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正方今天要的就是這個效果,需要所有觀眾都參與進這場辯論,並且幫他們拿下比賽。蘇迢迢的話音暫頓了兩秒,繼續開口:
“在這之後,即使是並不參與飯圈鬥爭、甚至連這些粉絲所崇拜的偶像的名字都聞所未聞的普通網民,也受到波及、並且深受其擾。
“於是出於一個最樸素的願望,他們希望這樣的粉絲行為可以停下來,可以被勸阻,可以被約束,可以不再去打擾他們;於是他們試圖尋找混亂漩渦中的中心,最後發現原來這群粉絲是為了某一個名字而戰,他們的喧囂是為了某一個名字而發;於是這些網民自然而然地提出一個疑問,這位偶像,這位收獲了無數讚美和愛意的偶像,這位被粉絲竭力維護的偶像,這位被粉絲擁上神壇的偶像,可不可以來管管你的粉絲?!”
一連串的修飾詞最終敲開擲地有聲的詰問,對於這道對學生們來說極日常的辯題,不需要太多公式化的精密的剖析,隻需要設置好情境,絕大多數觀眾都能夠心神領會。
所以幾乎不等她的話音落畢,底下就有觀眾忍不住鼓起掌來,掌聲隨後就如星火燎原一般,在整座音樂廳內響徹。
蘇迢迢聽到這個反應,微笑了一下,在掌聲中簡單總結:“以上,是一位為粉絲行為感到困擾的普通網民最樸素、也是最自然的想法。”
台上的反方在她的立論稿進行到這兒的時候,也明顯感覺到了不對勁,相互之間對視了一眼,收到彼此迷惑的眼神,隨後悄悄用口型交流道——
“???”
“法學院怎麽突然打這個路子?”
“這個一辯聽起來好像也還行?”
“隊長?你待會兒怎麽質詢???”
“幾個定義幫我們盤一下吧,靠你了隊長……”
他們交頭接耳的檔口,蘇迢迢在層層鋪墊後也進入了正題,開始不留痕跡地拆解題目:
“因此,對於這道辯題來說,絕大多數網民所期待的‘買單’,絕不是想讓偶像為粉絲贖罪,大包大攬粉絲本應承擔的責任,甚至是讓偶像頂替觸犯了誹謗罪和侮辱罪的粉絲進去蹲號子;也絕不是想借此抹黑偶像或者幹脆把偶像拉下神壇、以借此滿足某種畸形的看客欲望。
“我們所真正想要的‘買單’,其實就是希望偶像能擁有一份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感,希望他能及時出麵勸阻不理智的粉絲行為,引導自己的粉絲走上更加理智、溫和、包容的追星道路。好比某頂流明星工作室常年置頂的‘理智追星倡導書’,好比某偶像劇男女主粉絲撕逼豆瓣蓋十萬高樓後發布的聯合倡議書。
“當然,我們不僅希望這種買單成為粉絲行為爆發後的一劑鎮定劑,更希望這種買單成為一種事先的‘風險管控’,希望那些盲目和狂熱的種子在萌芽之前就被剔除。因為隻要發生過暴力,暴力所留下的痕跡是無法徹底消除的,尤其眼下的這種網絡暴力通過言語,在人的心上留下痕跡,這種精神上的苦痛是無法完全消弭的,是無法遺忘的,我們真正想要的是它從一開始就不要發生!
