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給大夥說說我家表哥的事,我這位表哥,小時候除了學習不好什麽都好,長大了除了不會賺錢什麽都會,先後撿到過幾樣稀奇古怪的東西,經曆頗有些傳奇色彩,說出來竟也抵得過一回評書。


    表哥是我的遠房親戚,比我大十幾歲,我們平時接觸不多,逢年過節才偶爾走動。小時候我倒是常到他家玩,印象中表哥一直沒找著合適的工作,從年輕時就待業,那時還叫“待業青年”,拿現在的詞來說也算是“啃老族”,做夢都想發財。


    據說我表舅媽生他的時候,曾夢見一個黑臉大漢,穿得破破爛爛,看模樣似乎是個要飯的,那大漢手裏端著破碗,莽莽撞撞地闖進門來,舅媽吃了一驚,隨即從夢中醒轉生下了這個孩子。不免疑心是前世欠了勾心債,如今有討債之鬼上門投胎,可終究是親生骨肉,因此仍是非常溺愛,跟我表舅老兩口一輩子省吃儉用,把從牙縫兒裏省下來的錢,都花在他身上了。


    表哥家以前住在海光寺附近,現在海光寺家樂福那個路口,十字路口整天堵車,是數得著的cbd(車倍兒堵)地段。明清兩朝時這地方屬於南門外,不算城裏,出了城門就是殿宇巍峨寶刹莊嚴的普陀寺,民間俗稱“葡萄寺”,康熙爺禦筆親題給更名為“海光寺”,經曆過好幾百年的滄桑歲月。


    如今再去,可見不著海光寺了,也隻剩下個地名。清末海光寺的原址就沒了,後來日軍侵華,海光寺一帶是天津駐軍的中樞,蓋了好幾棟大樓,那建築多少都帶著點大唐遺風,大樓具體是什麽用途我不清楚,似乎是憲兵隊營房或軍醫院一類的設施,反正樓蓋得很結實,地基也深。解放後經過數次改造和翻修,原貌至今還得以保留,到地下室還能看見日軍留下的無電線屏蔽牆,以及儲存彈藥的防空洞。


    1976年唐山大地震,這邊也受了影響,那座大樓需要翻修。當時表哥還在上學,家裏讓他推著小車到工地上撿廢磚頭,留著用來蓋小房。據他說施工的地方,挖開了一條很深的大溝,兩邊堆著很多翻上來的爛磚頭,隨手撿了不少。那會兒天氣正熱,出了滿身的臭汗,無意中摸到一塊大磚,冰涼冰涼的,抱了一陣覺得很舒服,身上的暑熱消了大半,也沒想太多,扔到車上之後就回家吃飯去了。夜晚屋裏悶得難受,翻來覆去睡不著,他想起那塊特別涼的磚,於是揀出來放到床上摟著,拿他的話來形容,感覺像下火的天吃了冰鎮西瓜一樣,我表舅和表舅媽也覺得挺奇怪,所以這塊磚頭就一直放在屋裏。


    表舅經常吸煙,一天兩包最便宜的劣質香煙,晚上連咳嗽帶喘。有時貪圖涼快,也把這塊大磚頭放到枕頭底下墊著,轉天醒來不能說咳嗽好了,但是痰卻明顯少多了,呼吸也覺暢快。逐漸想到是表哥撿來的磚頭不太尋常,仔細端詳那形狀,也有幾分古怪,還是表舅媽最先發現這塊磚很像一樣東西,嚇得我表舅趕緊把磚頭給扔了。


    表哥撿到的磚頭,我並沒有見過,聽他家裏人的描述,這塊磚頭的大小,與尋常的窯磚接近,形狀不太規則,一頭厚一頭窄,外部裹著很厚的灰漿,裏麵質地滑膩,除去泥汙看那形狀輪廓,很像是一隻大手,厚的那端是斷開的手腕,窄的那端則是合攏的手指。


