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風正看著李叔手中的銀槍流口水,突然見銀槍被扔過來,忙接住,疑惑地看著李叔。
李叔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你個臭小子,出遠門也不知道帶個家夥,這山高路遠,萬一路上遇到個打劫的怎麽辦。”
“這太平盛世,哪有打劫的,”林風哭笑不得,不過看到手中的銀槍,立馬變了口氣,“李叔,你是看我出遠門,打算把你的寶貝借我?”
李叔瞥了林風一眼,“要不我拿出來幹嘛!”
林風立刻歡喜地抱住銀槍,“謝謝李叔,謝謝李叔,還是李叔你疼我!”
“行了,別油嘴滑舌,外麵不比家裏,路上小心。”
林風忙點點頭,“李叔,我曉得。”
李叔擺擺手,“趁著天早,快走吧,別耽擱趕路。”
林風笑嘻嘻給李叔鞠了個躬,然後抱著銀槍往外走,對李叔揮揮手,“李叔,我走了,對了,您既然回來了,別忘聽著點我家動靜,我這幾個月不在家,可別讓賊來做窩了。”
李叔彎腰抱起長匣子,“我過幾日還要去山裏,可能沒法照看到。”
林風轉頭,奇怪道:“叔你夏天要進山?你不是說夏天山裏蛇多,不方便打獵麽。”
李叔不在意地說:“注意點就好,沒事,我看今年氣候不錯,山裏獵物多,想趁機多打些,冬日也能輕鬆些。”
林風知道李叔素來是個謹慎的人,放下心來,“那叔,你小心些。”
“好了,快滾吧,”李叔擺擺手。
……
綠樹成蔭的山間小道上,林風隨意坐在馬上,喜滋滋地擦著手中的銀槍,他對這柄銀槍可以說垂涎已久。
林風自幼跟著李叔習武,可自從習武開始,林風就發現他的力氣要比一般人大得多,本來林風開始時也想像別人那樣學個劍,飄逸好看,等大了,也好像電視上隨時能裝個逼,可無奈劍太輕,甚至許多兵器對他都太輕,所以選來選去,林風最後隻好選中了兵器之王——槍。
好在李叔最擅長的也是槍法,倒意外適合他。
隻是在經過十年苦學,槍法初有小成後,林風悲催的發現,他居然弄不到一把趁手好槍。
或者說,在見識了李叔的銀槍後,他再看不上別的銀槍。
李叔的銀槍,槍頭乃是精鐵所鑄,穿鐵板如同穿豆腐,槍杆更是一絕,明明是木杆,卻如銀鐵壓手,而用起來更妙,不僅可硬可韌,端得是再合手不過。
林風也曾經向他娘要錢,打算去買一杆銀槍,可就連江南最大兵器坊的銀槍,居然都沒這把好,林風又看不上那些差的,最終隻好天天打仗靠拳頭。
唉,想有把好槍可真難!
拿著帕子小心把銀槍落灰的地方擦了擦,擦到槍杆,林風再一次好奇起來,不由撓撓頭,嘀咕道:“這銀槍槍杆到底踏馬的是什麽木頭做的?”
槍頭的精鐵雖然難得,可在林風眼裏,應該是鐵加了一些稀有元素鍛造出來的,真要想弄,雖然費勁卻也能弄到,可唯獨這槍杆的木材,林風看了多少遍,都沒猜出到底是什麽木。
為此,林風還特地去江南最大的木匠鋪看過各種木料。
其實這個問題林風也曾經問過李叔,隻是李叔每次一聽到這個話題,都沉默不語,被他問得次數多了,問煩了,就直接說“別想了,這木材早絕種了”。
林風卻對李叔的說法不信,這槍一看就不是什麽古董,撐死了幾十年,古代又不是後世的現代,工業開采木材,好好的林木,哪那麽容易開采沒。
可惜李叔不肯說,林風再想問,也隻能憋著。
不過好在,這次李叔居然大方地借給他,這一路,他可好好用用解解饞。
林風開心地擦著銀槍,就等路上有哪個毛賊不長眼,讓他試試槍。
正擦著,林風突然覺得手下微微有些不平,忙湊上去看了看,就見銀槍槍杆尾部,有兩個微微凸起的小字。
“效……節”
林風仔細辨認了下,才認出這兩個已經模糊的篆字。
林風覺得好生奇怪,銀槍上刻字不是一般都刻在槍頭上麽,畢竟槍頭是金屬,直接壓上,也可不擔心被磨沒,可這刻字,怎麽在木質的槍杆上。
這要天天用,磨沒了怎麽辦?
