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突然對他那位傳說中的爸爸生出一點好奇。
因為不知道這個劃算的兼職能不能繼續下去,林秀不得不開始找其他工作。
不過這時候她卻收到丈夫的來信,把她罵了一頓,問她怎麽不管家裏人讓他們揮霍錢財。
張仲清是見過世麵的人,不知比婆母高明多少倍,他還很聰明,要放在以前說不定就是個亂世梟雄,現在雖然沒有“龐氏騙局”一詞,不過他還是很快從母親和妹妹的話語裏看出端倪和不妥。
林秀拿著他的信冷笑,覺得他可真是典型的這個時代男性,自以為是、大男子主義,還不願意承擔家庭責任,也不知道自己以前怎麽眼瞎到非要去垃圾桶找男人。
不過信裏不能這麽寫,她就先寫了自己對婆母很尊敬很孝順,不敢問她錢花在哪裏,錢是母親的,她隻要花得開心就好,又問他能不能再大些錢過來給母親花,她好像沒錢了。最後提筆把張季同之前提到的事情寫上去,質問他大學女同學的事情,說自己倦了,要去娘家歇段時間。
林秀想去看母親是早計劃好的,因為林母還有幾日就生日,她幾十年沒見過老太太難免思念,想去她麵前盡一二孝義。
這一走肯定也要帶走女兒,張妍妍把衣服疊好,放在自己的熊寶寶書包裏撐得鼓鼓的,還在裏麵放了自己的小水瓶、小牙刷。
婆母不高興問她,“三天兩頭往娘家走,你還記得自己是嫁過人的人?”
林秀歎口氣,“仲清那邊不肯給錢,還寫信回來罵了我一頓,我覺得挺對不起您的。”
婆母的注意力很快被轉移,“他真不同意?”
林秀點點頭,“他說那是騙子。”
婆母一臉不讚同,“怎麽會有騙子開銀行?我看他就是不信我……”
她嘮叨起來就停不住嘴,轉身回屋給兒子寫回信,林秀母女倆順順利利離開。
林母和林父今年快六十歲,兩個老人住在農村多年,生了兩個兒子兩個女兒,林秀是最小的一個,因而頗受寵愛。隻是這時候交通不便利,加上鄉路沒有修整,回去一趟非常麻煩。
張妍妍興致勃勃地跟媽媽上了車,巴士車的塑料座椅全部拆掉,隻剩下拉環避免摔倒,車裏又悶又熱,充斥著古怪的汗味和雞叫、鴨叫、貓叫和小孩哭聲。
張妍妍和母親去過鄉下多次,倒不是很在意這些,她一隻手牽著林秀蹲在車上和那些小動物玩起來了。
要林秀來看這些家禽真的不好看,也不知道她怎麽這麽感興趣。
家禽嘎嘎嘎嘎叫,張妍妍跟著學得咯咯叫,還鑽到林秀懷裏,“媽媽,我想外婆家的小黃了。”
小黃是隻黃色的鴨子,家裏其他鴨子都是黑褐色,唯獨一隻黃澄澄的特別醒目,因而和狗齊名大黃小黃。不過上次去鄉下是兩三年前的事情,林秀都不忍心告訴她小黃估計已經變成鴨肉湯。
花了一上午,母女倆終於精疲力盡到了林家宅院。
還沒到門口,就有人好奇朝她打招呼,“這不是林秀,怎麽回我們這兒來了?”
林秀仔細一看才發現這人是住在隔壁的張嬸子,按照輩分來算還是她遠房舅媽。
她朝她打了個招呼。
張嬸子上下掃視她一眼,開口道,“我記得你不是嫁了個好人家,怎麽這時候回家裏?”
林秀笑了笑,“回來看爸媽。”
張嬸子說,“不會是和男人吵架被趕回娘家了吧?”
