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迪郡東邊有一個叫凱洛的鹹水湖,此湖非常之大,說是小海也不為過,它完全覆蓋了疆土遼闊的曼迪郡東郊,以致許多從東邊來到曼迪郡的人不得不通過船運的方式進城。
這個湖也給曼迪郡帶來了特色,那就是日出奇景。
每當夜幕被朝陽的光輝破開,黎明降臨之時,由於鹹水湖的關係,水蒸氣中也夾帶著其他成分,再加上晝夜溫差的緣故,使得空氣其密度不大均勻,光線發生了折射,因而造就了一種類似海市蜃樓的奇觀。
所以每逢日出的時候,太陽就會離曼迪郡特別的近,近至仿佛就在身邊升起,觸手可及的樣子,而且陽光不是純粹的單色,而是彩虹一般七彩繽紛,讓人懷疑自己身處仙境,又或做夢。
當然這是視覺幻象而已,不過也足夠震撼了,許多人都會從全大陸各地慕名而來,隻為體驗那種如夢似幻的感覺。吟遊詩人們更寫下了無數的讚歌,廣為流傳,以致整個大陸,哪怕小孩子都耳熟能詳,提起曼迪郡,人們首先說到的也許不是淳於家族,而是其日出。
奇觀通常會在早晨六點左右開始,持續一個小時,到七點結束,大概是鹹水湖的密度差慢慢地中和,又或是其他影響,總之沒人考究其原因,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六點到七點這一小時,是曼迪郡一天中最為熱鬧的,甚至超過了夜晚人們尋歡作樂的黃金時間。
每天都有大量的遊客湧進,本地居民也百看不厭,這就帶來了商機,試想一下,觀日出很舒服,如果能在觀日出時品著一杯香濃的熱茶,在吃上點東西。\\\\\\這個早上肯定會過得加愜意的。
很多人都會早早起床,趁著日出之時享受一頓美美的早餐,這成了曼迪郡本地居民的習俗,遊客通常也入鄉隨俗,體驗曼迪郡地風情。為此曼迪郡的民眾成了整個大陸最早起的人群。
精明的商人當然不會錯過機會,為了爭搶這塊肥肉,商人們彼此間開展了激烈的競爭。花樣百出,想法設法找新點子,使得曼迪郡的早點餐飲空前發達。甚至比午餐,晚餐等正餐還要豐盛得多。
曼迪郡東的集英樓,是距離凱洛湖最近地大型建築物,高十二層,由著名匠師所建,曆史悠久,不過也被官方出租作為商業之用,而且就是茶。
也許是占據著地理優勢。近水樓台先得月,或是出自大師之手,也不排除老板宣傳有方,抑或大廚做的早點好吃等原因,總之集英樓是出名了,成為曼迪郡最受歡迎的茶樓,生意火紅,尤其是日出地時候,隻能用爆棚來形容。除了價錢昂貴。消費得起的隻有郡中名流與其他有錢人之外,如果不提前預訂的話,還是沒有座位。
隨著第一縷陽光落到大地上,新的一天又到來了,遍布曼迪郡的茶樓紛紛開業。集英樓同樣打開了大門。老板精神抖擻,絲毫沒有早起的疲倦。試想一下,數錢數到手軟的美妙時刻就快要來臨了。有哪個商人會不興奮的。
自從經營集英樓以來,由於生意太好,計算頻繁,老板已經打爛了八個算盤,估計已經破了曼迪郡地記錄了。
看著客人魚貫而入,老板充滿了欣慰,雖然租用集英樓而每月上繳給曼迪郡的那筆錢讓人肉疼,不過還是十分值得的,沒投資的話,哪能有回報呢?
