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迅速在學生會謀得一席打雜的職位,專門負責演出時做一些別人不願意做的瑣事,比如,跑腿。我的計劃實施得很順利,很快我和他建立了點頭之交。我像個間諜一樣接近他,從問他們演出有什麽需要開始,到無意似的透露自己喜歡他的音樂。
他似乎很孤獨。很多時候,他都是一個人在排練。那多半是考前,別人都回去複習了。我們學校課業很重,三日一小考,五日一大考。
我以為他是那種閉著眼也能考高分的學神,崇拜地問他:“你不用複習嗎?”
他嘴角浮現出一抹英雄般孤傲的冷笑:“我不在乎。要是一門課也沒有掛過,那還叫什麽上大學?”
從小考低幾分都恨不得切腹自殺的我,對他的瀟灑態度佩服得五體投地。而他那副清高的神態也給了我某種暗示——他看不起別人,但是願意和我聊他的心事。我美滋滋地想,至少,他開始把我當朋友了。
我從文學作品上得知,自古以來,英雄都需要一位紅顏知己。那麽,從他最喜歡的事情上突破,一定萬無一失。我開始假裝自己是個狂熱的音樂愛好者,向他討教如何建立正確的品味。
他告訴我他最喜歡的音樂風格是“重金屬”,還給我推薦了幾個“這個地球上最牛逼”的樂隊。我懷著朝聖的心情找了那些歌來聽。可看到那些專輯封麵時,我已經開始懷疑自己——那些封麵風格大都詭異邪惡,個個都像是張開血盆大口的妖怪,實在是跟“美”這個字沒有半點關係。
勉強聽了幾首歌以後,我必須承認,這是我聽過的最難聽的噪音之一。它們讓我想起街邊醉漢的嘶叫、樓上沒完沒了的裝修聲、馬路上不耐煩喇叭聲,甚至電鋸殺人狂。在我當時不足二十年的人生經驗裏,聽歌是一件愉快的事。但從那天起,我知道了原來有些歌聽完會讓人在生理上產生強烈不適。
但同時我也明白,如果他喜歡的音樂是這樣的,我就一定不能在他麵前暴露我喜歡陳奕迅的真實品味。
我拿出中學時練就的解題本領,上網搜了一堆這些樂隊的樂評背了下來。然後在下次見到他時,我就假裝專業地跟他聊起了那些音樂,果然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有點意外地說:“沒想到你對重金屬這麽了解。女孩子很少喜歡這樣的音樂。”
我見自己的戰術奏效,一時得意忘形,問了他一個誠懇的問題:“既然你喜歡這種音樂,那你們樂隊的音樂怎麽不是那種風格呢?”
他歎了口氣:“玩重金屬得花好多錢買設備。再說,樂隊裏其他的人水平也不行。他們嫌排練太多耽誤時間,怕掛科。所以我們現在隻能隨便玩玩朋克。”
當時我還沒有預習過朋克的知識點,不知朋克為何物,隻能語焉不詳地拍馬屁說:“你們現在的風格也不錯,我覺得挺好聽的。”
他的眼中閃過一絲輕蔑:“朋克嘛,比較膚淺。大眾喜歡。”
“大眾喜歡不好嗎?”
“音樂是藝術。藝術追求的,從來就不是大眾的理解。”
“那,如果沒有人理解,又怎麽能傳播出去呢?”
“你以為我在乎傳播?”他倨傲地笑了,目光看向三米之外的教室牆壁,猶如看向詩意和遠方:“燕雀安知鴻鵠之誌。”
我一下子就被他定性為“膚淺的大眾”和“不知鴻鵠之誌的燕雀”,可我非但不以為忤,反而被他的藝術家風度徹底迷住了。
第15章 吉他
當時的我,完全沒有意識到學長暴露出的種種現實問題:此人家境貧寒,買不起想要的樂器。學業態度不良,導致經常掛科。他看不起眼前的我,他的樂隊夥伴,以及普羅大眾。他可能根本就看不起全世界。這意味著他眼高於頂,人際關係也堪憂。
如果當時我稍微聰明一點,就會明白為什麽他看起來頗有魅力,但卻沒有女朋友——此人窮,脾氣差,誌大才疏,一望而知毫無前途。
但在那時,我還是個剛剛脫離無涯題海的小土鱉。除了對中學時那個熱衷於練習表情管理的男生產生過懵懂的向往以外,我並無任何戀愛實操經驗。學長的一切都讓我沉醉。我把他的窮等同於沒有銅臭味,進而等同於清高,品性高潔。他好高騖遠,我視之為有才華的象征,更覺得他未來可期,前途無量。
我細心地注意到:在這番談話裏,他透露出他有需要幫忙的地方。那麽,如果我能在他看重的事情上幫忙,他就一定會對我有好感,說不定會從此愛上我。
所有的愛情故事不都是這樣的嗎?田螺姑娘給農民小哥做家務,七仙女給董永澆園和織布,白娘子幫許仙發財開藥鋪。林黛玉那麽美,還替賈寶玉寫過家庭作業呢。
愛一個人,就為他奉獻,然後他就會被你感動,從此墜入情網。
我立刻問道:“玩重金屬需要什麽樣的設備呢?”
