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節
年代文真千金的綠茶媽[穿書] 作者:百萬黃金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三個男人不知道說什麽才好,他們自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瞞天過海,其實早就已經被人瞧在了眼裏。
特別是蘇國華,他一直都以為自己藏的非常好,除了曹月明之外,誰都不知道他的那點小習慣。
可事實是,剛來到這裏沒多久的女兒早就看穿了一切。
不僅看穿了一切,她還默默的幫他們保守秘密,並且暗地裏照顧著他們。
蘇耀宗就不一樣了,手電筒被弟弟霸占著,他可沒錢買新的,看到那個新的手電筒的時候,他就知道,是妹妹給他放的。
蘇耀祖更是早就和蘇明珠張曉雅打了賭,蘇明珠怎麽可能不知道?
雖然沒有擺在明麵上說,但兄弟兩個都知道,對方最近的改變,畢竟兩人同吃同睡的,對方幹了啥,心裏多少都是清楚的。
“……”
唯一一個被蒙在鼓裏,卻一直認為自己非常有威嚴的蘇國華感覺世界崩塌了。
他帥氣,嚴肅,高大,偉岸,真男人的父親形象啊……就這麽沒了嗎?
他還想讓女兒一直崇拜他來著。
她會不會覺得自己的爸爸是個神經病?
幼稚鬼!
啊啊啊啊!!!他想要找個地縫鑽下去!!
可那樣會更糗的!
淡定,淡定,安心吃飯,啥事兒沒有,安心吃飯,啥事兒沒有!
他顫抖著手,哆嗦著去夾菜,然後立馬收了回去,這都成這樣了,還夾個鬼的菜?
“孩子們不會瞧不上你的,他們反而還會覺得這樣的爸爸很親切,很可愛,對不對啊?”
曹月明拍了拍他的肩膀,像是兄弟那樣安慰他。
“對,我覺得這樣的爸爸才真實,我不喜歡回到家就翹著二郎腿等著吃飯的爸爸。”
蘇明珠重重點頭,媽媽的話她第一個讚同。
爸爸回到家幫媽媽做家務是多好的事兒啊,幹嘛要不好意思,藏著掖著?
他們也做家務啊,沒覺得有什麽丟臉的。
憑自己的本事掙積分養活自己啊,爸爸也是憑本事心疼媽媽,幹嘛要覺得不對?
“對,我也覺得爸爸好像沒那麽高高在上了,以後和我一樣是有小秘密被發現的人了。”
蘇耀祖哪壺不開提哪壺,他這話簡直就是在紮蘇國華的心。
“爸,我們都扯平了,以後大家一起互相支持,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挺好的。媽媽說過,家就是放鬆的地方,家就是停靠的港灣,如果在這裏你都不能放鬆的話,生活該多累啊?”
蘇耀宗的發言就顯得高大上了許多,原本羞愧的都想要一走了之的蘇國華被他給拉了回來。
是啊,家就是放鬆的地方。
就像是他在曹月明的麵前一樣,不管是從前還是現在,他都沒瞞著她什麽,也因此,他可以全身心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的所有想法都告訴她。
除了她,其他人都不行。
他之所以在孩子們麵前緊張,不知道要如何和他們好好相處,不就是因為他一直都想法子端著嗎?
到最後,除了讓他和孩子們的距離越來越遠之外,什麽好處都沒得到。
想想是真的不值得。
不光是他,孩子們也是有樣學樣,這些年,他居然從來都沒發現兒子耀宗喜歡吃美食,耀祖喜歡鮮豔靚麗的美的東西,女兒耀妹的心思歪的厲害,明珠原來也是一個細心,活潑,貼心的女孩子,並不是他以為的沉默寡言,膽小怕事。
“行了,快吃飯吧,一會兒菜都涼了,這可是你們爸爸辛辛苦苦做了半天的,連電扇都沒能吹呢。”
曹月明適時的終止了這個話題,總是要給蘇國華一點兒消化的時間。
他可是幾十年的老思維了,一時間很難改變,不像是兒子們,還小,原本就還沒形成完整的世界觀,她隻要給他們一個合理的說法,就很容易接受了。
“謝謝爸爸!”
