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抽得出時間大概也隻有周末了。
季冬感覺自己的心在跳得飛快,咚咚咚的,好像要從自己的胸膛裏跳出來,他緊張地看著鍾蓁,根本就不敢眨眼睛,生怕自己眨眼睛的話,會錯過鍾蓁的反應。
鍾蓁還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季冬,緊張拘謹,一副生怕她不答應的樣子。
這樣的季冬,跟之前油嘴滑舌的季冬不一樣,跟現在沉穩自律的季冬也不一樣,像是換了另外一個人似的。
那一雙眸子裏全是忐忑。
鍾蓁一下子就明白了季冬的心意。
她之前是隱約有些感覺的,隻是季冬沒有明說,她也不好去問,上一周季冬也過來找過她,隻是沒有約她出去。
這一次,季冬約她出去,是要表白心意了嗎?
鍾蓁心裏充滿了期待。
季冬見鍾蓁隻是看著他,並不說話,急了,便說:“你要是周六沒有空的話,等你得空了,我們改天再約也是一樣的。”
隻要鍾蓁願意跟他出去約會就成,不拘哪一天的。
季冬忽然有些後悔,後悔前世的時候忙著工作,沒有勻出時間去追女孩子,所以在這一方麵一點經驗也沒有。
要是有經驗的話,那他現在就能通過鍾蓁臉上的表情或者眼神來判斷鍾蓁願不願意跟他出去。
或者,他不應該這麽直接了當地約,而是先鋪墊,然後再提出約會這一件事。
什麽鋪墊也沒有,也沒有時間給人家女孩子思考反應,季冬真的想拍死他自己。
他心裏後悔得要命,臉上還得保持笑容。
“有空的。”鍾蓁點頭,意有所指,說,“就算我沒有空,我也會騰出時間的。”
不騰出時間,怎麽跟季冬培養感情?
雖然之前同一個大隊,晚上也經常一起在牛棚裏學習,但是那會兒的關係跟現在的關係不一樣。
季冬現在是想追她,而她對季冬的感覺也不錯,那當然要給對方機會。
給對方機會,就是給自己機會。
她若是一點機會也不給對方的話,那根本就發展不了新的關係。
“轟”的一聲,這話就像是春雷一樣,直接在季冬的腦海裏炸了,他的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整個人高興得差點跳起來,此刻什麽話也說不出來,隻是想笑。
這傻乎乎的模樣,看得鍾蓁也想笑。
不過,她怕自己真的笑起來的話,季冬會不好意思,她隻得極力地忍住。
“季冬。”鍾蓁說著,“我那一天得空。到時我們去哪裏匯合?”
“就在這裏。”季冬用盡了全身的力氣,這才讓自己平靜一些,說著,“周六早上九點我過來接你,我們一起坐公交過去。”
這沒有車,約個會不方便,還得搭公車。
季冬決定,等自己有錢了,先買一輛摩托車開著,有錢再買小車。
其實自行車也得挺好,隻是自行車去不了太遠的地方。
回去的路上,季冬一路哼著歌。
他算是明白了為什麽人們都喜歡談戀愛。
無它,肯定是談戀愛的感覺很好。
他現在還不是在談戀愛,可是當自己心儀的人答應和他一起出去約會,哪怕是爬一下長城,當看到她點頭那一刹那,他的整顆心都要飛起來了。
這種感覺真的很好,甚至比賺錢的感覺還要好。
季冬哼著歌,回到寢室。
唐明雷看他這樣了,又酸又氣,說:“小氣鬼。”
季冬心情好,也不跟他計較,點頭,說:“那是當然。我就是小氣,不把她介紹給你認識。”
唐明雷氣得不想理季冬。
季冬卻說:“你還是快點去找別人吧。她,你是沒有機會了。”
“你把她介紹給我,我就有機會!”唐明雷又接著說。
季冬搖頭,說:“別想太多,我就算把她介紹給你,你也沒有機會。更何況我不會介紹她給你認識。”
知人知麵不知心。他和唐明雷認識不久,還不太清楚唐明雷的為人,看唐明雷對鍾蓁這勢在必得的眼神,他才不敢介紹鍾蓁給唐明雷認識,萬一唐明雷使壞怎麽辦?
