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抬頭一看,就看見麵前站了個非常漂亮的女人,也很眼熟,她不知道自己該做出什麽樣的表情,隻能感歎世界真小。


    她麵前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林秀此行的目的,張仲清的女同學,也是林秀的“情敵”,後來張仲清退休後和林秀離婚就是為了娶她。


    林秀心裏翻起滔天駭浪,臉上還要做出雲淡風輕的樣子,接過紙巾說,“謝謝你。”


    年輕女人微笑,“不用謝,不算什麽大事。”


    張仲清這位女同學不是一般人,據說她在學校的時候就是班裏班花,還是張仲清初戀。後來畢業兩人分開,女同學嫁給一位老板,跟著丈夫一起搬去了省城,但也從沒和張仲清斷過聯係。


    據說張仲清還把自己結婚照寄給她看過,想要得到她的祝福。


    林秀不知道女同學怎麽想的,但也知道張仲清有什麽重要事情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這位女同學,初戀對於許多人來說意味著最可靠。


    林秀還沒想好怎麽和這位女士搭話,對方先開口了,貌似好奇問林秀,“你是新住戶嗎?我之前都沒見過你。”


    林秀笑著說,“我來看看親戚,不住在這裏。”


    漂亮女同學歎氣,“原來是這樣,我還覺得你長得很麵善,希望和你一直做鄰居呢,可惜了。”


    林秀隨口說,“確實可惜了。”


    女同學就說,“要不要來我家喝杯茶?天氣這麽熱,喝杯茶再走吧。”她大約也不是好意,就是想給林秀下馬威,要麽是探探她這個“情敵”的底。


    林秀本來就是想找她的,但又不想讓她心裏生疑,就推辭了一會兒,然後才答應她的邀約。


    第五十章


    女同學好心邀請林秀上她家做客。


    其實讓一個第一次見麵的陌生人上門做客就蠻奇怪的, 但林秀記得女同學上輩子就曾不止一次“偶遇”過她,林秀被她施以援手,以為她是個好心路人, 還感歎過她脾氣好又溫柔。


    林秀假裝要拒絕女同學邀請,女同學卻不依不饒,一副和她相見恨晚的模樣,讓她上門坐一坐。


    林秀問她,“不會麻煩你?”


    女同學挽住林秀胳膊, 輕輕柔柔挽了下頭發, “怎麽可能呢,我就是個閑人,每天閑得無聊, 能交朋友那就再好不過了。”


    女同學姓曾, 有個好聽的名字叫曾可人, 長相又嬌又俏, 住在離吳家不遠的一棟房子裏,院子裏種了花草,還有雪白的狗在地上跑,仆人來來去去收拾房屋,和林秀在電視劇裏看過的差不多。


    張妍妍小聲說, “好像圖畫書裏麵的圖片。”


    林秀摸她腦袋,“喜歡小狗的話, 我們以後也能養一隻。”


    曾可人在前麵聽見母女倆的對話, 轉過頭用一種奇藝的眼神看著張妍妍,溫柔說,“你女兒真可愛。”


    林秀知道曾可人現在還沒生過小孩,可能因為她的原因, 也可能因為她丈夫,她不太在意,隻當她的話是放屁。


    到了院子裏,曾可人請林秀坐在椅子上,讓人端點心和茶點給她品嚐。


    她的小院子設計得非常西式,外麵是草坪,草坪外麵有一間圓頂小亭子,白色的漆柱顯得很靚,和她穿著一脈相承的精致。


    相比起來林秀母女倆就普通多了,一致的襯衫加牛仔褲,頭上紮著馬尾辮,因為行路幾小時帶來的風塵仆仆,和對方格格不入,仿佛兩個世界的人。


    林秀不知道別人怎麽想,反正她看見路上的仆人都在偷偷用餘光打量她,指不定還在心裏暗暗揣測,一會兒又好當作八卦見聞。


    曾可人仿若未見,熱情說,“這是咖啡,有提神的作用。”


