達南濘鎮上的車站裏。
從大巴上下來,明笙微抿了下唇,嘴唇有些幹澀,這時麵前突然出現一瓶水。
她抬眸,是林述言遞過來的。
他說:“喝一點,會舒服點。”
明笙應聲接過,喝了兩口,緩解了一些。
出了小車站,明笙望著這個熟悉的小鎮,忽然鼻頭有些酸。
這裏她有一年多沒有回來了,小鎮的街道還是她熟悉的那個。
林述言除了四五年的一次,這是他第二次來到這裏。
濕漉漉的街道剛迎來過一場雨,南方的小鎮,即使到了初夏依舊雨意綿綿。
灰牆磚瓦,屋簷上的積雨,正順著瓦片溝壑處,一滴一滴落在鵝卵石鋪的台階上。
而初杳就是在這個小鎮上出生的,從一歲長到六歲,後其父母因為工作原因搬到了青市。
後來十年,她所有的年少記憶都留在了青市,那裏有她愛的朋友,有她喜歡的少年。
而這一切美好,終止在了十七歲那年的春天,後來她又和她的父母回到了這裏。
初杳的墓地,選在了老家後麵的那一片花海。
初父害怕女兒一個人孤單,所以在原本隻有雜草的地方種滿了各色各樣的花,保證春夏秋冬,那裏都會有顏色。
墓碑上的少女,笑容燦爛,還是記憶中的模樣。
明笙站在碑前,熱淚盈眶。
風徐徐地吹著,一陣花香繞過鼻息,是熟悉的味道。
站在遠處的初父初母看著女兒碑前的倆人,情不自禁地抹了抹眼角的淚,他們的女兒啊,是不幸的,但同時又是幸運的。
短短的十七年韶華,他們的女兒遇到了她這輩子最重要的兩個人,也算無憾了。
明笙回來的時候,是一個人。
初母視線往她身後探了探,一下便了然:“述言那還孩子,還在那?”
明笙點頭:“嗯,他這麽多年沒來,應該有好多話想和杳杳說的。”
所以她特意先回來,就是為了給他們留下單獨相處的時間。
初母談起林述言,微微歎了口氣,她握住明笙的手:“笙笙啊,你沒事幫我和你幹爸勸勸述言,杳杳已經走了,你讓他別死守著過去的那些承諾了。”
明笙睫毛顫了一瞬,無聲歎息,帶著不易察覺地感傷:“幹媽,有時候,感情不是那麽容易說斷就斷的。”
這種事,她太深有體會了。
初母何嚐是不知道呢,她現在提起這件事更多的還是為了麵前的這個孩子。
她和初父已經失去了杳杳,不能看著她長大、成人,結婚生子。
所以他們更加盼望明笙能夠幸福。
初母握緊了明笙的手,話裏藏著深意:“笙笙啊,有時候不要顧及太多,如果喜歡,就去爭取。”
明笙似有所感地和初母對視了一眼,直到這個時候,她才忽然發覺,自己這麽多年努力隱藏的那份情,並不是毫無破綻。
——
趙薛一上了車,便迫不及待地給沈朝淵打了個電話。
打算將自己在飛機上的所獲得的情報全都告知沈朝淵。
電話打了兩遍才通,電話那頭的沈朝淵明顯對接到趙薛的電話並沒有多少歡喜,聲音極其冷淡:“什麽事?”
趙薛也不顧沈朝淵是什麽態度,直接道:“哥,我不是來南市了嘛,你猜我在飛機上遇見了誰?”
沈朝淵沒耐心聽他講故事,直接掛了電話。
自從那日從香山公寓回來以後,沈朝淵便全身心投入到了工作中去,從表麵上看過去,別無異常。
就好像和明笙的分開對他而言,和少喝一杯咖啡沒什麽區別。
被掛了電話的趙薛,一臉懵逼,他不就是稍微吊了個胃口,他哥什麽時候這麽沒耐心了。
於是他又撥了過去。
又是想了兩遍,沈朝淵才接起。
這一次,他聲音裏帶著微怒:“趙薛,我沒耐心聽你講故事。”
趙薛聽著電話那頭暴怒的聲音,身子不自覺地抖了抖,他沒敢再兜圈子,直接了當地告訴他:“我在飛機上遇到嫂子了!”
這個稱呼,趙薛一時半會兒是改不了了,索性是在沈朝淵麵前,他也不需要多在意。
在長達十幾秒的緘默後,沈朝淵才淡淡開口:“所以呢?”
他語調平常,一點也沒有被影響,仿佛趙薛口中提起的是一位他並不熟識的陌生人。
趙薛和沈朝淵身處在不同的地方,他看不到沈朝淵此刻的神情姿態,僅憑著這短短的兩句話,他略帶不解地摸了摸鼻頭,再次試探:“哥,你真不在意?”
