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妹商量一下,出價13萬5千。
劉阿姨在心裏算一下,一平方差不多兩千兩百五,也不少了。
再這麽拖著,房價越來越低,萬一老公耳朵又軟了,又答應他的窮親戚來租房——不行!必須賣了!
想到這兒,劉阿姨又把老家的親戚痛罵一頓。
她揉揉眉心,“好吧,我回去和老公商量一下,盡快給你們回信。”
宋秋鳳大喜,急忙把傳呼號寫給劉阿姨。
宋招娣看劉阿姨的表情,猜她多半會答應的,最多再稍微抬一點價。
果然。
隔天下午六點多,劉阿姨發來傳呼簡訊,她老公也同意了,13萬6千就賣。
宋秋鳳看到劉阿姨的訊息時正跟徐山平在食堂吃飯,她激動得險些要叫出來,扔下未婚夫跑去找小妹,“咱們怎麽回複呀?”
宋招娣當機立斷,“加一千就加一千,答應她!也別等到下次休息日了,夜長夢多。我們明天請假,叫二姐也請假,先簽個協議。”有了房子,四個人在g市就不再是無根浮萍,不會一見到穿製服的就緊張害怕、就下意識去摸身份證了。
宋秋鳳立刻同意。
她們當然是想越快越好,可劉阿姨那邊不著急,說他們連著幾天都有事,隻能星期天再見麵。
她們也不敢表現得太急切,萬一人家一看她們急著買,再趁機漲價呢?
隻能壓抑著狂喜答應了。
秋鳳又給改鳳傳呼留言,她很快回了電話,三姐妹握著電話,壓抑住快樂興奮小聲笑。
徐山平全程暈乎乎。
他這才知道,秋鳳她們竟然定下了一個房子。不是租,是買。
買房子!
在g市!
他看著未婚妻,既驚訝又迷惑:從什麽時候開始,連買房這種大主意,她不用跟他商量就做了?
以前他看秋鳳總是又愛又憐,這麽笨,離開他可怎麽辦?事實證明,不管有沒有他,她都能過得好好的。
秋鳳還以為他是高興傻了,“我當時也是你這樣子!像是在做夢。”
她拉著他手笑,“這下好了,咱們住的地兒有了,開店的地方也有了!”
徐山平百感交集,隻傻嗬嗬笑。
這天晚上四個人做夢都在笑。
第二天中午放工,宋秋鳳又拿著傳呼機急衝衝跑來找小妹,“快!快!派出所叫你去取新身份證!”
宋招娣激動懵了,飯也不吃了,跟大姐跑到廠門口。
傳呼機上的消息是兩個多小時前發的,不知道二姐現在知道了麽?
出廠大門還要先找組長拿批條,在廠門口還要填出入表,她越是著急,越填錯,手顫得連筆也拿不穩了,大姐推她,“我來填!你趕緊去,我再給改鳳打個傳呼。”
宋招娣頂著大太陽一路小跑到了派出所,顧不上搭理劉警員陰陽怪氣的腔調,拿到新身份證後翻來覆去看了幾遍,心裏一遍一遍默念自己的新名字——我再也不是招娣了!不是了!
她跑來時出了一頭一身熱汗,這時不管怎麽擦都像擦不淨,還流到眼睛裏了。
李所長端著茶杯笑,“妹妹頭,你哭什麽啊?該笑啊!”
她這才知道,自己是在流淚。
宋改鳳來了以後也是這反應,一邊笑一邊抹淚,“我以後是宋詩遠了。”小妹說忘了是在哪兒看過的這句話了,可她聽到了就像頭頂打下一個炸雷,生活不止是眼前的苟且、針車、機器、雜亂的宿舍和室友的排擠嘲諷,還有詩與遠方。她以後不再是要被“改”掉被消除的人了,她有詩,還有遠方。
“你現在就是宋詩遠。”
“哈哈,對!你,是餘自新,哈哈哈!”
宋招娣抹掉眼淚,對,從現在開始,她是餘自新了——我,新的我!
王警官和李所長說,“祝你們以後萬事勝意。”
“謝謝!謝謝!”
兩姐妹出了派出所,買了幾瓶汽水又跑回來,把馮阿姨也拉來,“當是慶祝吧!”
