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節
反派大佬穿成炮灰(快穿) 作者:五朵蘑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個爛人不點頭,誰也沒辦法的。再說,都說寧拆十座廟,不壞一樁婚,勸人家離婚是缺了大德的,沒人會幹這種事。
“要不,你跟我說說你的情況?”韶音見她一臉茫然,便問道。
於敏心想,她不知道怎麽辦,但妹子是當老板的,妹子比她聰明,說不定知道怎麽辦。這樣想著,她就說了出來:“我叫於敏,是x縣人,家住在……”
她比沈萱還慘。
沈萱是姐妹兩個,吳靈惜雖然軟弱,但她是愛女兒的,隻是那份愛讓人無法消受。於敏不一樣,她姐妹三個,最下麵還有個弟弟,她爸媽並不怎麽愛她。
當年她出嫁,她爸媽要了二十萬的彩禮。她的兩個姐妹結婚,也換了很多彩禮。這些彩禮錢,都給她弟弟結婚用了。想要離婚?首先要把彩禮還回去,否則都不必開口,男方不會同意的,聽都不會聽你說。
她明知道不可能,但還是懷著一絲希冀,跟家裏說了。說完後,她爸爸不耐煩地說:“打你幾下能怎麽樣?能打死你嗎?滾滾滾,什麽時候把你打死了再跟我說!”
她媽媽也不管她,話是這麽說的:“誰讓你沒用?下地幹個活都能把孩子摔沒了,他不打你打誰?”
於敏很絕望,她隻剩下兩個姐妹可以求助了,但是兩個姐妹的處境也沒好到哪裏去,她們隻是不像她被打得那麽狠罷了,要說給她出頭,那是出不成的——她嫁的那個爛人,兄弟四個,個個壯得跟牛犢一樣,別人輕易不敢惹。
她嫁過去七年了,被打了六年半。
這次是男人喝醉了,倒在雞窩裏了,她死活拽不起他來,結果男人第二天醒來,因為這事把她打了一頓,逼她睡雞窩,還讓她跟雞一起吃雞食。
下著雨,雞們躲進窩裏,她擠不進去,隻能拚命往裏貼,結果雞被擠著了,啄了她幾口。她實在冷得不行,抓了隻母雞出來,抱在懷裏取暖,然後被拉了一手的屎。
不遠處的屋子裏,男人和朋友們喝酒吹牛,傳來一陣陣大笑聲,昏黃的燈光透過被雨水打濕的玻璃,朦朦朧朧,顯得暖和又遙遠。
忽然之間,她覺得活著沒意思。
雞都有窩,她沒有。
踉踉蹌蹌地走出家門,也沒挑方向,順著路就走,遇到路口也不想,直直往前走。
胳膊是摔脫臼的,她一不小心腳下踩滑,滾到溝裏去了,摔脫臼了。
“你沒孩子?”韶音問。
於敏點點頭。
“如果你男人不打你了,你回去跟他過嗎?”韶音又問。
於敏愣了一下,她想象了下那生活,心裏的絕望一點都沒減少,還有些作嘔。
她搖頭:“不。”
“那你先別回去了。”韶音說道,“你先在我家住著,養一養。醫生說了,讓你接下來吃好點、喝好點。”
於敏一下子坐直了,嘴唇嚅囁著:“可我,我沒錢,妹子,我……”
“我開著服裝廠,每天挺忙的,你要是願意,給我做飯吧?”韶音看她一眼,“我一個月給你一千五,包吃住。”
於敏一聽,頓時急了,連連擺手:“妹子,你包吃住,收留我,已經是天大的恩德了,我不要你的錢!”
“對你來說是恩德,對我不是。你幹活了,就應該有報酬。”頓了頓,她說:“那這樣,我不包你吃住了,給你發工資,你租我的房間,每個月交飯錢,行吧?”
她掰著手指頭算:“我一個月房租一千出頭,咱倆一人一屋,你給五百吧。至於飯錢,醫生讓你吃好點,你就跟我吃一樣的,一個月八百吧。”
“但是不包吃住的話,給你一千五就是欺負人了。你給我做飯,打掃衛生,我每個月給你開兩千五的工資。扣掉吃住一千三,再給你一千二。”她說,“這樣你看行不行?”