在老板督促夥計們忙活的同時,集英樓很快就滿了,座無虛席。
不,應該說還有一個座位,而且該座位上沒放著已預訂的牌子。
這是讓人非常奇怪的,而且這張桌子還正好處於最高,也最貴的第十二層靠東邊窗戶的最好位置,就更加難以想象了。
若是曼迪郡本地地居民,則不會產生任何疑問,因為這張桌子是淳於家族的淳於璿小姐專用的位子。
從淳於璿第一次到集英樓看日子之後,這張無主之桌就改變了性質。
是淳於璿提出的,桌子不能再給其他人使用,原因也很簡單,她不喜歡坐其他人坐過的位子。
這個提議很霸道,然而老板沒有任意意見也不敢有任何意見,淳於小姐地威名,在郡中哪個不曉。
盡管淳於璿一年到頭光臨集英樓地次數寥寥可數,但桌子依然空著,哪怕集英樓再爆滿都不會例外。
大概在十年前,有個看上去很有幾分刷子的劍客不信邪,老板苦勸不聽,執意要坐上這張空桌子地座位,結果他的屁股立刻開始長了大堆地小瘡,繼而潰爛,白膿不住外流,在地上掙紮哀嚎著化為了血水,讓同樓的其他人吃了有史以來最惡心的一頓早餐。
聚英樓為此停業了十天,直至老板花了數千的水晶幣,購買最好的香料處理,惡臭才消散,得以重新經營。
要知道,當時的羅詩魅才十二歲。
從那以後,郡中人更是堅定了一個念頭:淳於璿小姐的風羽摸不得,淳於璿小姐的座位,同樣坐不得。
其他不懼劇毒的高手,攝於淳於家族的威名,為免橫生是非,也遵守了這條被默認的守則,於是那個座位便更為特別了。
那個倒黴的劍客遇害後第二天,淳於璿座位周圍的桌子便都一致移開了幾十公分,給她留出獨立的空間,當然也可以理解為避免殃及池魚。
令人意外的是,這張通常空著的桌子,今天坐了一個人。
老板沒有趕這個客人離桌,因為她就是桌子的主人,淳於璿。
淳於璿不像郡中俗人那麽喜歡看日出,她的時間更多地用在了學習靈幻九轉與下毒技巧上,哪怕她是公認的天才,也從不懈怠。
所以她的出現是讓很多人訝然且驚喜的,看日出的機會天天有,能見到淳於璿小姐的時候卻十分罕見。所以哪怕朝陽升起,海市蜃樓地奇景重現,人們的眼光焦點,還是聚焦於淳於璿身上,甚至樓下很多人也借故上來,之為看她一眼,盡管他們早就知道十二樓不可能還有空位子。。
紅彤彤的太陽就從集英樓的窗旁緩緩地升上高空。沐浴在霞光中的淳於璿是如此美豔,猶如九天仙女,馳名大陸的曼迪日出奇觀很吸引人。可惜在淳於璿麵前,卻黯然失色。
令人屏住了呼吸,哪怕喘氣重一點,似乎都會褻瀆到她那樣。
再粗俗的客人,此時都小心輕咽,文雅得堪比受過最好利益培訓地貴族淑女。
郡中的年輕公子爺,更是充滿了愛慕,可是哪怕愛慕到了極點。他們還是沒追求的勇氣,淳於璿地美麗,她的氣質,她的智慧,她的天賦,她的家世,她身上的一切都令那些平日自命風流的公子爺自慚形穢,往日驕傲的資本,在淳於璿麵前一樣都拿不出來。
因此。他們隻能遠遠地欣賞,哪怕走近一點都不敢,絕世美女就在眼前,卻無法追求,對他們而言簡直是種折磨。不過很多人都喜歡這種折磨。欲罷不能。
如果知道淳於璿會芳駕光臨地話,她禦用座周圍的桌子價格肯定會提高五倍。不,甚至十倍多的。很多人寧願砸出大把的金幣,之為能離淳於璿一點,哪怕是嗅嗅她身上的體香也好啊。
淳於璿捧著杯子,悠閑地品嚐著香茗,她的動作是那麽優雅脫俗,姿容萬方,一顰一笑都充滿了美感,使得那些郡中的大小姐均妒忌不已,為什麽就算她們受到的教育再好,還是無法做出相同的優雅動作,無法培養出這種令無人男人傾倒地氣質呢?