“因此,我們所期待的偶像買單,甚至不能隻粗淺地停留在事後勸阻這一階段,而應從一開始,從偶像成為偶像的那一刻,就承擔起維護清朗網絡環境的責任,就告訴粉絲,愛不是縱惡的理由,崇拜不是傷人的利器,追逐一個人是為了體驗情感的美好,是為了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而不是一意孤行地成為為某個特定的人保駕護航的工具,或是冷漠地把偶像當做自己取樂的傀儡,人絕不能墮落成一種工具,一種手段。
“當人類身處在同一個環境中,為了一個更安定有序的社會而割讓自己的一部分自由,這就是社會契約,它對身處社會的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的效力。因此,今天不單是偶像,所有人都需要在某一時刻——甚至時時刻刻——承擔起一定的社會責任,這是文明社會所具有的基本特征。
“當然,要抵達這個構想中的未來或許很艱難,或許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但不該有一件正確的事僅僅因為艱難就不去做,我們仰望我們所希冀的,我們仰望閃閃發光的偶像,不會因為他遙遠、不切實際就停止仰望,因為這種仰望、這種追逐本身就具有意義,它肯定人的理智與情感,它肯定人作為人的存在,這是康德在他的《判斷力批判》中對於‘人是什麽’這一哲學命題給出的部分答案——人是希望和追逐希望。
“因此我相信,今天這道辯題不僅對追星的粉絲適用,對所有人都普遍適用,每個理性存在者的意誌的理念都是普遍立法意誌的理念,每個人身處在社會契約中的社會人都應該承擔屬於他的那一份社會責任。
“因此,在今天這道辯題上,我方堅定地認為偶像應該為粉絲行為買單,感謝各位。”
台下“刷啦”一片響起掌聲,評審席的三位老師也趁著這個間隙,傾身相互交談了兩句。
對麵國關院的四個辯手臉上的表情跟著變了變,似乎反應過來他們是想拉觀眾和評審的情感票。
話筒裏隨後響起主席程式化的嗓音:
“感謝正方一辯。下麵,有請反方四辯質詢正方一辯,回答方隻能作答,不能反問;質詢方可以打斷,但被質詢方每次發言有五秒保護時間。本場比賽為新國辯賽製,回答方發言時間不計入反方時間。”
第29章 . 迢迢有禮 不願再笑
所謂的新國辯賽製, 其實是近幾年剛剛修改的,不再像以往的比賽那樣給每輪發言環節限製時間,除了自由辯雙方各有的四分鍾, 其餘所有環節總計時長十七分鍾, 可以根據辯題和成員之間的安排自主分配時間。
正是如此,蘇迢迢才有了充裕的時間作剛才那番洋洋灑灑的開篇陳詞,甚至聽觀眾鼓完了掌, 完全一副時間富翁的做派。
當然,也多虧隊裏那幾個人的信任, 願意在這樣重要的揭幕戰上分配給她珍貴的四分鍾,即使在大部分人眼裏,她看起來隻是個拉上來湊數的花瓶。
新賽製除了時間上的調整,最大的規則變化還有在質詢環節中、被質詢方的時間不再進行計時,這是為了修正前幾年給人觀感很不好的一個現象:在某些比賽中,過於強勢的質詢方一味打斷對手不給人說話的機會, 使得質詢環節幾乎成了單方的獨角戲。
這種調整對一二辯來說當然是好事, 能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解釋和說明, 但對於一些打激進風格的三四辯選手來說, 多少會有些束手束腳,不能再像以前那樣放肆地打斷對手。
反方四辯起身後, 屏幕左側的倒計時開始。
也不知道是為了給蘇迢迢一個下馬威, 還是為了探探她的底細, 對方開口的語氣很衝, 語速也很快,聽起來幾乎像是劈頭蓋臉地訓人:
“感謝主席,對方辯友,您剛才啊劈裏啪啦講了很多, 但好像沒有一個重點,我隻想請教對方辯友您方對‘買單’的定義到底是什麽?”
蘇迢迢這會兒要真是初出茅廬的新人,沒準真會被這架勢唬住,像被訓了話的小孩似的張不開嘴來。
但她不是,第一時間回答:“我想我方在一辯稿裏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對方辯友梳理不出重點沒關係,我可以再給你們梳理一次。”
是對麵明踩他們的一辯稿在先,蘇迢迢也不怕事兒,開口就嗆了回去,隨後道:“我方認為低標準的‘買單’是指偶像在粉絲侵犯公共利益後及時出麵對粉絲加以勸阻和引導,高標準的買單是偶像在從藝的整個過程中始終身體力行地引導粉絲理智追星、拒絕網絡暴力,進而將狂熱的種子扼殺在搖籃裏,從根本上杜絕這種行為的發生。”
對方麵上看起來也不惱,隻是緊接著問:“對方辯友,買單原指結賬付錢,近來的延伸義為‘承擔責任,付出代價’,就算我們今天的買單是帶引號的,你方的這個買單的定義是不是給得太偏了?”