於敏的眼睛又紅了,她抹抹眼淚說:“我知道你是補貼我。行,我都行。”
暫且就這麽說定了。
韶音站起身,對她說道:“走,我帶你去你屋裏。”
她住的是沈萱沈瓊姐妹倆的房間,還有一間主臥,是原來吳靈惜住的。但現在韶音是房客,她每個月付著房租呢,有資格安排主臥的用途。
“之前沒想到有人來,所以沒準備全新的,但都是洗幹淨的。”韶音說,“你湊合住?”
於敏是沒有任何意見的,她連雞窩都睡過,這樣幹幹淨淨的大房間還挑什麽呢?
“你趴下,我去拿藥。”韶音說道,回客廳拿陳大夫給開的藥。
於敏身上有傷,她本來還不好意思,但是韶音待她體貼,她又特別想要這點好。沒人待她這麽好,她親爹親媽都不管她死活。
噙著淚趴在床上,讓韶音給她上藥。
她很瘦。讓韶音估算,她一米六的個頭,連七十斤都沒有。
太瘦了。
灰灰已經從於敏剛才說的,去查了下她的信息:“都是真的。”
韶音“嗯”了一聲。
她倒是可以自己去查,但那不是麻煩嗎?一邊給於敏上藥,一邊問道:“你身份證沒帶,是吧?”
“沒有。”於敏搖頭,有些懊惱。
她當時哪想到會被人救呢?她當時隻想著不活了,死外邊,哪會專門去屋裏拿了身份證再走?
“我讓人把你身份證帶回來。”韶音說。
對於敏而言,離婚目前來說並不是最好的打算。那二十萬彩禮,於敏是一毛錢也拿不出來,她爸媽更不可能拿,韶音也不會給她拿。
而若不還這二十萬彩禮,事情就會很麻煩。所以還不如先拖著,讓於敏跑出來,在外麵躲一躲,過一段時間正常的生活,有片刻的喘息。
離婚的事以後說。
“啊?這……”於敏僵住了,“可是,可是,他不可能給的。”頓了頓,不知道想到什麽,整個人不受控製地打起了哆嗦,“我不回去,妹子,我不回去,我寧可死也不回去!”
她絕望的時候,想過死在外邊。
激動的時候,想過跟男人同歸於盡。
但是現在,真的要回去,她隻想一想就嚇得直抖,寧可死在外邊,也不要回去那個可怕的地方,麵對那個可怕的男人。
“不讓你去。”韶音說,“我讓人去辦。”
於敏回過頭,擔憂又不解的目光看著她:“真的能拿回來嗎?”
“能。”韶音點頭,“你把身份證放哪兒了?”
於敏答道:“在東邊那間屋子的床頭櫃裏。”
東屋是他們夫妻住的,村裏人沒有出門帶身份證的習慣,她平時都是放在抽屜裏,根本不碰的。
“行,我知道了。”韶音道。
*
讓於敏一個人歇息,韶音退出了主臥。
一夜無話。
次日早上,於敏早早醒了,給韶音煮了粥,燉了蛋羹,精心蒸了一籠一口一個的小花卷,拌了兩樣鹹菜,作為早飯。
所以韶音壓根不問她,會不會做飯。因為不會做飯的女孩子,都是父母疼在手心裏的,根本落不到這樣可憐的境地。
韶音吃過早飯,拿出五百塊給她:“中午我不回來,有事出去辦,晚上會回來,我想吃排骨,你買些玉米、蓮藕和排骨一起燉。”
“好。”於敏點點頭,接過錢。頓了頓,還回去四百,“一百就夠了。”
韶音沒接:“你都拿著,花的錢記個賬,月底我會看賬本。五百塊是這周的開銷,不夠找我要。”
說完,拿起小包,走到玄關處,換了高跟鞋,噔噔噔的出門了。
她去廠裏看了看,然後點了兩個年輕力壯的男員工,說道:“一人一百,跟我出趟外勤。”
兩個男員工都很高興:“是,沈總!”