他輕描淡寫地說:“怎麽也得是個入門級的fender吧?”
“fender是……?”我不知道fender是什麽東西,心裏忐忑的要死,好怕他嫌我土。
還好他很體貼,和顏悅色地告訴我:“是一個非常專業的電吉他牌子。”
更體貼的是,他還立刻告訴了我幾個本市樂器行的名字。
我如獲聖旨,對他輕而易舉地給我指引了一條明路感恩戴德,這省卻了不少本來是我自己應該做的功課。很快我就按照他給的線索,去了二環內的一條街。那條街兩邊都是年頭久遠的商業,有裁縫店,五金店,老式的百貨商場,還有零零星星的一些樂器店。
我在街邊踟躕了一會兒,挑選了一家門臉不太大,看起來沒什麽客人的店進去了。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走進樂器行。
老板是個留著胡子,剃著光頭,有點胖的中年男人。氣質庸俗,和藹可親。店裏人不多,他坐在一堆樂器中間,抱著一把吉他正在鼓搗著什麽。
我進了店,望著滿牆的吉他和其他各式各樣的樂器不知所措,隻好湊近去看標簽上是否寫著“fender”。
老板放下琴,站起來客氣地問:“您找點什麽?”
“有fender的電吉他嗎?”
他指著牆上的一排說:“這邊都是fender的。你看上哪個,我拿給你試一下。”
“不用不用,我就是先看看。不是我自己要用。我是幫別人看。”
“幫別人買?那他告訴你型號了嗎?打算配什麽音箱?還是自己有音箱了?”
“啊?”我不知道還有什麽音箱的事,有點慌亂:“我也不知道。他就是說,買個入門級的就好。”
“樂器這東西,也講究個緣分。誰用誰來挑比較好。你還是把型號問清楚吧。”老板熱心地說:“這琴最便宜的一把也要好幾千,音箱最好不要比你的琴便宜。這東西你給他買了,他用著不合適,你還得過來換。”
我猶豫了一下:“是我要買給他的。他還不知道我要給他買。”
老板打量了我一下,笑道:“給男朋友當禮物?”
我一下子臉紅了:“也不算是男朋友……”
那老板一臉很理解的表情,悠悠地說:“小姑娘,我勸你可千萬別交玩樂隊的男朋友。這幫人比吸毒的也好不了多少。除非你自己也玩樂隊,否則你可受不了他們。”
“為什麽?玩樂隊的人有什麽不好嗎?”
老板嗬嗬地笑著:“有什麽不好?我告訴你,首先就是窮。樂器這個東西,特別燒錢,多少都不夠花的。”
他指著一堆樂器,嫻熟地報了幾個價格。數據紛雜,我也記不清,但隱約知道隨便一個“入門款”就要幾千塊錢,“稍微像樣一點的”,一定會上萬。全套配齊,大幾萬起步。一旦樂隊技術進步,還要再去買更高級,也就是更貴的樂器。有多貴?十幾萬到幾十萬是正常的,但是上不封頂。
“就算你有錢,你貼的起,這幫人的人品也不怎麽樣。很多玩樂隊的小男孩根本就是裝逼,就為了忽悠小姑娘。好,就算他是真喜歡音樂,那更糟了。搞樂隊也是看天分的,玩不好,忙活半天,唱酒吧的機會都沒有。這男人啊,如果總不得誌,脾氣就好不了。文明點的,天天給你甩臉子,冷暴力。素質差一點的,打你罵你,那都是家常便飯。”
我心裏不服氣地想:學長不同,他是有才華的。他素質也很高,是重點大學的大學生,不是社會上那些小混混。
老板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悠悠地說:“如果他有點才華,還真能出個名呢?那就徹底完了——但凡他稍微有點名氣,有的是傻姑娘往上撲。窮的時候他隻有你,沒得選,你們倆還能膩歪膩歪。有的選之後,你猜他還會不會老實呢?你知道藝術家最可怕的是什麽嗎?”