唐明雷氣得要命,隻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以往,季冬都覺得時間過得飛快,好像沒有多久就到周末了。但是這一周,他卻覺得時間過來非常地慢,盼啊盼啊,盼得兩眼都冒出星星了,這才到了周六。
周六早上,他起了個大早,吃好早餐,穿上早就選好的衣服,騎著自行車就去北大。兩地雖然相隔不遠,但是校園大,他還是得早點出發,免得遲到。
作者有話要說: 勤奮的作者君今天更了九千!!!明天見。
第119章 確定關係
季冬到的時候, 還沒有到九點,他看了一下手表,八點半。
季冬啞然失笑。
兩輩子加起來的歲數, 都有半百了,但是他這會兒還像一個毛頭小子一樣, 不對, 他現在的年齡就是一個毛頭小子。
季冬坐在自行車後座想著。
明明現在學習那麽緊張, 但是什麽也不做, 光是在這裏等著,季冬卻覺得心裏很甜蜜。
他從口袋裏拿出幾張小紙條, 紙條是寫著一些知識點,平常沒有什麽時間背,隻能多看看加深記憶了。
這一看, 季冬就入了迷。
“季冬, 你在這裏等了多久了?”季冬正在默默地背誦著小紙條上麵的知識點的時候,忽然就聽到有人叫他的名字。
他抬頭, 便看到俏生生地站在他麵前的鍾蓁。
她穿著一件小碎花短袖襯衫, 下身是一條黑色的小腳褲,腳上穿著一雙繡花布鞋, 明明是看著很土的打扮, 但是鍾蓁這麽穿,看著一點也不土,反而非常地漂亮。
季冬看向鍾蓁的頭發, 她這一次弄了一條發帶, 很常見的藍色棉布條,不常見的這一條藍色發帶上麵繡有幾朵花,很美麗的蘭花。
見季冬傻乎乎地看著她的頭飾, 鍾蓁下意識伸手去摸了摸頭上的發帶,說:“這是我媽繡的。包括我腳上穿的鞋,也是我媽自己做的。”
因為要去爬長城,為了方便,她就選擇這樣的打份,臨出門前,就加了這麽一條發帶。
“相比較現在的那些塑料涼鞋,我更喜歡我媽做得布鞋,舒服,透氣,而且,走遠路也不累。”
那些塑料涼鞋穿上去之後,總感覺腳底有一股味存在,她還是喜歡這樣的布鞋。
“之前在黎星大隊也見你穿過布鞋,但是那上頭是沒有繡花的。”季冬又看了一眼鍾蓁的鞋,說道。
“之前在鄉下,我哪裏敢這樣子穿?現在沒了數字幫,環境也寬鬆了,隻要不要穿得太出格,都沒有人管你。”
那會兒她哪裏敢穿現在這種繡花鞋,要是穿的話,被人舉報拉去批鬥還算是輕得呢。
季冬點頭,沒有再圍繞這個問題說了。
“我先去把車放好。”季冬說,“我們出去搭公車。那邊太遠了,從自行車過去不方便。”
鍾蓁點頭。
顛簸了一路,終於到達了長城。
這還是季冬第一次見到長城,現在這長城還沒有什麽人,不像前世看電視看到的那樣,全是人擠人。
季冬和鍾蓁一邊慢慢地爬著,一邊在說著最近的瑣事還有學習上的了事情。
鍾蓁說她的學習任務很重,不僅得學臨床醫學方麵的東西,還得完成師父布置的學習任務。
要是之前沒有下鄉,她肯定會覺得很苦的,但是下過鄉之後,她倒是覺得這些一點也不苦。
再怎麽辛苦,也比不上在田裏插秧,割禾的辛苦。
“ 是啊。”季冬也感慨,說,“沒有經曆過農活,根本就不會體現現在的生活的珍貴。”
在鄉下,得幹苦力活不說,還得缺吃少穿。本來幹體力活就得吃好的,多吃肉,肚子裏有油水才好。