蘇迢迢思路清晰地回:“在我方的定義下,偶像承擔起了責任,也在過程中付出了他的時間、精力甚至是曝光度,和買單的定義非常契合。”
“那您方偶像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到底從何而來?是承擔了粉絲本應承擔的部分責任嗎?”對方在開始時稍有保留的試探過後便擺開陣勢,質詢節奏跟著加快。
“不是的對方辯友,我方的偶像買單並不與任何的責任轉嫁機製掛鉤,現今偶像和粉絲之間是深度的情感綁定關係,當粉絲為了偶像而做出過激行為擾亂公眾秩序時,偶像有天然的道德義務出麵勸阻和引導。”蘇迢迢也排開架勢,開始跟對麵劃太極。
“所以您方今天打算跟我們論證偶像為粉絲買單的義務來源是嗎?”反方打出一招。
“是的,我方二辯稍後會為您論證。”蘇迢迢禮貌接下。
這場比賽的第一戰場就是偶像買單義務來源的證成與否,這是質詢環節中逃不掉的,蘇迢迢他們隊內在賽前討論環節就已經明確了這個回答。
他們這段時間分析了大量的比賽視頻,發現正方的大部分辯手——尤其是從政法大學法學專業出來的——都會有意地去回避義務來源這一點,因為從法律角度來看,這一來源顯然是無法證成的。這種回避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幾支正方隊伍的失敗。
而他們今天既然要專攻價值,就要有足夠的勇氣去承認這一點,即使在法律上行不通,也要盡全力把道德與良知這條線推進到終點。
反方四辯似乎沒想到她們認得這麽幹脆,臉上的表情微滯,隨後露出辯手特有的表示勝券在握的穩健神色,宕開一筆道:“好,下個問題,粉絲的所有行為偶像都應該買單是嗎?”
他這一問又投入了正方事先預料到的籃筐,蘇迢迢想也沒想就否認:“當然不是,粉絲行為和粉絲的行為是兩個概念,前者是一個已然被限定了修飾詞的偏正短語……”
然而不等她說完,對麵便出聲打斷道:“好的,那我隨便舉個例子吧,你可以來判斷一下。比如現在有個粉絲為了去看偶像的演唱會偷了爸媽的錢,被她爸媽抓住關在家,結果這個粉絲就想不開要割腕,你覺得這種行為偶像也要買單嗎?”
蘇迢迢回答:“對方辯友,如果您今天的這個舉例被寫成新聞登上人民日報,引發大規模的關注與討論,並且它的普遍性已經具有了某種程度的社會危害的話,那麽我方認為……”
對方聽到中途便搶言打斷道:“那如果沒有呢,您方就把這部分粉絲行為讓給我們了是嗎?”
蘇迢迢被連著兩次打斷發言也就算了,對麵說的還是這種幼稚又奇怪的話,隻得往下壓一壓嘴角,露出一個“我再忍一忍”的表情,隨後耐著性子回答:
“對方辯友,辯論不是讓不讓的問題,我們首先要去考慮這道辯題它本身的指向。隻有當粉絲行為引發大規模的輿論,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甚至社會危害,才會引發普通群眾對‘偶像買單’的呼喊,才會有我們今天的這場比賽。
“但如果一件事本身不具有社會危害,它無法出現在大眾視野當中,那就不存在出於維護公眾利益而需要承擔的責任,偶像也就不需要買單,聽明白……”
話音到最後,差點習慣性地來一句“聽明白了嗎”以示嘲諷,好在中途想起來自己現在是一辯,匆匆刹住了車,改口道:“我這樣說應該很明白了吧。”
對麵也是久經辯場的老將,當然不會因為這點嘲諷就破防,再次轉變攻勢:“那對方辯友,我再給你舉個例子好了,比如xxx的私生飯因為追車引發交通事故,還上了熱搜,你認為這種情況下偶像應該買單嗎?”
“應該買單,偶像當然應該站出來嚴厲譴責,告訴粉絲這是極其惡劣的行為,是絕不可以效仿的行為。”蘇迢迢在回答中不著痕跡地把‘買單’的定義拉到他們這邊,說的那叫一個理直氣壯,之後又繼續添磚加瓦,“而我方更深一層的期待是這些私生飯可以在法律懲罰、偶像引導和家庭教育等多方的共同努力……”
“對方辯友,你方是不是想得太簡單了,私生飯屢禁不止,就是因為這群粉絲根本不會聽從偶像的勸導,隻會我行我素。”反方第三次打斷她的話。
“我方當然明白,但效果好不好和應不應該是實然和應然兩個層麵的問題,不應混為一談。”蘇迢迢屢屢被迫閉嘴雖然很不爽,但還是保持了最大限度的理智,淡聲回答。
“那即便一點效果也沒有,您方仍然認為應該?”
“是的。”
“那我方稍後要是給你舉例這種勸導不僅沒有正麵的效果,反而會引發負麵效果,您方也仍然認為應該?”
“對方辯友無非是想談偶像買單的效用問題,稍後我方二辯也會具體闡述偶像對粉絲進行引導和勸阻的機理,並告訴你效用所在。”蘇迢迢說著,瞄了眼大屏上的時間,發現反方的倒計時已經逼近十四分鍾,有點納悶他怎麽還不結束。
仿佛是聽見了她內心的聲音,對麵的四辯很快開口:“好,那我再問最後一個問題,如果偶像不買單,你方認為需要譴責嗎?”
