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看來,她必須要想辦法潛入雷切爾在博恩的宅邸才行。


    比較起來,愛麗絲更擅長在戰場上與人正麵搏殺,她個性也是如此,喜歡直來直去。不過她從前也曾經和師父一起做過一點潛入之類的工作,對此並非完全不在行。按照她師父羅姆的說法,他們做傭兵的“什麽都得會一點”,否則很難生存下來。


    貴族家的宅邸可不是那麽容易潛入的,尤其雷切爾伯爵不是那種隻有個名頭的掛名伯爵,他可是實實在在的領主,擁有雷切爾領從上到下的裁判權。到底要怎樣才能潛入他家,還得要到了博恩之後才能確定。


    愛麗絲是孤身上路,身邊陪著的隻有那匹馬。羅姆讓愛麗絲給它取個名兒,愛麗絲執意不肯。一是因為那匹馬或許有過其他名字,她若重新取名,隻怕馬聽著不習慣;二是因為它本就是不知從哪跑來的,愛麗絲總覺得早晚有一天,它還會跑個沒影,若是給它取名字有了牽絆,將來它跑丟了,她還要傷心。像現在這樣,反而感覺輕鬆。


    從王都到雷切爾領的博恩,就算快馬加鞭日夜不停也要跑上七天。愛麗絲還要吃飯睡覺,不準備晝夜兼程,況且這事也不算是個急活兒。所以她慢悠悠,特意往西北方向繞了一段,讓人看清了她的頭發顏色和背上那柄巨劍,這才小心翼翼把巨劍包上幾層,出錢尋了個信使,讓人把它送回到羅姆的農莊去。


    她這次辦事,隱秘最重要,最好還是別掛著招牌。


    她這頭發其實也顯眼,好在紅發姑娘雖然少見,但也不是完全沒有。她若是為此再特意染個頭發,好像也有點太把自己當回事了,說到底,她也不過是個傭兵罷了。在尋常平民看來是不尊王法的邊緣人,在王公貴族們眼裏,不過是一條可以拿錢買來的性命。


    她往西北走了幾天,才從小路繞回往北邊的正道,等她騎著馬晃悠到博恩的時候,已經是第十七天頭上了。


    博恩好像快要下雪,天陰沉沉的,風刮得像刀子。雖說愛麗絲知道北地冷,特別準備了厚衣服帶來,到了北地還覺得有些擋不住,琢磨了半天,到底在當地花八枚銀幣買了一領裘衣。


    除卻之前她花二十金幣嵌的那枚附魔寶石,這是她這輩子從她手裏出去最大的一筆錢。花錢時多少有些手抖,可等到那毛茸茸暖和和的裘衣穿在身上,抵擋住了風寒。若在王都,花兩倍的價錢也買不到這麽好的裘衣,想想其實是值得的。


    愛麗絲從小過慣苦日子,當酒館女侍的時候手裏攢下幾個錢,沒舍得花過。後來她跟羅姆學徒三年,羅姆自是從來沒讓她餓著,給她選兵器的時候也決不小氣,可也從來沒給過她什麽零花錢。愛麗絲頭一次帶著這麽多錢出門,開始的時候未免有點畏手畏腳,花過了一次,心中便有些蠢蠢欲動。


    她手裏現有一百多個金幣,若是尋常人家精打細算過日子,這些錢夠用十年八年;要是住客店,可能也夠住個一年半載。若是拿來買裘衣,像這樣的裘衣,她能買一百多件。她自然不可能買一百多件裘衣,但這樣的計算到底讓人心裏高興。


    當然了,女公爵給的這預付款,是為了讓她想辦法替她取珠冠,不是讓她胡花的。羅姆師父雖然沒給過她零花錢,卻教過她自己理財的法子:


    “你記住,給的預付款,隻可花用四分之一,辦完了事回程的時候,還可再用四分之一。剩下一半不到危急關頭,是萬萬不能動用的。按規定,任務若是完不成,預付款須得退回一半。若是花光了,就得問公會借錢。有多少高級傭兵就是栽在這上頭,從此債台高築,萬劫不複。”


    雖說這次任務就算失敗了也不用退還預付款,但想著這麽一句囑咐,愛麗絲才總算收住了蠢蠢欲動的心思,沒再多花錢買什麽,隻是老老實實在客店尋了間二等客房住下。二等客房的房價要八十五銅幣一晚,早飯十五銅幣一餐。如今正是冬天,幹草價高,馬廄的位置連同喂馬的草料竟要三十五銅幣一天。這樣天價,難怪羅姆師父不肯買馬,無論去哪裏都靠兩條腿跑,隻有不得已的時候,才租驛站的驛馬用。


