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玫輕嗤,下巴微揚,看向牧越,“介紹一下。”
“我尊貴的母上大人,和玫。”和靈沒猶豫,“我朋友,de牧總,牧越。”
少女話音剛落,宋與墨對上牧越的目光,輕淡笑了聲。
——朋友。
隻是朋友而已。
兜兜轉轉,總該能看得清自己是在什麽位置。
和靈聽見聲音,下意識看了眼牧越,男人眼底的笑意未散,深沉如海,裏麵的情緒她看不懂。
她這倒是比他渣多了。
和靈:“您要沒事的話先回家,工作室不是敘舊的地兒。”
“你能有什麽事?”和玫不屑道,“十分鍾之內,自己出來。”
說完,和玫踩著她漂亮的高跟鞋往門外走,司機下來為她開車門,黑色的賓利散著細碎的光。
和靈麵無表情。
看看多好笑,她這連自己的行為處事都管不了的。
哪兒有能力再給男朋友解圍。
和玫走了,宋與墨沒走。
“累嗎?”他溫和地問她,“累的話,我跟阿姨說一聲,我們晚上不回去了。”
字裏行間,滿是親昵。
“你能搞得定她?”和靈問。
“能。”
和靈走到辦公室找自己的pad,她的手腕突然被牽住,她抬眸,“怎麽了?”
他問:“要跟他走?”
“糾正一下,是跟著我媽走。”和靈說,“我得回家一趟,晚點月江庭見?”
牧越看著她沒說話。
男人沒鬆手,鉗製住她的動作,似乎她又回到那個高高在上的模樣。
和靈踮起腳尖,當著宋與墨的麵,她吻在他的唇上。
不是一觸即離。
他們都沒閉眼,清晰地將彼此的模樣鐫刻在眼底。
“哄你。”她說。
“……”
和靈眼眸亮瑩瑩的:“我得處理點兒破事兒,晚點我去找你。”
這話的意思,還是要走。
少女手腕稍稍轉動,從他的桎梏裏抽出,不帶一點留戀。她手腕的溫度太涼了,涼到抽出時連點餘溫都未殘留。
他總是如此,哪怕是對她壞一點都舍不得。
她也總是如此,一邊溫柔的對他,一邊離開他。
/
在應付和玫跟應付宋與墨之間,和靈選擇後者。直到上餐桌的時候,和靈還能收到和玫的信息。
【說了很多次,這個牧越沒你想的那麽簡單,你們保持好距離,這是在保護你。】
【阿墨對你很好,你們結婚正好,婚期日子在挑,少耍花樣。】
和靈漫不經心地掃了兩眼,倒是挺意外的,連江延都發消息給她了。
【阿墨是自己人,一起長大知根知底,爸爸考察過了。這麽多年過去,他還是很愛你。別因為以前的事留下遺憾,人總要向前看。】
宋與墨啊,還真把她爸媽都搞定了。
選婚期,看戀人,就是不問她的意見。
也對,她結婚,她的意見有什麽重要的。
退出這倆糟心破事,她點進置頂的聊天。
這個圈沒給她發消息。
和靈回想起牧越離開時的表情,好像真的生氣了。
這回,該怎麽哄。
“你很在乎他?”宋與墨問。
和靈一愣,她倒是很久沒聽到“在乎”這樣的字眼,還是用在男朋友身上。
在乎男人,這聽起來也太可怕了。
“他不會聯係你的,”宋與墨慢條斯理道,“阿越的自尊心太重,你今天願意跟我走,結果已經擺在麵前。”
和靈點了點桌麵,“說得好像很了解他似的。”
“是挺了解的。當初還是你讓我照顧他,你不記得了?”
和靈明顯茫然了幾秒:“什麽?”
“看來,他挺害怕讓你知道的。”宋與墨笑得溫潤,“他很了解你,對嗎。”
宋與墨的音色不同於牧越,他說話時如清風細雨,悄無聲息地淋濕心底。然而每一個字都像針,將冰冷的字眼縫合在一塊兒,刺得人毛骨悚然。
和靈沉默。
之前在巴黎的時候他變著法給她找好吃的,她這重度挑食人群在巴黎竟然一點也沒瘦。
他知道她睡不著,會給她送牛奶,給她準備安神的香薰。
她喜歡把房間開得通亮,但他好像不太喜歡過亮的地方,卻一直依著她的喜好。
和靈也跟他開過玩笑,“我覺得我們一定認識好多年,要不然就是上輩子認識,不然你怎麽會這麽了解我。”
當時他隻是笑笑沒說話。
宋與墨把和靈的表情盡收眼底,他不說,非要讓她自己猜個清楚明白。
“阿靈,如果對方滿是心計,你一頭撲進去,這種行為像什麽?”