好巧不巧,蘇迢迢事先又準備了這個問題的回答,簡直像背稿似的脫口而出:“我方當然不提倡用譴責去對偶像進行道德上的綁架和壓迫,我方隻是倡導。但如果我方所倡導的……”
“打斷一下,你方倡導的意思就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那為什麽要說是應該做?”對方等的就是這個答案,強硬地切斷她的話音,緊抓機會追問。
“對方辯友,我的回答不會占用你方時間,你不用急著打斷我說話。”畢竟是從三辯轉過來的,蘇迢迢到這會兒總算受不了這個氣,提高音量提醒。
說著還得盡量維持住臉上的表情,嘴角掛著幾絲皮笑肉不笑的弧度,又成了她經典的蘇乙己辯論臉。
邊上的路佳從這場強勢的質詢開始就隱隱捏著把汗,直到聽到這句,就知道蘇迢迢果然還是沒繃住,默默衝陸禮做了個鬼臉,在草稿紙上給他寫:
【學妹好像不太高興】
然後推給他。
陸禮在做筆記的間隙瞟了眼紙條,下一秒便收回視線,沒什麽反應。
於是路佳接著寫:
【要不下次你打一辯算了?】
陸禮看到這句,筆尖微頓,壓低聲音提醒她:“先好好打比賽,場外話結束再說。”
路佳輕一聳肩,默默把自己的小紙條抽走,翻回剛才做筆記的那麵。
場上的反方四辯被蘇迢迢噎了這麽一句,也隻能擺出風度來,輕一點頭道:“好的,你說。”
“如果我方所倡導的價值觀可以在每個人心中落實,那麽即使不需要他人的譴責,偶像也會自我譴責,”蘇迢迢說到這兒,不等對麵催命鬼似的追問,便自行補充,“順便再回答您方剛才的問題,這種倡導不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應該’的詞典意本就是用於建議,它的程度並沒有必然那麽深,意思是情理上或者道義上的應然。”
“那您方的這種應然從何而來呢?”對方追問。
“來自道德和良知。”
“那如果我方今天給你方證明,你方所謂的應然實際上不僅會對偶像本人、還會對整個社會帶來不良影響,是不是就能證明您方的這個應然無法證成?”
“這要看你方如何論證,我很期待。”蘇迢迢輕輕挑眉,語調揚起,答得很有風度。
隻是話音落畢,連她也沒意識到這句話的語氣很像隊裏的某個人,他經常把這種忽悠人的場麵話掛在嘴上,還每每都說得真誠萬分。
她這話仍然存在模棱兩可的部分,但反方四辯看了眼時間,已經無暇跟她纏鬥,隻得點點頭道:“好的,我的質詢到此結束,感謝對方辯友。”
坐下之後便第一時間側身轉向三辯,兩人開始小聲地討論起什麽。
蘇迢迢見狀,也回了句“感謝”,一屁股坐回一辯席。
很快,她桌麵上傳來一張紙條,一眼就能認出是陸禮的字跡——
“表現得很好。”
後麵還跟著一個眼睛彎彎的笑臉圖案。
蘇迢迢收到這句鼓勵,小幅度地越過中間坐著的兩人,遠遠瞄了他一眼。就發現陸禮這會兒看起來正經得很,正在低頭寫記錄,額前落下的碎發映著他高挺的鼻梁和濃沉的眸子,領口露出的脖頸修長,高冷又嚴謹,根本不像是會給她畫笑臉的那種人。
蘇迢迢見狀,輕壓了壓唇角,很快收回視線。
她當然也知道自己表現得很好,全程腦子都是清醒的,厘清了雙方存在的分歧,沒暈暈乎乎地讓對麵牽著鼻子走。到頭來不僅沒讓給反方什麽東西,還把他們正方的觀點都詳細重申了一遍。對於一個一辯來說,這已經是能打到八分的精彩表現。
而到這裏為止,她的大部分任務就都已經完成,隻剩下自由辯一小部分的發揮。
所以對於隊長的誇獎,她就理所當然地收下了,隨手把那張紙條疊好,塞進兜裏。
一輪結束,台上雙方多少都有些小動作,但主席並不會因此停頓,緊鑼密鼓地開口:
“感謝雙方辯手。在本輪結束後,正方所剩時間為十三分零五秒,反方所剩時間為十三分四十四秒。下麵,有請反方一辯進行開篇陳詞。”
“在這之後,即使是並不參與飯圈鬥爭、甚至連這些粉絲所崇拜的偶像的名字都聞所未聞的普通網民,也受到波及、並且深受其擾。
“於是出於一個最樸素的願望,他們希望這樣的粉絲行為可以停下來,可以被勸阻,可以被約束,可以不再去打擾他們;於是他們試圖尋找混亂漩渦中的中心,最後發現原來這群粉絲是為了某一個名字而戰,他們的喧囂是為了某一個名字而發;於是這些網民自然而然地提出一個疑問,這位偶像,這位收獲了無數讚美和愛意的偶像,這位被粉絲竭力維護的偶像,這位被粉絲擁上神壇的偶像,可不可以來管管你的粉絲?!”