韶音開車帶著兩人去了x縣,於敏在的村子。她沒進去,車子停在村口了。
有小孩子跑來,繞著車玩,韶音看了一圈,沒搭理。等了半小時,看到幾個十五六歲的少年混混經過。
“紅頭發的,過來。”韶音探頭出了車窗,對紅頭發的少年招手。
幾個少年看過來,見是開汽車的漂亮女人,頓時吹口哨起哄。
紅發少年紅著臉,抄著兜,酷酷地走過來:“什麽事?”
“知道李大力嗎?”韶音問。
李大力是於敏的丈夫。
“知道。”少年點頭。
“給你二十塊,你去看看他家有沒有人。”韶音說著,掏出二十塊的鈔票,遞出車窗。
少年意外,但是跑個腿罷了,去就是了。
“五十。”他眼珠轉了轉,沒接。
韶音便道:“那我換個人。”
“別別!”少年連忙接過來,“我這就去。”
幾分鍾後,他回來了:“有人。”
“嗯。”韶音點點頭,有人就好,沒人的話性質還嚴重點,“他們家東屋的床頭櫃裏,放著李大力老婆於敏的身份證。如果你能進去,把身份證拿出來,我給你一百塊。”
身份證?如果是拿別的,少年還要猶豫下。但是身份證而已,又不值錢。大不了讓李大力他婆娘說丟了,補辦一個。
眼珠轉了轉,他說:“一百有點少。”
“一百是定金。”韶音拿出一百塊來,“如果你能順順利利地拿到,還不驚動李大力,我再給你四百。”
少年頓時眼睛直了!
都顧不得為什麽要偷偷摸摸地拿,還不驚動李大力,滿腦子隻有兩個字:“真的?!”
“真的。”韶音點頭。
少年頓時接過一百塊。
剛要走,又猶豫了:“我怎麽知道,你那四百塊還給不給我?”
韶音笑道:“如果我不給你,那你也別給我,不就得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懂不懂?”
少年頓時安心了。
他將一百塊塞進口袋裏,心想,他就算不去,這一百塊也到手了,這女人能拿他怎麽樣?不過,到底惦記著沒到手的四百塊。
“李尋江!那女人找你什麽事?”
“你們別管!我忙去了!等我回來,請你們吃轉轉火鍋!”紅發少年說著,一溜煙兒跑了。
李大力在家。
“要不,你跟我說說你的情況?”韶音見她一臉茫然,便問道。
於敏心想,她不知道怎麽辦,但妹子是當老板的,妹子比她聰明,說不定知道怎麽辦。這樣想著,她就說了出來:“我叫於敏,是x縣人,家住在……”
她比沈萱還慘。
沈萱是姐妹兩個,吳靈惜雖然軟弱,但她是愛女兒的,隻是那份愛讓人無法消受。於敏不一樣,她姐妹三個,最下麵還有個弟弟,她爸媽並不怎麽愛她。
當年她出嫁,她爸媽要了二十萬的彩禮。她的兩個姐妹結婚,也換了很多彩禮。這些彩禮錢,都給她弟弟結婚用了。想要離婚?首先要把彩禮還回去,否則都不必開口,男方不會同意的,聽都不會聽你說。
她明知道不可能,但還是懷著一絲希冀,跟家裏說了。說完後,她爸爸不耐煩地說:“打你幾下能怎麽樣?能打死你嗎?滾滾滾,什麽時候把你打死了再跟我說!”
她媽媽也不管她,話是這麽說的:“誰讓你沒用?下地幹個活都能把孩子摔沒了,他不打你打誰?”