林秀這才發現她語氣陰陽怪氣的,她想了一會兒才後知後覺想起這位張嬸子一直嫉妒她當年在學校成績比自家女兒好,後來又嫁給城裏人,所以說過她不少壞話。
等到她後來離婚之後,張嬸子就幸災樂禍說“早知道有這麽一天”。
她不想和她計較,把手裏東西提給她看,“買回來看看爹媽,這麽久不回來別人不得說我是個不孝女啊。”
張嬸子不悅地撇嘴。因為她家女兒自初中畢業,在外闖蕩之後連過年都不肯回來,她因此以為林秀在諷刺她。
林秀告別難纏的張嬸子之後就到了林家。
林家大宅還是沒有修繕的土屋,隻留一個小小的窗子,屋裏又黑又暗,讓幾十年之後回來的林秀十分不適應。
林母看見林秀,頓時驚喜道,“他爹,秀兒回來了。”
又出來個穿著汗衫叼著煙鬥的老大爺,一身皮膚黝黃,是常年勞作的膚色。
林父端詳了一會兒林秀,說道,“怎麽回來了?”
麵對父親林秀反而說不出話了,她低著頭,“給媽過生。”
林父接過林秀手裏的禮物,沒再說話,也沒多問。
林秀讓女兒洗臉,自己去廚房舀了些水洗手洗臉,涼浸浸的水讓她因為太陽而燥熱的心情舒緩下來。
其實婆母一家看不起她真的很正常,因為這時候的農村太苦了,漏雨的土房子,燒柴的土灶,院子裏永遠打掃不幹淨的家禽糞便,茅廁裏的蛆蟲和有翅膀的蟑螂,夏天最可怕的還是有永遠消滅不幹淨的蚊子,她沒有哪一天身上沒有疙瘩。
林秀當年第一次進城時就被城裏的新鮮事物弄得像個土包子,不過那時候她的夢想就是建設農村,不然也不會選擇和糧食有關的專業。
林秀和張妍妍喝完水,才從父母嘴裏得知哥哥姐姐們在另一個隊幫忙,中午不能回來吃飯。
她們一家人坐在桌子旁邊,張妍妍看什麽都好奇,指著土灶問,“我可以幫忙燒火嗎?”
林秀點點頭,“但要我看著。”
林父就用一種非常端詳的目光看她,等她們母女倆敘完舊,他才問道,“你以後有什麽打算?”
林秀愣了愣。她記得上輩子林父也這麽問過,她當時非常慌亂,唯恐家人看不起她,就說自己在家不工作也很幸福,林父問了她好多次,林秀依舊這麽回答,林父隻好說尊重她意見。
現在被問道,她反而理解一位父親對女兒的拳拳愛意,小聲說,“我想做個體。”
林父皺眉,“這可不好做,況且你還是個女孩子,現在我們這裏並不像其他地方這麽開放,我建議你多等幾年。”
第二十四章
林父是個非常聰明而沒有野心的人, 簡單來說就是軟和沒脾氣,林秀和他特別像。
林父又說,“仲清什麽時候轉到本地上班?”
林秀搖頭, “不知道,他說要跟著老板走。”
其實是一輩子,他後來根本沒有回到這個小縣城。
林父嚴肅起來,“這可不行,年輕夫妻不住在一起總會出問題, 要麽你讓他把你接過去, 要麽讓他回來。”
林秀正要說話,張妍妍這時候卻一臉髒兮兮地從廚房出來,哭喪著臉撲進林秀懷裏, 父女二人不約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幹淨她的臉蛋, 問她道, “你怎麽弄成這樣?”
張妍妍哭喪著臉, “是小花貓。”
林家養了一隻貓捉老鼠,這隻貓非常怕冷,於是時常躲在灶台裏取暖。花貓毛色深,髒了看不出。
張妍妍不知道這事兒,看見貓抱著就蹭, 蹭了一臉炭灰。
有女兒在旁邊,林秀不好再說起剛才的事情, 從包裏把買來的東西掏出來。
她從城裏買了魚和肉, 還特意讓肖小妹做了兩件衫子,現在送給林父林母,兩個老人都高興得樂嗬嗬的。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還有自家做的小蔥炒豆腐, 魚則放進水缸裏養起來,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這時候忽然聽見有人敲門,林秀去開門,就看見是自己的老同學林素仙。
她們整個村都是姓林的,因為當初老祖宗就找到這個地方安家落戶,大家家家戶戶都有親戚關係,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長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這麽清楚記得她因為她是個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著林秀,指了一下放在牆角的鋤頭,說,“鋤、鋤……”
林母聽懂了,“這是要借鋤頭吧?”