一連串的修飾詞最終敲開擲地有聲的詰問,對於這道對學生們來說極日常的辯題,不需要太多公式化的精密的剖析,隻需要設置好情境,絕大多數觀眾都能夠心神領會。
所以幾乎不等她的話音落畢,底下就有觀眾忍不住鼓起掌來,掌聲隨後就如星火燎原一般,在整座音樂廳內響徹。
蘇迢迢聽到這個反應,微笑了一下,在掌聲中簡單總結:“以上,是一位為粉絲行為感到困擾的普通網民最樸素、也是最自然的想法。”
台上的反方在她的立論稿進行到這兒的時候,也明顯感覺到了不對勁,相互之間對視了一眼,收到彼此迷惑的眼神,隨後悄悄用口型交流道——
“???”
“法學院怎麽突然打這個路子?”
“這個一辯聽起來好像也還行?”
“隊長?你待會兒怎麽質詢???”
“幾個定義幫我們盤一下吧,靠你了隊長……”
他們交頭接耳的檔口,蘇迢迢在層層鋪墊後也進入了正題,開始不留痕跡地拆解題目:
“因此,對於這道辯題來說,絕大多數網民所期待的‘買單’,絕不是想讓偶像為粉絲贖罪,大包大攬粉絲本應承擔的責任,甚至是讓偶像頂替觸犯了誹謗罪和侮辱罪的粉絲進去蹲號子;也絕不是想借此抹黑偶像或者幹脆把偶像拉下神壇、以借此滿足某種畸形的看客欲望。
“我們所真正想要的‘買單’,其實就是希望偶像能擁有一份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感,希望他能及時出麵勸阻不理智的粉絲行為,引導自己的粉絲走上更加理智、溫和、包容的追星道路。好比某頂流明星工作室常年置頂的‘理智追星倡導書’,好比某偶像劇男女主粉絲撕逼豆瓣蓋十萬高樓後發布的聯合倡議書。
“當然,我們不僅希望這種買單成為粉絲行為爆發後的一劑鎮定劑,更希望這種買單成為一種事先的‘風險管控’,希望那些盲目和狂熱的種子在萌芽之前就被剔除。因為隻要發生過暴力,暴力所留下的痕跡是無法徹底消除的,尤其眼下的這種網絡暴力通過言語,在人的心上留下痕跡,這種精神上的苦痛是無法完全消弭的,是無法遺忘的,我們真正想要的是它從一開始就不要發生!