    表舅和表舅媽心裏直犯嘀咕,哪是什麽磚頭,分明是石俑的手,帶著股陰氣,又是從地裏挖出來的,沒準是哪座大墳裏陪葬的東西,積年累月放到死人旁邊,這麽晦氣誰敢留在家裏?所以讓我表舅趁著天黑,遠遠地扔到衛津河裏去了。


    1976年大地震那會兒,“文化大革命”都沒結束,普通老百姓根本沒有什麽古董之類的概念,看見了也當四舊,最主要的是不想惹麻煩。


    直到很多年以後,得知這麽一條消息。前清時英法聯軍打北京,屯兵在海光寺,當時寺廟還在。寺裏有兩件寶物,一個是千斤大銅鍾,還有一個是康熙爺禦賜供養的玉佛,打外邦進貢來的佛像,被視作鎮寺之寶,許多年來香火極盛。寺裏的和尚擔心洋兵把玉佛搶走,狠下心將玉佛砸碎,埋到了地底下,從此就下落不明了。


    海光寺一帶沒有古墓,表哥撿到的那隻斷手,很可能即是當年那尊玉佛的手。此後他從學校出來,先在糕點廠當學徒工,工作了沒多長時間就不想幹了,認為家裏給找的工作不理想,又苦又累,工資也低,總有點自命不凡的感覺,奈何誌大才疏,要文化沒文化,要本錢沒本錢,又沒掌握任何技術,社會上那套東西卻都學會了,整天指望著空手套白狼,最不願意當工人,胳肢窩底下夾個包,假裝到處談業務。他每次提起這件事,便怪我表舅和舅媽沒有眼光,如果把那東西留到現在,也不至於為了錢發愁,哪怕是留不住獻給國家,你還能得個獎狀光榮光榮,這可好,扔河裏瞪眼看個水花。


    表哥上的是技工學校,學鉗工,80年代工人是相當不錯的職業,工資鐵杆莊稼似的按月發放,不遲到不曠工便有獎金,福利補貼之類的待遇也好,混夠了歲數一退休,國家還管養老送終。


    當時有句話評價廠子裏的各個工種,說是“車鉗銑沒人比,鉚電焊對付幹,要翻砂就回家”,這話怎麽講呢?當工人最好的是幹鉗工、車工或銑工,鉗工保全都是技術活,晃晃悠悠到處走,比較自在,而且那手藝荒廢不了,什麽時候都用得上;車工銑工則是整天守著車床銑床,耗時間卻不用走腦子,有活就幹沒活也是隨便歇著,在車間裏看報紙打撲克喝茶,所以這三個工種最舒服,廠裏的人都想做。


    至於鉚工焊工需要吃些辛苦,趕上有活了,工作量比旁人都大。電工同樣是技術工種,居家過日子也不乏用武之地,哪家電表燈管壞了,免不了要麻煩懂電的師傅,所以電工很吃得開。不過以前的人們大多認為,帶電就有危險,你雖然有防護措施絕緣手套什麽的,可萬裏還有個一呢,萬一哪天出了點差錯,那就是要命的事。這不像別的活,胳膊碾進車床了大不了截肢,至少還能留下條命,電工一出事都是大事,因此電工也給列為二等了。


    “要翻砂就回家”,這話說得再明白不過了,廠子裏最苦最累的活就是翻砂,幹這個工種還不如直接回家待著。我表哥學的鉗工,初時本想混一輩子大鍋飯,無奈家裏沒關係沒路子,廠子不看專業,硬給安排了翻砂工。湊合幹了幾個月,差點沒累吐血,實在吃不住那份辛苦,又托人轉到了麵粉廠。工作了也沒多長時間,嫌那地方粉塵太大,容易得肺結核,索性蹲在家裏當了待業青年。


    那時有青年點,相當於小便利店,賣些雜貨之類的商品,待業青年可以去那實習,但不算正式職工,什麽時候找著工作了什麽時候走人。表哥連青年點也不願意去,怕被人笑話,把我表舅氣得拿了鐵鍬追著他滿街打。