現在的生活很好,不用幹苦力活,隻需要好好地學習就可以了。
相比之下,還是現在的生活比較輕鬆一些。
“所以我那些舍友們都非常珍惜現在的學習時光。”鍾蓁笑了笑,桃花眼熠熠生輝,“這個時點,她們是絕對不會出來玩的。”
說是周六,其實還是要上課的,隻不過她今天沒有課,所以早早就將作業做完了,跟著季冬出來。
“我那些舍友也是。”季冬說道,“剛來的時候,晚上宿舍熄燈比較早,有好幾個躲在被窩裏打開手電筒看書。”
“後來有一個舍友找到了一個晚上不關門,也不關燈的教室,後來,我們寢室都去那裏上晚自習了。”
“不過,我隻是偶爾過去。”
“學習要緊,但是身體也很重要。我不想熬夜。”
鍾蓁讚同地點頭,說:“是的。身體是革命的本錢。隻有身體好了,才有可能做其他的事情。我讚同刻苦學習,但是這麽熬夜的話,我不讚同。”
季冬看著鍾蓁,沒有答話,笑容淺淺的。
鍾蓁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趕緊將看向別處。
這一看,就看到一個外國人,他背著大大的背包,拿著一台相機,一邊瀏覽,一邊拍照。
那個金發碧眼的外國人見鍾蓁看過來,對鍾蓁笑了笑。
鍾蓁也回笑一下。
結果,那個外國人走了過來,指了指鍾蓁頭上的發帶,用非常蹩腳的中文說:“這個,漂亮,賣嗎?”
鍾蓁立馬就用英語問著。
那個外國人一聽,鬆了一口氣,立馬就用英語回道。
季冬在一旁聽著,然後看著鍾蓁將頭上的發帶賣掉,換得了兩美元,並且,還拿到了眼前這個外國人的聯係方式。
那個外國人還想買鍾蓁腳下那一雙鞋的,但是鍾蓁隻有一雙鞋,她還要穿著,所以也就沒有買。
趁著這個機會,鍾蓁表示家裏還有很多刺繡的東西,包括鞋,問那個外國人要不要。
季冬感覺自己的心在跳得飛快,咚咚咚的,好像要從自己的胸膛裏跳出來,他緊張地看著鍾蓁,根本就不敢眨眼睛,生怕自己眨眼睛的話,會錯過鍾蓁的反應。
鍾蓁還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季冬,緊張拘謹,一副生怕她不答應的樣子。
這樣的季冬,跟之前油嘴滑舌的季冬不一樣,跟現在沉穩自律的季冬也不一樣,像是換了另外一個人似的。
那一雙眸子裏全是忐忑。
鍾蓁一下子就明白了季冬的心意。
她之前是隱約有些感覺的,隻是季冬沒有明說,她也不好去問,上一周季冬也過來找過她,隻是沒有約她出去。
這一次,季冬約她出去,是要表白心意了嗎?
鍾蓁心裏充滿了期待。
季冬見鍾蓁隻是看著他,並不說話,急了,便說:“你要是周六沒有空的話,等你得空了,我們改天再約也是一樣的。”
隻要鍾蓁願意跟他出去約會就成,不拘哪一天的。
季冬忽然有些後悔,後悔前世的時候忙著工作,沒有勻出時間去追女孩子,所以在這一方麵一點經驗也沒有。
要是有經驗的話,那他現在就能通過鍾蓁臉上的表情或者眼神來判斷鍾蓁願不願意跟他出去。
或者,他不應該這麽直接了當地約,而是先鋪墊,然後再提出約會這一件事。
什麽鋪墊也沒有,也沒有時間給人家女孩子思考反應,季冬真的想拍死他自己。
他心裏後悔得要命,臉上還得保持笑容。
“有空的。”鍾蓁點頭,意有所指,說,“就算我沒有空,我也會騰出時間的。”
不騰出時間,怎麽跟季冬培養感情?