    愛麗絲先在櫃上押了一枚金幣,這些錢大概可以住個一周。


    北方冬日裏天黑得早,外頭又刮風。到博恩的頭一天晚上,她沒急著出去打聽消息,就留在客店房間裏,向未來之神祈禱。


    自從愛麗絲上次差點丟了性命,每天晚上就給自己添出這樣一件功課。開始的時候多不習慣,而且還總引她想起母親,忍不住心裏酸澀。時間長了,倒是適應了些,漸漸當做每天必不可少的事情做。若是哪天因事沒有祈禱,反而要覺得缺了點什麽。


    那神明自從上次救了她性命,就再沒吐出過隻言片語。也不知是不肯出聲,還是用光了神力,連夢境都無法再操控。愛麗絲上回聽他說話時正處於生死之間,連他的神名沒來得及問,如今祈禱,也沒個明確指向,隻能在心裏不斷回憶當初清風似的從她耳邊吹過的那半句話:


    “千萬別再忘了我。”


    一般人向神明祈禱,大多都是祈求神明護佑,祈禱詞都是編好的套路。愛麗絲的祈禱卻與眾不同。她隻盼未來之神能夠多增加一點神力,可以多一點自由,除此以外再沒別的心眼。倘若她的祈禱真有一分兩分是為了自己,也是希望他聽見她的祈禱,能再來和她說一次話。至少,讓她能有機會謝他。可惜從那時到如今,她已經祈禱了幾個月,一點動靜都沒有。


    或許她一人的信仰之力還是太少,不足以令他醒過來吧。


    她倒也不著急,她媽媽祈禱了一輩子,愛麗絲也沒見弗格娜回應過她哪怕一回。但末日之神卻著實已經救過她的性命,就算後半輩子每天都花點時間為他祈禱,似乎也是理所應當的。


    或許是因為獨自一人前來完成這頗具風險的任務,愛麗絲這天祈禱得格外久了一些,直到力倦神疲,才沉沉睡去。到第二天她打聽到了雷切爾伯爵宅邸的位置,在周圍轉了幾天,大致心裏有了數。


    雖說是貴族大宅,也並非密不透風。廚房裏每日都要有人送肉送菜,要混進廚房,其實不難。她轉悠幾天,還真混進去過一次,在廚房裏繞了一圈又出來了。


    要想從廚房進前廳,實在是太難了。一路上不知要碰到多少仆從攔路。愛麗絲傭兵出身,其實不大在乎人命。若她是圖謀行刺,倒是可以勉強一試。可她的目的並非行刺,而是尋物,不是急切之間可以做完的事。


    其實最好的辦法,還是想法以女仆的身份混進去。可這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實難:雷切爾伯爵是當地的領主,宅邸內的傭人都是用慣的,就算臨時要找人幫忙,也會找村子裏知根知底的佃農之女,不會隨隨便便雇傭來曆不明之人,況且此事雖然不急,愛麗絲也沒有一年半載可以耗在這兒的。


    這樣想來,還是得想法從正門進去。


    愛麗絲打聽來打聽去,終於聽說,雷切爾伯爵雖然對交際無甚興趣,但附近鄉紳貴族以他為首,每月總還是要開辦聚會。此類聚會慣常是要夫人主持,他夫人不在近前,幾個情婦亦不是什麽能上的了台麵的人,幹脆請來本地的交際名花接待客人。而他自己隻在宴會初開時露一露麵,就算是盡到了主人的職責。


    愛麗絲聽說這消息,不覺心中一動。


    有戲。


    第26章 喬裝入場。


    愛麗絲雖然是個女孩子,跟傭兵們在一起待久了,總有機會遇到幾個煙花女子。自己覺得那些煙花女子的風致,她還是可以學上幾分。


    至於如何跟著脂粉隊混進伯爵宅邸嘛……


    隻要有錢便不算很難。


    愛麗絲在住的客店打聽了博恩煙花街的所在,聽說並不太遠,就決定徒步前往。


    她如今是個姑娘的打扮,聽她打聽煙花街,店夥的眼神就有點怪怪的。愛麗絲被他看得怪難受,又不好揍他一頓,琢磨著或許過幾天換一間旅店住。


    要是她還像以前那樣扮男裝就不會有這種麻煩,當女人還真是麻煩啊。


    愛麗絲還是第一次進煙花街。當初她師父顧忌她是個女孩子,不肯帶她進煙花街長見識。她小的時候聽周圍人描述,隻當煙花街是龍潭虎穴。後來聽身邊認識的傭兵說那是銷魂窟,又覺得好奇。如今師父管不著她,她自恃武力,不怕遇見壞人,放心大膽地進了煙花街。