想正式慶祝也不行,她們還得趕快跑回廠子做工呢。
每次上工都要打卡,晚了五分鍾,一小時的工時就扣掉了,敢晚一小時?直接去拿請假條子吧,這一天隻給按半天算。
在廠門口填出入表時,宋招娣發現大姐在她出門去派出所時幫填的名字原先是“宋招娣”,後來又劃掉,方方正正寫了三個字:餘自新。
大姐一定是問過二姐了。她知道她的新名字,知道她不再姓“宋”了,可她沒反對。
守門的保安好奇:“寫錯名了?”
“沒寫錯!我就是餘自新。我改名字了。”
現在還有最後一步。
宋招娣拿著新身份證去找田小冰,“主任,我改好名字了,想更換工牌。”
田小冰放下手裏的本子,“啊?真改了?”
工休時她帶著宋小妹去了趟李經理辦公室。
李經理聽說她新身份證辦好了,接過來看看,“餘自新?好名字。”
當晚回到宿舍,宋招娣向室友們宣布:“我改好名字了,從現在開始,我叫餘自新!”
幾個室友神色各異,震驚了一會兒恭喜她。
“大家多叫叫我的新名字吧!”她忍不住哈哈笑了,“我還有點不習慣呢!”
芳芳怔了一下,笑著喊了一聲,“餘自新!”
“哎!”她大聲答應。
娟子和麗嬋對視一下,也大聲喊:“餘自新!”
“哎!”
“餘自新!”
“哎!”
“餘自新!”
“我就是,什麽事?”
這天晚上,她躺在床上,默默在心裏反複念,“大家好,我叫餘自新。”
從今以後,她是餘自新了。
剛開始的時候,肯定還會有人叫她的舊名字,肯定會有人叫了幾聲“餘自新”她卻沒意識到是在叫她,說不定,有人喊“招娣”“小妹”,她還是會習慣性地回頭——但她一定會習慣的,她是餘自新。
大家好,我是餘自新。
第41章 買房 從此就站住腳了
名字改好了, 房子也有著落了,這可真是雙喜臨門。
但是四個人得憋住這股高興勁兒不讓人看出來。
宋改鳳——不,現在是宋詩遠了!
宋詩遠和餘自新一商量, 買房這種大事, 一定得穩妥, 最好是能找個律師幫幫眼。這十幾萬可是他們全部的積蓄。
這個時候, 就得站在巨人肩頭啦!
宋詩遠給喪彪打電話, 問候了幾句後說自己姐妹幾個打算買個二手房,看他能不能指指路,怎麽辦手續能順利些, 有沒有律師朋友啊?。
喪彪先恭喜她們,“有了恒產, 就在g市真正立住腳了。辦房產手續你不用問我,到了辦事大廳,外麵守著好多‘領路’的,有人專門領著你們去蓋章,花上幾百塊錢,走運的話一天之內全部章都搞掂!”
90年代政府機關有三難是出名的, 話難聽, 臉難看,事難辦。這時商品房交易剛剛興起,各項規章製度並不完善,買賣房屋手續相當繁瑣,要蓋很多章不說,有的章還不在一個地方蓋!有時甚至工作人員自己都搞不清楚一些手續需要什麽材料,要蓋哪個章。
所以千萬別小看那些“領路人”,那麽多章子, 每一個在哪兒蓋?辦公室在幾樓?找誰蓋?幾點到幾點能守到人?你知道麽?人家可都清楚。
要是你蒙著頭自己去摸索,管保你跑上跑下,一天下來腿都要斷了,政府大樓要關門了你還差著好幾個章,第二天還得來。
沒準人家再來個學習、開會,那就白來一趟,第二天再來吧。
宋詩遠一聽,好險!他們幾個打工仔可別房本還沒跑下來,因為請假太多被廠子開除了,萬一再倒黴點,就被當三無了!
喪彪講了領路人的事,再說律師的事,“律師朋友我也有啊,購房合同是格式合同,不要很多錢的。”
宋詩遠看到旁邊宋招娣在做手勢——不,現在是餘自新了!連忙把電話遞給她。
餘自新問,“林先生,麻煩你再問問你朋友,我們想加一份購房的出資份額證明該怎麽辦?房產證上可以寫四個人名字麽?”