    我表舅媽擔心表哥跟那些不三不四的社會小青年混,也是為了不讓表舅整天跟他發脾氣,便讓他到鄉下親戚家幫農,等家裏給找著合適工作再回來。


    表哥到農村是投奔他大伯,夏天幫著守瓜田,晚上都住在野地間的瓜棚裏。鄉下人煙稀少,河網縱橫,不過也沒什麽凶殘的野獸和賊偷,夜裏啃瓜的都是些小動物,比如獾、刺蝟、鼬、狸、田鼠之類的。別看是些小家夥,卻極不好對付,用毒下套時間長了就不管用了,最可恨的是到處亂啃,遇上一個瓜啃一口,一圈轉下來會有很多瓜秧被啃斷,你告訴它們偷著啃瓜犯法它們也聽不懂,給嚇唬跑了轉頭又溜回來,防得住東邊防不住西邊,十分讓人頭痛。


    所以看瓜的人往往備下若幹爆竹,等夜深人靜的時候,聽到瓜田裏傳來牙齒喀嚓的細微聲響,就點個炮仗,遠遠地扔過去,砰的一響,那偷著啃瓜的小動物便給嚇跑了。倘若沒有鞭炮,則需握著獵叉跑過去驅趕,這是最折騰人的。


    我聽表哥講這段經曆的時候,腦海裏每每都會浮現出魯迅先生筆下的少年閏土,閏土提著獵叉,在月光下的瓜田裏追逐某種小動物的身影,好像與表哥十分相似,不過我表哥在瓜田裏的遭遇卻和少年閏土大為不同。


    表哥天生膽大,那年夏天,守看瓜田的時候,意外逮著隻蛤蟆。兩條腿的活人好找,三條腿的蛤蟆難尋,這蛤蟆就有三條腿,後麵那條腿拖在當中,並不是掉了一條後腿,也不會蹦,隻能爬。以往有個劉海戲金蟾的傳說,那金蟾就有三條腿,俗傳可招財聚寶,見了便有好事。


    其實三條腿的蛤蟆並不是沒有,人也不都是兩條腿的,或許隻是蛤蟆中的畸形而已,表哥又非物種學家,是不是蛤蟆尚且還說著。不過據表哥所言,他開始覺得好玩,就把蛤蟆養在瓜棚裏,每天喂些蟲子,倒也養得住。幾天之後,發現三條腿的蛤蟆還有個怪異之處,每逢子午兩個時辰,這蛤蟆就咕咕而叫,與電匣子裏所報的時間一毫不差。平時怎麽捅它也是一聲不吭,如若整天都沒動靜,那就是要下雨了。問村裏人村裏人無不稱奇,都說住這麽多年從沒見過這玩意兒。


    表哥合計得挺好,打算等有車來村裏拉瓜的時候,就搭車把蛤蟆帶回家去,那時已經有經濟意識了,知道這玩意兒沒準能換錢,沒想到當天夜裏出事了。


    那天晚上表哥還如往常一樣守著瓜田,夜深月明之際,又聽遠處有小動物啃瓜的聲音。他白天光顧著端詳那隻蛤蟆,忘了預備爆竹。沒辦法隻好拿著手電和獵叉,先隨手將蛤蟆壓在瓦罐底下,然後罵罵咧咧地跑到瓜田深處去趕。離近了用手電筒照到一個小動物,是田鼠是貓鼬他也說不清楚,反正毛茸茸的,瞪著綠幽幽的兩隻小眼,根本不知道怕人,就在那跟手電光對視。


    表哥拿叉子去打,那東西躲得機靈,嗖一下就躥到田埂上去了,表哥在後邊緊追。趁著月色明亮,追出好一段距離,就看它順著田埂鑽進了一個土窟窿,表哥當時是受擾心煩,想把那洞挖開來個斬草除根,弄死了落個清靜,不料想土窟窿越挖越深,刨了半天還不見底,卻隱隱約約瞅見深處似乎有道暗紅色的光霧。


