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理想
徐重掏出錢和糧票,讓三個孩子自己報自己想吃的。
徐蓁要小餛飩,徐蘅要菜肉餡的大餛飩,安歌要半兩小餛飩兩隻團子,肉餡一、芝麻餡一。
“就你麻煩。”
徐重到窗口排隊拿餛飩團子,徐蓁朝安歌翻了個白眼,徐蘅跟著重複,“就是!”
安歌提醒,“媽媽讓咱們團結友愛,互相謙讓,特別跟爺爺出來時不能吵架。”
自詡為媽媽好女兒管理妹妹小能手的徐蓁頓時啞火,媽媽的話可以縮寫為“不能吵架”,至於誰對誰錯很簡單,誰先挑起戰火誰就是錯的一方。
她悻悻看向窗口,見輪到爺爺便起身要去幫忙,誰知被安歌扯住衣角。
“那邊人多,容易被燙著。”
大熱天,滾燙的湯水翻下來可不得了,是家裏大人經常叮囑她們的。徐蓁許久沒見到爺爺,特別想和他親近才一時衝動。她知道安歌說得對,可又放不下身為姐姐的麵子,微黑的小臉憋成了紫色。
偏偏徐蘅拎不清,還停留在“媽媽讓咱們團結友愛”上,關心地問,“大阿姐,你不舒服?”
徐蓁一包氣沒地方出,聞言不耐煩地說,“閉嘴。”
“我是關心你-”徐蘅覺得自己的心意沒得到回報,立馬拉長臉,兩隻眼分得更開了。
徐重要了個托盤,把餛飩團子放在上麵端回來。三個孩子兩個氣鼓鼓,估計吵了架,還剩最小的麵色如常,幫忙把四隻大碗從托盤搬到桌上。
“你!”徐重去窗口還托盤,徐蓁指住安歌,小東西使壞,故意讓她們惹爺爺生厭。
安歌眨眨眼,“爺爺-”
徐蓁連忙放下手,回過頭見徐重背對著她們,才鬆了口氣。
“……來了一起吃。”安歌悠悠說下半句。
-太壞了!小東西。徐蓁記得媽媽講安歌:頭頂兩個旋的孩子生來就是壞脾氣,難弄。
“不好吃嗎?”徐重記得大孫女最喜歡吃餛飩,才帶孩子們來吃,沒想到徐蓁吃得慢吞吞,沒滋沒味。他放慢速度,品了品味道,餡是春天曬的菜幹跟肉,吃起來有股特殊的香氣。徐蓁那碗小餛飩皮子呈半透明,粉色的餡,熬的骨頭湯,灑了切成絲的蛋皮和紫菜,看著就不錯。
徐蓁連忙打起精神,“好吃。”
安歌細嚼慢咽,吃完問營業員要了小半碗涼水漱了口,用係在小裙子上的小手帕抹抹嘴。芝麻餡香,但容易糊在牙上,不處理的話,笑起來就露餡了。
徐重有女兒,但女兒們小的時候他在南征北戰,錯過了她們成長的歲月。再後來,講的是婦女能頂半邊天,鐵姑娘不輸男子漢。兒媳婦安景雲出身不行,但生性要強,插隊時做農活拿的工分是十分,這可是男勞動力的級別。大孫女徐蓁從小跟假小子似的能上樹下河,沒想到小孫女跟小花貓似的,精致得有模有樣。
他覺得挺有趣,不由逗道,“部隊吃飯要快,你做得到嗎?”
孩子有誌氣有理想是好事,不過徐重也沒當真,畢竟毛毛還隻有六歲。
“我現在還小,吃得快傷胃。入伍要年滿十六周歲,到時就可以快了。”
看著孩子一本正經的樣子,徐重忍不住想笑。他問徐蓁,“想過長大了做什麽工作嗎?”
徐蓁呐呐地說,“媽媽叫我做科學家。”
“那你自己呢,想做什麽?”