喪彪立即明白了,“你們買房的錢是幾個人湊的?”
宋詩遠插口,“那當然呀,不然我們哪來那麽多錢?”
喪彪又過了十幾分鍾打過來,江律師說了,她們問的這種情況在g市房產市場並不少見。
g市有不少來做生意的港澳台同胞和外國人,常年在g市,誰喜歡天天住酒店呢?但他們隻能花美元買外銷房,雖然這種房有24小時保安巡邏,浴室有浴缸,可是價格奇高,最便宜的現在也要一萬一平方。誰沒事喜歡當冤大頭啊?於是有人想到和本地親戚“合資”買商品房,附上出資份額。
至於房產證的名字問題,法律並沒有規定產權證上加名字的限額,也就是說,加多少名字都行。但是,加的名字越多,辦理起來越複雜。
房屋所有權證上隻能填一個名字,這個名字必須和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一致,然後,其他出資人可以申請房屋共有權證,每個出資人一本。
房屋共有分為兩種,一種是所有人共有,也就是四個人每人擁有一份;另一種是份額共有,也就是她們想問的那一種,四個人各自擁有出資比例的份額。
如果牽涉到貸款,那就更麻煩了,但她們是用現金買房,所以問題不大。
江律師說可以擬定一份出資份額購房的協議,和購房合同一起,要500元。記住,購房合同上也要寫明四個人的名字。
宋詩遠聽完有些猶豫,她嫌貴,而且好像很麻煩,但餘自新非常堅定,“辦!”這錢絕對不能省。
掛了電話,宋詩遠問,“小妹,為什麽要寫出資份額啊?”她們本來商量了,房子寫大姐名字。
餘自新解釋:“不是我要防著徐大哥,而是這世道就是這樣,女人辦事不多想幾分,出事的時候就隻能哭。二姐你知道嗎,房子哪怕隻寫大姐的名字,要是將來出點什麽事,大頭還得給徐家。”
宋詩遠驚訝:“啊?憑什麽呀?”
“因為他倆以後結婚了,法律上,配偶是第一繼承人。”
劉阿姨在心裏算一下,一平方差不多兩千兩百五,也不少了。
再這麽拖著,房價越來越低,萬一老公耳朵又軟了,又答應他的窮親戚來租房——不行!必須賣了!
想到這兒,劉阿姨又把老家的親戚痛罵一頓。
她揉揉眉心,“好吧,我回去和老公商量一下,盡快給你們回信。”
宋秋鳳大喜,急忙把傳呼號寫給劉阿姨。
宋招娣看劉阿姨的表情,猜她多半會答應的,最多再稍微抬一點價。
果然。
隔天下午六點多,劉阿姨發來傳呼簡訊,她老公也同意了,13萬6千就賣。
宋秋鳳看到劉阿姨的訊息時正跟徐山平在食堂吃飯,她激動得險些要叫出來,扔下未婚夫跑去找小妹,“咱們怎麽回複呀?”
宋招娣當機立斷,“加一千就加一千,答應她!也別等到下次休息日了,夜長夢多。我們明天請假,叫二姐也請假,先簽個協議。”有了房子,四個人在g市就不再是無根浮萍,不會一見到穿製服的就緊張害怕、就下意識去摸身份證了。
宋秋鳳立刻同意。
她們當然是想越快越好,可劉阿姨那邊不著急,說他們連著幾天都有事,隻能星期天再見麵。
她們也不敢表現得太急切,萬一人家一看她們急著買,再趁機漲價呢?
隻能壓抑著狂喜答應了。
秋鳳又給改鳳傳呼留言,她很快回了電話,三姐妹握著電話,壓抑住快樂興奮小聲笑。
徐山平全程暈乎乎。
他這才知道,秋鳳她們竟然定下了一個房子。不是租,是買。
買房子!
在g市!
他看著未婚妻,既驚訝又迷惑:從什麽時候開始,連買房這種大主意,她不用跟他商量就做了?
以前他看秋鳳總是又愛又憐,這麽笨,離開他可怎麽辦?事實證明,不管有沒有他,她都能過得好好的。
秋鳳還以為他是高興傻了,“我當時也是你這樣子!像是在做夢。”
她拉著他手笑,“這下好了,咱們住的地兒有了,開店的地方也有了!”