“因此,我們所期待的偶像買單,甚至不能隻粗淺地停留在事後勸阻這一階段,而應從一開始,從偶像成為偶像的那一刻,就承擔起維護清朗網絡環境的責任,就告訴粉絲,愛不是縱惡的理由,崇拜不是傷人的利器,追逐一個人是為了體驗情感的美好,是為了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而不是一意孤行地成為為某個特定的人保駕護航的工具,或是冷漠地把偶像當做自己取樂的傀儡,人絕不能墮落成一種工具,一種手段。
“當人類身處在同一個環境中,為了一個更安定有序的社會而割讓自己的一部分自由,這就是社會契約,它對身處社會的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的效力。因此,今天不單是偶像,所有人都需要在某一時刻——甚至時時刻刻——承擔起一定的社會責任,這是文明社會所具有的基本特征。
“當然,要抵達這個構想中的未來或許很艱難,或許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但不該有一件正確的事僅僅因為艱難就不去做,我們仰望我們所希冀的,我們仰望閃閃發光的偶像,不會因為他遙遠、不切實際就停止仰望,因為這種仰望、這種追逐本身就具有意義,它肯定人的理智與情感,它肯定人作為人的存在,這是康德在他的《判斷力批判》中對於‘人是什麽’這一哲學命題給出的部分答案——人是希望和追逐希望。
“因此我相信,今天這道辯題不僅對追星的粉絲適用,對所有人都普遍適用,每個理性存在者的意誌的理念都是普遍立法意誌的理念,每個人身處在社會契約中的社會人都應該承擔屬於他的那一份社會責任。
“因此,在今天這道辯題上,我方堅定地認為偶像應該為粉絲行為買單,感謝各位。”
台下“刷啦”一片響起掌聲,評審席的三位老師也趁著這個間隙,傾身相互交談了兩句。
對麵國關院的四個辯手臉上的表情跟著變了變,似乎反應過來他們是想拉觀眾和評審的情感票。
話筒裏隨後響起主席程式化的嗓音:
“感謝正方一辯。下麵,有請反方四辯質詢正方一辯,回答方隻能作答,不能反問;質詢方可以打斷,但被質詢方每次發言有五秒保護時間。本場比賽為新國辯賽製,回答方發言時間不計入反方時間。”
第29章 . 迢迢有禮 不願再笑
所謂的新國辯賽製, 其實是近幾年剛剛修改的,不再像以往的比賽那樣給每輪發言環節限製時間,除了自由辯雙方各有的四分鍾, 其餘所有環節總計時長十七分鍾, 可以根據辯題和成員之間的安排自主分配時間。
正是如此,蘇迢迢才有了充裕的時間作剛才那番洋洋灑灑的開篇陳詞,甚至聽觀眾鼓完了掌, 完全一副時間富翁的做派。
當然,也多虧隊裏那幾個人的信任, 願意在這樣重要的揭幕戰上分配給她珍貴的四分鍾,即使在大部分人眼裏,她看起來隻是個拉上來湊數的花瓶。
新賽製除了時間上的調整,最大的規則變化還有在質詢環節中、被質詢方的時間不再進行計時,這是為了修正前幾年給人觀感很不好的一個現象:在某些比賽中,過於強勢的質詢方一味打斷對手不給人說話的機會, 使得質詢環節幾乎成了單方的獨角戲。
這種調整對一二辯來說當然是好事, 能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解釋和說明, 但對於一些打激進風格的三四辯選手來說, 多少會有些束手束腳,不能再像以前那樣放肆地打斷對手。
反方四辯起身後, 屏幕左側的倒計時開始。
也不知道是為了給蘇迢迢一個下馬威, 還是為了探探她的底細, 對方開口的語氣很衝, 語速也很快,聽起來幾乎像是劈頭蓋臉地訓人:
“感謝主席,對方辯友,您剛才啊劈裏啪啦講了很多, 但好像沒有一個重點,我隻想請教對方辯友您方對‘買單’的定義到底是什麽?”
蘇迢迢這會兒要真是初出茅廬的新人,沒準真會被這架勢唬住,像被訓了話的小孩似的張不開嘴來。
但她不是,第一時間回答:“我想我方在一辯稿裏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對方辯友梳理不出重點沒關係,我可以再給你們梳理一次。”
是對麵明踩他們的一辯稿在先,蘇迢迢也不怕事兒,開口就嗆了回去,隨後道:“我方認為低標準的‘買單’是指偶像在粉絲侵犯公共利益後及時出麵對粉絲加以勸阻和引導,高標準的買單是偶像在從藝的整個過程中始終身體力行地引導粉絲理智追星、拒絕網絡暴力,進而將狂熱的種子扼殺在搖籃裏,從根本上杜絕這種行為的發生。”
對方麵上看起來也不惱,隻是緊接著問:“對方辯友,買單原指結賬付錢,近來的延伸義為‘承擔責任,付出代價’,就算我們今天的買單是帶引號的,你方的這個買單的定義是不是給得太偏了?”