    我表哥以為這地方有寶,不顧渾身是汗氣喘籲籲,又使勁往下挖,據他描述,挖開那窟窿的一瞬間,看到裏麵密密麻麻,有上百雙冒綠光的小眼睛,都是先前逃進去的那種小動物,什麽東西多了也是嚇人,嚇得他兩腿都軟了,隨即感到洞中有股黑煙冒出來,臉上如被鐵錘擊打,叫都沒來得及叫一聲,頓時便躺到地上人事不省了。


    天亮後表哥被村民發現,找來土郎中用了草藥,他全身浮腫,高燒昏迷了好幾天才恢複意識,跟別人說夜裏的遭遇卻沒人信,聽當地人說他先前看見窟窿裏有暗紅的霧,很可能是那小動物放出的臭氣,會使人神誌不清,此後看到的情形也許是被迷了,而表哥捉到的那隻蛤蟆,由於被他隨手壓在瓦罐底下,醒來再去看早就死了多時,又趕上夏天酷熱,都已經腐爛發臭了。


    按說書的話來講,到此為止,前兩個寶物的故事就此結束,往下我再說說表哥撿到的第三個寶物,這次更為古怪,看著可能像小說,其實也是真人真事。


    表哥從農村回來之後,一直沒找到合適工作,一來二去變成了家裏和社會上最讓人瞧不起的待業青年,我表舅為他的事沒少著急上火,但是表哥誌氣不小,國營工廠裏的職業他根本看不上眼,當領導的野心他倒是沒有,隻是羨慕那些整天坐著火車往全國各地跑業務的人。


    跑業務的業務員隔三差五經常出差,一來可以見見世麵,二來那個年代沒有淘寶網購這類事物,物流行業還很落後,如果誰往上海廣州出趟差,便會有許多人托他捎東西,每件東西多收點錢,加起了就很可觀了,雖然這種事被單位知道了有可能歸為投機倒把,也是要吃不了兜著走的,但好處更多,賺的都是活錢,總比拿死工資吃大鍋飯強太多了。


    表哥想歸想,家裏卻沒那麽硬的路子,他到車間裏當工人的門路,都是表舅求爺爺告奶奶,把好話說盡人情送到了,才勉強擠出來的名額,這小子還死活不願意去,最後表舅沒脾氣了,告訴表哥說:“你不願意去工廠上班也行,那就在家待業,但是咱這是普通勞動人民家庭,不養白吃飯不幹活的少爺羔子,每月月頭,你得給家裏交一份夥食費。”


    表哥二話沒說就答應了,隻要不到廠裏上班,怎麽著都行,他尋思自己不傻不蔫的,幹點什麽賺不來那幾個錢?不過想著容易做著難,夢裏有千條大道,醒來卻處處碰壁,一點兒本錢沒有,想當個體戶也當不成。


    那時鄰居還有個小年輕的,外號叫“白糖”,年歲與表哥相仿,也是胡同裏出了名的渾球,別看外號叫“白糖”,本人卻特別不講衛生,長得黑不溜秋,洗臉不洗脖的這麽個主兒,同樣不務正業。


    白糖算是表哥身邊頭一號“狐朋狗友”,哥倆打從穿開襠褲那會兒就在一起玩,表哥蹲在家裏當了待業青年,就想起白糖來了,原來這白糖喜歡看小人兒書,那時候家裏條件不錯,攢了幾大箱子小人兒書,好多成套的,像什麽《呼家將》《楊家將》《嶽家將》《封神》《水滸》《三國》《西遊》《聊齋》等等,這是傳統題材,一套少則二十幾本,多則四五十本,此外還有不少國外的名篇,更有反映抗日戰爭以及解放戰爭大兵團作戰的《紅日》《平原遊擊隊》之類,單本的更是五花八門不計其數。


    白糖這愛好大致等同與現在學生們喜歡看漫畫,那個年代沒有漫畫,全是小人兒書,學名稱為“連環畫”,比如《丁丁曆險記》,在國外是漫畫,到國內就給做成了連環畫,區別在於每頁一幅圖,都是一般大小。