淳於璿櫻唇旁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微笑,看上去心情不錯,可是來自本地的客人不這麽認為,淳於璿心情很好的時候可能會笑,但她心情非常糟糕的時候,同樣可能會笑,絕不能通過神情來判斷。
別看她現在麵帶笑容,也可能是非常不爽地時候,所以淳於璿桌子周圍空了一大片,哪怕從這裏經過地人,都刻意繞道而行,以免惹火上身。老板招待過後,也不敢前去打擾。
又一個年輕人走上了十二樓,四處張望,看似尋找空位的樣子,老板見狀心中暗笑,看來又是個仰慕淳於璿小姐地家夥,借故前來一睹芳顏。
年輕人的目光在樓中轉了圈,眼前一亮,定在某個地方,那裏正是淳於璿地座位。
老板心道果然如此,但他沒料到的是,這個年輕人不是單單看兩眼就算,而是直直地往淳於璿走去。
等老板從驚愕中回過神來時,年輕人已來到距離淳於璿五米的地方,這已經是超出安全範圍內的禁區了,老板見狀忙不迭地喊道:“喂,客人,你不能……”
年輕人走得仿佛很慢,但老板這句話還沒說完,他就從五米外的地方到了淳於璿麵前。
所有人詫異的目光都不約而同地落於這位不速之客身上,然後更聽到年輕人說出了一句讓他們幾乎所有人都想將口中茶水或點心噴出的話:“小姐,你看其他座位都滿了,而這裏就你一個人,我能坐下嗎?”
人們咳嗽著,或將噎在喉嚨中的點心拚命吞下後,方才對年輕人做出評價。
絕對是個不懂規矩的外地人,見到淳於璿的美色起意,想接近套熱乎,然後一親芳澤。
但是,他的行為簡直就與找死沒任何區別,眾人已經可以預想到他死得很淒慘的樣子。
“啊,客人,你不能坐在這裏!”老板此時終於挪動著肥胖的軀體趕上來了,養尊處優讓他小跑幾步路便額頭見汗,又或是因突發事件而焦急,接著又點頭哈腰地對淳於璿陪不是:“對不起,淳於璿小姐,打擾你了。”
在稱呼淳於璿時,他特別加重了口音,就算這個不知死活的年輕人不知道淳於璿是誰,“淳於”這個姓總是聽說過的。
老板這樣做自然是在點醒年輕人,希望他知難而退,可是年輕人一副茫然之色:“為什麽呢,老板,反正這張桌子大得很,多坐一個人也無妨嘛。”
“這個……”老板頭一下子大了,不知怎麽解釋才好,原本就是一個規矩,沒有理由可言。
這小子,未免也太墨跡了。
他才不關心年輕人的死活,問題是,上次的教訓尤曆曆在目,如果淳於璿一出手,恐怕聚英樓又得停業十多天,再次花重金買香料處理才行了,兩方加起來,那可是非常慘重損失啊,對老板而言,比在心頭上剜一塊肉下來還要痛,他當然要竭力阻止了,誰知年輕人竟毫不識相。
莫不是哪裏來的土包子,看穿著好像不怎麽高檔的樣子。
年輕人笑道:“這樣,詢問下當事人就好,如果這位小姐沒意見的話,不就行了,如果她不願意,那我立刻就走。靠,以淳於璿小姐的個性,會和你說“行”或“不行”麽,冒犯她的人,隻有“死”或“活”兩種結果。
現在這個時候還站在淳於璿旁邊,絕對是很危險的,但老板想到那比可能浪費的水晶幣,又舍不得走,他連聲道:“對不起,淳於璿小姐,我立刻趕他走!”
老板打定了主意,剛想喊樓下的打手,淳於璿竟出聲了,而且回答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讓他坐下。”
年輕人一屁股坐下,笑嘻嘻的道:“你看,老板,我覺得這位小姐是很大方的人,果然沒錯,這下沒問題了?”