林素心點點頭,啃著手指伸手。
林母就把鋤頭給她了。
林素心提著鋤頭轉身出門。現在是暑熱的天氣,她卻穿著一身皺巴巴的長袖,鋤頭比她還高,她隻能費力扛著,頭發被曬焦一樣枯黃。
林母歎氣,“這孩子真可憐。”
林秀想了想,她不大記得林素心情況了,隻隱約想起她好像在三十歲掉進水井淹死的。
林母解釋道,“她爸媽把她嫁給了那個四十歲的瘸子,真可憐。”
林秀若有所思地點頭。她小時候和年輕那會兒村裏經常有傻子出生,因為沒有產檢,生出傻子也不忍心餓死和淹死。如果是女兒還可以嫁出去換一份嫁妝。可惜的是這時候的人並不知道有些“傻病”會遺傳,最後給人家生出傻孩子,釀成悲劇。
林母又說,“她家裏那兩個人就不是人,娘家也不管,現在每天吃一口飯不至於餓死。”
林秀點點頭。
下午的時候林秀的哥哥們就回來了,林大全和林二根。其實以前他們有更文雅的名字,像什麽林德龍,林德雲之類的,連林秀自己也上了族譜有個叫林德秀的名字,可惜後來改革開放。
他們是典型的農民,皮膚像土地一樣黃,塵土撲麵,和婆母一家白淨的外表截然不同,以前林秀結婚時就被婆母嫌棄過,覺得“土氣”。
這會兒看見林秀,林大全愣了愣就高興說,“小妹回來了,吃飯了嗎?哥給你煮個蛋。”
一種血脈相連的熟悉和默契湧上心頭。
林秀忍住眼淚說,“哥,好久不見。”
林大全摸摸後腦勺,不好意思說,“你這咋說得就像幾十年不見一樣?”
上輩子林大全就死得早,外出打工的時候被同村人騙到黑煤窯死的,死的時候不到四十歲,可不是幾十年不見了?
不過這時候的林大全還是挺年輕的,方臉上有些憨厚,並未因為長期勞作變得木訥或油滑。
看見妹妹,他沒有表現出因為參加婚禮被張仲清家人羞辱過的憤恨,反而十分平和。
林母瞪了兒子一眼,“杵在那兒做什麽,沒看見你媳婦兒在外麵曬太陽?還不把她拉進來吹吹風。”
林秀這才看見站在林大全身後的大嫂楊寶芝。
因為屋子太小,楊寶芝訥訥站在門外麵,可不是正曬著太陽。
楊寶芝聞言,小聲擺手,“婆、婆婆,沒事,讓大全吹風。”
楊寶芝是個從外地來逃荒的女人,據說她家在非常遠的山村,常年吃不飽飯,於是逃到這裏種地糊口。
當年村子裏非常排外,因為大家認為不是一個姓的人就是外人,關係不親近,所以楊寶芝一直很受刁難。
還是林大全看不過去,天天去附近趕走痞子流氓,偶爾幫她搭把手,二人後來看對眼幹脆結了婚。
不過即使現在楊寶芝也有些膽怯,在人前不敢大聲說話,羞羞怯怯的,活像個古代小媳婦兒。
林母無奈,“你們都進來不就行了?”