我傻乎乎地搖頭。
“最可怕的就是,他們怎麽浪,怎麽不負責任,都他媽說是為了藝術。當著你麵跟別的女人亂搞,還要告訴你這他媽的是他的藝術人生。欠了你的錢不還都理直氣壯。罵你俗,罵你對藝術支持力度不夠!”
說到這裏,他簡直已經有點咬牙切齒了,我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他定了定神,又緩和下來,笑道:“苦海無邊,回頭是岸。你還是學生吧?”
我點了點頭。
店老板語重心長地說:“聽大哥一句話,離那幫玩樂隊的男的,越遠越好。找對象,就找你們班那個就知道悶頭傻學,門門考優秀,戴個眼鏡,最沒人搭理的那種。真喜歡音樂,你就去聽歌,去看現場,不用把自己這條小命搭進去。”
我忍不住說:“感情的事,不能這麽算計吧?”
“喲,要談情懷了是不是?”老板眯著眼笑了起來:“說了不怕你生氣,你們這些小姑娘,說是喜歡樂隊,就是喜歡人家的範兒。其實,沒必要,真沒必要。音樂是用來聽的,不是用來裝逼的。”
我被他說的有點不好意思:“我是真的喜歡音樂。”
“是嗎?”老板遞給我一張傳單:“我們這店裏有吉他班,真感興趣,你可以過來學。”
我接過傳單,還沒說話,他又提醒:“一對一的課比較貴,大班課便宜。怎麽樣,要不要試一期?”
我真的動心了。我想,如果學長知道我也會彈吉他,肯定會對我刮目相看:“那我是不是要先買一把琴?”
“上課的時候不用買,我可以借給你一把。不過,你回去肯定也要練琴。買個入門款的民謠吉他就行。我這兒正好有個二手的,原價七八百呢,三百塊錢就賣給你。”
就這樣,離開樂器行的時候,我背著一把二手吉他,報了個入門吉他課,滿腦子都是接下來要勤工儉學的計劃——胖老板的演說根本沒有打動我。我才不會因為他幾句庸俗的話就放棄給學長買一把fender的計劃呢。我甚至已經開始幻想,等我存夠了錢,我的琴技應該也可以加入他的樂隊了。正好,他似乎一直對他樂隊的其他成員不滿。那樣我們的關係一定會更穩固。
坐在公交車上回學校時,我覺得很多人都帶著一點好奇和尊敬的目光看我和我的吉他。他們肯定以為我也是個吉他手。我心裏樂滋滋地想。原來樂器是這麽酷的裝飾品。這筆錢花得真是一點都不冤枉。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我過得充實而快樂。我每周去上吉他課,還找了好幾份不同的兼職:給小孩補課,去街邊發傳單,去快餐店做服務生。當然成績也不能掉下來,這讓我的時間表排得滿滿的。我並沒有很多時間練琴,而且練琴比我想象的痛苦很多。據說,凡是這種需要按琴弦的樂器,總要忍著疼,咬著牙,一直按到手指上生了老繭,麻木了,才再也不會感覺到疼。
吉他老師是個長頭發的男人,沉默寡言,隻是胡亂地教一教。下麵的學員隻有寥寥數人,都不是很認真。這個吉他課隻讓我得到了幾張簡單的樂譜,一點關於吉他演奏的常識,唯一的好處就是便宜。
這些簡單的樂理讓我與學長聊天時有了更多的共同語言。雖然他第一次看到我的吉他時,以他慣用的輕蔑語氣說:“這個啊,跟玩具差不多。不過,對你來說倒是也足夠了。”
我連忙做老練狀:“剛開始嘛。等我練好了,再換設備。”
“怎麽想起練吉他呢?”