真是奇哉怪矣!
而且這兩個字什麽意思,這把槍的名字?
林風撓撓頭,倒覺得更像人的名字,林風突然想到李叔姓李,頓時眼睛一亮。
難道這是李叔的名字?
李叔真實姓名叫李效節!
林風頓時覺得自已真相了,哈哈,李叔天天遮遮掩掩的,肯定想不到他的槍會出賣他吧!
李叔雖然和林風母子認識十七年了,可他們還真不清楚他的底細。
林風聽他娘說,當年他娘自贖自身逃出教坊,一路怕老鴇報複,很是東躲西藏了一陣,結果在有一次走到無人小路時,撞上了一身傷失血過多還剩一口氣的李叔。
他娘告訴他當時她怕極了,畢竟李叔一看就是亡命之徒,而事實證明他娘不愧是教坊出來的,很有識人之明,李叔一看到他娘,就把銀槍架在他娘脖子上,讓她救他。
他娘一邊哆哆嗦嗦給他包紮,一邊想著用發簪戳死他的概率,就在他娘終於忍不住拚命一博時,李叔居然清醒過來,等看清他娘大著肚子,對他娘以禮相待起來。
他娘本來覺得自己要死,才想著拚命,如今李叔不想弄死她,她也不值得冒險,於是他娘單方麵暗中罷手,又本著破敗消災的念頭,出了錢,給李叔買了點藥治傷。
後來他娘裝成寡婦,在江南一個小城買了個院子生下他,而李叔,因為沒地方去,居然也跟著他娘買了隔壁,靠著一身武藝成了獵戶,平時靠打獵養家糊口。
再後來兩家相處久了,居然也是一對和睦的好鄰居。
林風看著銀槍上的名字,嘿嘿一笑,想不到他擦個槍,居然知道了李叔的真名,等回去,一定好好笑笑他。
讓他天天裝得神神秘秘的,一副高人的模樣!
就在林風想著等回去怎麽打趣李叔時,突然,一陣極輕的打鬥聲傳來,林風臉色一變。
不好,前麵有山匪!
第3章
林風在今天之前,其實是沒見過山匪的!
他出生的時代極好,用他娘林情兒彪悍的話說,他前世一定積了大德,才命好一出生就遇上這安穩的盛世。
林風不知道他前世算不算積德,不過他很讚同他娘的後半句,他確實命好。
他娘出生時,正趕著前朝滅亡,各地藩王紛紛獨立,外加契丹入侵,旱災澇災不斷,百姓流離失所,民不聊生。
哪怕後來幾個藩王你爭我鬥十餘年,最後勝者為王,成功建國立朝,整個天下也是一團糟,林情兒懷上林風那年,那唯一的開國皇帝,居然還被兵變掛了。
就在林情兒都覺得自己不該在這亂世生孩子,不該讓孩子一出生就和她一樣做亂世人時,誰曾想到,一位聖人橫空出世,沒用兩年,就讓這滿目瘡痍的天下成了太平盛世。
所以林風從會走路起,周圍就一片祥和,大家日升而出,日落而歸,街上買賣,地裏耕田。
別說兵亂,活到十六,林風連大型的打架鬥毆都沒見過幾場。
因此之前出來時李叔讓他注意山匪,林風嘴上雖然答應,心裏卻是不以為然。
如今這世道,誰冒著掉腦袋的風險,落草為寇啊,又不是實在吃不起飯。
可誰想到,今兒偏偏就讓他遇上了。
林風停下馬,側耳傾聽。
林風雖然沒有多少打鬥的經驗,可好在他有個經驗豐富的李叔。
李叔曾教過他,如果是整齊的馬蹄聲,那是騎兵,有多遠躲多遠,因為騎兵有騎陣,進退有序,單槍匹馬壓根沒用。
如果是雜亂的馬蹄聲,那是散兵或者馬匪,這種遇到不要慌,快跑,他亂你也亂,隻要你跑得快,他就追不上。
如果對方沒有馬,那就輕鬆點,可是要小心整齊的步兵,步兵亦有軍陣,一旦被圍上,哪怕你騎馬,也插翅難飛。
而剩下的,沒馬還不整齊的,就是蝦兵蟹將或者山匪,這樣的,真撞上也不用怕,你可以單挑。
林風側著耳朵聽了聽,很好,沒有馬蹄聲,沒有騎兵,砍殺聲也不整齊,不像正規軍隊,再加上最近沒聽過有什麽戰事,看來他剛開始的判斷沒錯,應該就是山匪。
確定前麵確實是山匪後,林風的第一反應是往回跑報官。
林風的耳朵由於習武比較靈,以他聽到的聲音,事發地離他最起碼得有三四裏。
這樣的距離,那群山匪絕對還沒發現他。
既然沒發現他,那他幹嘛吃飽了撐的往前湊!
