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既然回來,就得教育一頓,教育的法子就是罰站、不準吃東西。


    林秀也覺得女兒不長記性的事情該說,可是這件事婆母也有錯,不能因為是長輩就完全不承擔責任。


    她把這件事指出了,可是婆母卻不悅地說,“我年紀這麽大了,記憶力不好是正常的,我已經給你道過歉,難不成還要給妍妍道歉?”


    林秀認真看她,“可是妍妍說昨天晚上你也沒去接她。”


    婆母梗著脖子,“我讓她在校門口等她三姑一起回來,這小姑娘不聽話,放學就自己跑回來了。”


    張三花下午下班得五點半,和小孩子放學時間差一個多小時,莫非讓小姑娘等這麽久?林秀懶得理她,想了想自己回了房間。


    房間裏有丈夫不久前的回信,信裏誇獎她把工資上交給婆母的行為,說她“孝順”,又說這個月忙,可能回來不了了。


    林秀把信放下,給他寫去回信,看著放在一旁的合影,合影裏她和丈夫都那麽年輕,臉帶笑意,終於忍不住歎了一口氣。


    合影是兩個人剛結婚的時候拍的,那時候林秀剛畢業,丈夫比她大兩三歲,個子高大偉岸,十分英俊。


    以前兩個人也有過得不錯的日子,林秀在單位裏上班,居住在單位分配的房子裏,丈夫隔三差五帶著東西來看她,他們不久就有了女兒。


    但等到後來,她失去工作,在家照顧家人,丈夫獨自在外打拚,雖然對方時不時也會說養她這樣勸慰的話,可是她也敏感地意識到她和丈夫的差距越來越大。


    張妍妍趴在桌子上畫畫,因為這次的事情,她被罰一個月不能買新衣服,正委屈著,看見林秀的樣子便問,


    “媽媽,爸爸什麽時候回來?”


    林秀摸她腦袋,“媽媽不知道。”


    張妍妍呆呆看她。以前林秀會騙她再過一周或者再過一個月,從沒說過這種不知道的話,內心湧起一陣不安。


    她鑽進媽媽香香的懷裏,悶悶說,“壞爸爸。”


    林秀笑了笑,輕拍她的背。


    林秀晚上去“彩虹補習班”上課,讓吳老師一陣歡喜,他笑眯眯說,“還以為你要去省城多玩幾天,居然這麽快就回來了。”


    看她一眼,又說,“還漂亮了這麽多。”


    林秀今天穿了一身夏天穿的裙子,頭發梳起來,她本身膚色就白,雖然不是明豔的長相但十分秀麗,身上有種淡淡的書香氣。


    她微笑說,“要幫忙替您壓場子,當然得穿得精神些。”


    ——今天不光金老師的夜間補習班會正式舉辦,新來的兩個老師也要開始上課。


    吳老師擺擺手,連忙做出請進的姿勢。


    有吳老師的經營,晚上的時候“彩虹補習班”越發熱鬧起來,小院子裏充斥著小孩子們的歡笑聲和驚叫聲,還有老師大聲授課的聲音。林秀走過去看,發現吳老師新招的老師挺有一手,把小孩子哄得服服帖帖。


    但走到另一個班時,林秀卻皺起眉毛。


    她看了一會兒,問吳老師,“這裏怎麽回事?”


    吳老師攤手,“這是那位老師帶的班,不歸我管,我就不好插手。”


    林秀聽金老師說過,帶班的不是自己,而是她小弟。現在教室裏坐著一個二十來歲的小年輕,應該就是那位金弟弟。


    金弟弟顯然初次當老師,教室裏哭嚎與大叫齊飛,鍋碗瓢盆共長天一色,儼然比樓下的菜市場還熱鬧,金弟弟哄完這個又哄那個,忙得滿頭大汗。


    林秀看了一會兒,走過去敲門,“你好。”


    金弟弟看見林秀,麵色有些窘迫,解釋道, “姐,我馬上就能安撫好,不會給隔壁教室造成影響。”


    看來確實是個臉皮很薄的年輕人,讓林秀不由想到自己剛工作的時候。


    林秀好心問,“要不要幫幫你?”