    此時是黃昏,還未入夜。煙花街上已經有女人在路邊站定,也有人在路上來來回回地走。


    這些都是最下等的妓|女,早早就被趕出來拉客,這麽冷的天,她們連一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這些女人幾乎長得一個樣子,蒼白而浮腫的麵孔上不用心地抹了些脂粉。她們早已放棄了對未來的期待,連一個笑容都懶得擠出來,像是一群幽靈。


    若愛麗絲還是當年那個小女孩,看見這樣的場景肯定會嚇跑,說不定還會哭出來呢。不過如今的愛麗絲已經見識過許多真的死人,也就不會害怕活的幽靈。她看著她們的模樣,多少覺得有點可憐。


    如果她不是經曆了種種特殊際遇,此時她或許就在她們之中。


    愛麗絲對站街女的同情也不過是在腦海之中的一閃念,來這裏還是辦正事要緊。愛麗絲來之前打聽過,博恩的煙花街上,做這行當的著實不少,但若說要出入伯爵宅邸,隻有露露夫人帶的人才有資格。


    露露夫人的妓|院是煙花街裏最大的一家,隻要看店鋪的門麵就知道,無論露露夫人追隨的神明是愛欲女神阿爾涅,還是商業女神摩爾希,她一準是被眷顧的寵兒。


    愛麗絲一踏進妓院大門,屋裏的氣氛頓時緊張起來。


    妓院裏哪有尋常女子出入,不是走投無路,就是來砸場子。極少見的情況,也有姑娘來這兒找姑娘的,隻是一般姑娘覺得這事太怪,都不肯。隻有幾個性子特異的願意,但也隻肯接熟客。


    愛麗絲是生麵孔,身上穿著簇新的裘衣,不是熟客也不像是走投無路,那就隻能是來砸場子的了。


    她雖然年輕,一看就不好惹。前台的姑娘趕緊派人去叫露露夫人。


    沒過一會兒,露露夫人就從後麵出來了,她的衣著神態打扮都和一般的姑娘不一樣,身份一望即知。


    愛麗絲隻聽說露露夫人是煙花街最有實力的老鴇,卻沒想到她竟這麽年輕。


    露露夫人年紀不過三十出頭,長得非常嬌媚,此時她穿著一件絲綢製的長睡衣,睡衣沒有扣子,隻在腰間係著條晃晃悠悠的綢帶。她趿著拖鞋,卷著頭發,手裏拿一支細長水煙袋,杏眼微餳,像是沒睡醒。


    她衝著愛麗絲打了個哈欠:


    “您是做什麽來的,別是迷了路吧?”


    愛麗絲不理會她的嘲諷,直截了當地說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聽說露露夫人每周五都會帶姑娘去雷切爾伯爵大人府上,想跟您去長長見識。”


    這回答有點讓人感到意外,露露夫人站直了身子,把煙嘴吐出來,上下打量了她一遍,得出自己的結論:


    “看你這模樣,不是做我們這行的。”


    愛麗絲說起瞎話來連眼睛都不眨:


    “不瞞您說,我兩年前在王都的時候與伯爵大人見過一次,很得他的喜歡,那時候他看我年紀還小,就沒把我帶走,如今我到這兒來,就是為了要見一見伯爵大人,他若能想起當初在王都的事,或許能收我做個情婦。”


    露露夫人又打量她幾遍,一笑:


    “雷切爾大人兩個情婦都是豔麗嬌嫩的姑娘,恐怕不喜歡你這樣瘦削細弱的。”


    愛麗絲不想輸了陣勢,梗著脖子強辯:


    “你怎知道雷切爾喜歡什麽樣?他雖然有兩個情婦,我看也不怎麽喜歡,否則為什麽不讓她們主持宴會,非要尋你們。”


    說完這一句,她的語氣又和軟下來:


    “再說,我請露露夫人帶我進去,也不是不給報酬。”


    她這樣說著,往前台桌子上扔了一枚金幣。


    金幣在台上滴溜溜地轉,露露夫人剛想去拿,愛麗絲快一步,抬手把金幣按住:


    “露露夫人願意帶我去了嗎?”


    露露夫人畢竟是個人精,見她一出手就是金幣,便知此事有利可圖。一番討價還價,商定三個金幣帶她進去,還說好了,如果她真能得伯爵大人看中,做成了他的情婦,還得再給她十金幣。這價格偏高了點,不過愛麗絲到底年輕,比不上露露夫人精細會算,況且圖謀雷切爾伯爵之類的話,不過是她現編出來的,她怎麽可能留下給雷切爾伯爵做情婦,那十個金幣就算答應下來,也沒什麽損失。


    到了星期五,露露夫人派人到客店找她,愛麗絲怕買新衣太顯眼,問露露夫人借了一身妓女穿的舊衣裙,又多花了兩個銀幣,這衣服也不知是誰穿用過的,沒洗就給她拿過來,上頭浸著些汗味脂粉味。愛麗絲是血裏泡著長大的,此時也不嫌棄。