沈朝淵眸色幽深,或許就算趙薛站在他麵前,也解讀不出來他此刻到底是什麽態度。
因為連他自己也不知道。
“說完了嗎?”沈朝淵狀似無意避開他的問題,“南市的合作談好了?”
趙薛哀嚎:“哥,我這才剛下飛機好不!我遇到了嫂子和一個男人一起,所以一下飛機就給你送情報了,結果你卻一點都不在意,早知道飛機上我就裝作和嫂子不認識了!”
“一個男人?”趙薛那麽長一串的句子,沈朝淵就隻聽清了這幾個字。
趙薛見達到目的,頓時又裝了裝:“對啊,一個非常優秀的男人,很帥,和哥你不相上下,重點是嫂子和他特別的有默契,就像、就像認識很多年了一樣。”
這些話,趙薛是一點都沒誇張,如果不是因為他是站沈朝淵這一方的,他早就將那個男人誇上天了。
沈朝淵沉默了,趙薛的那句形容,忽然讓他想起了最後一次見到明笙時,她說的話。
“對,我愛上別人了。”
“我們認識十多年了。”
良久,沈朝淵無聲地勾了下嘴角,似嘲弄,眼神卻依舊平靜無波。
“掛了。”他冷漠地回了電話的那頭的趙薛,然後迅速掛了電話。
手機重重一置,和辦公桌接觸的地方,劃拉出一聲刺耳的聲音,沈朝淵卻一點也不在乎。
明笙和林述言在南濘鎮一共待了六天,明天的上午的飛機回青市。
周六一整天,一直綿雨不斷,好在住在鎮上的人都習慣了。
初母一聽倆人是明天的飛機,這一天都在捯飭家裏的特產,想要給他們帶回去。
明笙和林述言拒絕了很多次,最終無果,隻能接受。
不過這一次,他們也給兩位長輩帶來了一個好消息。
明笙告訴他們,最遲年後,杳杳的三部作品陸陸續續都會被拍成影視作品,杳杳未完成的夢想,她和林述言會幫她一步一步實現。
初母在鎮上的一家山貨店給訂了一些幹菇,打算晚上用來煲雞湯。
可這一時暴雨不停,路麵濕滑,前幾日雨後青苔更是長了出來,於是明笙當機立斷決定代替她去。
初母和其爭執了一會兒,最終妥協,隻是她叫來了和丈夫在書房交談的林述言,讓他陪著一起。
林述言接過初母遞過來的黃色木質傘,傘很大,而且很笨重。
不像明笙在青市用的小巧帶著花樣的折傘。
可它卻和這煙雨小鎮極其相配。
煙雨嫋嫋,撐著一把舊傘,和深愛的人一起走在被雨滴敲打的青石小路上。
明笙餘光瞥向身旁的那道清影,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初母的用意。
“南濘鎮,雖然地勢偏窪,但這裏的風景算得上數一數二的好,近兩年來,來這旅遊的人是絡繹不絕,前麵那一塊還保留著舊時的青磚黛瓦,亭欄長廊,每年都會有好些網紅來這裏打卡,給這裏增加了許多熱度和曝光量,所以沈總,我們保證您這次的投資絕對會有很豐厚的回報。”說話的是南濘鎮地方一家規模不大的旅遊公司老總。
這幾年,他致力於南濘鎮的旅遊開發,沒想到有朝一日能和商場上知名企業沈氏的總裁沈朝淵走在一路。
沈氏看重這裏的發展,想要投資,那他自然會積極為其介紹這裏的美好。
隻是李勢滔滔不絕說了很長一段話之後,抬頭發現,那位沈總的注意壓根不在他說的那些介紹上。
而是目光瞟向遠房,眼神晦暗,像是看到了什麽令人不舒服的畫麵。
聽他這語氣,他是知道趙薛這個人的,明笙有些訝異:“你知道他?”