三孩子齊聲喊道。
蘇國華的心情啊……
那叫一個五味雜陳。
又是感動,又是窘迫,又是愧疚,又是害羞的。
不過,最後,還是有一點甜絲絲的。
誰不喜歡自己被人誇呢?
還是在付出了勞動之後,被人肯定的誇讚。
這種感受,他從前從未有過。
仿佛從曹月明出現開始,他的世界就開始顛覆了。
第73章
一頓飯吃的蘇國華的心裏像是坐過山車一樣, 也嚐不出來飯菜是什麽滋味兒了,就是對著自己麵前的那盤菜夾了又夾。
直到他反應過來,他才看到自己吃的居然是那盤酸辣土豆絲。
他夾了曹月明的那盤菜!
幸好孩子們並沒發現他的異樣, 可他也因此吃出了滋味兒來。
這菜, 又香又辣,卻並不讓他覺得不舒服, 那酸味也是恰到好處,淡淡的刺激著他的味蕾, 讓他忍不住一筷子吃完又夾了一筷子。
但他想要再下去第三下的時候, 曹月明端起了盤子, 把自己碗裏的飯直接倒在了裏頭。
“你夠了!”
她小聲警告, 孩子們還沒發現這裏的異常,她給蘇國華留麵子, 剛剛他吃了第一下的時候,她忍了,她也不是那小氣的人, 一筷子菜而已。
可這人居然吃完又吃,行吧, 就當她今天當著孩子們的麵, 戳穿他的小秘密的補償。
反正他不是說了自己不吃辣, 可能是這會兒精神恍惚, 完全沒意識到自己吃了啥, 等一會兒辣椒發揮作用, 他就該瘋狂喝水了, 那個時候,自己也不用提醒他了。
結果沒料到,蘇國華這人太過分了, 反應過來吃了啥之後,不僅僅沒去喝水,反而一邊吸氣一邊又伸出了筷子。
這就過分了啊!
她就這麽一盤菜,還是他不吃的,居然還要搶?
要是給他吃了,她一會兒難道就光吃白米飯嗎?就算她的這碗飯是從係統直接兌出來的,幹吃也挺好吃的,可要真的啥菜沒有,就這麽往嘴巴裏吃,也挺痛苦的。
“……”
雖然很想再吃一口,那盤酸辣土豆絲真的是他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酸辣土豆絲了。
原來加了辣椒的食物這麽好吃的嗎?
但蘇國華也做不出來和曹月明搶吃的這種行為來,最後隻能遺憾的看著那盤土豆絲全部都進了曹月明的肚子。
原本這也沒啥,鬱悶的是,等他吃完飯,孩子們收拾碗筷的功夫,大兒子耀宗走到他身邊,神秘兮兮的:
“爸爸,我最近正在練習做土豆絲,你如果喜歡的話,我晚上給你留一盤啊。”
沉浸在小秘密得見天日,以後都不用再藏著掖著的幸福之中的蘇耀宗,並沒看到自家老爸那瞬間變成番茄色的臉色,還高高興興的洗碗去了。
“兒子做的土豆絲很不錯的。”
罪魁禍首曹月明丟下這句就回房間拿衣服洗澡去了。
她知道為什麽蘇國華會突然對土豆絲這麽感興趣,絕對不是做法的問題,否則他也不是頭一次做這道菜了,如果僅僅隻是因為加了辣椒就味道完全不同的話,他也不可能到現在才發現辣椒的美味了。
但她才不會告訴他為什麽,也不會像是分給明珠一樣,把自己的食物分給他。
好在蘇國華也不是一個為了吃的惦記到天明的人。
洗洗睡完,一覺醒來,就忘掉了這件事情。
隻是早飯時刻,他能夠真切的感受到,孩子們臉上的笑容多了許多。
這樣好像也挺好的。
原本還想要和曹月明談談的,最後這個念頭也打消了。
在家人的關係維係這件事情上,他一向都不擅長,何必不聽聽她的呢?