    金弟弟露出鬆了一口氣的表情,“那謝謝您了。”


    林秀和吳老師都比金弟弟有經驗,吳老師在補習班上課長期與小孩打交道,而林秀則是因為她身上天生有種令小孩子喜歡的溫和感,兩個人忙了十來分鍾教室就徹底安靜下來。


    金弟弟感謝了兩人,林秀卻發現一件奇怪的事情。


    他帶著的這些學生年紀有大有小,小的不過三四歲,大的足有十來歲,也不知金老師怎麽想的,不管自家弟弟的能力,一股腦就把孩子這麽塞給他了。


    林秀好心提議,“你這樣不行,得再找個老師來,不然待會兒又得亂起來。”


    她是帶過小孩的,也知道這些小屁孩心理,年紀相差懸殊會產生衝突,這個年齡的小孩最不懂事了。


    可是林秀說完,金弟弟也隻是苦笑搖頭。


    林秀想了想,幫他把學生按年齡分成幾個圈子,這樣就好帶得多,還引來金弟弟佩服的眼神。


    等幹完之後,林秀等吳老師離開後就隨意找了個教室寫自己的賬本和計劃,然後又拿出以前的課本讀了讀。


    林秀不算個聰明姑娘,她能從農村走出來全靠自己的意誌力和忍耐力,如今時隔幾十年再拿出課本有種全然陌生的感覺,幸好現在她還算年輕,讀書也不算吃力。


    第二十章


    忙完之後收拾東西回家,到家的時候家裏十分熱鬧,小叔子和張三花都在家,兩人陪著老太太一左一右說話。


    這兩人都不是什麽省油的燈,林秀站著聽了一會兒,果真都在哄著老太太掏錢。


    小叔子笑著說,“她臉皮薄,不習慣來玩,媽你再給我一點錢,我帶她出去玩。”


    婆母樂嗬嗬的,“你這嘴還哄不住小姑娘,要我給錢?”


    張三花則念叨新裙子,“媽,我哥小氣得很,一條裙子也舍不得給我買,他一個月那麽多錢,聽說已經快兩百了,你說是不是嫂子故意攔著他啊?”


    老太太也被嚇了一跳,“兩百?”


    張仲清剛工作的時候工資六十,現在不過一兩年就漲到兩百,不得不讓人感歎一句能力出眾。


    婆母心神全被那兩百塊引走了,要知道兒子寄給她一百塊她已經覺得很多,沒想到還不到他工資的一半……


    林秀聽了一會兒才推門進去,喊了一聲“媽”。


    家裏空氣頓時有些呆滯,婆母和張三花因為中午的事情不自在,都不看她,婆母硬邦邦地問,“你不在家呆著又去哪兒了?你家閨女哭著找你呢,別一天到晚往外跑,多花時間管管孩子,不然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可勁兒虐待親孫女兒。”


    林秀的臥室門關著,果真能聽見隱隱約約的哭聲,她來不及考慮其他事情,就推門進去了。


    這件臥室靠著窗,裏麵有一大一小兩張床,擺放著一張書桌和一個衣櫃,十分簡陋。


    而這就是林秀和張仲清結婚時的新房。


    當初張仲清父親去世,單位上的房子被收走,他們擔心母親無處可去,於是拿出積蓄買了這麽一套三室的房子掛在老太太名下。


    張仲清是個孝子,買房時掏了將近一半的錢,以至於後來拿不出買婚房的錢,所以兩人就在這裏結的婚。


    林秀打開房門一眼就看見昏黃的燈光下女兒趴在桌子上畫畫,眼睛紅紅的,一張幼稚漂亮的臉蛋格外可愛,也不知在想什麽。


    她琢磨了一會兒,走過去摟著女兒肩膀喊了聲“妍妍”。


    妍妍抬頭對她笑,可是這個笑很勉強,她又低下頭繼續在圖畫本上畫那一堆林秀看不懂的“藝術品”。


    張妍妍是個性格很倔又很愛麵子的小姑娘,後來張仲清和女兒關係不好,試圖把“走入歧途”的姑娘掰回正路,可是他一次也沒把她揍服過。反而是溫言細語更能勸慰她。


    林秀找出一本《少兒雜誌》,翻到彩繪頁給女兒講故事,是張妍妍最喜歡的“小烏鴉”係列,念了一會兒,張妍妍不由自主放下筆,認真聽她溫柔的聲音。


    講到最後,張妍妍才歎氣說,“這個鳥媽媽好可憐。”