包括老板在內的眾人,此時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沒聽錯,淳於璿容許一個陌生人坐在他身邊。就算是認識的,除了淳於家族的族人以及她師傅等人外,也會被拒之門外的。
“沒,沒問題。”老板呐呐的走開,兀自有些懷疑,是不是淳於璿小姐今天心情很壞,需要找個出氣筒慢慢消遣,才會一反常態呢?這也是樓中其他人的共同想法。
隻是這猜測未必對,因為他們發現一向喜怒不形於色的淳於璿,此刻竟流露出一種震驚的,古怪的表情。
這個年輕人,究竟是什麽來頭?-----------------------
er”>。
這個湖也給曼迪郡帶來了特色,那就是日出奇景。
每當夜幕被朝陽的光輝破開,黎明降臨之時,由於鹹水湖的關係,水蒸氣中也夾帶著其他成分,再加上晝夜溫差的緣故,使得空氣其密度不大均勻,光線發生了折射,因而造就了一種類似海市蜃樓的奇觀。
所以每逢日出的時候,太陽就會離曼迪郡特別的近,近至仿佛就在身邊升起,觸手可及的樣子,而且陽光不是純粹的單色,而是彩虹一般七彩繽紛,讓人懷疑自己身處仙境,又或做夢。
當然這是視覺幻象而已,不過也足夠震撼了,許多人都會從全大陸各地慕名而來,隻為體驗那種如夢似幻的感覺。吟遊詩人們更寫下了無數的讚歌,廣為流傳,以致整個大陸,哪怕小孩子都耳熟能詳,提起曼迪郡,人們首先說到的也許不是淳於家族,而是其日出。
奇觀通常會在早晨六點左右開始,持續一個小時,到七點結束,大概是鹹水湖的密度差慢慢地中和,又或是其他影響,總之沒人考究其原因,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六點到七點這一小時,是曼迪郡一天中最為熱鬧的,甚至超過了夜晚人們尋歡作樂的黃金時間。
每天都有大量的遊客湧進,本地居民也百看不厭,這就帶來了商機,試想一下,觀日出很舒服,如果能在觀日出時品著一杯香濃的熱茶,在吃上點東西。\\\\\\這個早上肯定會過得加愜意的。
很多人都會早早起床,趁著日出之時享受一頓美美的早餐,這成了曼迪郡本地居民的習俗,遊客通常也入鄉隨俗,體驗曼迪郡地風情。為此曼迪郡的民眾成了整個大陸最早起的人群。
精明的商人當然不會錯過機會,為了爭搶這塊肥肉,商人們彼此間開展了激烈的競爭。花樣百出,想法設法找新點子,使得曼迪郡的早點餐飲空前發達。甚至比午餐,晚餐等正餐還要豐盛得多。
曼迪郡東的集英樓,是距離凱洛湖最近地大型建築物,高十二層,由著名匠師所建,曆史悠久,不過也被官方出租作為商業之用,而且就是茶。
也許是占據著地理優勢。近水樓台先得月,或是出自大師之手,也不排除老板宣傳有方,抑或大廚做的早點好吃等原因,總之集英樓是出名了,成為曼迪郡最受歡迎的茶樓,生意火紅,尤其是日出地時候,隻能用爆棚來形容。除了價錢昂貴。消費得起的隻有郡中名流與其他有錢人之外,如果不提前預訂的話,還是沒有座位。
隨著第一縷陽光落到大地上,新的一天又到來了,遍布曼迪郡的茶樓紛紛開業。集英樓同樣打開了大門。老板精神抖擻,絲毫沒有早起的疲倦。試想一下,數錢數到手軟的美妙時刻就快要來臨了。有哪個商人會不興奮的。
自從經營集英樓以來,由於生意太好,計算頻繁,老板已經打爛了八個算盤,估計已經破了曼迪郡地記錄了。
看著客人魚貫而入,老板充滿了欣慰,雖然租用集英樓而每月上繳給曼迪郡的那筆錢讓人肉疼,不過還是十分值得的,沒投資的話,哪能有回報呢?