我心裏甜甜地想:當然是因為你就彈吉他呀。但我沒有這樣說,我虛偽地說:“我一直就想學彈吉他。以前中學的時候,沒時間。”
“其實女孩子彈鍵盤更好。我一直都希望樂隊裏有個新的鍵盤手。”
我頓時後悔自己選擇了吉他。好在他隨即又說:“不過沒關係,反正你要真入了門,早晚這些都會玩。”
我立刻開始在心裏盤算接下來要去打聽學鍵盤的事。
第一期吉他課結束後,我沒有繼續報名下一期。我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打工和學習上。我已經做好了周密的計劃:
第一步:存錢。
第二步:存夠了錢,在他生日的時候送他一把fender的吉他。
第三步:開始學鍵盤,爭取加入他的樂隊。
打工太忙,我暫時沒有精力轉型做鍵盤手。吉他已經買了,放在宿舍裏。偶爾有一點空閑時,我會有一搭無一搭地練幾下。這樣偶爾去看他排練時,我可以拿起他的琴故作輕鬆地彈幾下,並且請他指導。我想他那麽愛音樂,肯定會感受到我的進步。
而且,撥動他的琴的琴弦,讓我感覺幸福。仿佛這是我與他之間不為外人道的一種秘密連接。
有一天我正要出門打工,收到了學長的信息:“你能把飯卡借我用一下嗎?下個月就還你。”
第16章 偶遇
學長向我求助,我自然立刻就答應:“沒問題,現在嗎?”
“對,現在。我飯卡已經沒錢了。”
“你在哪裏?”
“在4號樓。”
我當時必須立刻出門,打工不能遲到,輕則扣錢,重則被炒。可他所在的位置跟我不順路。
我略一思忖:“我讓同學給你送去好嗎?我得去店裏了。”
“那謝謝了。”他還配了個笑臉的圖標。當我看到那個圖標時,想到他對我如此和顏悅色,那笑臉便移到了我的臉上。
仿佛還嫌我的心情不夠蕩漾,他又補了一條:“那你怎麽吃飯?”
啊!他關心我!那個隻醉心於音樂的、對誰都不屑一顧的、從來不會關心別人的、清高冷峻的樂隊少年,居然會對我噓寒問暖!我的心立刻飄到雲端,仿佛眼前已經出現了我們倆結婚的樣子。他肯定會為我們的婚禮寫一首歌,帶著他的樂隊兄弟,也就是伴郎們,一起唱給我聽!
我定了定神,以幽默方式回複:“我可以在店裏吃!這就是為什麽我要找快餐店的工作!哈哈!”
他打了一串笑臉:“你最聰明了。”
他似乎很孤獨。很多時候,他都是一個人在排練。那多半是考前,別人都回去複習了。我們學校課業很重,三日一小考,五日一大考。
我以為他是那種閉著眼也能考高分的學神,崇拜地問他:“你不用複習嗎?”
他嘴角浮現出一抹英雄般孤傲的冷笑:“我不在乎。要是一門課也沒有掛過,那還叫什麽上大學?”
從小考低幾分都恨不得切腹自殺的我,對他的瀟灑態度佩服得五體投地。而他那副清高的神態也給了我某種暗示——他看不起別人,但是願意和我聊他的心事。我美滋滋地想,至少,他開始把我當朋友了。
我從文學作品上得知,自古以來,英雄都需要一位紅顏知己。那麽,從他最喜歡的事情上突破,一定萬無一失。我開始假裝自己是個狂熱的音樂愛好者,向他討教如何建立正確的品味。
他告訴我他最喜歡的音樂風格是“重金屬”,還給我推薦了幾個“這個地球上最牛逼”的樂隊。我懷著朝聖的心情找了那些歌來聽。可看到那些專輯封麵時,我已經開始懷疑自己——那些封麵風格大都詭異邪惡,個個都像是張開血盆大口的妖怪,實在是跟“美”這個字沒有半點關係。
勉強聽了幾首歌以後,我必須承認,這是我聽過的最難聽的噪音之一。它們讓我想起街邊醉漢的嘶叫、樓上沒完沒了的裝修聲、馬路上不耐煩喇叭聲,甚至電鋸殺人狂。在我當時不足二十年的人生經驗裏,聽歌是一件愉快的事。但從那天起,我知道了原來有些歌聽完會讓人在生理上產生強烈不適。
但同時我也明白,如果他喜歡的音樂是這樣的,我就一定不能在他麵前暴露我喜歡陳奕迅的真實品味。
我拿出中學時練就的解題本領,上網搜了一堆這些樂隊的樂評背了下來。然後在下次見到他時,我就假裝專業地跟他聊起了那些音樂,果然成功地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有點意外地說:“沒想到你對重金屬這麽了解。女孩子很少喜歡這樣的音樂。”
我見自己的戰術奏效,一時得意忘形,問了他一個誠懇的問題:“既然你喜歡這種音樂,那你們樂隊的音樂怎麽不是那種風格呢?”