    林秀喝了一口,挺苦的,曾可人也沒提,好像準備看她出醜。


    林秀覺得好笑,她不太愛喝咖啡,吃西式餐點,她是天生中國胃,覺得茶比咖啡好喝,中餐比西餐養生,但她好歹多活那麽多年,耳濡目染也不可能做出失禮的行為。


    曾可人有點遺憾地看她放下杯子,熱心說,“你剛來省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問我,我在這裏住的時間久,大街小巷比一般人都熟。”


    林秀點點頭,“其實是來給丈夫買東西的。”


    曾可人眼神一動,“一個人出來多不方便,怎麽不讓他陪你?”


    林秀聳肩,“他忙得很,據說他廠裏有生意讓他單獨做,這是他第一次得到這種機會,恨不得天天呆廠裏。”


    說完朝曾可人笑,“嗨,我一個女人,不懂這個。”


    曾可人意識卻隨著林秀漸漸飄遠。


    其實她也過得不如看起來那麽好,她丈夫炒股票虧了本,每天在家裏大發脾氣。她又因為丈夫年紀太大一直沒法生孩子……


    她有時候會想起讀書時候的張仲清,臉上總帶著陽光的笑容。


    曾可人勉強收回思緒,“那他工作一定很賺錢吧?”


    說完才意識到自己失言,幸好眼前的女人粗神經,也沒注意到不妥,拉著她絮絮叨叨,“賺得不多,他說一個月百來塊,老板不肯漲工資,不過我覺得沒什麽,工作穩定就行。”


    曾可兒立刻判斷出她被騙了,張仲清告訴她他每月工資五六百,但從林秀的話來看,這個數應當是少了。


    她心裏冷笑,但表麵上還是附和。


    這場表麵和善的交談持續了將近半小時才結束,林秀帶著女兒走出院子。


    張妍妍吃過不一樣的小點心,但還是惦記著小狗,問林秀,“我們什麽時候能夠養狗?”


    林秀牽著她的手,“不急,以後有的是時間。”


    第一天把重要事情做完,第二天林秀就有大把的時間辦其他事情。


    她上午帶張妍妍去爬山順便看動物園,林秀以前在讀書時來爬過這座山,那時候她是個沒見過世麵的土包子,同學沒錢,就慫恿她一起逃票。


    票沒逃成功,同學唯一一條沒打補丁的牛仔褲被鐵絲網刮壞了,和她抱怨了整整一個月。


    林秀想到以前的事情就覺得好笑,直到被張妍妍拉衣服的時候才反應過來。


    動物園裏沒幾種動物,每隻都病怏怏的,普通一些的有小猴子、小奶牛,奇怪的有三隻腳的雞、五顏六色的孔雀。


    張妍妍指著的就是一隻大孔雀。


    她好奇問林秀,“孔雀為什麽不開屏?”


    林秀被難倒了,幸好下一秒張妍妍被一頭梅花鹿吸引住視線,盯著梅花鹿問,“它們長得不像梅花,為什麽要叫梅花鹿?”


    逛動物園半上午,林秀感覺張妍妍就像一本行走的一百個為什麽,差點把她掏空了。


    幸好很快到了中午,林秀帶著張妍妍到半山腰的小攤吃午飯。


    午飯依舊是牛肉麵,熱辣的麵湯上澆了一勺子牛肉,吃得人滿頭大汗。


    不知道是不是濾鏡,林秀總覺得這時候的麵好吃,雖然就一家破破爛爛的小棚子,不知什麽地方引來的山泉水放塑料桶裏,但就是比她後來在安裝了空調,打掃得一塵不染的麵館吃的牛肉麵還要美味。


    偏偏這時候吃飯的人少,老板就在旁邊逗她家小姑娘,和她念課文挑山工。


    老板說,“就是這麽個理兒,做事要堅持不懈,不要三心二意。”


    張妍妍被他帶歪了重點,“挑山工可真苦。”


    這頓飯張妍妍把麵吃得幹幹淨淨,麵湯都沒剩下。


    等下山的時候,張妍妍還在想這件事,問林秀說,“山上的東西真的是挑山工叔叔挑上去的嗎?”


