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不同意我離婚,你覺得她會讓我進門?”韶音反問。


    沈瓊皺了皺眉。她不可能說吳靈惜不好,改道:“那你就在外麵租房子。你又不是沒工作,難道還租不起房子?等你有錢了再買一套房子就是了!”


    沈萱的工資是2700,負擔得起租房費用,如果想省錢,還可以跟別人合租。


    韶音沒有繼續說這個,而是換了個方向:“你覺得方茂年會放過我嗎?他不想離婚,我逼著他離婚了,你覺得他從此就不來找我,不打擾我,從此他是他、我是我,井水不犯河水嗎?”


    “他如果這麽好說話,我何至於要跟他打官司才能離婚?”


    沈瓊是沒想過這點的。這讓她有點不舒服,皺緊眉頭,抿了抿唇,沒過多久又道:“那你就搬走!離開這座城市!去他找不到你的地方!”


    這不就完了?既離了婚,又有了新生活。


    在沈瓊想來,這是很簡單的事,她不懂姐姐為什麽天天哭叫,磨蹭來磨蹭去,拖拖拉拉個沒完!


    “那你覺得,在我跟他打官司的這段時間裏,我能跑到別的城市去,讓他找不到我嗎?你該不會覺得,他真的會讓我跟他打官司,而什麽都不做吧?”韶音問道。


    不等沈瓊回答,她又說道:“不過,你的意思,我已經明白了。你讓我一個人麵對家暴的丈夫,一個人打官司,一個人躲躲藏藏,一個人麵對狠毒的婆婆,如果能夠僥幸活到打官司勝利的那天,我就一個人背井離鄉。這是你對自己親姐姐的方式,我明白了。”


    沈瓊被她的話說得語塞。


    心裏特別不舒服。想說什麽,但是張了張口,卻一個字也說不出。


    “當初你不嫁給他,不就什麽事都沒有了?你怪我幹什麽?”沈瓊的聲音不自覺拔高,站在陽台上,一隻手握住護欄,用力得指節都發白了:“你怪得著我嗎?是你自己蠢,嫁了這麽個男人!”


    韶音冷冷地說:“是媽逼我嫁的。”


    當初吳靈惜成天絮絮叨叨,軟話就說“媽還不是為了你,媽都是為你好,這個男人不好嗎”,硬的就是“你真是要氣死我,你是不是非要氣死我才甘心,你要我為你操心一輩子嗎,你就不能趕緊嫁出去,讓我輕鬆兩年”。


    沈瓊在外麵上學,她不懂這些。


    她從小就聰明,學習很好,從小到大不是在學校就是在各種輔導班,每天在家裏的時間不多,她沒有怎麽體會到吳靈惜的情感綁架。


    她隻會覺得這是愛。


    但沈萱不聰明,學習不好,讀的學校不好,未來也不會有什麽出息。身為家中長女,在妹妹是個金鳳凰肯定要飛得很高很遠的情況下,她必然要留在媽媽身邊,照顧她,孝順她。


    她跟吳靈惜相處的時間非常非常長,長到吳靈惜早已經把她攥在手心裏了,她背不起“我不孝順,我要氣死你”的罪名。


    所以她抗爭了三個月,還是妥協了,選擇嫁給了方茂年。


    這對沈萱來說,是非常痛苦的事,但是在沈瓊眼裏,就是她推鍋、自己負擔不起自己的人生、過得不好就怪別人的證明:“媽能怎麽逼你?她拿刀架在你脖子上了嗎?沒有吧?說白了就是你想嫁!你自己選的,少怪別人了!”


    韶音很想說,是,她就是拿刀架在了大女兒的脖子上。


    那是一把無形的刀,很多人看不見它。


    但它真的存在。


    就像空氣,沒有人看得見它,但它真的存在,而且致命。


    “我沒有怪你。”韶音淡淡地說,“你隻是沒有心而已,我不會怪一個沒有心的人。沈瓊,從今天開始,你不是我妹妹,以後也不要叫我姐。”


    沈瓊聞言憤怒了:“你什麽意思?還說不是怪我?”


    “你把電話給媽。”韶音道。


    “你別找媽了,她幫不了你!”沈瓊說道。如果方茂年真的那麽畜生的話,吳靈惜又能做什麽?她想也不想就拒絕了,“媽身體不好,受不了刺激,別拿這種事煩她。你想怎麽樣,我幫你,總行了吧?”