他歎了口氣:“玩重金屬得花好多錢買設備。再說,樂隊裏其他的人水平也不行。他們嫌排練太多耽誤時間,怕掛科。所以我們現在隻能隨便玩玩朋克。”
當時我還沒有預習過朋克的知識點,不知朋克為何物,隻能語焉不詳地拍馬屁說:“你們現在的風格也不錯,我覺得挺好聽的。”
他的眼中閃過一絲輕蔑:“朋克嘛,比較膚淺。大眾喜歡。”
“大眾喜歡不好嗎?”
“音樂是藝術。藝術追求的,從來就不是大眾的理解。”
“那,如果沒有人理解,又怎麽能傳播出去呢?”
“你以為我在乎傳播?”他倨傲地笑了,目光看向三米之外的教室牆壁,猶如看向詩意和遠方:“燕雀安知鴻鵠之誌。”
我一下子就被他定性為“膚淺的大眾”和“不知鴻鵠之誌的燕雀”,可我非但不以為忤,反而被他的藝術家風度徹底迷住了。
第15章 吉他
當時的我,完全沒有意識到學長暴露出的種種現實問題:此人家境貧寒,買不起想要的樂器。學業態度不良,導致經常掛科。他看不起眼前的我,他的樂隊夥伴,以及普羅大眾。他可能根本就看不起全世界。這意味著他眼高於頂,人際關係也堪憂。
如果當時我稍微聰明一點,就會明白為什麽他看起來頗有魅力,但卻沒有女朋友——此人窮,脾氣差,誌大才疏,一望而知毫無前途。
但在那時,我還是個剛剛脫離無涯題海的小土鱉。除了對中學時那個熱衷於練習表情管理的男生產生過懵懂的向往以外,我並無任何戀愛實操經驗。學長的一切都讓我沉醉。我把他的窮等同於沒有銅臭味,進而等同於清高,品性高潔。他好高騖遠,我視之為有才華的象征,更覺得他未來可期,前途無量。
我細心地注意到:在這番談話裏,他透露出他有需要幫忙的地方。那麽,如果我能在他看重的事情上幫忙,他就一定會對我有好感,說不定會從此愛上我。
所有的愛情故事不都是這樣的嗎?田螺姑娘給農民小哥做家務,七仙女給董永澆園和織布,白娘子幫許仙發財開藥鋪。林黛玉那麽美,還替賈寶玉寫過家庭作業呢。
愛一個人,就為他奉獻,然後他就會被你感動,從此墜入情網。
我立刻問道:“玩重金屬需要什麽樣的設備呢?”
他輕描淡寫地說:“怎麽也得是個入門級的fender吧?”
“fender是……?”我不知道fender是什麽東西,心裏忐忑的要死,好怕他嫌我土。
還好他很體貼,和顏悅色地告訴我:“是一個非常專業的電吉他牌子。”
更體貼的是,他還立刻告訴了我幾個本市樂器行的名字。
我如獲聖旨,對他輕而易舉地給我指引了一條明路感恩戴德,這省卻了不少本來是我自己應該做的功課。很快我就按照他給的線索,去了二環內的一條街。那條街兩邊都是年頭久遠的商業,有裁縫店,五金店,老式的百貨商場,還有零零星星的一些樂器店。
我在街邊踟躕了一會兒,挑選了一家門臉不太大,看起來沒什麽客人的店進去了。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走進樂器行。
老板是個留著胡子,剃著光頭,有點胖的中年男人。氣質庸俗,和藹可親。店裏人不多,他坐在一堆樂器中間,抱著一把吉他正在鼓搗著什麽。
我進了店,望著滿牆的吉他和其他各式各樣的樂器不知所措,隻好湊近去看標簽上是否寫著“fender”。
老板放下琴,站起來客氣地問:“您找點什麽?”
“有fender的電吉他嗎?”
他指著牆上的一排說:“這邊都是fender的。你看上哪個,我拿給你試一下。”
“不用不用,我就是先看看。不是我自己要用。我是幫別人看。”
“幫別人買?那他告訴你型號了嗎?打算配什麽音箱?還是自己有音箱了?”