“傻逼。”
宋與墨淡笑,隻做提點,“別把自己玩進去了。”
“玩進去?”和靈輕嗤了聲。
不會,她不該對這些事情抱有任何期待。
一點,都不該有。
哪怕隻是一場遊戲,她也要俯視著另一端。她不做入局者,得是上帝。
宋與墨太了解和靈了,當猜疑在她心裏埋下種子,便隻會不知盡頭的成長為參天大樹。
他根本不介意牧越的存在,於和靈而言,那樣的欺瞞。
——她恨之入骨。
宋與墨問:“阿靈,婚期你喜歡在哪天?”
“婚期?”和靈笑了,她懶散地靠著椅背,問,“那你呢?”
“嗯?”
“你知道我討厭欺騙,所以用這個來說服我。那你站在什麽位置上呢?”和靈一字一頓,“你還記得,我為什麽討厭欺騙嗎?”
“……”
/
高二尾。
和靈已經受夠了和玫跟江延無止境的控製欲,她不想學什麽狗屁金融,也不想玩什麽子承父業,更不想像個傻逼玩意兒隻懂得聽他們的掌控。
她是人。
活生生的人。
她有自己的意識、想法,憑什麽連自己的人生都主宰不了。
於是,從小到大都是順風順水的和靈,做了個沒人想得到的決定——她要出國。
哪怕一個人在異國他鄉,她也不想在當他們的提線木偶。
留學需要offer、簽證、財力證明等等瑣碎,她未成年還需要監護人的同意。
好在她戶口本上的監護人是她的外公,外公本意也想讓她進商科,和靈便膽大包天地騙了他說選的是商科專業。
老人家精明得很不信,和靈把這計劃透露給宋與墨,最後總算成功。
這一串的計劃太過膽大包天,除了宋與墨,根本沒人知道她在幹什麽。
“阿靈,你真的要學攝影嗎?”
“我喜歡,當然學呀。”和靈正低頭擺弄著相機。
宋與墨皺著眉,“你知道的,我沒辦法跟你出國。”
他跟和靈的命運大差不差,自有家人安排。他也一直不明白,為什麽他能服從家族的安排,她寧死不屈。
和靈:“我一個人可以的。”
“那我們呢?”他突然問,“阿靈,你是不是從來沒考慮過我們?”
和靈不解:“為什麽這麽想?隻是出國讀個大學,讀完我就回國了,放假的時候又不是不能見麵。隻是短暫地分開而已,我們來日方長。”
少年依舊滿是鬱色,“我跟攝影,你選擇了攝影。”
他們認識了十七年,從小到大,幾乎日日相見。她因為攝影,選擇拋下他。
“我尊貴的母上大人,和玫。”和靈沒猶豫,“我朋友,de牧總,牧越。”
少女話音剛落,宋與墨對上牧越的目光,輕淡笑了聲。
——朋友。
隻是朋友而已。
兜兜轉轉,總該能看得清自己是在什麽位置。
和靈聽見聲音,下意識看了眼牧越,男人眼底的笑意未散,深沉如海,裏麵的情緒她看不懂。
她這倒是比他渣多了。
和靈:“您要沒事的話先回家,工作室不是敘舊的地兒。”
“你能有什麽事?”和玫不屑道,“十分鍾之內,自己出來。”
說完,和玫踩著她漂亮的高跟鞋往門外走,司機下來為她開車門,黑色的賓利散著細碎的光。
和靈麵無表情。
看看多好笑,她這連自己的行為處事都管不了的。
哪兒有能力再給男朋友解圍。
和玫走了,宋與墨沒走。
“累嗎?”他溫和地問她,“累的話,我跟阿姨說一聲,我們晚上不回去了。”
字裏行間,滿是親昵。
“你能搞得定她?”和靈問。
“能。”
和靈走到辦公室找自己的pad,她的手腕突然被牽住,她抬眸,“怎麽了?”
他問:“要跟他走?”
“糾正一下,是跟著我媽走。”和靈說,“我得回家一趟,晚點月江庭見?”