    我曾親眼見過白糖收集的小人兒書,真有大開眼界的感覺,印象最深的是《洋蔥頭曆險記》。白糖把這些小人兒書看得跟寶貝一樣,舍不得讓別人看,因為他跟我表哥關係鐵,我才有機會看全了《洋蔥頭曆險記》,回到學校跟同學們吹了好久。


    表哥找到白糖,倆人認真商量了一番,那年夏天在胡同口樹陰底下擺了個攤,地上鋪幾張報紙,擺幾個小板凳,將那些小人書拿去租賃,兩分錢一本,五分錢可以隨便看一下午,很多小孩乃至大人都來看,一天下來也不比到廠子裏上班賺得少。


    白糖雖然舍不得這些小人兒書,可也想賺點錢,於是跟表哥對半分賬,賺了錢哥倆一人一半,收入除了交給家裏一部分,剩下的打台球看錄像也綽綽有餘了。


    轉眼到了秋季,秋風一起,滿地落葉,天時漸涼,不適合再擺地攤賃小人兒書了,表哥跟白糖一數剩下的錢,足有一百多塊,在當時來講已經很可觀了,那時候普通工人一個月工資也不過幾十塊錢,不過小人兒書被翻看的次數太多,磨損缺失的情況非常嚴重,那些成套的書很容易就零散了,然而再想湊齊了卻是難於登天。那時也根本料想不到,這幾大箱子小人兒書留到如今,可真值了大錢了。當初小人兒書鼎盛時期,不乏美術大師手繪之作,極具收藏價值,當時幾毛錢一本的絕版連環畫,如果保存到現在品相較好,價格能拍到幾萬元,成套完整的就更值錢了。


    在連環畫收藏界備受追捧的一套小人兒書,是上海美術出版社的《三國演義》全套六十冊,擱現在能頂一套商品房。當年白糖就有這套書,六十集一本不少,他連50年代繪畫大師“南顧北劉”的作品都有。可是為了賺點小錢,把這些小人兒書統統糟蹋了,丟的丟,殘的殘,加上白糖自己也不再上心了,導致最後一本也沒保存下來。


    不過收藏熱也就是最近這幾年的事,那時候並不覺得心疼,表哥擺攤租賃小人兒書賺錢的那個夏天,卻遇上一件挺可怕的事,當然也跟他撿來的東西有關。


    那天天氣很熱,表哥和白糖倆人,同往常一樣在路口擺攤,天黑後雖然有路燈,但蚊子也跟著出來了,因此他們都在吃晚飯之前收攤,表哥這人眼尖,不當飛行員都可惜了。那次收攤的時候,瞥見地上有個掛墜兒,撿起來撲落塵土仔細一看,是個拿根紅絨繩穿著的老銅錢。肯定是誰不小心掉在這的,路口這地方一天到晚人來人往,沒處找失主去,表哥也沒有雷鋒同誌那麽高的覺悟,他覺得這小掛墜好看,是個玩意兒,順手就給揣兜裏了。


    表哥當時沒想太多,而且撿來的東西,也不知道好壞,所以誰都沒告訴。收攤回到家洗臉吃晚飯,表舅和表舅媽照例嘮叨個沒完,埋怨他放著工人不當,卻擺攤租小人兒書,把家裏的臉都丟光了,表哥早聽得習以為常了,左耳朵聽右耳朵冒,從來也不拿這些話當回事。當天累了就沒出去玩,吃過飯到院子裏乘了會兒涼,跟一群狐朋狗友扯閑篇,還把那紅線繩串的銅錢拿出來掛在自己脖子上顯擺,大夥都說這銅錢是個護身符,而且這枚銅錢上的字太古了,誰都認不出來,說不定挺值錢的,表哥聽了很高興,可夜裏睡覺卻發了一場噩夢。