    他們講的是“鳩占鵲巢”的故事,杜鵑鳥生蛋從不孵蛋,隻把蛋下在其他鳥的巢穴裏。小杜鵑被孵化之後,為了搶占成長資源會把原生鳥的蛋推下去。


    林秀摸了摸她烏黑的發辮。


    張妍妍突發奇想起來,“小杜鵑會不會把自己當成其他鳥呢?它沒有爸爸媽媽,別的鳥把它養大……”


    她聲音突然低下來,聲音帶著哭腔。


    林秀不明所以,張妍妍哭了好一會兒才問,“媽媽,我是不是不是你的小孩!”


    林秀吃了一驚,她想了很多張妍妍哭的理由都想不到會是這個原因,小孩子的思維果真很難理解。


    她放柔聲音,“妍妍怎麽會這麽想?”


    張妍妍就說,“要不爸爸怎麽不回來看我!他已經兩個月沒有回來了,奶奶剛才說我是垃圾桶撿來的,這件事肯定被爸爸知道了。”


    林秀又無奈又想笑,因為大家都被這個騙過,沒想到張妍妍居然這麽當真,也或許不是她當真,而是張仲清長期不歸家帶給小孩子的傷害太大………


    她一邊順著她的頭發一邊回憶以前的事,小聲說,“媽媽告訴你一個秘密,媽媽也是垃圾桶撿來的。”


    張妍妍頓時不哭了,眼睛亮晶晶看她。


    林秀回憶以前的事情,唇邊不由帶著一抹笑意,“是你姥姥家門外那個垃圾坑,你姥姥看見一個口袋,還以為是隻小貓,結果打開才發現是個小孩,她怕小孩被野狗叼走,於是就撿回去了。”


    張妍妍驚歎地說,“姥姥好厲害。”


    林秀本以為張妍妍走丟的事情會讓丈夫升起一分警惕,可是等收到信的時候心裏的冷意卻越來越濃。


    張仲清這次回信很快,隻用了兩三天,裏麵洋洋灑灑寫了三頁紙,其中一頁是安撫她的,另一頁用來給他母親辯解,並勸說她繼續住在婆家,以免分家讓其他人說閑話。


    林秀以前嫁給張仲清之前就有人說過他是大孝子,他也確實如此。


    當初婆母嫁給公公的時候不是什麽好年生,國家窮,家裏也窮,老兩口生了三個孩子,作為老二的張仲清一邊帶著妹妹一邊幫忙做家務,婆母省吃儉用才把他養活,故而他十分感激母親。


    林秀結婚時,張仲清就握著她的手對她說過,他會對他的母親好,因為他希望以身作則,他們的孩子以後對她像他對母親一樣。


    把林秀感動得一塌糊塗。


    幸好現在林秀理智多了,她算了算手裏的錢,準備拿一部分在外麵租一套房子,她是懶得繼續和這群人一起生活。


    這邊讓人幫忙給看新房,林秀則開始另求賺錢的方法。


    這是改革開放後的第十七年,離跨世紀隻有五年,一切騰飛都從這時候開始,以至於連林秀這樣的普通人也不由自主被卷入時代浪潮。


    李秀芬作為一個水果零售商比林秀的渠道多得多,聽說她想要租房,熱心地詢問她,“你想要什麽樣的房子?如果暫時居住的話不用太好的,畢竟還得買房不是。”


    林秀歎口氣,“沒打算買新房。”


    李秀芬吃了一驚,“難道沒有買房名額?我聽客人說過幾年房價要漲,現在買房肯定會賺,要是沒錢也可以找人借著,總不能一輩子住單位的房不是?”


    林秀不打算和她多說,簡單說了幾句,李秀芬就把她的條件記下來了。


    第二十一章


    兩室的房子,最好和學校離得比較近,她不想挨著婆婆他們一起住。


    現在林秀手裏隻剩一百塊,但支撐到下個月發工資也不是不行。房租一二十塊押一付三,不行她就再去找工作。


    李秀芬這邊的房子還沒找好,肖小妹給她做的“盜版港貨裙”卻已經陸續完成,肖小妹看起來年輕,性格卻很嚴謹,衣服做工精細,用料紮實,配合林秀獨到的眼光,這裙子居然比原版還要靚麗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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