    她低著頭,按著眉心,聲音漸漸平複下來:“我幫你勸她,讓她同意你離婚。在你離婚後,不,你隨時都可以搬回來住,這樣行了吧?”


    她這話要是早點說,韶音還會覺得這個妹妹勉強可以。


    “這是我和媽的事。”韶音冷淡地說,“跟你沒有關係,你把電話給媽。”


    沈瓊一下子炸了,聲音不自覺拔高:“沈萱!你——”


    “瓊瓊,”這時,放東西的吳靈惜從屋裏出來了,走到小女兒房間裏,“是你姐打電話過來了?”


    吳靈惜還是很明白大女兒的,知道她心心念念著離婚的事,不可能被掛一次電話就放棄。


    沈瓊憋著一股氣。很想說不是,但是理智上明白,她就算攔得住這一次,卻攔不住下一次。等她回公司上班,沈萱還是要打電話來。


    “嗯。”她握著手機的力道鬆了鬆,表情緩和一些,“我跟姐說了幾句話。”


    挽住吳靈惜的手臂,出了臥室,往客廳走去。將手機點了外放,擱在茶幾上,自己挽著吳靈惜坐在沙發上。


    吳靈惜溫柔地問:“萱萱啊,你打電話來有什麽事?”


    雖然多半還是為著離婚的事,但也有可能不是,吳靈惜不想女兒沒打算提結果自己卻提起來,無端端鬧一場不愉快。


    “我就問你一件事。你愛我嗎?”


    吳靈惜一愣,沒想到會聽到這個。她呼吸急促起來,一手捂住心口,眼睛因為不可思議而睜大,顫聲說道:“沈萱!你這是什麽話?媽為了你,一顆心都操碎了,你感受不到嗎?”


    “那你能以我想要的方式愛我嗎?”韶音又問。


    吳靈惜頓時氣得,一口氣險些上不來,喘了幾口,才憤怒又傷心地道:“你就想離婚是不是?你能不能腦筋清醒點?離婚對你有什麽好?你想想,你都二十八了!還不能生!離了就是二婚!以後再找,能找什麽好的……”


    韶音聽著,麵無表情,然而眼角暈開一抹戾氣。


    她之所以給吳靈惜打電話,而沒有直接決裂,是因為吳靈惜的確愛她。


    以她的方式,盡力愛著。


    就像她所說的那樣,她是真的操了很多心,心都要操碎了的那種。


    吳靈惜有自己的世界觀和邏輯體係。


    韶音隻是不明白,很多人說為母則剛、為母則強,是說有了孩子後,母親會變得特別剛強,不懼風雨,盡最大能力保護自己的孩子。但對吳靈惜來說,規則比孩子更重要。


    她不敢為了孩子去打破規則、抗爭規則,永遠隻在規則之下為孩子操心。


    韶音沒有跟她爭辯,二十八歲正是風華正茂的年紀,年輕美麗的女士哪怕離過婚,也不難找對象。而且人生的意義也不是結婚,生孩子。更更何況,如果不是她阻攔,沈萱可以早些離婚,說不定現在已經重新成家了。


    說這些都沒有意義,因為吳靈惜不認可。


    這有悖於她的那一套規則和邏輯。


    “你就是覺得,方茂年打我沒什麽,是不是?”她平靜地問吳靈惜。


    “你好好的,他怎麽會打你?”吳靈惜立刻回答道。


    韶音忍不住自嘲一笑。


    太悲哀了。這個角色實在是太悲哀了,最親的人都不能理解她、支持她、保護她。


    “好。”她點點頭,“我再聽你一次。”


    說完,掛了電話。


    吳靈惜認為,聽話就不會被打。


    她會讓她知道,這是錯的。


    吳靈惜認為,夫妻之間有口角是尋常。


    她會讓她吞回這句話。


    “唉!”客廳裏,看著掛斷的電話,吳靈惜鬆了口氣,揉了揉眉頭,“她啊,真是從小就笨,永遠不知道好壞,總是叫人操心。偏偏又任性,不聽勸,真是愁死人了。”


    但是好在她還是勸服了女兒,她已經鬆口,不想離婚了,吳靈惜的眉頭舒展開來。


    倒是沈瓊,心裏湧起幾分說不出的感覺。姐姐應該跟方茂年那個爛人離婚才對,怎麽又不離了?