    那天晚上,表哥夢到自己在屋子裏上吊,脖子讓麻繩勒住,憋得喘不過氣,驚醒過來已出了一身冷汗,最奇怪的是接連不斷,每天半夜都做同樣的夢,表哥隱隱想到噩夢也許和撿來的老錢兒有關,不敢再往脖子上掛了,想扔又有點舍不得。


    白糖的爺爺在舊社會做過老道,又開過當鋪,是個懂眼的人,“文革”時為這事沒少挨整,表哥拿著那枚老錢兒去找白糖的爺爺,請他老人家給瞧瞧是怎麽回事。


    白糖的爺爺並不隱瞞,他對表哥實話實說。早年間當老道給人算命做法,隻是在江湖上混口飯吃,沒什麽真本事,但這老爺子眼力還是有的。一看表哥撿來的老錢兒,就說這玩意兒根本不是掛脖子上的東西,沒有人敢在脖子上掛銅錢,凡是有這麽幹的,必定是不懂事自找倒黴的棒槌。老錢兒在解放前有壓製的意味,因為上麵鑄著官字兒,死人裝棺材入土之前,通常在嘴裏放上一枚銅錢,那叫“壓口錢”。


    再往早,人們穿的衣服寬袍大袖,下擺很長,讓風一吹就起來,行動不太方便,因此發明了一些壓衣服的東西,平時拴在腰帶上,不僅是個裝飾,也起到壓住衣服下擺的作用。壓衣的東西有很多種,玉佩是其中一種,但玉器不是誰都帶得起的,漢代以前平民百姓佩戴玉器還觸犯法律,所以有人用小刀替代,喚作“壓衣刀”。《水滸》裏有段書是“宋公明怒殺閻婆惜”,宋江用的凶器便是壓衣刀,俗話說“寸鐵為凶”,將匕首之類開了刃的壓衣刀帶在身上,在很多時候都是犯忌的舉動,所以最常見也是最普遍的方法,是在腰間掛一枚銅錢壓衣。


    根據白糖的爺爺猜測,表哥撿來的這枚老錢兒,多半是哪個吊死鬼身上帶的東西,不知為何留到現在,把它掛在脖子上,夜裏能不發噩夢嗎?這玩意兒值不值錢很不好說,留在家裏卻容易招災引禍,趁早扔了才是。


    表哥聽完這番話,心裏不免害怕,不過他也不完全相信,掂量來掂量去,一直沒舍得扔,要說這事也邪門了,自打老錢兒離了身,再沒做過那種噩夢,後來經過拆遷搬家,這枚讓人做噩夢的老錢兒就此下落不明,不知遺失到什麽地方去了。


    表哥在我表舅眼裏,始終是個沒出息的待業青年,但在我看來,表哥是個挺能折騰的人,從小膽子就大,敢做敢闖,向來不肯循規蹈矩。


    舉個例子,以前有種關於耳蠶的傳說,說“耳蠶”那是叫白了,也有稱耳屎或耳垢的,總之就是耳朵裏的穢物,據說正常人吃了這玩意兒,立刻就能變成傻子。


    大人經常這麽告訴小孩,說是胡同裏那個老傻子,即是小時候誤吃耳蠶造成的,這種事有沒有依據,則是完全無從考證,反正大夥都這麽傳,漸漸都信以為真了。也許真有這麽回事,也許隻是嚇唬小孩,畢竟那東西不衛生,那年頭的孩子大都又淘又饞,什麽都敢往嘴裏放,所以拿這種話震唬著。


    表哥十五六歲的時候,跟胡同裏的一群半大孩子打賭,說起吃耳蠶能變傻子的事,白糖當場從自己耳朵裏掏出來一大塊耳蠶,他長這麽大從來沒掏過耳朵,那耳朵裏的東西可想而知。掏出來的這塊耳蠶,能有小指甲蓋那麽大,也不知道存了多少年了,黃裏透綠,放在手裏給表哥看:“你敢不敢吃?”