按照曹月明的方法走,至少到目前為止,他的家庭關係都是越來越好的,並沒有變得更加惡劣。
至於耀妹,今天他會給她打一個電話的。
他沒去辦公室,而是直接去了一處商廈,他托人帶的最新款的手機到貨了。
前幾年流行大哥大,那會兒他沒錢買。
等他有錢了,又聽說現在有更小巧好用的手機,當即他便放棄了使用大哥大的想法,寧願用座機過渡一下,再等等。
這不,新款手機一找到購買渠道,他就直接托人買了兩個,今天才終於送到了。
手機是翻蓋的,小巧可愛,果然十分輕便,打開之後,一邊是屏幕,一邊是按鍵,很方便。
他摸索了一會兒,就完全會用了。
另外那一個,他沒拆封,打算回家之後直接交給曹月明,讓她自己親自安裝上電話卡。
這種事情,他不好代勞的,否則那份拆開禮物的驚喜就沒了。
以後有什麽事情,他和曹月明聯係起來也方便,而且她現在也是小老板了,該有的派頭還是要有的。
上次買的那些衣服已經不太合適了,孩子們挑的還是偏休閑一些,等閑了,還是得搞幾套名牌的正裝才行。
也不知道曹月明那個地方的審美是不是和他這裏的不太一樣,她穿的都偏休閑風。
這在這個時代是不適用的。
人們談生意,都是先從你的穿著打扮打量起的,女人穿的太休閑或者太豔麗,大多數人不會選擇和她合作的。
要麽就會特別的輕視。
談生意,都是正裝,雖然老土,可十分有效,想要和那些生意人平起平坐,你就得在所有的細節上夠得上他們的水平,甚至碾壓他們。
特別是蘇國華,他一直都以為自己藏的非常好,除了曹月明之外,誰都不知道他的那點小習慣。
可事實是,剛來到這裏沒多久的女兒早就看穿了一切。
不僅看穿了一切,她還默默的幫他們保守秘密,並且暗地裏照顧著他們。
蘇耀宗就不一樣了,手電筒被弟弟霸占著,他可沒錢買新的,看到那個新的手電筒的時候,他就知道,是妹妹給他放的。
蘇耀祖更是早就和蘇明珠張曉雅打了賭,蘇明珠怎麽可能不知道?
雖然沒有擺在明麵上說,但兄弟兩個都知道,對方最近的改變,畢竟兩人同吃同睡的,對方幹了啥,心裏多少都是清楚的。
“……”
唯一一個被蒙在鼓裏,卻一直認為自己非常有威嚴的蘇國華感覺世界崩塌了。
他帥氣,嚴肅,高大,偉岸,真男人的父親形象啊……就這麽沒了嗎?
他還想讓女兒一直崇拜他來著。
她會不會覺得自己的爸爸是個神經病?
幼稚鬼!
啊啊啊啊!!!他想要找個地縫鑽下去!!
可那樣會更糗的!
淡定,淡定,安心吃飯,啥事兒沒有,安心吃飯,啥事兒沒有!
他顫抖著手,哆嗦著去夾菜,然後立馬收了回去,這都成這樣了,還夾個鬼的菜?
“孩子們不會瞧不上你的,他們反而還會覺得這樣的爸爸很親切,很可愛,對不對啊?”
曹月明拍了拍他的肩膀,像是兄弟那樣安慰他。
“對,我覺得這樣的爸爸才真實,我不喜歡回到家就翹著二郎腿等著吃飯的爸爸。”
蘇明珠重重點頭,媽媽的話她第一個讚同。
爸爸回到家幫媽媽做家務是多好的事兒啊,幹嘛要不好意思,藏著掖著?