    林秀想了想,覺得應該不是,因為這座山真不算陡峭,後麵還有一條平坦大道,況且人就算了,動物怎麽帶上去?


    她們吃過午飯,又去了省城裏的商場和書店。


    林秀本來隻想去商場,但張妍妍在書店門口就走不動路,這裏的書店有縣城書店的五倍大,書放在敞亮的玻璃窗裏,更過分的是,這裏的書打折。


    童話書、故事書以及兒童雜誌,有些打五折,有些三四折,買一定數額還會送花花綠綠的折卡紙或者水彩筆,張妍妍恨不得躺在地上打滾讓林秀給她買書。


    林秀想了想,遞了五塊錢給她,“你自己買,不會給你多的錢。”


    結果張妍妍挑來挑去,最後隻買了一本手工書,一本圖畫冊。


    林秀挺奇怪的,“你不是想要買故事書嗎?”


    張妍妍說,“可是我還想要那套《金剛葫蘆娃》和《小白鷺》。”


    林秀忽然明白她邏輯了,什麽都想要,幹脆就什麽都不買了。


    她順口誇了女兒幾句,結果走出書店不遠,就看見那裏有人鬼鬼祟祟地站著,問她們要不要買書。


    林秀愣了下,“什麽書?”


    那人說,“書店的書,正版,我們有渠道的。”


    林秀搖手拒絕了,沒想到現在倒賣東西這麽嚴重,隨處可見的倒爺,什麽都敢賣。


    看林秀拒絕,這人不甘心,又問道,“那文具呢,文具總要吧。小姑娘這麽聰明,一看就是讀書的料,現在給她多買些便宜文具攢著,以後就不愁沒文具用了。”


    林秀顯然不會被他這種伎倆說服,但靈光一閃,很快問道,“有bb機嗎?”


    那人看了林秀一眼,“沒有,我們不賣這個。”


    林秀有點失望,決定還是去商場碰碰運氣。


    她不一會兒就到了商場,直奔服裝區。


    這時候的服裝區比她見過二十年後的要落後,卻又比她想象的更離譜。穿梭在人群裏的服務員,穿著統一的衣服兢兢業業招攬客人,簡易的更衣間修在角落裏,旁邊還放著人身高的穿衣鏡。


    林秀進來時就有人麵帶笑容和她打招呼,“您要買衣服?”


    林秀說,“看看衣服,要最新款。”


    導購員把她帶到一排衣架前,上麵掛著最新的款式。


    林秀一看就傻了。


    流行倒是流行,但顯然不是林秀太習慣的款,喇叭褲,寬鬆西裝褲,冊子上的模特穿著襯衣紮在褲子裏,戴著一副□□鏡,卷發亂蓬蓬的分不清男女。


    導購看出林秀有點打退堂鼓,勸她說,“您別隻用眼睛看,衣服總要試一試才知道效果。”


    林秀無語,世界上所有的導購員仿佛都精修過一樣的話術,這和二十年後幾乎一句不差了。


    她忍著奇怪,拿了一套對方推薦的衣服去更衣間試。


    走出來的時候她渾身別扭,但是導購員還在一個勁兒誇她好看。


    林秀問張妍妍,“好看嗎?”


    女兒吞口水,“好、好看。”


    林秀不信,自己從鏡子裏麵看,發現居然真的不太違和。


    她挺習慣做乖乖女,衣服往簡約大氣上選,從未考慮過緊跟時尚,但現在嚐試後發發現自己真的一點都不老,她才三十歲。


    林秀說,“還行,再試試其他的。”


    導購員從善如流地給她把衣服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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