楊寶芝快速看了林大全一眼,然後走到堂屋裏。
因為林秀回家,今天中午家裏做了許多菜,有魚有肉,還有一道肉片蘑菇湯。
林秀吃得津津有味。
因為不知道這個劃算的兼職能不能繼續下去,林秀不得不開始找其他工作。
不過這時候她卻收到丈夫的來信,把她罵了一頓,問她怎麽不管家裏人讓他們揮霍錢財。
張仲清是見過世麵的人,不知比婆母高明多少倍,他還很聰明,要放在以前說不定就是個亂世梟雄,現在雖然沒有“龐氏騙局”一詞,不過他還是很快從母親和妹妹的話語裏看出端倪和不妥。
林秀拿著他的信冷笑,覺得他可真是典型的這個時代男性,自以為是、大男子主義,還不願意承擔家庭責任,也不知道自己以前怎麽眼瞎到非要去垃圾桶找男人。
不過信裏不能這麽寫,她就先寫了自己對婆母很尊敬很孝順,不敢問她錢花在哪裏,錢是母親的,她隻要花得開心就好,又問他能不能再大些錢過來給母親花,她好像沒錢了。最後提筆把張季同之前提到的事情寫上去,質問他大學女同學的事情,說自己倦了,要去娘家歇段時間。
林秀想去看母親是早計劃好的,因為林母還有幾日就生日,她幾十年沒見過老太太難免思念,想去她麵前盡一二孝義。
這一走肯定也要帶走女兒,張妍妍把衣服疊好,放在自己的熊寶寶書包裏撐得鼓鼓的,還在裏麵放了自己的小水瓶、小牙刷。
婆母不高興問她,“三天兩頭往娘家走,你還記得自己是嫁過人的人?”
林秀歎口氣,“仲清那邊不肯給錢,還寫信回來罵了我一頓,我覺得挺對不起您的。”
婆母的注意力很快被轉移,“他真不同意?”
林秀點點頭,“他說那是騙子。”
婆母一臉不讚同,“怎麽會有騙子開銀行?我看他就是不信我……”
她嘮叨起來就停不住嘴,轉身回屋給兒子寫回信,林秀母女倆順順利利離開。
林母和林父今年快六十歲,兩個老人住在農村多年,生了兩個兒子兩個女兒,林秀是最小的一個,因而頗受寵愛。隻是這時候交通不便利,加上鄉路沒有修整,回去一趟非常麻煩。
張妍妍興致勃勃地跟媽媽上了車,巴士車的塑料座椅全部拆掉,隻剩下拉環避免摔倒,車裏又悶又熱,充斥著古怪的汗味和雞叫、鴨叫、貓叫和小孩哭聲。
張妍妍和母親去過鄉下多次,倒不是很在意這些,她一隻手牽著林秀蹲在車上和那些小動物玩起來了。
要林秀來看這些家禽真的不好看,也不知道她怎麽這麽感興趣。
家禽嘎嘎嘎嘎叫,張妍妍跟著學得咯咯叫,還鑽到林秀懷裏,“媽媽,我想外婆家的小黃了。”
小黃是隻黃色的鴨子,家裏其他鴨子都是黑褐色,唯獨一隻黃澄澄的特別醒目,因而和狗齊名大黃小黃。不過上次去鄉下是兩三年前的事情,林秀都不忍心告訴她小黃估計已經變成鴨肉湯。
花了一上午,母女倆終於精疲力盡到了林家宅院。
還沒到門口,就有人好奇朝她打招呼,“這不是林秀,怎麽回我們這兒來了?”
林秀仔細一看才發現這人是住在隔壁的張嬸子,按照輩分來算還是她遠房舅媽。
她朝她打了個招呼。
張嬸子上下掃視她一眼,開口道,“我記得你不是嫁了個好人家,怎麽這時候回家裏?”
林秀笑了笑,“回來看爸媽。”
張嬸子說,“不會是和男人吵架被趕回娘家了吧?”