在老板督促夥計們忙活的同時,集英樓很快就滿了,座無虛席。
不,應該說還有一個座位,而且該座位上沒放著已預訂的牌子。
這是讓人非常奇怪的,而且這張桌子還正好處於最高,也最貴的第十二層靠東邊窗戶的最好位置,就更加難以想象了。
若是曼迪郡本地地居民,則不會產生任何疑問,因為這張桌子是淳於家族的淳於璿小姐專用的位子。
從淳於璿第一次到集英樓看日子之後,這張無主之桌就改變了性質。
是淳於璿提出的,桌子不能再給其他人使用,原因也很簡單,她不喜歡坐其他人坐過的位子。
這個提議很霸道,然而老板沒有任意意見也不敢有任何意見,淳於小姐地威名,在郡中哪個不曉。
盡管淳於璿一年到頭光臨集英樓地次數寥寥可數,但桌子依然空著,哪怕集英樓再爆滿都不會例外。
大概在十年前,有個看上去很有幾分刷子的劍客不信邪,老板苦勸不聽,執意要坐上這張空桌子地座位,結果他的屁股立刻開始長了大堆地小瘡,繼而潰爛,白膿不住外流,在地上掙紮哀嚎著化為了血水,讓同樓的其他人吃了有史以來最惡心的一頓早餐。
聚英樓為此停業了十天,直至老板花了數千的水晶幣,購買最好的香料處理,惡臭才消散,得以重新經營。
要知道,當時的羅詩魅才十二歲。
從那以後,郡中人更是堅定了一個念頭:淳於璿小姐的風羽摸不得,淳於璿小姐的座位,同樣坐不得。
其他不懼劇毒的高手,攝於淳於家族的威名,為免橫生是非,也遵守了這條被默認的守則,於是那個座位便更為特別了。
那個倒黴的劍客遇害後第二天,淳於璿座位周圍的桌子便都一致移開了幾十公分,給她留出獨立的空間,當然也可以理解為避免殃及池魚。
令人意外的是,這張通常空著的桌子,今天坐了一個人。
老板沒有趕這個客人離桌,因為她就是桌子的主人,淳於璿。
淳於璿不像郡中俗人那麽喜歡看日出,她的時間更多地用在了學習靈幻九轉與下毒技巧上,哪怕她是公認的天才,也從不懈怠。
所以她的出現是讓很多人訝然且驚喜的,看日出的機會天天有,能見到淳於璿小姐的時候卻十分罕見。所以哪怕朝陽升起,海市蜃樓地奇景重現,人們的眼光焦點,還是聚焦於淳於璿身上,甚至樓下很多人也借故上來,之為看她一眼,盡管他們早就知道十二樓不可能還有空位子。。
紅彤彤的太陽就從集英樓的窗旁緩緩地升上高空。沐浴在霞光中的淳於璿是如此美豔,猶如九天仙女,馳名大陸的曼迪日出奇觀很吸引人。可惜在淳於璿麵前,卻黯然失色。
令人屏住了呼吸,哪怕喘氣重一點,似乎都會褻瀆到她那樣。
再粗俗的客人,此時都小心輕咽,文雅得堪比受過最好利益培訓地貴族淑女。
郡中的年輕公子爺,更是充滿了愛慕,可是哪怕愛慕到了極點。他們還是沒追求的勇氣,淳於璿地美麗,她的氣質,她的智慧,她的天賦,她的家世,她身上的一切都令那些平日自命風流的公子爺自慚形穢,往日驕傲的資本,在淳於璿麵前一樣都拿不出來。
因此。他們隻能遠遠地欣賞,哪怕走近一點都不敢,絕世美女就在眼前,卻無法追求,對他們而言簡直是種折磨。不過很多人都喜歡這種折磨。欲罷不能。
如果知道淳於璿會芳駕光臨地話,她禦用座周圍的桌子價格肯定會提高五倍。不,甚至十倍多的。很多人寧願砸出大把的金幣,之為能離淳於璿一點,哪怕是嗅嗅她身上的體香也好啊。
淳於璿捧著杯子,悠閑地品嚐著香茗,她的動作是那麽優雅脫俗,姿容萬方,一顰一笑都充滿了美感,使得那些郡中的大小姐均妒忌不已,為什麽就算她們受到的教育再好,還是無法做出相同的優雅動作,無法培養出這種令無人男人傾倒地氣質呢?