打山匪很好玩麽?
這又不是玩通關遊戲!
遇到危險找警察,啊不,找官府才是正路。
不過剛要撤,林風又停住了,這古代不是現代,可不具備五分鍾出警的速度,如今那邊正在打劫,等他叫來官府的人,那邊黃花菜都涼了吧!
所以,現在他應該是跑去報官,還是救人?
小安在後麵騎著馬,見前麵自家郎君突然停下,便也跟著停下,隻是等了許久,卻不見他家郎君動彈,不由問:“小郎君,怎麽了?”
林風回過神,“前麵可能有山匪。”
“啊!山匪!”小安大驚,“那咱們?”
林風猶豫了一下,終於下定決心。
“咱們悄悄去看看。”
這裏離最近的縣城有十來裏,就算騎馬,也得大半個時辰,等到官府衙役來,隻怕前麵也完事了,不如他先偷偷去看看,萬一他自己可以解決,他就去拔槍相助一下,如果對方明顯實力很強,那沒辦法,他隻能回去報官搬救兵了。
……
茂密的草叢中,林風悄悄伸手拔開草,看向下麵山路上正打得激烈的兩隊人。
隻是等看清後,林風一愣。
來之前,林風還以為是山匪仗著人多勢眾,打劫過往落單的路人,可來之後,林風才發現,山匪打劫的,居然是一支護衛周全裝備精良的車隊。
而且這車隊的護衛,甚至比山匪人數還要多點。
隻是山匪明顯更凶悍,護衛的車隊又好像有點經驗不足,才落了下風。
不過生死之間,落了下風就是要命的。
果然,林風看著時候,車隊這邊,就已經有兩個被砍傷。
林風捂眼,這到底哪家的商隊,弱成這熊樣。
另一邊,馬車上,一個身穿華服,氣度不凡的中年男子看著身邊越來越少的護衛,素來矜持的臉上也露出一絲焦急。
李叔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你個臭小子,出遠門也不知道帶個家夥,這山高路遠,萬一路上遇到個打劫的怎麽辦。”
“這太平盛世,哪有打劫的,”林風哭笑不得,不過看到手中的銀槍,立馬變了口氣,“李叔,你是看我出遠門,打算把你的寶貝借我?”
李叔瞥了林風一眼,“要不我拿出來幹嘛!”
林風立刻歡喜地抱住銀槍,“謝謝李叔,謝謝李叔,還是李叔你疼我!”
“行了,別油嘴滑舌,外麵不比家裏,路上小心。”
林風忙點點頭,“李叔,我曉得。”
李叔擺擺手,“趁著天早,快走吧,別耽擱趕路。”
林風笑嘻嘻給李叔鞠了個躬,然後抱著銀槍往外走,對李叔揮揮手,“李叔,我走了,對了,您既然回來了,別忘聽著點我家動靜,我這幾個月不在家,可別讓賊來做窩了。”
李叔彎腰抱起長匣子,“我過幾日還要去山裏,可能沒法照看到。”
林風轉頭,奇怪道:“叔你夏天要進山?你不是說夏天山裏蛇多,不方便打獵麽。”
李叔不在意地說:“注意點就好,沒事,我看今年氣候不錯,山裏獵物多,想趁機多打些,冬日也能輕鬆些。”
林風知道李叔素來是個謹慎的人,放下心來,“那叔,你小心些。”
“好了,快滾吧,”李叔擺擺手。
……
綠樹成蔭的山間小道上,林風隨意坐在馬上,喜滋滋地擦著手中的銀槍,他對這柄銀槍可以說垂涎已久。
林風自幼跟著李叔習武,可自從習武開始,林風就發現他的力氣要比一般人大得多,本來林風開始時也想像別人那樣學個劍,飄逸好看,等大了,也好像電視上隨時能裝個逼,可無奈劍太輕,甚至許多兵器對他都太輕,所以選來選去,林風最後隻好選中了兵器之王——槍。
好在李叔最擅長的也是槍法,倒意外適合他。
隻是在經過十年苦學,槍法初有小成後,林風悲催的發現,他居然弄不到一把趁手好槍。
或者說,在見識了李叔的銀槍後,他再看不上別的銀槍。
李叔的銀槍,槍頭乃是精鐵所鑄,穿鐵板如同穿豆腐,槍杆更是一絕,明明是木杆,卻如銀鐵壓手,而用起來更妙,不僅可硬可韌,端得是再合手不過。
林風也曾經向他娘要錢,打算去買一杆銀槍,可就連江南最大兵器坊的銀槍,居然都沒這把好,林風又看不上那些差的,最終隻好天天打仗靠拳頭。
唉,想有把好槍可真難!