林述言失笑:“趙家的產業可是有很多都涉及娛樂圈,我在國外這些年,對於娛樂圈的這些影視娛樂公司可沒少研究。”
他這麽一說,明笙也覺得自己方才的問題有些多餘。
“我和趙薛認識,是因為大學那會兒交了一個男朋友,他們是朋友,間接認識的。”明笙以一種很平常的語氣將這件事告訴了他。
對於沈朝淵的存在,明笙沒有要隱瞞林述言的意思,大學交男朋友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沈朝淵的出現,將她心中那塊遺憾填補了些許。
可是在外人眼裏,他們之間就是一場再普通不過的戀愛關係,所以沒什麽好避諱的。
而且在明笙心裏,對林述言的這份感情,需要和沈朝淵的這段過去作為遮掩。
“男朋友?”林述言眼神一頓,似沒想到會是這個答案。
半晌,他才繼續:“怪不得那個趙薛剛才喊你姐,明明他比你大了好幾歲,原來你們還有這麽一層關係。”
“都是過去的事了,我們前一段時間分手了。”明笙沒有細化其中緣由的打算,隻是簡略地解釋了一句。
“怎麽分手了?”林述言剛問完,便察覺到她情緒的變化,以為她是在為那一段感情傷感,他抬手摸了摸明笙的腦袋,像少時一樣安撫她,“你以後會遇到更好的。”
明笙垂眸沒有答話,因為她知道不會了,不會遇到更好的。
因為已經遇到了。
就在她眼前。
回南濘鎮的大巴即將發車,他們也找了個靠窗的兩個位置坐下。
明笙坐在裏麵,大巴的透明玻璃窗完全打開,她是有些暈車的,所以全程一直望著窗外,企圖想要靠窗外這些不斷變換的風景,來緩解生理上的不適感。
開車的師傅應該是個老手,一路穩穩當當,顛簸感幾乎沒有,這讓明笙憑空生了幾分安全感。
這一趟在路上花費了將近兩個小時才到達南濘鎮上的車站裏。
從大巴上下來,明笙微抿了下唇,嘴唇有些幹澀,這時麵前突然出現一瓶水。
她抬眸,是林述言遞過來的。
他說:“喝一點,會舒服點。”
明笙應聲接過,喝了兩口,緩解了一些。
出了小車站,明笙望著這個熟悉的小鎮,忽然鼻頭有些酸。
這裏她有一年多沒有回來了,小鎮的街道還是她熟悉的那個。
林述言除了四五年的一次,這是他第二次來到這裏。
濕漉漉的街道剛迎來過一場雨,南方的小鎮,即使到了初夏依舊雨意綿綿。
灰牆磚瓦,屋簷上的積雨,正順著瓦片溝壑處,一滴一滴落在鵝卵石鋪的台階上。
而初杳就是在這個小鎮上出生的,從一歲長到六歲,後其父母因為工作原因搬到了青市。
後來十年,她所有的年少記憶都留在了青市,那裏有她愛的朋友,有她喜歡的少年。
而這一切美好,終止在了十七歲那年的春天,後來她又和她的父母回到了這裏。
初杳的墓地,選在了老家後麵的那一片花海。
初父害怕女兒一個人孤單,所以在原本隻有雜草的地方種滿了各色各樣的花,保證春夏秋冬,那裏都會有顏色。
墓碑上的少女,笑容燦爛,還是記憶中的模樣。
明笙站在碑前,熱淚盈眶。
風徐徐地吹著,一陣花香繞過鼻息,是熟悉的味道。
站在遠處的初父初母看著女兒碑前的倆人,情不自禁地抹了抹眼角的淚,他們的女兒啊,是不幸的,但同時又是幸運的。
短短的十七年韶華,他們的女兒遇到了她這輩子最重要的兩個人,也算無憾了。
明笙回來的時候,是一個人。
初母視線往她身後探了探,一下便了然:“述言那還孩子,還在那?”
明笙點頭:“嗯,他這麽多年沒來,應該有好多話想和杳杳說的。”
所以她特意先回來,就是為了給他們留下單獨相處的時間。
初母談起林述言,微微歎了口氣,她握住明笙的手:“笙笙啊,你沒事幫我和你幹爸勸勸述言,杳杳已經走了,你讓他別死守著過去的那些承諾了。”
明笙睫毛顫了一瞬,無聲歎息,帶著不易察覺地感傷:“幹媽,有時候,感情不是那麽容易說斷就斷的。”
這種事,她太深有體會了。
初母何嚐是不知道呢,她現在提起這件事更多的還是為了麵前的這個孩子。
她和初父已經失去了杳杳,不能看著她長大、成人,結婚生子。
所以他們更加盼望明笙能夠幸福。
初母握緊了明笙的手,話裏藏著深意:“笙笙啊,有時候不要顧及太多,如果喜歡,就去爭取。”
明笙似有所感地和初母對視了一眼,直到這個時候,她才忽然發覺,自己這麽多年努力隱藏的那份情,並不是毫無破綻。
——
趙薛一上了車,便迫不及待地給沈朝淵打了個電話。
打算將自己在飛機上的所獲得的情報全都告知沈朝淵。
電話打了兩遍才通,電話那頭的沈朝淵明顯對接到趙薛的電話並沒有多少歡喜,聲音極其冷淡:“什麽事?”
趙薛也不顧沈朝淵是什麽態度,直接道:“哥,我不是來南市了嘛,你猜我在飛機上遇見了誰?”