    表哥膽子再大也不敢嚼,全當是吃個螞蚱,捏起來扔到嘴裏,拿涼白開往下一送,氣不長出麵不改色,也沒有變成傻子,徹底將吃耳蠶變傻子這個愚昧無知的說法給破了,震了整條胡同,還因為打賭贏了二十根小豆冰棍。


    表哥從小就經常幹這種事,拿表舅和表舅媽的話來講,淘得都出圈了,幹嘛嘛不行,吃嘛嘛沒夠,擱哪哪礙事。


    其實越是這種人越能成大事,漢高祖劉邦當年不也是遊手好閑不務正業?按表哥的理解,在廠子裏找份工作,老老實實每天到點上班到點下班,刮風下雨不敢遲到,累死累活賺份工資,整日裏算計著柴米油鹽,將來娶個媳婦生個孩子,再教育孩子長大也這麽做,那才是真沒出息,男子漢大丈夫堅決不能走這條路。


    表哥果然沒走那條路,他應該算是國內下海比較早的那批個體戶,隻不過時運不佳,要不然早就發了,當然擺小人兒書攤撿到枚老錢兒,後來莫名其妙丟了,那倒不算什麽了不得的東西,表哥撿到最厲害的一個寶物,還是在1985年,那件東西可說得上是空前絕後了。


    那一年白糖已經去廠裏上班了,表哥又認識了一個新疆人,倆人合夥賣羊肉串。新疆那哥們兒手藝不錯,但隻會說維語,地麵也不熟,跟表哥合夥,倆人打了個爐子,就在街上烤羊肉串。那是天津最早的羊肉串,至少周圍的人在表哥擺攤之前,都沒嚐過這種西域風味。那會兒是兩毛錢一串,羊肉都拿自行車的車條穿著,不像現在都用竹簽子。爐架子後麵放台單卡的破錄音機,喇叭都劈了,也不知從哪搞來一盤旋律詭異的磁帶,說是新疆的樂曲,但是放起來嗚哩哇啦,誰也聽不清楚到底是什麽曲子。新疆人拿把破蒲扇,一會兒把羊肉串在炭火上翻來翻去地烤,一會兒捏起孜然辣椒麵往上撒,動作非常熟練,他一扇那炭就冒白煙,混合著烤肉的香氣,讓人離著半條街就能聞到。表哥則在那詭異的旋律下,嘟嚕著舌頭吆喝生意,什麽辣的不辣的,領導世界新潮流的羊肉串,這買賣在當時來說可太火了,路過的男女老少沒有不留口水的,每天下午都圍著一幫人。


    那天有個外地男子,看模樣四十來歲,大概是到天津探親或出差,一聽口音就是土生土長的北京人。因為北京人口甜,老北京話和普通話還不一樣,兒話音特別重。剛解放的時候,全國黨政軍機關都設在首都了,各個機關加上家屬不下百萬人,這些人大多來自五湖四海,口音是南腔北調,子女後代基本上都說普通話,但不是老北京的土話,隻有四九城裏住了多少代的人,才說真正的老北京話。表哥家在北京有親戚,所以一聽口音就能聽出來。


    這位老北京走在半路上,也被表哥的羊肉串吸引過來,吃了兩塊錢的,吃完抹抹嘴,抬腳走了,卻把手裏拎的提包忘在原地了。表哥對這個人有印象,可等到晚上收攤,還沒見失主回來,他一琢磨:“這麽等也不是事,不如打開看看皮包裏有什麽,要是有很多錢,那人家肯定也挺著急,就趕緊交給派出所,讓他們想辦法去聯係失主,要是沒什麽值錢的東西,我就自行處置了,沒準隻是些土特產之類的……”想到這把包打開,見那裏麵除了七零八碎,以及一些證件票據之外,還有個很奇怪的東西。


    這東西像是年頭很老的玉石,但沒那麽沉重,有一指來長,兩指來寬,形狀並不規則,疙裏疙瘩的泛著白,還帶著一些黑綠色的斑紋。從來沒聽過見過這種東西,看來又不像古董,晚上到家,拿去請教白糖的爺爺。