拿著帕子小心把銀槍落灰的地方擦了擦,擦到槍杆,林風再一次好奇起來,不由撓撓頭,嘀咕道:“這銀槍槍杆到底踏馬的是什麽木頭做的?”
槍頭的精鐵雖然難得,可在林風眼裏,應該是鐵加了一些稀有元素鍛造出來的,真要想弄,雖然費勁卻也能弄到,可唯獨這槍杆的木材,林風看了多少遍,都沒猜出到底是什麽木。
為此,林風還特地去江南最大的木匠鋪看過各種木料。
其實這個問題林風也曾經問過李叔,隻是李叔每次一聽到這個話題,都沉默不語,被他問得次數多了,問煩了,就直接說“別想了,這木材早絕種了”。
林風卻對李叔的說法不信,這槍一看就不是什麽古董,撐死了幾十年,古代又不是後世的現代,工業開采木材,好好的林木,哪那麽容易開采沒。
可惜李叔不肯說,林風再想問,也隻能憋著。
不過好在,這次李叔居然大方地借給他,這一路,他可好好用用解解饞。
林風開心地擦著銀槍,就等路上有哪個毛賊不長眼,讓他試試槍。
正擦著,林風突然覺得手下微微有些不平,忙湊上去看了看,就見銀槍槍杆尾部,有兩個微微凸起的小字。
“效……節”
林風仔細辨認了下,才認出這兩個已經模糊的篆字。
林風覺得好生奇怪,銀槍上刻字不是一般都刻在槍頭上麽,畢竟槍頭是金屬,直接壓上,也可不擔心被磨沒,可這刻字,怎麽在木質的槍杆上。
這要天天用,磨沒了怎麽辦?
真是奇哉怪矣!
而且這兩個字什麽意思,這把槍的名字?
林風撓撓頭,倒覺得更像人的名字,林風突然想到李叔姓李,頓時眼睛一亮。
難道這是李叔的名字?
李叔真實姓名叫李效節!
林風頓時覺得自已真相了,哈哈,李叔天天遮遮掩掩的,肯定想不到他的槍會出賣他吧!
李叔雖然和林風母子認識十七年了,可他們還真不清楚他的底細。
林風聽他娘說,當年他娘自贖自身逃出教坊,一路怕老鴇報複,很是東躲西藏了一陣,結果在有一次走到無人小路時,撞上了一身傷失血過多還剩一口氣的李叔。
他娘告訴他當時她怕極了,畢竟李叔一看就是亡命之徒,而事實證明他娘不愧是教坊出來的,很有識人之明,李叔一看到他娘,就把銀槍架在他娘脖子上,讓她救他。
他娘一邊哆哆嗦嗦給他包紮,一邊想著用發簪戳死他的概率,就在他娘終於忍不住拚命一博時,李叔居然清醒過來,等看清他娘大著肚子,對他娘以禮相待起來。
他娘本來覺得自己要死,才想著拚命,如今李叔不想弄死她,她也不值得冒險,於是他娘單方麵暗中罷手,又本著破敗消災的念頭,出了錢,給李叔買了點藥治傷。
後來他娘裝成寡婦,在江南一個小城買了個院子生下他,而李叔,因為沒地方去,居然也跟著他娘買了隔壁,靠著一身武藝成了獵戶,平時靠打獵養家糊口。
再後來兩家相處久了,居然也是一對和睦的好鄰居。
林風看著銀槍上的名字,嘿嘿一笑,想不到他擦個槍,居然知道了李叔的真名,等回去,一定好好笑笑他。
讓他天天裝得神神秘秘的,一副高人的模樣!
就在林風想著等回去怎麽打趣李叔時,突然,一陣極輕的打鬥聲傳來,林風臉色一變。
不好,前麵有山匪!
第3章
林風在今天之前,其實是沒見過山匪的!