沈朝淵沒耐心聽他講故事,直接掛了電話。
自從那日從香山公寓回來以後,沈朝淵便全身心投入到了工作中去,從表麵上看過去,別無異常。
就好像和明笙的分開對他而言,和少喝一杯咖啡沒什麽區別。
被掛了電話的趙薛,一臉懵逼,他不就是稍微吊了個胃口,他哥什麽時候這麽沒耐心了。
於是他又撥了過去。
又是想了兩遍,沈朝淵才接起。
這一次,他聲音裏帶著微怒:“趙薛,我沒耐心聽你講故事。”
趙薛聽著電話那頭暴怒的聲音,身子不自覺地抖了抖,他沒敢再兜圈子,直接了當地告訴他:“我在飛機上遇到嫂子了!”
這個稱呼,趙薛一時半會兒是改不了了,索性是在沈朝淵麵前,他也不需要多在意。
在長達十幾秒的緘默後,沈朝淵才淡淡開口:“所以呢?”
他語調平常,一點也沒有被影響,仿佛趙薛口中提起的是一位他並不熟識的陌生人。
趙薛和沈朝淵身處在不同的地方,他看不到沈朝淵此刻的神情姿態,僅憑著這短短的兩句話,他略帶不解地摸了摸鼻頭,再次試探:“哥,你真不在意?”
沈朝淵眸色幽深,或許就算趙薛站在他麵前,也解讀不出來他此刻到底是什麽態度。
因為連他自己也不知道。
“說完了嗎?”沈朝淵狀似無意避開他的問題,“南市的合作談好了?”
趙薛哀嚎:“哥,我這才剛下飛機好不!我遇到了嫂子和一個男人一起,所以一下飛機就給你送情報了,結果你卻一點都不在意,早知道飛機上我就裝作和嫂子不認識了!”
“一個男人?”趙薛那麽長一串的句子,沈朝淵就隻聽清了這幾個字。
趙薛見達到目的,頓時又裝了裝:“對啊,一個非常優秀的男人,很帥,和哥你不相上下,重點是嫂子和他特別的有默契,就像、就像認識很多年了一樣。”
這些話,趙薛是一點都沒誇張,如果不是因為他是站沈朝淵這一方的,他早就將那個男人誇上天了。
沈朝淵沉默了,趙薛的那句形容,忽然讓他想起了最後一次見到明笙時,她說的話。
“對,我愛上別人了。”
“我們認識十多年了。”
良久,沈朝淵無聲地勾了下嘴角,似嘲弄,眼神卻依舊平靜無波。
“掛了。”他冷漠地回了電話的那頭的趙薛,然後迅速掛了電話。
手機重重一置,和辦公桌接觸的地方,劃拉出一聲刺耳的聲音,沈朝淵卻一點也不在乎。
明笙和林述言在南濘鎮一共待了六天,明天的上午的飛機回青市。
周六一整天,一直綿雨不斷,好在住在鎮上的人都習慣了。
初母一聽倆人是明天的飛機,這一天都在捯飭家裏的特產,想要給他們帶回去。
明笙和林述言拒絕了很多次,最終無果,隻能接受。
不過這一次,他們也給兩位長輩帶來了一個好消息。
明笙告訴他們,最遲年後,杳杳的三部作品陸陸續續都會被拍成影視作品,杳杳未完成的夢想,她和林述言會幫她一步一步實現。
初母在鎮上的一家山貨店給訂了一些幹菇,打算晚上用來煲雞湯。
可這一時暴雨不停,路麵濕滑,前幾日雨後青苔更是長了出來,於是明笙當機立斷決定代替她去。
初母和其爭執了一會兒,最終妥協,隻是她叫來了和丈夫在書房交談的林述言,讓他陪著一起。
林述言接過初母遞過來的黃色木質傘,傘很大,而且很笨重。
不像明笙在青市用的小巧帶著花樣的折傘。
可它卻和這煙雨小鎮極其相配。
煙雨嫋嫋,撐著一把舊傘,和深愛的人一起走在被雨滴敲打的青石小路上。
明笙餘光瞥向身旁的那道清影,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初母的用意。
“南濘鎮,雖然地勢偏窪,但這裏的風景算得上數一數二的好,近兩年來,來這旅遊的人是絡繹不絕,前麵那一塊還保留著舊時的青磚黛瓦,亭欄長廊,每年都會有好些網紅來這裏打卡,給這裏增加了許多熱度和曝光量,所以沈總,我們保證您這次的投資絕對會有很豐厚的回報。”說話的是南濘鎮地方一家規模不大的旅遊公司老總。
這幾年,他致力於南濘鎮的旅遊開發,沒想到有朝一日能和商場上知名企業沈氏的總裁沈朝淵走在一路。
沈氏看重這裏的發展,想要投資,那他自然會積極為其介紹這裏的美好。
隻是李勢滔滔不絕說了很長一段話之後,抬頭發現,那位沈總的注意壓根不在他說的那些介紹上。
而是目光瞟向遠房,眼神晦暗,像是看到了什麽令人不舒服的畫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