於敏很絕望,她隻剩下兩個姐妹可以求助了,但是兩個姐妹的處境也沒好到哪裏去,她們隻是不像她被打得那麽狠罷了,要說給她出頭,那是出不成的——她嫁的那個爛人,兄弟四個,個個壯得跟牛犢一樣,別人輕易不敢惹。
她嫁過去七年了,被打了六年半。
這次是男人喝醉了,倒在雞窩裏了,她死活拽不起他來,結果男人第二天醒來,因為這事把她打了一頓,逼她睡雞窩,還讓她跟雞一起吃雞食。
下著雨,雞們躲進窩裏,她擠不進去,隻能拚命往裏貼,結果雞被擠著了,啄了她幾口。她實在冷得不行,抓了隻母雞出來,抱在懷裏取暖,然後被拉了一手的屎。
不遠處的屋子裏,男人和朋友們喝酒吹牛,傳來一陣陣大笑聲,昏黃的燈光透過被雨水打濕的玻璃,朦朦朧朧,顯得暖和又遙遠。
忽然之間,她覺得活著沒意思。
雞都有窩,她沒有。
踉踉蹌蹌地走出家門,也沒挑方向,順著路就走,遇到路口也不想,直直往前走。
胳膊是摔脫臼的,她一不小心腳下踩滑,滾到溝裏去了,摔脫臼了。
“你沒孩子?”韶音問。
於敏點點頭。
“如果你男人不打你了,你回去跟他過嗎?”韶音又問。
於敏愣了一下,她想象了下那生活,心裏的絕望一點都沒減少,還有些作嘔。
她搖頭:“不。”
“那你先別回去了。”韶音說道,“你先在我家住著,養一養。醫生說了,讓你接下來吃好點、喝好點。”
於敏一下子坐直了,嘴唇嚅囁著:“可我,我沒錢,妹子,我……”
“我開著服裝廠,每天挺忙的,你要是願意,給我做飯吧?”韶音看她一眼,“我一個月給你一千五,包吃住。”
於敏一聽,頓時急了,連連擺手:“妹子,你包吃住,收留我,已經是天大的恩德了,我不要你的錢!”
“對你來說是恩德,對我不是。你幹活了,就應該有報酬。”頓了頓,她說:“那這樣,我不包你吃住了,給你發工資,你租我的房間,每個月交飯錢,行吧?”
她掰著手指頭算:“我一個月房租一千出頭,咱倆一人一屋,你給五百吧。至於飯錢,醫生讓你吃好點,你就跟我吃一樣的,一個月八百吧。”
“但是不包吃住的話,給你一千五就是欺負人了。你給我做飯,打掃衛生,我每個月給你開兩千五的工資。扣掉吃住一千三,再給你一千二。”她說,“這樣你看行不行?”
於敏的眼睛又紅了,她抹抹眼淚說:“我知道你是補貼我。行,我都行。”
暫且就這麽說定了。
韶音站起身,對她說道:“走,我帶你去你屋裏。”
她住的是沈萱沈瓊姐妹倆的房間,還有一間主臥,是原來吳靈惜住的。但現在韶音是房客,她每個月付著房租呢,有資格安排主臥的用途。
“之前沒想到有人來,所以沒準備全新的,但都是洗幹淨的。”韶音說,“你湊合住?”
於敏是沒有任何意見的,她連雞窩都睡過,這樣幹幹淨淨的大房間還挑什麽呢?
“你趴下,我去拿藥。”韶音說道,回客廳拿陳大夫給開的藥。
於敏身上有傷,她本來還不好意思,但是韶音待她體貼,她又特別想要這點好。沒人待她這麽好,她親爹親媽都不管她死活。
噙著淚趴在床上,讓韶音給她上藥。
她很瘦。讓韶音估算,她一米六的個頭,連七十斤都沒有。
太瘦了。
灰灰已經從於敏剛才說的,去查了下她的信息:“都是真的。”
韶音“嗯”了一聲。
她倒是可以自己去查,但那不是麻煩嗎?一邊給於敏上藥,一邊問道:“你身份證沒帶,是吧?”
“沒有。”於敏搖頭,有些懊惱。
她當時哪想到會被人救呢?她當時隻想著不活了,死外邊,哪會專門去屋裏拿了身份證再走?
“我讓人把你身份證帶回來。”韶音說。
對於敏而言,離婚目前來說並不是最好的打算。那二十萬彩禮,於敏是一毛錢也拿不出來,她爸媽更不可能拿,韶音也不會給她拿。
而若不還這二十萬彩禮,事情就會很麻煩。所以還不如先拖著,讓於敏跑出來,在外麵躲一躲,過一段時間正常的生活,有片刻的喘息。
離婚的事以後說。
“啊?這……”於敏僵住了,“可是,可是,他不可能給的。”頓了頓,不知道想到什麽,整個人不受控製地打起了哆嗦,“我不回去,妹子,我不回去,我寧可死也不回去!”