淳於璿櫻唇旁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微笑,看上去心情不錯,可是來自本地的客人不這麽認為,淳於璿心情很好的時候可能會笑,但她心情非常糟糕的時候,同樣可能會笑,絕不能通過神情來判斷。
別看她現在麵帶笑容,也可能是非常不爽地時候,所以淳於璿桌子周圍空了一大片,哪怕從這裏經過地人,都刻意繞道而行,以免惹火上身。老板招待過後,也不敢前去打擾。
又一個年輕人走上了十二樓,四處張望,看似尋找空位的樣子,老板見狀心中暗笑,看來又是個仰慕淳於璿小姐地家夥,借故前來一睹芳顏。
年輕人的目光在樓中轉了圈,眼前一亮,定在某個地方,那裏正是淳於璿地座位。
老板心道果然如此,但他沒料到的是,這個年輕人不是單單看兩眼就算,而是直直地往淳於璿走去。
等老板從驚愕中回過神來時,年輕人已來到距離淳於璿五米的地方,這已經是超出安全範圍內的禁區了,老板見狀忙不迭地喊道:“喂,客人,你不能……”
年輕人走得仿佛很慢,但老板這句話還沒說完,他就從五米外的地方到了淳於璿麵前。
所有人詫異的目光都不約而同地落於這位不速之客身上,然後更聽到年輕人說出了一句讓他們幾乎所有人都想將口中茶水或點心噴出的話:“小姐,你看其他座位都滿了,而這裏就你一個人,我能坐下嗎?”
人們咳嗽著,或將噎在喉嚨中的點心拚命吞下後,方才對年輕人做出評價。
絕對是個不懂規矩的外地人,見到淳於璿的美色起意,想接近套熱乎,然後一親芳澤。
但是,他的行為簡直就與找死沒任何區別,眾人已經可以預想到他死得很淒慘的樣子。
“啊,客人,你不能坐在這裏!”老板此時終於挪動著肥胖的軀體趕上來了,養尊處優讓他小跑幾步路便額頭見汗,又或是因突發事件而焦急,接著又點頭哈腰地對淳於璿陪不是:“對不起,淳於璿小姐,打擾你了。”
在稱呼淳於璿時,他特別加重了口音,就算這個不知死活的年輕人不知道淳於璿是誰,“淳於”這個姓總是聽說過的。
老板這樣做自然是在點醒年輕人,希望他知難而退,可是年輕人一副茫然之色:“為什麽呢,老板,反正這張桌子大得很,多坐一個人也無妨嘛。”
“這個……”老板頭一下子大了,不知怎麽解釋才好,原本就是一個規矩,沒有理由可言。
這小子,未免也太墨跡了。
他才不關心年輕人的死活,問題是,上次的教訓尤曆曆在目,如果淳於璿一出手,恐怕聚英樓又得停業十多天,再次花重金買香料處理才行了,兩方加起來,那可是非常慘重損失啊,對老板而言,比在心頭上剜一塊肉下來還要痛,他當然要竭力阻止了,誰知年輕人竟毫不識相。
莫不是哪裏來的土包子,看穿著好像不怎麽高檔的樣子。
年輕人笑道:“這樣,詢問下當事人就好,如果這位小姐沒意見的話,不就行了,如果她不願意,那我立刻就走。靠,以淳於璿小姐的個性,會和你說“行”或“不行”麽,冒犯她的人,隻有“死”或“活”兩種結果。
現在這個時候還站在淳於璿旁邊,絕對是很危險的,但老板想到那比可能浪費的水晶幣,又舍不得走,他連聲道:“對不起,淳於璿小姐,我立刻趕他走!”
老板打定了主意,剛想喊樓下的打手,淳於璿竟出聲了,而且回答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讓他坐下。”
年輕人一屁股坐下,笑嘻嘻的道:“你看,老板,我覺得這位小姐是很大方的人,果然沒錯,這下沒問題了?”
包括老板在內的眾人,此時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沒聽錯,淳於璿容許一個陌生人坐在他身邊。就算是認識的,除了淳於家族的族人以及她師傅等人外,也會被拒之門外的。
“沒,沒問題。”老板呐呐的走開,兀自有些懷疑,是不是淳於璿小姐今天心情很壞,需要找個出氣筒慢慢消遣,才會一反常態呢?這也是樓中其他人的共同想法。
隻是這猜測未必對,因為他們發現一向喜怒不形於色的淳於璿,此刻竟流露出一種震驚的,古怪的表情。
這個年輕人,究竟是什麽來頭?-----------------------
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