雖然之前同一個大隊,晚上也經常一起在牛棚裏學習,但是那會兒的關係跟現在的關係不一樣。
季冬現在是想追她,而她對季冬的感覺也不錯,那當然要給對方機會。
給對方機會,就是給自己機會。
她若是一點機會也不給對方的話,那根本就發展不了新的關係。
“轟”的一聲,這話就像是春雷一樣,直接在季冬的腦海裏炸了,他的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整個人高興得差點跳起來,此刻什麽話也說不出來,隻是想笑。
這傻乎乎的模樣,看得鍾蓁也想笑。
不過,她怕自己真的笑起來的話,季冬會不好意思,她隻得極力地忍住。
“季冬。”鍾蓁說著,“我那一天得空。到時我們去哪裏匯合?”
“就在這裏。”季冬用盡了全身的力氣,這才讓自己平靜一些,說著,“周六早上九點我過來接你,我們一起坐公交過去。”
這沒有車,約個會不方便,還得搭公車。
季冬決定,等自己有錢了,先買一輛摩托車開著,有錢再買小車。
其實自行車也得挺好,隻是自行車去不了太遠的地方。
回去的路上,季冬一路哼著歌。
他算是明白了為什麽人們都喜歡談戀愛。
無它,肯定是談戀愛的感覺很好。
他現在還不是在談戀愛,可是當自己心儀的人答應和他一起出去約會,哪怕是爬一下長城,當看到她點頭那一刹那,他的整顆心都要飛起來了。
這種感覺真的很好,甚至比賺錢的感覺還要好。
季冬哼著歌,回到寢室。
唐明雷看他這樣了,又酸又氣,說:“小氣鬼。”
季冬心情好,也不跟他計較,點頭,說:“那是當然。我就是小氣,不把她介紹給你認識。”
唐明雷氣得不想理季冬。
季冬卻說:“你還是快點去找別人吧。她,你是沒有機會了。”
“你把她介紹給我,我就有機會!”唐明雷又接著說。
季冬搖頭,說:“別想太多,我就算把她介紹給你,你也沒有機會。更何況我不會介紹她給你認識。”
知人知麵不知心。他和唐明雷認識不久,還不太清楚唐明雷的為人,看唐明雷對鍾蓁這勢在必得的眼神,他才不敢介紹鍾蓁給唐明雷認識,萬一唐明雷使壞怎麽辦?
唐明雷氣得要命,隻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以往,季冬都覺得時間過得飛快,好像沒有多久就到周末了。但是這一周,他卻覺得時間過來非常地慢,盼啊盼啊,盼得兩眼都冒出星星了,這才到了周六。
周六早上,他起了個大早,吃好早餐,穿上早就選好的衣服,騎著自行車就去北大。兩地雖然相隔不遠,但是校園大,他還是得早點出發,免得遲到。
作者有話要說: 勤奮的作者君今天更了九千!!!明天見。
第119章 確定關係
季冬到的時候, 還沒有到九點,他看了一下手表,八點半。
季冬啞然失笑。
兩輩子加起來的歲數, 都有半百了,但是他這會兒還像一個毛頭小子一樣, 不對, 他現在的年齡就是一個毛頭小子。
季冬坐在自行車後座想著。
明明現在學習那麽緊張, 但是什麽也不做, 光是在這裏等著,季冬卻覺得心裏很甜蜜。
他從口袋裏拿出幾張小紙條, 紙條是寫著一些知識點,平常沒有什麽時間背,隻能多看看加深記憶了。
這一看, 季冬就入了迷。
“季冬, 你在這裏等了多久了?”季冬正在默默地背誦著小紙條上麵的知識點的時候,忽然就聽到有人叫他的名字。
他抬頭, 便看到俏生生地站在他麵前的鍾蓁。
她穿著一件小碎花短袖襯衫, 下身是一條黑色的小腳褲,腳上穿著一雙繡花布鞋, 明明是看著很土的打扮, 但是鍾蓁這麽穿,看著一點也不土,反而非常地漂亮。