    難道果然是嘴上說說,實際上根本沒想離?她直覺感到不對勁。


    “媽,你跟我走吧?”沈瓊抱住吳靈惜的手臂,央著她撒嬌道:“我一個人在外麵,好辛苦哦,媽媽去照顧我吧?”


    不管姐姐要做什麽,隻要她把媽接走,姐姐就煩不到媽。本來想著過段時間再接走吳靈惜,此時改了主意。


    吳靈惜聽著小女兒體貼的話,笑得合不攏嘴,拍她手臂道:“媽不去。媽知道你在外邊辛苦,媽去了才是給你添麻煩。媽不去給你添麻煩,媽等你以後有了大出息,媽再去享你的福。”


    沈瓊央了她很久,也沒央得她點頭。


    “媽隻希望你們都好好的,媽就心滿意足了,媽不圖你們什麽。”吳靈惜拍著小女兒的胳膊,溫柔地說。


    沈瓊偎在她懷裏:“嗯,我好好的,我愛媽媽!”


    *


    韶音在掛了電話後,便提起包包,出門踩點,熟悉這個世界。


    她懶得回家做飯,進了一家餐館,花了八十多塊,吃了一份香鍋,奢侈了一把。


    沈萱沒有錢,從來舍不得這樣奢侈。但是韶音舍得,很快會有錢的。


    晚上十點多,方茂年到家。


    方茂年比沈萱大三歲,今年三十一。一米七左右的個頭,這兩年發了福,看上去有點胖,但勉強還能見人,不算十分醜陋。


    他酒氣熏天地進了門,“砰”的一聲關上門,站在玄關處醉醺醺地喊:“沈萱!過來!”


    一隻腳翹起來,讓沈萱給他脫鞋。


    從前沈萱就是這麽伺候他的,如果拒絕的話,會被醉醺醺的方茂年一頓好打。


    然而韶音坐在沙發上,抱著靠枕,吃著薯片,正在看電影,聞言眼也不斜:“你自己脫。”


    “嘿!皮是不是又癢了?”方茂年將外套甩到地上,邁著搖搖晃晃的步伐往客廳走來,雙眼亮得異常,帶著詭異的興奮,熟稔地挽起袖口,“讓你頂嘴!”


    男人掄起胳膊,狠狠一個耳光就打下來。


    韶音看也不看,偏頭躲過,一手準確攥住他的手腕,用力一扯,頓時將男人扯得倒在沙發和茶幾中間的空隙裏。


    她從腰後掏出早就準備好的皮帶,一手握著尾端,拿金屬皮帶扣的那一端狠狠砸他身上:“讓你打我!你天天打我!我跟你拚了!不過就不過了!”


    方茂年在挨第一下的時候,就慘叫出聲。太疼了,那是金屬扣啊,又硬又沉!


    “住手!住手!”他一邊說著,一邊伸手去抓皮帶。


    韶音便往他頭上抽,他下意識地閉上眼,抬起胳膊護住頭,韶音便狠狠一皮帶抽他背上:“你讓我住手,我就住手?以前我喊你住手,你住手了嗎?”


    “我錯了!我錯了!”方茂年連連認錯。


    韶音恨恨地道:“你沒錯!是我錯了!從頭到尾錯的都是我!我媽說得對,夫妻之間床頭打架床尾和,鬧點小口角、小糾紛是正常的事!我不該鬧!也不該提離婚!”


    “方茂年,我不跟你離婚了!”她一邊狠狠抽著男人,一邊說道:“你答應我的,隻要我不提離婚,就給我家用!你先給我五千!”


    第202章 坑底的人4   習慣。


    方茂年一開始怒罵不休, 他從來沒被女人打過,什麽髒話都往外冒。但是後來他發現,不管怎麽掙紮,都逃不出皮帶抽下的範圍, 實在太痛了, 他不禁服軟了。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反派大佬穿成炮灰(快穿)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五朵蘑菇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五朵蘑菇並收藏反派大佬穿成炮灰(快穿)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