徐蓁眼睛一亮,“可以嗎?”得到爺爺鼓勵的眼神,她精神抖擻地說,“我想當電影院的領座員,為遲到的觀眾打電筒帶座,這樣還可以每天看免費電影。”
徐重點頭,“挺好的,為人民服務,每個崗位都同樣重要。”
他又問徐蘅,徐蘅的回答又出乎他的意料。
“我想當護理,幫小哥哥推車。”
徐重細問才知道,照顧徐蘅大半年的胡婆婆家有個不能走的小哥哥。
“他人可好了,手也巧,會畫各種花樣子。”徐蘅掏出一塊皺巴巴黑乎乎的手帕,展開給爺爺看上麵的繡花,“這是我按他畫的樣子繡的。”
忽略掉手帕上各種汙垢,一叢水仙的用色和繡工倒還真不錯。
徐蘅得到爺爺的表揚後神采飛揚了片刻,隨即蔫了,“我不想上學,我隻想跟小哥哥一起呆家裏,胡婆婆會給我做好吃的。”
她口齒不清,徐重費了好些神,再加上徐蓁的“翻譯”才完全明白意思,“小哥哥不用上學?”
徐蘅搖搖頭,“學校不收……說別的同學會沒法專心上課。”
徐蓁比二妹知道得多些,連忙告訴爺爺,“媽媽去學校講過,但學校說得有專人接送,早到晚走,不能影響課堂紀律。胡婆婆想想覺得做不到,讓媽媽不要管了。”
單親家庭,當媽的得工作才有收入,外婆胡阿姨靠做小手工掙錢補貼女兒,一個月兩個月也許能堅持,長年累月下來遲早會垮。不過這些徐蘅不懂,她隻知道學校和同學歧視小哥哥,就像他們不喜歡她一樣。
徐蓁見爺爺若有所思,又道,“胡婆婆說了,長貧難顧。她也不願意受別人的恩惠,反正她識字,可以自己教。”
回家的路上氣氛跟出來時不同了。
徐蓁拖著徐蘅,偷偷說了她兩句,肯定是她的話勾起了爺爺的心事。但爺爺不是萬能的,知道這些事又幫不上別人就會難受。媽媽說過,不能給爺爺添麻煩。
徐重走著走著,突然意識到小麻雀們特別安靜,低頭一看,兩個大的拉在後麵,最小的跟在自己腿邊。他個子高大,又走得飛快,最小的自然跟得吃力,汗打濕了滿頭小卷毛,難得的是孩子們沒一個叫苦。
他彎腰抱起安歌,站在原地等兩個大的。
安歌問,“爺爺,能幫幫胡阿姨嗎?還有很多這樣的家庭,不能總是靠一個好心人,得有整體的安排。”
真是孩子話啊。
然而對著孩子清澈的眼睛,徐重說不出口,也不是不能做點什麽,隻是……
他襯衫袖子被扯了兩下,還是小毛毛一雙明亮的眼睛,“爺爺,你小時候想過將來要做什麽?”
第三十四章 賭書
蟬聲如雨。
午後安歌睡了半個小時,被玻璃窗上的輕響叫醒。窗外一根晾衣杆,杆上掛著紙條,是方輝的“草書”:“快來,我家有新玉米”。
安歌下床。
徐蓁和徐蘅去了外公家。老太太坐在窗邊看報,聽到動靜望過來,見來邀的是方輝,點頭示意知道了。
方家比徐家要大得多,除了有間明亮的廳之外,還有一大兩小三間臥室。這會沈家的兩姐妹也在,桌上擺著一大鍋玉米,另一側的高幾上放著隻六寸大小的奶油蛋糕。
今天是方家小弟的生日。
作為在場最小的孩子,安歌被安頓在桌邊,和方小弟同一待遇。方家大哥方明還剝了塊冰磚分成兩半,讓他倆一人捧著個碗慢慢吃。
方輝咽了下口水,但很有誌氣地沒盯著看,拿起一根玉米慢慢啃。
安歌用小勺把碗裏的冰磚用小勺再次一分為二,分出一半給方輝。
看得沈家大姐沈晏直樂,“這倆真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安歌沒吭聲。沈晏和方明同歲,是一中的同班同學,不聲不響早戀,誰也沒發現。直到高考填誌願的時候,他們跟家裏坦白,大人才恍然大悟。但兩人成績好,雙方家庭又知根知底,似乎也沒有反對的必要。可惜兩人沒考進同一所大學,方明學習上更強些,被保送到重點大學計算機專業,讀完碩士直接創業,沒到四十賣掉公司,退休回家帶孩子。有方明做全職主夫,沈晏在事業上節節高升。她本科讀的食品工業,畢業後進了世界五百強,後來管新產品的研發,形象又好,能力也強。
方輝比安歌大,認為這話影響他倆純潔的同學情誼,沉下臉反對,“毛毛是我妹妹。”他一指小弟,“她比小弟還小半年呢!”