“啊?”我不知道還有什麽音箱的事,有點慌亂:“我也不知道。他就是說,買個入門級的就好。”
“樂器這東西,也講究個緣分。誰用誰來挑比較好。你還是把型號問清楚吧。”老板熱心地說:“這琴最便宜的一把也要好幾千,音箱最好不要比你的琴便宜。這東西你給他買了,他用著不合適,你還得過來換。”
我猶豫了一下:“是我要買給他的。他還不知道我要給他買。”
老板打量了我一下,笑道:“給男朋友當禮物?”
我一下子臉紅了:“也不算是男朋友……”
那老板一臉很理解的表情,悠悠地說:“小姑娘,我勸你可千萬別交玩樂隊的男朋友。這幫人比吸毒的也好不了多少。除非你自己也玩樂隊,否則你可受不了他們。”
“為什麽?玩樂隊的人有什麽不好嗎?”
老板嗬嗬地笑著:“有什麽不好?我告訴你,首先就是窮。樂器這個東西,特別燒錢,多少都不夠花的。”
他指著一堆樂器,嫻熟地報了幾個價格。數據紛雜,我也記不清,但隱約知道隨便一個“入門款”就要幾千塊錢,“稍微像樣一點的”,一定會上萬。全套配齊,大幾萬起步。一旦樂隊技術進步,還要再去買更高級,也就是更貴的樂器。有多貴?十幾萬到幾十萬是正常的,但是上不封頂。
“就算你有錢,你貼的起,這幫人的人品也不怎麽樣。很多玩樂隊的小男孩根本就是裝逼,就為了忽悠小姑娘。好,就算他是真喜歡音樂,那更糟了。搞樂隊也是看天分的,玩不好,忙活半天,唱酒吧的機會都沒有。這男人啊,如果總不得誌,脾氣就好不了。文明點的,天天給你甩臉子,冷暴力。素質差一點的,打你罵你,那都是家常便飯。”
我心裏不服氣地想:學長不同,他是有才華的。他素質也很高,是重點大學的大學生,不是社會上那些小混混。
老板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悠悠地說:“如果他有點才華,還真能出個名呢?那就徹底完了——但凡他稍微有點名氣,有的是傻姑娘往上撲。窮的時候他隻有你,沒得選,你們倆還能膩歪膩歪。有的選之後,你猜他還會不會老實呢?你知道藝術家最可怕的是什麽嗎?”
我傻乎乎地搖頭。
“最可怕的就是,他們怎麽浪,怎麽不負責任,都他媽說是為了藝術。當著你麵跟別的女人亂搞,還要告訴你這他媽的是他的藝術人生。欠了你的錢不還都理直氣壯。罵你俗,罵你對藝術支持力度不夠!”
說到這裏,他簡直已經有點咬牙切齒了,我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他定了定神,又緩和下來,笑道:“苦海無邊,回頭是岸。你還是學生吧?”
我點了點頭。
店老板語重心長地說:“聽大哥一句話,離那幫玩樂隊的男的,越遠越好。找對象,就找你們班那個就知道悶頭傻學,門門考優秀,戴個眼鏡,最沒人搭理的那種。真喜歡音樂,你就去聽歌,去看現場,不用把自己這條小命搭進去。”
我忍不住說:“感情的事,不能這麽算計吧?”
“喲,要談情懷了是不是?”老板眯著眼笑了起來:“說了不怕你生氣,你們這些小姑娘,說是喜歡樂隊,就是喜歡人家的範兒。其實,沒必要,真沒必要。音樂是用來聽的,不是用來裝逼的。”
我被他說的有點不好意思:“我是真的喜歡音樂。”
“是嗎?”老板遞給我一張傳單:“我們這店裏有吉他班,真感興趣,你可以過來學。”
我接過傳單,還沒說話,他又提醒:“一對一的課比較貴,大班課便宜。怎麽樣,要不要試一期?”
我真的動心了。我想,如果學長知道我也會彈吉他,肯定會對我刮目相看:“那我是不是要先買一把琴?”