徐山平百感交集,隻傻嗬嗬笑。
這天晚上四個人做夢都在笑。
第二天中午放工,宋秋鳳又拿著傳呼機急衝衝跑來找小妹,“快!快!派出所叫你去取新身份證!”
宋招娣激動懵了,飯也不吃了,跟大姐跑到廠門口。
傳呼機上的消息是兩個多小時前發的,不知道二姐現在知道了麽?
出廠大門還要先找組長拿批條,在廠門口還要填出入表,她越是著急,越填錯,手顫得連筆也拿不穩了,大姐推她,“我來填!你趕緊去,我再給改鳳打個傳呼。”
宋招娣頂著大太陽一路小跑到了派出所,顧不上搭理劉警員陰陽怪氣的腔調,拿到新身份證後翻來覆去看了幾遍,心裏一遍一遍默念自己的新名字——我再也不是招娣了!不是了!
她跑來時出了一頭一身熱汗,這時不管怎麽擦都像擦不淨,還流到眼睛裏了。
李所長端著茶杯笑,“妹妹頭,你哭什麽啊?該笑啊!”
她這才知道,自己是在流淚。
宋改鳳來了以後也是這反應,一邊笑一邊抹淚,“我以後是宋詩遠了。”小妹說忘了是在哪兒看過的這句話了,可她聽到了就像頭頂打下一個炸雷,生活不止是眼前的苟且、針車、機器、雜亂的宿舍和室友的排擠嘲諷,還有詩與遠方。她以後不再是要被“改”掉被消除的人了,她有詩,還有遠方。
“你現在就是宋詩遠。”
“哈哈,對!你,是餘自新,哈哈哈!”
宋招娣抹掉眼淚,對,從現在開始,她是餘自新了——我,新的我!
王警官和李所長說,“祝你們以後萬事勝意。”
“謝謝!謝謝!”
兩姐妹出了派出所,買了幾瓶汽水又跑回來,把馮阿姨也拉來,“當是慶祝吧!”
想正式慶祝也不行,她們還得趕快跑回廠子做工呢。
每次上工都要打卡,晚了五分鍾,一小時的工時就扣掉了,敢晚一小時?直接去拿請假條子吧,這一天隻給按半天算。
在廠門口填出入表時,宋招娣發現大姐在她出門去派出所時幫填的名字原先是“宋招娣”,後來又劃掉,方方正正寫了三個字:餘自新。
大姐一定是問過二姐了。她知道她的新名字,知道她不再姓“宋”了,可她沒反對。
守門的保安好奇:“寫錯名了?”
“沒寫錯!我就是餘自新。我改名字了。”
現在還有最後一步。
宋招娣拿著新身份證去找田小冰,“主任,我改好名字了,想更換工牌。”
田小冰放下手裏的本子,“啊?真改了?”
工休時她帶著宋小妹去了趟李經理辦公室。
李經理聽說她新身份證辦好了,接過來看看,“餘自新?好名字。”
當晚回到宿舍,宋招娣向室友們宣布:“我改好名字了,從現在開始,我叫餘自新!”
幾個室友神色各異,震驚了一會兒恭喜她。
“大家多叫叫我的新名字吧!”她忍不住哈哈笑了,“我還有點不習慣呢!”
芳芳怔了一下,笑著喊了一聲,“餘自新!”
“哎!”她大聲答應。
娟子和麗嬋對視一下,也大聲喊:“餘自新!”
“哎!”
“餘自新!”
“哎!”
“餘自新!”
“我就是,什麽事?”
這天晚上,她躺在床上,默默在心裏反複念,“大家好,我叫餘自新。”
從今以後,她是餘自新了。
剛開始的時候,肯定還會有人叫她的舊名字,肯定會有人叫了幾聲“餘自新”她卻沒意識到是在叫她,說不定,有人喊“招娣”“小妹”,她還是會習慣性地回頭——但她一定會習慣的,她是餘自新。
大家好,我是餘自新。
第41章 買房 從此就站住腳了
名字改好了, 房子也有著落了,這可真是雙喜臨門。
但是四個人得憋住這股高興勁兒不讓人看出來。
宋改鳳——不,現在是宋詩遠了!