林秀這才發現她語氣陰陽怪氣的,她想了一會兒才後知後覺想起這位張嬸子一直嫉妒她當年在學校成績比自家女兒好,後來又嫁給城裏人,所以說過她不少壞話。
等到她後來離婚之後,張嬸子就幸災樂禍說“早知道有這麽一天”。
她不想和她計較,把手裏東西提給她看,“買回來看看爹媽,這麽久不回來別人不得說我是個不孝女啊。”
張嬸子不悅地撇嘴。因為她家女兒自初中畢業,在外闖蕩之後連過年都不肯回來,她因此以為林秀在諷刺她。
林秀告別難纏的張嬸子之後就到了林家。
林家大宅還是沒有修繕的土屋,隻留一個小小的窗子,屋裏又黑又暗,讓幾十年之後回來的林秀十分不適應。
林母看見林秀,頓時驚喜道,“他爹,秀兒回來了。”
又出來個穿著汗衫叼著煙鬥的老大爺,一身皮膚黝黃,是常年勞作的膚色。
林父端詳了一會兒林秀,說道,“怎麽回來了?”
麵對父親林秀反而說不出話了,她低著頭,“給媽過生。”
林父接過林秀手裏的禮物,沒再說話,也沒多問。
林秀讓女兒洗臉,自己去廚房舀了些水洗手洗臉,涼浸浸的水讓她因為太陽而燥熱的心情舒緩下來。
其實婆母一家看不起她真的很正常,因為這時候的農村太苦了,漏雨的土房子,燒柴的土灶,院子裏永遠打掃不幹淨的家禽糞便,茅廁裏的蛆蟲和有翅膀的蟑螂,夏天最可怕的還是有永遠消滅不幹淨的蚊子,她沒有哪一天身上沒有疙瘩。
林秀當年第一次進城時就被城裏的新鮮事物弄得像個土包子,不過那時候她的夢想就是建設農村,不然也不會選擇和糧食有關的專業。
林秀和張妍妍喝完水,才從父母嘴裏得知哥哥姐姐們在另一個隊幫忙,中午不能回來吃飯。
她們一家人坐在桌子旁邊,張妍妍看什麽都好奇,指著土灶問,“我可以幫忙燒火嗎?”
林秀點點頭,“但要我看著。”
林父就用一種非常端詳的目光看她,等她們母女倆敘完舊,他才問道,“你以後有什麽打算?”
林秀愣了愣。她記得上輩子林父也這麽問過,她當時非常慌亂,唯恐家人看不起她,就說自己在家不工作也很幸福,林父問了她好多次,林秀依舊這麽回答,林父隻好說尊重她意見。
現在被問道,她反而理解一位父親對女兒的拳拳愛意,小聲說,“我想做個體。”
林父皺眉,“這可不好做,況且你還是個女孩子,現在我們這裏並不像其他地方這麽開放,我建議你多等幾年。”
第二十四章
林父是個非常聰明而沒有野心的人, 簡單來說就是軟和沒脾氣,林秀和他特別像。
林父又說,“仲清什麽時候轉到本地上班?”
林秀搖頭, “不知道,他說要跟著老板走。”
其實是一輩子,他後來根本沒有回到這個小縣城。
林父嚴肅起來,“這可不行,年輕夫妻不住在一起總會出問題, 要麽你讓他把你接過去, 要麽讓他回來。”
林秀正要說話,張妍妍這時候卻一臉髒兮兮地從廚房出來,哭喪著臉撲進林秀懷裏, 父女二人不約而同住嘴。
林秀用毛巾擦幹淨她的臉蛋, 問她道, “你怎麽弄成這樣?”
張妍妍哭喪著臉, “是小花貓。”
林家養了一隻貓捉老鼠,這隻貓非常怕冷,於是時常躲在灶台裏取暖。花貓毛色深,髒了看不出。
張妍妍不知道這事兒,看見貓抱著就蹭, 蹭了一臉炭灰。
有女兒在旁邊,林秀不好再說起剛才的事情, 從包裏把買來的東西掏出來。
她從城裏買了魚和肉, 還特意讓肖小妹做了兩件衫子,現在送給林父林母,兩個老人都高興得樂嗬嗬的。
中午割了肉炒了一份蒜苗肉,還有自家做的小蔥炒豆腐, 魚則放進水缸裏養起來,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十分痛快。
這時候忽然聽見有人敲門,林秀去開門,就看見是自己的老同學林素仙。
她們整個村都是姓林的,因為當初老祖宗就找到這個地方安家落戶,大家家家戶戶都有親戚關係,所以又被叫做“林家村”。
林素仙和林秀差不多大,長得很普通,林秀之所以這麽清楚記得她因為她是個傻子。
林素心呆呆看著林秀,指了一下放在牆角的鋤頭,說,“鋤、鋤……”
林母聽懂了,“這是要借鋤頭吧?”