蘇迢迢思路清晰地回:“在我方的定義下,偶像承擔起了責任,也在過程中付出了他的時間、精力甚至是曝光度,和買單的定義非常契合。”
“那您方偶像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到底從何而來?是承擔了粉絲本應承擔的部分責任嗎?”對方在開始時稍有保留的試探過後便擺開陣勢,質詢節奏跟著加快。
“不是的對方辯友,我方的偶像買單並不與任何的責任轉嫁機製掛鉤,現今偶像和粉絲之間是深度的情感綁定關係,當粉絲為了偶像而做出過激行為擾亂公眾秩序時,偶像有天然的道德義務出麵勸阻和引導。”蘇迢迢也排開架勢,開始跟對麵劃太極。
“所以您方今天打算跟我們論證偶像為粉絲買單的義務來源是嗎?”反方打出一招。
“是的,我方二辯稍後會為您論證。”蘇迢迢禮貌接下。
這場比賽的第一戰場就是偶像買單義務來源的證成與否,這是質詢環節中逃不掉的,蘇迢迢他們隊內在賽前討論環節就已經明確了這個回答。
他們這段時間分析了大量的比賽視頻,發現正方的大部分辯手——尤其是從政法大學法學專業出來的——都會有意地去回避義務來源這一點,因為從法律角度來看,這一來源顯然是無法證成的。這種回避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幾支正方隊伍的失敗。
而他們今天既然要專攻價值,就要有足夠的勇氣去承認這一點,即使在法律上行不通,也要盡全力把道德與良知這條線推進到終點。
反方四辯似乎沒想到她們認得這麽幹脆,臉上的表情微滯,隨後露出辯手特有的表示勝券在握的穩健神色,宕開一筆道:“好,下個問題,粉絲的所有行為偶像都應該買單是嗎?”
他這一問又投入了正方事先預料到的籃筐,蘇迢迢想也沒想就否認:“當然不是,粉絲行為和粉絲的行為是兩個概念,前者是一個已然被限定了修飾詞的偏正短語……”
然而不等她說完,對麵便出聲打斷道:“好的,那我隨便舉個例子吧,你可以來判斷一下。比如現在有個粉絲為了去看偶像的演唱會偷了爸媽的錢,被她爸媽抓住關在家,結果這個粉絲就想不開要割腕,你覺得這種行為偶像也要買單嗎?”
蘇迢迢回答:“對方辯友,如果您今天的這個舉例被寫成新聞登上人民日報,引發大規模的關注與討論,並且它的普遍性已經具有了某種程度的社會危害的話,那麽我方認為……”
對方聽到中途便搶言打斷道:“那如果沒有呢,您方就把這部分粉絲行為讓給我們了是嗎?”
蘇迢迢被連著兩次打斷發言也就算了,對麵說的還是這種幼稚又奇怪的話,隻得往下壓一壓嘴角,露出一個“我再忍一忍”的表情,隨後耐著性子回答:
“對方辯友,辯論不是讓不讓的問題,我們首先要去考慮這道辯題它本身的指向。隻有當粉絲行為引發大規模的輿論,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甚至社會危害,才會引發普通群眾對‘偶像買單’的呼喊,才會有我們今天的這場比賽。
“但如果一件事本身不具有社會危害,它無法出現在大眾視野當中,那就不存在出於維護公眾利益而需要承擔的責任,偶像也就不需要買單,聽明白……”
話音到最後,差點習慣性地來一句“聽明白了嗎”以示嘲諷,好在中途想起來自己現在是一辯,匆匆刹住了車,改口道:“我這樣說應該很明白了吧。”
對麵也是久經辯場的老將,當然不會因為這點嘲諷就破防,再次轉變攻勢:“那對方辯友,我再給你舉個例子好了,比如xxx的私生飯因為追車引發交通事故,還上了熱搜,你認為這種情況下偶像應該買單嗎?”
“應該買單,偶像當然應該站出來嚴厲譴責,告訴粉絲這是極其惡劣的行為,是絕不可以效仿的行為。”蘇迢迢在回答中不著痕跡地把‘買單’的定義拉到他們這邊,說的那叫一個理直氣壯,之後又繼續添磚加瓦,“而我方更深一層的期待是這些私生飯可以在法律懲罰、偶像引導和家庭教育等多方的共同努力……”
“對方辯友,你方是不是想得太簡單了,私生飯屢禁不止,就是因為這群粉絲根本不會聽從偶像的勸導,隻會我行我素。”反方第三次打斷她的話。
“我方當然明白,但效果好不好和應不應該是實然和應然兩個層麵的問題,不應混為一談。”蘇迢迢屢屢被迫閉嘴雖然很不爽,但還是保持了最大限度的理智,淡聲回答。
“那即便一點效果也沒有,您方仍然認為應該?”
“是的。”
“那我方稍後要是給你舉例這種勸導不僅沒有正麵的效果,反而會引發負麵效果,您方也仍然認為應該?”
“對方辯友無非是想談偶像買單的效用問題,稍後我方二辯也會具體闡述偶像對粉絲進行引導和勸阻的機理,並告訴你效用所在。”蘇迢迢說著,瞄了眼大屏上的時間,發現反方的倒計時已經逼近十四分鍾,有點納悶他怎麽還不結束。
仿佛是聽見了她內心的聲音,對麵的四辯很快開口:“好,那我再問最後一個問題,如果偶像不買單,你方認為需要譴責嗎?”