他出生的時代極好,用他娘林情兒彪悍的話說,他前世一定積了大德,才命好一出生就遇上這安穩的盛世。
林風不知道他前世算不算積德,不過他很讚同他娘的後半句,他確實命好。
他娘出生時,正趕著前朝滅亡,各地藩王紛紛獨立,外加契丹入侵,旱災澇災不斷,百姓流離失所,民不聊生。
哪怕後來幾個藩王你爭我鬥十餘年,最後勝者為王,成功建國立朝,整個天下也是一團糟,林情兒懷上林風那年,那唯一的開國皇帝,居然還被兵變掛了。
就在林情兒都覺得自己不該在這亂世生孩子,不該讓孩子一出生就和她一樣做亂世人時,誰曾想到,一位聖人橫空出世,沒用兩年,就讓這滿目瘡痍的天下成了太平盛世。
所以林風從會走路起,周圍就一片祥和,大家日升而出,日落而歸,街上買賣,地裏耕田。
別說兵亂,活到十六,林風連大型的打架鬥毆都沒見過幾場。
因此之前出來時李叔讓他注意山匪,林風嘴上雖然答應,心裏卻是不以為然。
如今這世道,誰冒著掉腦袋的風險,落草為寇啊,又不是實在吃不起飯。
可誰想到,今兒偏偏就讓他遇上了。
林風停下馬,側耳傾聽。
林風雖然沒有多少打鬥的經驗,可好在他有個經驗豐富的李叔。
李叔曾教過他,如果是整齊的馬蹄聲,那是騎兵,有多遠躲多遠,因為騎兵有騎陣,進退有序,單槍匹馬壓根沒用。
如果是雜亂的馬蹄聲,那是散兵或者馬匪,這種遇到不要慌,快跑,他亂你也亂,隻要你跑得快,他就追不上。
如果對方沒有馬,那就輕鬆點,可是要小心整齊的步兵,步兵亦有軍陣,一旦被圍上,哪怕你騎馬,也插翅難飛。
而剩下的,沒馬還不整齊的,就是蝦兵蟹將或者山匪,這樣的,真撞上也不用怕,你可以單挑。
林風側著耳朵聽了聽,很好,沒有馬蹄聲,沒有騎兵,砍殺聲也不整齊,不像正規軍隊,再加上最近沒聽過有什麽戰事,看來他剛開始的判斷沒錯,應該就是山匪。
確定前麵確實是山匪後,林風的第一反應是往回跑報官。
林風的耳朵由於習武比較靈,以他聽到的聲音,事發地離他最起碼得有三四裏。
這樣的距離,那群山匪絕對還沒發現他。
既然沒發現他,那他幹嘛吃飽了撐的往前湊!
打山匪很好玩麽?
這又不是玩通關遊戲!
遇到危險找警察,啊不,找官府才是正路。
不過剛要撤,林風又停住了,這古代不是現代,可不具備五分鍾出警的速度,如今那邊正在打劫,等他叫來官府的人,那邊黃花菜都涼了吧!
所以,現在他應該是跑去報官,還是救人?
小安在後麵騎著馬,見前麵自家郎君突然停下,便也跟著停下,隻是等了許久,卻不見他家郎君動彈,不由問:“小郎君,怎麽了?”
林風回過神,“前麵可能有山匪。”
“啊!山匪!”小安大驚,“那咱們?”
林風猶豫了一下,終於下定決心。
“咱們悄悄去看看。”
這裏離最近的縣城有十來裏,就算騎馬,也得大半個時辰,等到官府衙役來,隻怕前麵也完事了,不如他先偷偷去看看,萬一他自己可以解決,他就去拔槍相助一下,如果對方明顯實力很強,那沒辦法,他隻能回去報官搬救兵了。
……
茂密的草叢中,林風悄悄伸手拔開草,看向下麵山路上正打得激烈的兩隊人。
隻是等看清後,林風一愣。
來之前,林風還以為是山匪仗著人多勢眾,打劫過往落單的路人,可來之後,林風才發現,山匪打劫的,居然是一支護衛周全裝備精良的車隊。
而且這車隊的護衛,甚至比山匪人數還要多點。
隻是山匪明顯更凶悍,護衛的車隊又好像有點經驗不足,才落了下風。
不過生死之間,落了下風就是要命的。
果然,林風看著時候,車隊這邊,就已經有兩個被砍傷。
林風捂眼,這到底哪家的商隊,弱成這熊樣。
另一邊,馬車上,一個身穿華服,氣度不凡的中年男子看著身邊越來越少的護衛,素來矜持的臉上也露出一絲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