她絕望的時候,想過死在外邊。
激動的時候,想過跟男人同歸於盡。
但是現在,真的要回去,她隻想一想就嚇得直抖,寧可死在外邊,也不要回去那個可怕的地方,麵對那個可怕的男人。
“不讓你去。”韶音說,“我讓人去辦。”
於敏回過頭,擔憂又不解的目光看著她:“真的能拿回來嗎?”
“能。”韶音點頭,“你把身份證放哪兒了?”
於敏答道:“在東邊那間屋子的床頭櫃裏。”
東屋是他們夫妻住的,村裏人沒有出門帶身份證的習慣,她平時都是放在抽屜裏,根本不碰的。
“行,我知道了。”韶音道。
*
讓於敏一個人歇息,韶音退出了主臥。
一夜無話。
次日早上,於敏早早醒了,給韶音煮了粥,燉了蛋羹,精心蒸了一籠一口一個的小花卷,拌了兩樣鹹菜,作為早飯。
所以韶音壓根不問她,會不會做飯。因為不會做飯的女孩子,都是父母疼在手心裏的,根本落不到這樣可憐的境地。
韶音吃過早飯,拿出五百塊給她:“中午我不回來,有事出去辦,晚上會回來,我想吃排骨,你買些玉米、蓮藕和排骨一起燉。”
“好。”於敏點點頭,接過錢。頓了頓,還回去四百,“一百就夠了。”
韶音沒接:“你都拿著,花的錢記個賬,月底我會看賬本。五百塊是這周的開銷,不夠找我要。”
說完,拿起小包,走到玄關處,換了高跟鞋,噔噔噔的出門了。
她去廠裏看了看,然後點了兩個年輕力壯的男員工,說道:“一人一百,跟我出趟外勤。”
兩個男員工都很高興:“是,沈總!”
韶音開車帶著兩人去了x縣,於敏在的村子。她沒進去,車子停在村口了。
有小孩子跑來,繞著車玩,韶音看了一圈,沒搭理。等了半小時,看到幾個十五六歲的少年混混經過。
“紅頭發的,過來。”韶音探頭出了車窗,對紅頭發的少年招手。
幾個少年看過來,見是開汽車的漂亮女人,頓時吹口哨起哄。
紅發少年紅著臉,抄著兜,酷酷地走過來:“什麽事?”
“知道李大力嗎?”韶音問。
李大力是於敏的丈夫。
“知道。”少年點頭。
“給你二十塊,你去看看他家有沒有人。”韶音說著,掏出二十塊的鈔票,遞出車窗。
少年意外,但是跑個腿罷了,去就是了。
“五十。”他眼珠轉了轉,沒接。
韶音便道:“那我換個人。”
“別別!”少年連忙接過來,“我這就去。”
幾分鍾後,他回來了:“有人。”
“嗯。”韶音點點頭,有人就好,沒人的話性質還嚴重點,“他們家東屋的床頭櫃裏,放著李大力老婆於敏的身份證。如果你能進去,把身份證拿出來,我給你一百塊。”
身份證?如果是拿別的,少年還要猶豫下。但是身份證而已,又不值錢。大不了讓李大力他婆娘說丟了,補辦一個。
眼珠轉了轉,他說:“一百有點少。”
“一百是定金。”韶音拿出一百塊來,“如果你能順順利利地拿到,還不驚動李大力,我再給你四百。”
少年頓時眼睛直了!
都顧不得為什麽要偷偷摸摸地拿,還不驚動李大力,滿腦子隻有兩個字:“真的?!”
“真的。”韶音點頭。
少年頓時接過一百塊。
剛要走,又猶豫了:“我怎麽知道,你那四百塊還給不給我?”
韶音笑道:“如果我不給你,那你也別給我,不就得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懂不懂?”
少年頓時安心了。
他將一百塊塞進口袋裏,心想,他就算不去,這一百塊也到手了,這女人能拿他怎麽樣?不過,到底惦記著沒到手的四百塊。
“李尋江!那女人找你什麽事?”
“你們別管!我忙去了!等我回來,請你們吃轉轉火鍋!”紅發少年說著,一溜煙兒跑了。
李大力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