    唯一一條令她不滿意的,是這衣服上沒個能藏武器的地方,愛麗絲想了又想,用皮帶將匕首綁在大腿根部,有裙子遮掩,料想不容易被人看出來。


    換完衣服,愛麗絲又遇上了難題:她不會化妝。


    給她換衣服的屋子裏也放有化妝品,愛麗絲學著那些姑娘們的樣,往臉上胡亂塗了一番,自己覺得行了,出來惹得人直笑。


    露露夫人實在看不得她糟踐自己那張臉,打濕了毛巾,替她抹去臉上顏色,重新替她化了個妝。


    “連化妝都不會,還想要勾搭雷切爾大人?你這姑娘真夠逗人的。”她一邊替她撲粉一邊說,“倘若雷切爾大人不要你,不如就入了我們這一行,在我這兒待幾年,將來跟個子爵男爵,也不算辱沒了你。”


    愛麗絲不說話,她跟露露夫人這樣的人本來也沒話可說。她給了錢,露露夫人能帶她進伯爵宅邸,這就足夠了。


    露露夫人看這小姑娘倨傲的模樣,也不生氣,心想這人既然是存了要做人情婦的心思,早早晚晚,總要落到她手裏頭。


    妝畫好了,愛麗絲對著鏡子瞧自己的新模樣,覺得有點陌生。她試著學煙花女子的模樣媚笑,發覺這還真比想象中難了好多。她試過幾回,多少總有點發僵。露露夫人看見她這模樣,止不住心裏發笑:


    還說要勾搭伯爵呢,瞧她這模樣,能勾引誰呢?


    不過這女孩多少有幾分美而不自知的態度。這樣的女孩,若是調|教開了,比那天生的蕩|婦|淫|娃還要勾人。露露夫人隻恨這姑娘不在自己手下,稍一點撥,半座城都要為之傾倒。


    愛麗絲不知露露夫人心思,試著笑了幾次便不耐煩,滿心隻想著那珠冠。


    這樣一件寶貝,伯爵會放在哪裏?


    若依著愛麗絲的心願,當然希望他就把珠冠擺在大廳裏,可惜這絕不可能。這樣的寶物,女公爵向他索要他尚且不肯給,又豈肯將它擺在大廳裏給眾人觀賞。


    這東西是他前妻的故物,按照他搪塞女公爵的話來看,隻怕是要放在臥室裏。


    貴族大宅裏不知幾十間臥室,她混進去已是不容易,總不能一間一間找起,難不成她還真要舍身勾引雷切爾?


    想到這裏,愛麗絲隻覺一陣惡寒。


    她不知道雷切爾長什麽樣,隻知道他也是三十幾歲快四十的人了,年紀足足是愛麗絲的兩倍,從她的角度看,是個老頭子。況且她當年在酒館裏見多了那些結局悲慘的膩歪故事,對男女情事隻覺惡心,從不覺是什麽有趣事。


    罷了罷了,既然答應了女公爵,總要試一試。她武力強橫,又有匕首護身,總不至於真把自己折進去。


    她這樣打定了主意,兩個小時之後,她就跟露露夫人的姑娘們一起站在雷切爾伯爵家的客廳裏了。


    這是愛麗絲第二次身處貴族的聚會之中,與女公爵家的聚會不同,這裏是完全屬於男性的社交場。這裏沒有什麽夫人小姐,被當做點綴的,隻有露露夫人帶來的姑娘們。姑娘們似乎早就已經適應了這樣的場合,一點不怯場,與貴族男子們縱情歡笑。


    在這樣的場合,人們似乎撕去了上流社會那張道貌岸然的皮,所有人都是狩獵與被狩獵的關係。


    不過究竟誰是獵人誰是獵物,卻多少有點難講。人人都覺得自己是獵人,覺得自己贏了的時候,或許正進了對方的圈套。說到底不過是各取所需,誰認真誰就輸了。


    愛麗絲沒見過雷切爾伯爵,不過在這樣的地方,想要認出主人,並沒那麽困難。愛麗絲走了一圈,就從別人的眼神裏認出了他。


    這人三十多歲,一頭黑發,神情格外顯得陰鬱。說起來,他還真可以算是個英俊男子。不過表情相當疏離,多少有點不好接近。姑娘們似乎也知道這一點,並不往他身邊湊,隻是把注意力放在賓客們身上。倘若能在這裏被哪一位有錢的主兒看上,至少幾年之內就不用發愁了。


    隻有愛麗絲一直盯著雷切爾伯爵。


    她雖然鉚足了勁琢磨怎麽勾引雷切爾伯爵,但想法並不是那麽容易就能轉化成行動。事情臨到眼前,她甚至不知道應該怎麽向他搭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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