好巧不巧,蘇迢迢事先又準備了這個問題的回答,簡直像背稿似的脫口而出:“我方當然不提倡用譴責去對偶像進行道德上的綁架和壓迫,我方隻是倡導。但如果我方所倡導的……”
“打斷一下,你方倡導的意思就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那為什麽要說是應該做?”對方等的就是這個答案,強硬地切斷她的話音,緊抓機會追問。
“對方辯友,我的回答不會占用你方時間,你不用急著打斷我說話。”畢竟是從三辯轉過來的,蘇迢迢到這會兒總算受不了這個氣,提高音量提醒。
說著還得盡量維持住臉上的表情,嘴角掛著幾絲皮笑肉不笑的弧度,又成了她經典的蘇乙己辯論臉。
邊上的路佳從這場強勢的質詢開始就隱隱捏著把汗,直到聽到這句,就知道蘇迢迢果然還是沒繃住,默默衝陸禮做了個鬼臉,在草稿紙上給他寫:
【學妹好像不太高興】
然後推給他。
陸禮在做筆記的間隙瞟了眼紙條,下一秒便收回視線,沒什麽反應。
於是路佳接著寫:
【要不下次你打一辯算了?】
陸禮看到這句,筆尖微頓,壓低聲音提醒她:“先好好打比賽,場外話結束再說。”
路佳輕一聳肩,默默把自己的小紙條抽走,翻回剛才做筆記的那麵。
場上的反方四辯被蘇迢迢噎了這麽一句,也隻能擺出風度來,輕一點頭道:“好的,你說。”
“如果我方所倡導的價值觀可以在每個人心中落實,那麽即使不需要他人的譴責,偶像也會自我譴責,”蘇迢迢說到這兒,不等對麵催命鬼似的追問,便自行補充,“順便再回答您方剛才的問題,這種倡導不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應該’的詞典意本就是用於建議,它的程度並沒有必然那麽深,意思是情理上或者道義上的應然。”
“那您方的這種應然從何而來呢?”對方追問。
“來自道德和良知。”
“那如果我方今天給你方證明,你方所謂的應然實際上不僅會對偶像本人、還會對整個社會帶來不良影響,是不是就能證明您方的這個應然無法證成?”
“這要看你方如何論證,我很期待。”蘇迢迢輕輕挑眉,語調揚起,答得很有風度。
隻是話音落畢,連她也沒意識到這句話的語氣很像隊裏的某個人,他經常把這種忽悠人的場麵話掛在嘴上,還每每都說得真誠萬分。
她這話仍然存在模棱兩可的部分,但反方四辯看了眼時間,已經無暇跟她纏鬥,隻得點點頭道:“好的,我的質詢到此結束,感謝對方辯友。”
坐下之後便第一時間側身轉向三辯,兩人開始小聲地討論起什麽。
蘇迢迢見狀,也回了句“感謝”,一屁股坐回一辯席。
很快,她桌麵上傳來一張紙條,一眼就能認出是陸禮的字跡——
“表現得很好。”
後麵還跟著一個眼睛彎彎的笑臉圖案。
蘇迢迢收到這句鼓勵,小幅度地越過中間坐著的兩人,遠遠瞄了他一眼。就發現陸禮這會兒看起來正經得很,正在低頭寫記錄,額前落下的碎發映著他高挺的鼻梁和濃沉的眸子,領口露出的脖頸修長,高冷又嚴謹,根本不像是會給她畫笑臉的那種人。
蘇迢迢見狀,輕壓了壓唇角,很快收回視線。
她當然也知道自己表現得很好,全程腦子都是清醒的,厘清了雙方存在的分歧,沒暈暈乎乎地讓對麵牽著鼻子走。到頭來不僅沒讓給反方什麽東西,還把他們正方的觀點都詳細重申了一遍。對於一個一辯來說,這已經是能打到八分的精彩表現。
而到這裏為止,她的大部分任務就都已經完成,隻剩下自由辯一小部分的發揮。
所以對於隊長的誇獎,她就理所當然地收下了,隨手把那張紙條疊好,塞進兜裏。
一輪結束,台上雙方多少都有些小動作,但主席並不會因此停頓,緊鑼密鼓地開口:
“感謝雙方辯手。在本輪結束後,正方所剩時間為十三分零五秒,反方所剩時間為十三分四十四秒。下麵,有請反方一辯進行開篇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