牧越看著她沒說話。
男人沒鬆手,鉗製住她的動作,似乎她又回到那個高高在上的模樣。
和靈踮起腳尖,當著宋與墨的麵,她吻在他的唇上。
不是一觸即離。
他們都沒閉眼,清晰地將彼此的模樣鐫刻在眼底。
“哄你。”她說。
“……”
和靈眼眸亮瑩瑩的:“我得處理點兒破事兒,晚點我去找你。”
這話的意思,還是要走。
少女手腕稍稍轉動,從他的桎梏裏抽出,不帶一點留戀。她手腕的溫度太涼了,涼到抽出時連點餘溫都未殘留。
他總是如此,哪怕是對她壞一點都舍不得。
她也總是如此,一邊溫柔的對他,一邊離開他。
/
在應付和玫跟應付宋與墨之間,和靈選擇後者。直到上餐桌的時候,和靈還能收到和玫的信息。
【說了很多次,這個牧越沒你想的那麽簡單,你們保持好距離,這是在保護你。】
【阿墨對你很好,你們結婚正好,婚期日子在挑,少耍花樣。】
和靈漫不經心地掃了兩眼,倒是挺意外的,連江延都發消息給她了。
【阿墨是自己人,一起長大知根知底,爸爸考察過了。這麽多年過去,他還是很愛你。別因為以前的事留下遺憾,人總要向前看。】
宋與墨啊,還真把她爸媽都搞定了。
選婚期,看戀人,就是不問她的意見。
也對,她結婚,她的意見有什麽重要的。
退出這倆糟心破事,她點進置頂的聊天。
這個圈沒給她發消息。
和靈回想起牧越離開時的表情,好像真的生氣了。
這回,該怎麽哄。
“你很在乎他?”宋與墨問。
和靈一愣,她倒是很久沒聽到“在乎”這樣的字眼,還是用在男朋友身上。
在乎男人,這聽起來也太可怕了。
“他不會聯係你的,”宋與墨慢條斯理道,“阿越的自尊心太重,你今天願意跟我走,結果已經擺在麵前。”
和靈點了點桌麵,“說得好像很了解他似的。”
“是挺了解的。當初還是你讓我照顧他,你不記得了?”
和靈明顯茫然了幾秒:“什麽?”
“看來,他挺害怕讓你知道的。”宋與墨笑得溫潤,“他很了解你,對嗎。”
宋與墨的音色不同於牧越,他說話時如清風細雨,悄無聲息地淋濕心底。然而每一個字都像針,將冰冷的字眼縫合在一塊兒,刺得人毛骨悚然。
和靈沉默。
之前在巴黎的時候他變著法給她找好吃的,她這重度挑食人群在巴黎竟然一點也沒瘦。
他知道她睡不著,會給她送牛奶,給她準備安神的香薰。
她喜歡把房間開得通亮,但他好像不太喜歡過亮的地方,卻一直依著她的喜好。
和靈也跟他開過玩笑,“我覺得我們一定認識好多年,要不然就是上輩子認識,不然你怎麽會這麽了解我。”
當時他隻是笑笑沒說話。
宋與墨把和靈的表情盡收眼底,他不說,非要讓她自己猜個清楚明白。
“阿靈,如果對方滿是心計,你一頭撲進去,這種行為像什麽?”
“傻逼。”
宋與墨淡笑,隻做提點,“別把自己玩進去了。”
“玩進去?”和靈輕嗤了聲。
不會,她不該對這些事情抱有任何期待。
一點,都不該有。
哪怕隻是一場遊戲,她也要俯視著另一端。她不做入局者,得是上帝。
宋與墨太了解和靈了,當猜疑在她心裏埋下種子,便隻會不知盡頭的成長為參天大樹。
他根本不介意牧越的存在,於和靈而言,那樣的欺瞞。
——她恨之入骨。
宋與墨問:“阿靈,婚期你喜歡在哪天?”
“婚期?”和靈笑了,她懶散地靠著椅背,問,“那你呢?”
“嗯?”
“你知道我討厭欺騙,所以用這個來說服我。那你站在什麽位置上呢?”和靈一字一頓,“你還記得,我為什麽討厭欺騙嗎?”
“……”
/
高二尾。
和靈已經受夠了和玫跟江延無止境的控製欲,她不想學什麽狗屁金融,也不想玩什麽子承父業,更不想像個傻逼玩意兒隻懂得聽他們的掌控。
她是人。
活生生的人。
她有自己的意識、想法,憑什麽連自己的人生都主宰不了。
於是,從小到大都是順風順水的和靈,做了個沒人想得到的決定——她要出國。
哪怕一個人在異國他鄉,她也不想在當他們的提線木偶。
留學需要offer、簽證、財力證明等等瑣碎,她未成年還需要監護人的同意。
好在她戶口本上的監護人是她的外公,外公本意也想讓她進商科,和靈便膽大包天地騙了他說選的是商科專業。
老人家精明得很不信,和靈把這計劃透露給宋與墨,最後總算成功。
這一串的計劃太過膽大包天,除了宋與墨,根本沒人知道她在幹什麽。
“阿靈,你真的要學攝影嗎?”
“我喜歡,當然學呀。”和靈正低頭擺弄著相機。
宋與墨皺著眉,“你知道的,我沒辦法跟你出國。”
他跟和靈的命運大差不差,自有家人安排。他也一直不明白,為什麽他能服從家族的安排,她寧死不屈。
和靈:“我一個人可以的。”
“那我們呢?”他突然問,“阿靈,你是不是從來沒考慮過我們?”
和靈不解:“為什麽這麽想?隻是出國讀個大學,讀完我就回國了,放假的時候又不是不能見麵。隻是短暫地分開而已,我們來日方長。”
少年依舊滿是鬱色,“我跟攝影,你選擇了攝影。”
他們認識了十七年,從小到大,幾乎日日相見。她因為攝影,選擇拋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