    白糖的爺爺當過算卦老道,也做了好些年當鋪的掌櫃,拿眼一看這東西,連連搖頭,表示從沒見過。像玉肯定不是玉,這些黑綠色的紋理,也不是銅沁,古玉和青銅器一起埋到地下,年深歲久,青銅之氣侵入到玉的氣孔中,會形成深綠的沁色,那叫青銅沁。如果古玉是放在屍體旁邊,死屍腐爛的血水泡過玉器,年頭多了是黑色,是為血沁。這東西上的斑紋色呈黑綠,又不成形狀,多半是仿古玉的西貝貨,什麽是西貝貨?西貝加起來念個賈,江湖上避諱直接說“假”字,就拿西貝二字代指假貨,一個大子兒也不值。


    表哥聽完十分掃興,又想這皮包裏有證件和票據,還是還給失主為好,轉天還沒等送交派出所,那位老北京就急匆匆地找來了。敢情這位也夠糊塗,回到家才發現包沒了,也想不起來丟在哪來,一路打聽過來,問到表哥這裏,表哥就把皮包還給人家了。


    那位老北京感激不已,主要是這些票據事關重大,搞丟了很麻煩,他拿出那塊假玉要送給表哥。表哥執意不收,另外也生氣這人虛情假意,拿這東西來糊弄自己。


    那位老北京說這東西確實不是玉,它是哪來的呢,您聽我跟您說說,我老家兒是正紅旗的旗人,前清時當皇差,守過祿米倉,祿米倉您聽說過嗎?明末清初,八旗鐵甲入關,大清皇上坐了龍庭,給八旗各部論功行賞,這天下是八旗打下來的,今後有這朝廷一天,八旗子弟就有祿米,到月支取,這叫鐵杆莊稼。當然根據地位不同,領多領少是不一樣了,屬於一種俸祿,可以自己吃,也可以拿到市上換錢。朝廷存米的地方就叫祿米倉。倉裏的米年複一年,新米壓著陳米,整個滿清王朝前後兩百多年,最底下的米不免腐爛發黴。趕到大清國玩完了,那祿米倉裏的米還沒見底,不過底下的米早就不能吃了。再往後日本鬼子來了,這小日本子太摳門了,據說他們天皇喝粥都舍不得用大碗,哪舍得給咱老百姓吃大米白麵啊,發明了一種混合麵,拿那些糧食渣子,配上鋸末讓咱吃,這東西畜生都不肯吃,硬讓咱老百姓吃,也不知吃死了多少人,那混合麵裏就有祿米倉存了幾百年的陳米。那時候我老家兒還守著最大的一處祿米倉,讓小鬼子拿刺刀逼著,也不敢違抗,整天在倉裏挖出那些豬狗都不吃的陳米,用來做混合麵,結果挖到最深處,發現了好多這種化石。相傳這是地華,華乃物之精,陳米在特殊環境下變成了石頭,所以表麵疙裏疙瘩,都是米變的呀,最後數一數,挖出這麽二十幾塊,天底下可就這麽多,再多一塊也找不出了。這麽多年一直收藏在家裏,這次到天津是有個朋友很想要,因此給他帶了一塊。


    這位老北京說這東西雖然不值什麽錢,但也少見,就想送給表哥略表謝意。


    表哥一想這不就是粟米形成的化石嗎,那黑綠色的斑痕都是黴變物,誰願意要這種破玩意兒?於是推辭不受。可轉過年來就後悔了,悔得以頭撞牆,原來有日本人收這東西,也不知道是研究還是收藏,反正是一塊能換一輛小汽車,那時萬元戶都不得了,一輛小汽車是什麽概念?


    表哥總撿些稀奇古怪的東西,有些值錢有些罕見。可按看相的說,他這人手掌上有漏財紋,撿到什麽好東西也留不住,所謂“物有其主”,那就不該是他的東西,可換個角度想想,這些經曆本身,又何嚐不是一件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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