林素心點點頭,啃著手指伸手。
林母就把鋤頭給她了。
林素心提著鋤頭轉身出門。現在是暑熱的天氣,她卻穿著一身皺巴巴的長袖,鋤頭比她還高,她隻能費力扛著,頭發被曬焦一樣枯黃。
林母歎氣,“這孩子真可憐。”
林秀想了想,她不大記得林素心情況了,隻隱約想起她好像在三十歲掉進水井淹死的。
林母解釋道,“她爸媽把她嫁給了那個四十歲的瘸子,真可憐。”
林秀若有所思地點頭。她小時候和年輕那會兒村裏經常有傻子出生,因為沒有產檢,生出傻子也不忍心餓死和淹死。如果是女兒還可以嫁出去換一份嫁妝。可惜的是這時候的人並不知道有些“傻病”會遺傳,最後給人家生出傻孩子,釀成悲劇。
林母又說,“她家裏那兩個人就不是人,娘家也不管,現在每天吃一口飯不至於餓死。”
林秀點點頭。
下午的時候林秀的哥哥們就回來了,林大全和林二根。其實以前他們有更文雅的名字,像什麽林德龍,林德雲之類的,連林秀自己也上了族譜有個叫林德秀的名字,可惜後來改革開放。
他們是典型的農民,皮膚像土地一樣黃,塵土撲麵,和婆母一家白淨的外表截然不同,以前林秀結婚時就被婆母嫌棄過,覺得“土氣”。
這會兒看見林秀,林大全愣了愣就高興說,“小妹回來了,吃飯了嗎?哥給你煮個蛋。”
一種血脈相連的熟悉和默契湧上心頭。
林秀忍住眼淚說,“哥,好久不見。”
林大全摸摸後腦勺,不好意思說,“你這咋說得就像幾十年不見一樣?”
上輩子林大全就死得早,外出打工的時候被同村人騙到黑煤窯死的,死的時候不到四十歲,可不是幾十年不見了?
不過這時候的林大全還是挺年輕的,方臉上有些憨厚,並未因為長期勞作變得木訥或油滑。
看見妹妹,他沒有表現出因為參加婚禮被張仲清家人羞辱過的憤恨,反而十分平和。
林母瞪了兒子一眼,“杵在那兒做什麽,沒看見你媳婦兒在外麵曬太陽?還不把她拉進來吹吹風。”
林秀這才看見站在林大全身後的大嫂楊寶芝。
因為屋子太小,楊寶芝訥訥站在門外麵,可不是正曬著太陽。
楊寶芝聞言,小聲擺手,“婆、婆婆,沒事,讓大全吹風。”
楊寶芝是個從外地來逃荒的女人,據說她家在非常遠的山村,常年吃不飽飯,於是逃到這裏種地糊口。
當年村子裏非常排外,因為大家認為不是一個姓的人就是外人,關係不親近,所以楊寶芝一直很受刁難。
還是林大全看不過去,天天去附近趕走痞子流氓,偶爾幫她搭把手,二人後來看對眼幹脆結了婚。
不過即使現在楊寶芝也有些膽怯,在人前不敢大聲說話,羞羞怯怯的,活像個古代小媳婦兒。
林母無奈,“你們都進來不就行了?”
楊寶芝快速看了林大全一眼,然後走到堂屋裏。
因為林秀回家,今天中午家裏做了許多菜,有魚有肉,還有一道肉片蘑菇湯。
林秀吃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