“上課的時候不用買,我可以借給你一把。不過,你回去肯定也要練琴。買個入門款的民謠吉他就行。我這兒正好有個二手的,原價七八百呢,三百塊錢就賣給你。”
就這樣,離開樂器行的時候,我背著一把二手吉他,報了個入門吉他課,滿腦子都是接下來要勤工儉學的計劃——胖老板的演說根本沒有打動我。我才不會因為他幾句庸俗的話就放棄給學長買一把fender的計劃呢。我甚至已經開始幻想,等我存夠了錢,我的琴技應該也可以加入他的樂隊了。正好,他似乎一直對他樂隊的其他成員不滿。那樣我們的關係一定會更穩固。
坐在公交車上回學校時,我覺得很多人都帶著一點好奇和尊敬的目光看我和我的吉他。他們肯定以為我也是個吉他手。我心裏樂滋滋地想。原來樂器是這麽酷的裝飾品。這筆錢花得真是一點都不冤枉。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我過得充實而快樂。我每周去上吉他課,還找了好幾份不同的兼職:給小孩補課,去街邊發傳單,去快餐店做服務生。當然成績也不能掉下來,這讓我的時間表排得滿滿的。我並沒有很多時間練琴,而且練琴比我想象的痛苦很多。據說,凡是這種需要按琴弦的樂器,總要忍著疼,咬著牙,一直按到手指上生了老繭,麻木了,才再也不會感覺到疼。
吉他老師是個長頭發的男人,沉默寡言,隻是胡亂地教一教。下麵的學員隻有寥寥數人,都不是很認真。這個吉他課隻讓我得到了幾張簡單的樂譜,一點關於吉他演奏的常識,唯一的好處就是便宜。
這些簡單的樂理讓我與學長聊天時有了更多的共同語言。雖然他第一次看到我的吉他時,以他慣用的輕蔑語氣說:“這個啊,跟玩具差不多。不過,對你來說倒是也足夠了。”
我連忙做老練狀:“剛開始嘛。等我練好了,再換設備。”
“怎麽想起練吉他呢?”
我心裏甜甜地想:當然是因為你就彈吉他呀。但我沒有這樣說,我虛偽地說:“我一直就想學彈吉他。以前中學的時候,沒時間。”
“其實女孩子彈鍵盤更好。我一直都希望樂隊裏有個新的鍵盤手。”
我頓時後悔自己選擇了吉他。好在他隨即又說:“不過沒關係,反正你要真入了門,早晚這些都會玩。”
我立刻開始在心裏盤算接下來要去打聽學鍵盤的事。
第一期吉他課結束後,我沒有繼續報名下一期。我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打工和學習上。我已經做好了周密的計劃:
第一步:存錢。
第二步:存夠了錢,在他生日的時候送他一把fender的吉他。
第三步:開始學鍵盤,爭取加入他的樂隊。
打工太忙,我暫時沒有精力轉型做鍵盤手。吉他已經買了,放在宿舍裏。偶爾有一點空閑時,我會有一搭無一搭地練幾下。這樣偶爾去看他排練時,我可以拿起他的琴故作輕鬆地彈幾下,並且請他指導。我想他那麽愛音樂,肯定會感受到我的進步。
而且,撥動他的琴的琴弦,讓我感覺幸福。仿佛這是我與他之間不為外人道的一種秘密連接。
有一天我正要出門打工,收到了學長的信息:“你能把飯卡借我用一下嗎?下個月就還你。”
第16章 偶遇
學長向我求助,我自然立刻就答應:“沒問題,現在嗎?”
“對,現在。我飯卡已經沒錢了。”
“你在哪裏?”
“在4號樓。”
我當時必須立刻出門,打工不能遲到,輕則扣錢,重則被炒。可他所在的位置跟我不順路。
我略一思忖:“我讓同學給你送去好嗎?我得去店裏了。”
“那謝謝了。”他還配了個笑臉的圖標。當我看到那個圖標時,想到他對我如此和顏悅色,那笑臉便移到了我的臉上。
仿佛還嫌我的心情不夠蕩漾,他又補了一條:“那你怎麽吃飯?”
啊!他關心我!那個隻醉心於音樂的、對誰都不屑一顧的、從來不會關心別人的、清高冷峻的樂隊少年,居然會對我噓寒問暖!我的心立刻飄到雲端,仿佛眼前已經出現了我們倆結婚的樣子。他肯定會為我們的婚禮寫一首歌,帶著他的樂隊兄弟,也就是伴郎們,一起唱給我聽!
我定了定神,以幽默方式回複:“我可以在店裏吃!這就是為什麽我要找快餐店的工作!哈哈!”
他打了一串笑臉:“你最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