方明早就習慣弟弟們的愛抬杠,冷靜終結此項話題,“對,你說得對。”
他今年十六歲,雖然外表上是翩翩少年,但家務一把抓,玉米就是他煮的。鄉下熟人送來的早玉米,每根還沒巴掌長,嫩得一掐水,放水裏煮開就起鍋,他還記得把煮玉米的水送給大院裏有糖尿病的老人。蛋糕也是他去買的,方家伯母對過生日完全沒有概念,四個孩子沒有哪一個的生日她是記得的。
這樣也好,一視同仁的公平。
至於沈家,沈家伯母說姐妹倆少不了吵吵鬧鬧,是因為她家也有類似情況。老大從相貌和學業上甩開老二一大截,父母心中天秤不知不覺傾向老大。老二不平則鳴,隔三岔五鬧得滿院子的鄰居知道沈家父母又偏心了。
弟弟妹妹們啃完玉米,方明收拾完桌麵,繼續冷靜地從房裏抱出一堆書-小學和初中階段的數學、語文教科書。身為老大,為了弟弟們能夠盡早接受教育,他把自己讀過的書都好好地保管著,寒暑假就可以拿出來用。
方家小弟慘叫一聲伸出五指捂住臉,“大哥,今天我生日!”
大哥微笑,拿起放在最上麵的-《十萬個為什麽》。
沈家二姐知道不妙,不過她也知道自己可以把糖衣吃了拒絕藥丸,斯斯文文謝過大哥的招待,然後……溜了。
方輝無所謂,他要和天才少女毛毛做同桌,不能拖後腿,老老實實從中挑了本數學書,拿了紙筆邊看邊演算。
沈晏見安歌一本接一本翻語文教材,怕她走馬觀花沒學進去,連忙阻止。不過她選了幾段古文問小家夥,居然小家夥答得頭頭是道,甚至可以背出來。
過目不忘?!沈晏激動了,“方明,讓方亮跟毛毛比比,誰的記性更好。”
方家二哥叫方亮。
方輝才不答應,“二哥比毛毛大好多,不能以大欺小!要比也是我跟二哥比!”
“一起比。”哪個少年不好事。方明大部分時候記得自己是大哥,少部分仍然是大孩子。為了公平起見,他從父母房中找到一本《從一到無窮大》,這書是他爸買的,怕三個小的不懂得愛惜,平常放在大臥室的書櫃裏。
方明讓他們仨並排坐,隨手翻到其中一頁,給他們十分鍾閱讀,十分鍾後同時默寫,看誰記得的內容最多。
一個是弟弟,另一個是鄰居家的小毛頭,沒準小毛孩子輸了還會哭鬧。方亮平常的高冷掛不住了,抗議道,“大哥!”
尤其自家大哥跟沈家姐姐怎麽可以滿臉看好戲的表情!以為他不知道嗎,他倆私下那些眉目傳情暗送秋波!
方明不以為然,“默個書而已,怕輸給孩子不好看?我就沒這種顧忌,要不是記性肯定不及毛毛,否則也下場比。”
沈晏托著下巴,“方亮,你可能會輸-毛毛很厲害的,她在日報發表文章。”回到父母身邊後,安歌用不少精力摸熟本地日報的口味,又開始小小的掙錢生涯。雖然都是豆腐幹,每篇掙個一塊兩塊,但百聞不如一見,大院鄰居們早傳開了,徐家有個小才女。
方亮看向安歌,後者大眼睛眨了下,明顯沒有在怕的。
比就比,我還能輸給小孩子不成-方亮賭氣坐下,閉上眼,“誰負責計時?”他可不占便宜,等開始再看。
方輝怕安歌害怕,湊到她耳邊,“沒事的,我輸給二哥百來次了,輸就輸,不用怕。”
-你可……真豁達啊。
安歌點點頭,“知道了。”
方明居然又在父母房中找出塊秒表-方家伯父讀中學時練過田徑,是國家二級運動員,以特長加分進的大學。就學習成績來說,比方家伯母其實要弱一點。
“預備-開始!”
三雙眼睛同時睜開,目光投向書本。
方明和女朋友交換了一個眼神-肯定還是方亮贏,但能夠逗逗他也好。他倆算同輩中佼佼者,但方亮像父母最優秀部分的綜合,無論記性還是邏輯能力,遠遠超過作為哥哥和姐姐的他們。
有時候不得不接受“不公平”,因為有的人天賦上已經高出別人。
小弟偷偷走到高幾那邊,眼巴巴看著蛋糕。
風過梧桐,蟬聲密密麻麻織出夏日的炎熱。
徐重掏出錢和糧票,讓三個孩子自己報自己想吃的。
徐蓁要小餛飩,徐蘅要菜肉餡的大餛飩,安歌要半兩小餛飩兩隻團子,肉餡一、芝麻餡一。
“就你麻煩。”
徐重到窗口排隊拿餛飩團子,徐蓁朝安歌翻了個白眼,徐蘅跟著重複,“就是!”