季冬看向鍾蓁的頭發, 她這一次弄了一條發帶, 很常見的藍色棉布條,不常見的這一條藍色發帶上麵繡有幾朵花,很美麗的蘭花。
見季冬傻乎乎地看著她的頭飾, 鍾蓁下意識伸手去摸了摸頭上的發帶,說:“這是我媽繡的。包括我腳上穿的鞋,也是我媽自己做的。”
因為要去爬長城,為了方便,她就選擇這樣的打份,臨出門前,就加了這麽一條發帶。
“相比較現在的那些塑料涼鞋,我更喜歡我媽做得布鞋,舒服,透氣,而且,走遠路也不累。”
那些塑料涼鞋穿上去之後,總感覺腳底有一股味存在,她還是喜歡這樣的布鞋。
“之前在黎星大隊也見你穿過布鞋,但是那上頭是沒有繡花的。”季冬又看了一眼鍾蓁的鞋,說道。
“之前在鄉下,我哪裏敢這樣子穿?現在沒了數字幫,環境也寬鬆了,隻要不要穿得太出格,都沒有人管你。”
那會兒她哪裏敢穿現在這種繡花鞋,要是穿的話,被人舉報拉去批鬥還算是輕得呢。
季冬點頭,沒有再圍繞這個問題說了。
“我先去把車放好。”季冬說,“我們出去搭公車。那邊太遠了,從自行車過去不方便。”
鍾蓁點頭。
顛簸了一路,終於到達了長城。
這還是季冬第一次見到長城,現在這長城還沒有什麽人,不像前世看電視看到的那樣,全是人擠人。
季冬和鍾蓁一邊慢慢地爬著,一邊在說著最近的瑣事還有學習上的了事情。
鍾蓁說她的學習任務很重,不僅得學臨床醫學方麵的東西,還得完成師父布置的學習任務。
要是之前沒有下鄉,她肯定會覺得很苦的,但是下過鄉之後,她倒是覺得這些一點也不苦。
再怎麽辛苦,也比不上在田裏插秧,割禾的辛苦。
“ 是啊。”季冬也感慨,說,“沒有經曆過農活,根本就不會體現現在的生活的珍貴。”
在鄉下,得幹苦力活不說,還得缺吃少穿。本來幹體力活就得吃好的,多吃肉,肚子裏有油水才好。
現在的生活很好,不用幹苦力活,隻需要好好地學習就可以了。
相比之下,還是現在的生活比較輕鬆一些。
“所以我那些舍友們都非常珍惜現在的學習時光。”鍾蓁笑了笑,桃花眼熠熠生輝,“這個時點,她們是絕對不會出來玩的。”
說是周六,其實還是要上課的,隻不過她今天沒有課,所以早早就將作業做完了,跟著季冬出來。
“我那些舍友也是。”季冬說道,“剛來的時候,晚上宿舍熄燈比較早,有好幾個躲在被窩裏打開手電筒看書。”
“後來有一個舍友找到了一個晚上不關門,也不關燈的教室,後來,我們寢室都去那裏上晚自習了。”
“不過,我隻是偶爾過去。”
“學習要緊,但是身體也很重要。我不想熬夜。”
鍾蓁讚同地點頭,說:“是的。身體是革命的本錢。隻有身體好了,才有可能做其他的事情。我讚同刻苦學習,但是這麽熬夜的話,我不讚同。”
季冬看著鍾蓁,沒有答話,笑容淺淺的。
鍾蓁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趕緊將看向別處。
這一看,就看到一個外國人,他背著大大的背包,拿著一台相機,一邊瀏覽,一邊拍照。
那個金發碧眼的外國人見鍾蓁看過來,對鍾蓁笑了笑。
鍾蓁也回笑一下。
結果,那個外國人走了過來,指了指鍾蓁頭上的發帶,用非常蹩腳的中文說:“這個,漂亮,賣嗎?”
鍾蓁立馬就用英語問著。
那個外國人一聽,鬆了一口氣,立馬就用英語回道。
季冬在一旁聽著,然後看著鍾蓁將頭上的發帶賣掉,換得了兩美元,並且,還拿到了眼前這個外國人的聯係方式。
那個外國人還想買鍾蓁腳下那一雙鞋的,但是鍾蓁隻有一雙鞋,她還要穿著,所以也就沒有買。
趁著這個機會,鍾蓁表示家裏還有很多刺繡的東西,包括鞋,問那個外國人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