他們也做家務啊,沒覺得有什麽丟臉的。
憑自己的本事掙積分養活自己啊,爸爸也是憑本事心疼媽媽,幹嘛要覺得不對?
“對,我也覺得爸爸好像沒那麽高高在上了,以後和我一樣是有小秘密被發現的人了。”
蘇耀祖哪壺不開提哪壺,他這話簡直就是在紮蘇國華的心。
“爸,我們都扯平了,以後大家一起互相支持,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挺好的。媽媽說過,家就是放鬆的地方,家就是停靠的港灣,如果在這裏你都不能放鬆的話,生活該多累啊?”
蘇耀宗的發言就顯得高大上了許多,原本羞愧的都想要一走了之的蘇國華被他給拉了回來。
是啊,家就是放鬆的地方。
就像是他在曹月明的麵前一樣,不管是從前還是現在,他都沒瞞著她什麽,也因此,他可以全身心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的所有想法都告訴她。
除了她,其他人都不行。
他之所以在孩子們麵前緊張,不知道要如何和他們好好相處,不就是因為他一直都想法子端著嗎?
到最後,除了讓他和孩子們的距離越來越遠之外,什麽好處都沒得到。
想想是真的不值得。
不光是他,孩子們也是有樣學樣,這些年,他居然從來都沒發現兒子耀宗喜歡吃美食,耀祖喜歡鮮豔靚麗的美的東西,女兒耀妹的心思歪的厲害,明珠原來也是一個細心,活潑,貼心的女孩子,並不是他以為的沉默寡言,膽小怕事。
“行了,快吃飯吧,一會兒菜都涼了,這可是你們爸爸辛辛苦苦做了半天的,連電扇都沒能吹呢。”
曹月明適時的終止了這個話題,總是要給蘇國華一點兒消化的時間。
他可是幾十年的老思維了,一時間很難改變,不像是兒子們,還小,原本就還沒形成完整的世界觀,她隻要給他們一個合理的說法,就很容易接受了。
“謝謝爸爸!”
三孩子齊聲喊道。
蘇國華的心情啊……
那叫一個五味雜陳。
又是感動,又是窘迫,又是愧疚,又是害羞的。
不過,最後,還是有一點甜絲絲的。
誰不喜歡自己被人誇呢?
還是在付出了勞動之後,被人肯定的誇讚。
這種感受,他從前從未有過。
仿佛從曹月明出現開始,他的世界就開始顛覆了。
第73章
一頓飯吃的蘇國華的心裏像是坐過山車一樣, 也嚐不出來飯菜是什麽滋味兒了,就是對著自己麵前的那盤菜夾了又夾。
直到他反應過來,他才看到自己吃的居然是那盤酸辣土豆絲。
他夾了曹月明的那盤菜!
幸好孩子們並沒發現他的異樣, 可他也因此吃出了滋味兒來。
這菜, 又香又辣,卻並不讓他覺得不舒服, 那酸味也是恰到好處,淡淡的刺激著他的味蕾, 讓他忍不住一筷子吃完又夾了一筷子。
但他想要再下去第三下的時候, 曹月明端起了盤子, 把自己碗裏的飯直接倒在了裏頭。
“你夠了!”
她小聲警告, 孩子們還沒發現這裏的異常,她給蘇國華留麵子, 剛剛他吃了第一下的時候,她忍了,她也不是那小氣的人, 一筷子菜而已。
可這人居然吃完又吃,行吧, 就當她今天當著孩子們的麵, 戳穿他的小秘密的補償。
反正他不是說了自己不吃辣, 可能是這會兒精神恍惚, 完全沒意識到自己吃了啥, 等一會兒辣椒發揮作用, 他就該瘋狂喝水了, 那個時候,自己也不用提醒他了。
結果沒料到,蘇國華這人太過分了, 反應過來吃了啥之後,不僅僅沒去喝水,反而一邊吸氣一邊又伸出了筷子。
這就過分了啊!