安歌提醒,“媽媽讓咱們團結友愛,互相謙讓,特別跟爺爺出來時不能吵架。”
自詡為媽媽好女兒管理妹妹小能手的徐蓁頓時啞火,媽媽的話可以縮寫為“不能吵架”,至於誰對誰錯很簡單,誰先挑起戰火誰就是錯的一方。
她悻悻看向窗口,見輪到爺爺便起身要去幫忙,誰知被安歌扯住衣角。
“那邊人多,容易被燙著。”
大熱天,滾燙的湯水翻下來可不得了,是家裏大人經常叮囑她們的。徐蓁許久沒見到爺爺,特別想和他親近才一時衝動。她知道安歌說得對,可又放不下身為姐姐的麵子,微黑的小臉憋成了紫色。
偏偏徐蘅拎不清,還停留在“媽媽讓咱們團結友愛”上,關心地問,“大阿姐,你不舒服?”
徐蓁一包氣沒地方出,聞言不耐煩地說,“閉嘴。”
“我是關心你-”徐蘅覺得自己的心意沒得到回報,立馬拉長臉,兩隻眼分得更開了。
徐重要了個托盤,把餛飩團子放在上麵端回來。三個孩子兩個氣鼓鼓,估計吵了架,還剩最小的麵色如常,幫忙把四隻大碗從托盤搬到桌上。
“你!”徐重去窗口還托盤,徐蓁指住安歌,小東西使壞,故意讓她們惹爺爺生厭。
安歌眨眨眼,“爺爺-”
徐蓁連忙放下手,回過頭見徐重背對著她們,才鬆了口氣。
“……來了一起吃。”安歌悠悠說下半句。
-太壞了!小東西。徐蓁記得媽媽講安歌:頭頂兩個旋的孩子生來就是壞脾氣,難弄。
“不好吃嗎?”徐重記得大孫女最喜歡吃餛飩,才帶孩子們來吃,沒想到徐蓁吃得慢吞吞,沒滋沒味。他放慢速度,品了品味道,餡是春天曬的菜幹跟肉,吃起來有股特殊的香氣。徐蓁那碗小餛飩皮子呈半透明,粉色的餡,熬的骨頭湯,灑了切成絲的蛋皮和紫菜,看著就不錯。
徐蓁連忙打起精神,“好吃。”
安歌細嚼慢咽,吃完問營業員要了小半碗涼水漱了口,用係在小裙子上的小手帕抹抹嘴。芝麻餡香,但容易糊在牙上,不處理的話,笑起來就露餡了。
徐重有女兒,但女兒們小的時候他在南征北戰,錯過了她們成長的歲月。再後來,講的是婦女能頂半邊天,鐵姑娘不輸男子漢。兒媳婦安景雲出身不行,但生性要強,插隊時做農活拿的工分是十分,這可是男勞動力的級別。大孫女徐蓁從小跟假小子似的能上樹下河,沒想到小孫女跟小花貓似的,精致得有模有樣。
他覺得挺有趣,不由逗道,“部隊吃飯要快,你做得到嗎?”
孩子有誌氣有理想是好事,不過徐重也沒當真,畢竟毛毛還隻有六歲。
“我現在還小,吃得快傷胃。入伍要年滿十六周歲,到時就可以快了。”
看著孩子一本正經的樣子,徐重忍不住想笑。他問徐蓁,“想過長大了做什麽工作嗎?”
徐蓁呐呐地說,“媽媽叫我做科學家。”
“那你自己呢,想做什麽?”