宋詩遠和餘自新一商量, 買房這種大事, 一定得穩妥, 最好是能找個律師幫幫眼。這十幾萬可是他們全部的積蓄。
這個時候, 就得站在巨人肩頭啦!
宋詩遠給喪彪打電話, 問候了幾句後說自己姐妹幾個打算買個二手房,看他能不能指指路,怎麽辦手續能順利些, 有沒有律師朋友啊?。
喪彪先恭喜她們,“有了恒產, 就在g市真正立住腳了。辦房產手續你不用問我,到了辦事大廳,外麵守著好多‘領路’的,有人專門領著你們去蓋章,花上幾百塊錢,走運的話一天之內全部章都搞掂!”
90年代政府機關有三難是出名的, 話難聽, 臉難看,事難辦。這時商品房交易剛剛興起,各項規章製度並不完善,買賣房屋手續相當繁瑣,要蓋很多章不說,有的章還不在一個地方蓋!有時甚至工作人員自己都搞不清楚一些手續需要什麽材料,要蓋哪個章。
所以千萬別小看那些“領路人”,那麽多章子, 每一個在哪兒蓋?辦公室在幾樓?找誰蓋?幾點到幾點能守到人?你知道麽?人家可都清楚。
要是你蒙著頭自己去摸索,管保你跑上跑下,一天下來腿都要斷了,政府大樓要關門了你還差著好幾個章,第二天還得來。
沒準人家再來個學習、開會,那就白來一趟,第二天再來吧。
宋詩遠一聽,好險!他們幾個打工仔可別房本還沒跑下來,因為請假太多被廠子開除了,萬一再倒黴點,就被當三無了!
喪彪講了領路人的事,再說律師的事,“律師朋友我也有啊,購房合同是格式合同,不要很多錢的。”
宋詩遠看到旁邊宋招娣在做手勢——不,現在是餘自新了!連忙把電話遞給她。
餘自新問,“林先生,麻煩你再問問你朋友,我們想加一份購房的出資份額證明該怎麽辦?房產證上可以寫四個人名字麽?”
喪彪立即明白了,“你們買房的錢是幾個人湊的?”
宋詩遠插口,“那當然呀,不然我們哪來那麽多錢?”
喪彪又過了十幾分鍾打過來,江律師說了,她們問的這種情況在g市房產市場並不少見。
g市有不少來做生意的港澳台同胞和外國人,常年在g市,誰喜歡天天住酒店呢?但他們隻能花美元買外銷房,雖然這種房有24小時保安巡邏,浴室有浴缸,可是價格奇高,最便宜的現在也要一萬一平方。誰沒事喜歡當冤大頭啊?於是有人想到和本地親戚“合資”買商品房,附上出資份額。
至於房產證的名字問題,法律並沒有規定產權證上加名字的限額,也就是說,加多少名字都行。但是,加的名字越多,辦理起來越複雜。
房屋所有權證上隻能填一個名字,這個名字必須和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一致,然後,其他出資人可以申請房屋共有權證,每個出資人一本。
房屋共有分為兩種,一種是所有人共有,也就是四個人每人擁有一份;另一種是份額共有,也就是她們想問的那一種,四個人各自擁有出資比例的份額。
如果牽涉到貸款,那就更麻煩了,但她們是用現金買房,所以問題不大。
江律師說可以擬定一份出資份額購房的協議,和購房合同一起,要500元。記住,購房合同上也要寫明四個人的名字。
宋詩遠聽完有些猶豫,她嫌貴,而且好像很麻煩,但餘自新非常堅定,“辦!”這錢絕對不能省。
掛了電話,宋詩遠問,“小妹,為什麽要寫出資份額啊?”她們本來商量了,房子寫大姐名字。
餘自新解釋:“不是我要防著徐大哥,而是這世道就是這樣,女人辦事不多想幾分,出事的時候就隻能哭。二姐你知道嗎,房子哪怕隻寫大姐的名字,要是將來出點什麽事,大頭還得給徐家。”
宋詩遠驚訝:“啊?憑什麽呀?”
“因為他倆以後結婚了,法律上,配偶是第一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