她就這麽一盤菜,還是他不吃的,居然還要搶?
要是給他吃了,她一會兒難道就光吃白米飯嗎?就算她的這碗飯是從係統直接兌出來的,幹吃也挺好吃的,可要真的啥菜沒有,就這麽往嘴巴裏吃,也挺痛苦的。
“……”
雖然很想再吃一口,那盤酸辣土豆絲真的是他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酸辣土豆絲了。
原來加了辣椒的食物這麽好吃的嗎?
但蘇國華也做不出來和曹月明搶吃的這種行為來,最後隻能遺憾的看著那盤土豆絲全部都進了曹月明的肚子。
原本這也沒啥,鬱悶的是,等他吃完飯,孩子們收拾碗筷的功夫,大兒子耀宗走到他身邊,神秘兮兮的:
“爸爸,我最近正在練習做土豆絲,你如果喜歡的話,我晚上給你留一盤啊。”
沉浸在小秘密得見天日,以後都不用再藏著掖著的幸福之中的蘇耀宗,並沒看到自家老爸那瞬間變成番茄色的臉色,還高高興興的洗碗去了。
“兒子做的土豆絲很不錯的。”
罪魁禍首曹月明丟下這句就回房間拿衣服洗澡去了。
她知道為什麽蘇國華會突然對土豆絲這麽感興趣,絕對不是做法的問題,否則他也不是頭一次做這道菜了,如果僅僅隻是因為加了辣椒就味道完全不同的話,他也不可能到現在才發現辣椒的美味了。
但她才不會告訴他為什麽,也不會像是分給明珠一樣,把自己的食物分給他。
好在蘇國華也不是一個為了吃的惦記到天明的人。
洗洗睡完,一覺醒來,就忘掉了這件事情。
隻是早飯時刻,他能夠真切的感受到,孩子們臉上的笑容多了許多。
這樣好像也挺好的。
原本還想要和曹月明談談的,最後這個念頭也打消了。
在家人的關係維係這件事情上,他一向都不擅長,何必不聽聽她的呢?
按照曹月明的方法走,至少到目前為止,他的家庭關係都是越來越好的,並沒有變得更加惡劣。
至於耀妹,今天他會給她打一個電話的。
他沒去辦公室,而是直接去了一處商廈,他托人帶的最新款的手機到貨了。
前幾年流行大哥大,那會兒他沒錢買。
等他有錢了,又聽說現在有更小巧好用的手機,當即他便放棄了使用大哥大的想法,寧願用座機過渡一下,再等等。
這不,新款手機一找到購買渠道,他就直接托人買了兩個,今天才終於送到了。
手機是翻蓋的,小巧可愛,果然十分輕便,打開之後,一邊是屏幕,一邊是按鍵,很方便。
他摸索了一會兒,就完全會用了。
另外那一個,他沒拆封,打算回家之後直接交給曹月明,讓她自己親自安裝上電話卡。
這種事情,他不好代勞的,否則那份拆開禮物的驚喜就沒了。
以後有什麽事情,他和曹月明聯係起來也方便,而且她現在也是小老板了,該有的派頭還是要有的。
上次買的那些衣服已經不太合適了,孩子們挑的還是偏休閑一些,等閑了,還是得搞幾套名牌的正裝才行。
也不知道曹月明那個地方的審美是不是和他這裏的不太一樣,她穿的都偏休閑風。
這在這個時代是不適用的。
人們談生意,都是先從你的穿著打扮打量起的,女人穿的太休閑或者太豔麗,大多數人不會選擇和她合作的。
要麽就會特別的輕視。
談生意,都是正裝,雖然老土,可十分有效,想要和那些生意人平起平坐,你就得在所有的細節上夠得上他們的水平,甚至碾壓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