徐蓁眼睛一亮,“可以嗎?”得到爺爺鼓勵的眼神,她精神抖擻地說,“我想當電影院的領座員,為遲到的觀眾打電筒帶座,這樣還可以每天看免費電影。”
徐重點頭,“挺好的,為人民服務,每個崗位都同樣重要。”
他又問徐蘅,徐蘅的回答又出乎他的意料。
“我想當護理,幫小哥哥推車。”
徐重細問才知道,照顧徐蘅大半年的胡婆婆家有個不能走的小哥哥。
“他人可好了,手也巧,會畫各種花樣子。”徐蘅掏出一塊皺巴巴黑乎乎的手帕,展開給爺爺看上麵的繡花,“這是我按他畫的樣子繡的。”
忽略掉手帕上各種汙垢,一叢水仙的用色和繡工倒還真不錯。
徐蘅得到爺爺的表揚後神采飛揚了片刻,隨即蔫了,“我不想上學,我隻想跟小哥哥一起呆家裏,胡婆婆會給我做好吃的。”
她口齒不清,徐重費了好些神,再加上徐蓁的“翻譯”才完全明白意思,“小哥哥不用上學?”
徐蘅搖搖頭,“學校不收……說別的同學會沒法專心上課。”
徐蓁比二妹知道得多些,連忙告訴爺爺,“媽媽去學校講過,但學校說得有專人接送,早到晚走,不能影響課堂紀律。胡婆婆想想覺得做不到,讓媽媽不要管了。”
單親家庭,當媽的得工作才有收入,外婆胡阿姨靠做小手工掙錢補貼女兒,一個月兩個月也許能堅持,長年累月下來遲早會垮。不過這些徐蘅不懂,她隻知道學校和同學歧視小哥哥,就像他們不喜歡她一樣。
徐蓁見爺爺若有所思,又道,“胡婆婆說了,長貧難顧。她也不願意受別人的恩惠,反正她識字,可以自己教。”
回家的路上氣氛跟出來時不同了。
徐蓁拖著徐蘅,偷偷說了她兩句,肯定是她的話勾起了爺爺的心事。但爺爺不是萬能的,知道這些事又幫不上別人就會難受。媽媽說過,不能給爺爺添麻煩。
徐重走著走著,突然意識到小麻雀們特別安靜,低頭一看,兩個大的拉在後麵,最小的跟在自己腿邊。他個子高大,又走得飛快,最小的自然跟得吃力,汗打濕了滿頭小卷毛,難得的是孩子們沒一個叫苦。
他彎腰抱起安歌,站在原地等兩個大的。
安歌問,“爺爺,能幫幫胡阿姨嗎?還有很多這樣的家庭,不能總是靠一個好心人,得有整體的安排。”
真是孩子話啊。
然而對著孩子清澈的眼睛,徐重說不出口,也不是不能做點什麽,隻是……
他襯衫袖子被扯了兩下,還是小毛毛一雙明亮的眼睛,“爺爺,你小時候想過將來要做什麽?”
第三十四章 賭書
蟬聲如雨。
午後安歌睡了半個小時,被玻璃窗上的輕響叫醒。窗外一根晾衣杆,杆上掛著紙條,是方輝的“草書”:“快來,我家有新玉米”。
安歌下床。
徐蓁和徐蘅去了外公家。老太太坐在窗邊看報,聽到動靜望過來,見來邀的是方輝,點頭示意知道了。
方家比徐家要大得多,除了有間明亮的廳之外,還有一大兩小三間臥室。這會沈家的兩姐妹也在,桌上擺著一大鍋玉米,另一側的高幾上放著隻六寸大小的奶油蛋糕。
今天是方家小弟的生日。
作為在場最小的孩子,安歌被安頓在桌邊,和方小弟同一待遇。方家大哥方明還剝了塊冰磚分成兩半,讓他倆一人捧著個碗慢慢吃。
方輝咽了下口水,但很有誌氣地沒盯著看,拿起一根玉米慢慢啃。
安歌用小勺把碗裏的冰磚用小勺再次一分為二,分出一半給方輝。
看得沈家大姐沈晏直樂,“這倆真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安歌沒吭聲。沈晏和方明同歲,是一中的同班同學,不聲不響早戀,誰也沒發現。直到高考填誌願的時候,他們跟家裏坦白,大人才恍然大悟。但兩人成績好,雙方家庭又知根知底,似乎也沒有反對的必要。可惜兩人沒考進同一所大學,方明學習上更強些,被保送到重點大學計算機專業,讀完碩士直接創業,沒到四十賣掉公司,退休回家帶孩子。有方明做全職主夫,沈晏在事業上節節高升。她本科讀的食品工業,畢業後進了世界五百強,後來管新產品的研發,形象又好,能力也強。
方輝比安歌大,認為這話影響他倆純潔的同學情誼,沉下臉反對,“毛毛是我妹妹。”他一指小弟,“她比小弟還小半年呢!”
方明早就習慣弟弟們的愛抬杠,冷靜終結此項話題,“對,你說得對。”
他今年十六歲,雖然外表上是翩翩少年,但家務一把抓,玉米就是他煮的。鄉下熟人送來的早玉米,每根還沒巴掌長,嫩得一掐水,放水裏煮開就起鍋,他還記得把煮玉米的水送給大院裏有糖尿病的老人。蛋糕也是他去買的,方家伯母對過生日完全沒有概念,四個孩子沒有哪一個的生日她是記得的。
這樣也好,一視同仁的公平。
至於沈家,沈家伯母說姐妹倆少不了吵吵鬧鬧,是因為她家也有類似情況。老大從相貌和學業上甩開老二一大截,父母心中天秤不知不覺傾向老大。老二不平則鳴,隔三岔五鬧得滿院子的鄰居知道沈家父母又偏心了。
弟弟妹妹們啃完玉米,方明收拾完桌麵,繼續冷靜地從房裏抱出一堆書-小學和初中階段的數學、語文教科書。身為老大,為了弟弟們能夠盡早接受教育,他把自己讀過的書都好好地保管著,寒暑假就可以拿出來用。
方家小弟慘叫一聲伸出五指捂住臉,“大哥,今天我生日!”
大哥微笑,拿起放在最上麵的-《十萬個為什麽》。
沈家二姐知道不妙,不過她也知道自己可以把糖衣吃了拒絕藥丸,斯斯文文謝過大哥的招待,然後……溜了。
方輝無所謂,他要和天才少女毛毛做同桌,不能拖後腿,老老實實從中挑了本數學書,拿了紙筆邊看邊演算。
沈晏見安歌一本接一本翻語文教材,怕她走馬觀花沒學進去,連忙阻止。不過她選了幾段古文問小家夥,居然小家夥答得頭頭是道,甚至可以背出來。
過目不忘?!沈晏激動了,“方明,讓方亮跟毛毛比比,誰的記性更好。”
方家二哥叫方亮。
方輝才不答應,“二哥比毛毛大好多,不能以大欺小!要比也是我跟二哥比!”
“一起比。”哪個少年不好事。方明大部分時候記得自己是大哥,少部分仍然是大孩子。為了公平起見,他從父母房中找到一本《從一到無窮大》,這書是他爸買的,怕三個小的不懂得愛惜,平常放在大臥室的書櫃裏。
方明讓他們仨並排坐,隨手翻到其中一頁,給他們十分鍾閱讀,十分鍾後同時默寫,看誰記得的內容最多。
一個是弟弟,另一個是鄰居家的小毛頭,沒準小毛孩子輸了還會哭鬧。方亮平常的高冷掛不住了,抗議道,“大哥!”
尤其自家大哥跟沈家姐姐怎麽可以滿臉看好戲的表情!以為他不知道嗎,他倆私下那些眉目傳情暗送秋波!
方明不以為然,“默個書而已,怕輸給孩子不好看?我就沒這種顧忌,要不是記性肯定不及毛毛,否則也下場比。”
沈晏托著下巴,“方亮,你可能會輸-毛毛很厲害的,她在日報發表文章。”回到父母身邊後,安歌用不少精力摸熟本地日報的口味,又開始小小的掙錢生涯。雖然都是豆腐幹,每篇掙個一塊兩塊,但百聞不如一見,大院鄰居們早傳開了,徐家有個小才女。
方亮看向安歌,後者大眼睛眨了下,明顯沒有在怕的。
比就比,我還能輸給小孩子不成-方亮賭氣坐下,閉上眼,“誰負責計時?”他可不占便宜,等開始再看。
方輝怕安歌害怕,湊到她耳邊,“沒事的,我輸給二哥百來次了,輸就輸,不用怕。”
-你可……真豁達啊。
安歌點點頭,“知道了。”
方明居然又在父母房中找出塊秒表-方家伯父讀中學時練過田徑,是國家二級運動員,以特長加分進的大學。就學習成績來說,比方家伯母其實要弱一點。
“預備-開始!”
三雙眼睛同時睜開,目光投向書本。
方明和女朋友交換了一個眼神-肯定還是方亮贏,但能夠逗逗他也好。他倆算同輩中佼佼者,但方亮像父母最優秀部分的綜合,無論記性還是邏輯能力,遠遠超過作為哥哥和姐姐的他們。
有時候不得不接受“不公平”,因為有的人天賦上已經高出別人。
小弟偷偷走到高幾那邊,眼巴巴看著蛋糕。
風過梧桐,蟬聲密密麻麻織出夏日的炎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