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節
錦繡良緣之男顏傾天下 作者:蘇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曦和的父親去了湘都,而他的母親,不同意這門親事,沒有出席。
夫妻對拜時,她聽到了嘈雜的腳步聲。她原該叫“公公”的丞相大人,鐵青著一張臉將她拉扯起來,厲聲質問她到底給他兒子下了什麽藥,讓他糊塗至此。
她想說:沒有,我們隻是相愛,想要相守在一起。
對方卻完全沒有給她辯駁的機會,直接命人在眾目睽睽之下拆掉了所有的紅布。
林方知用腳踩著她掉落的紅色蓋頭,冷冷地對她說:“麻雀想要飛上枝頭做鳳凰,也要看看這鳳凰的巢穴,你配不配住。”
在場的賓客被隔在一扇大門外麵,林丞相關門放“狗”,讓一幹親衛直接動了棍棒招呼在她身上。
她死死咬住牙關,倔強地抬起頭,看向角落裏的林曦和。
他麵色那樣蒼白,看見她望過來,情不自禁朝前走了一步。
林方知立刻對他說:“如果你肯放棄在林府的地位,丞相嫡子的身份,你大可以走過去幫她。”
她看見了他眼底的掙紮,以及痛入骨髓的心疼,但是也看見了,那隻自那句話後便沒再挪動一步的紅色長靴。
好像一切都變得沒有意義了。
她放棄了反抗,連身上錐心刺骨的傷痛都已經變得麻木。
她爹就是在這個時候從門外衝進來的。
她不知道那個總是文文弱弱的書生是怎麽在那些身強力壯的親衛手下強撐下來的,隻知道自己被他死死護在身下,任誰來拉都撼動不了半分。
她聽見他顫抖著聲音哀求道:“是臣下教女無方,所有的事情,沈括都願意一力承擔。求丞相大人開恩,放過我女兒吧。”
沈衡自出生開始便沒流過幾次眼淚,那日,她卻哭得幾近昏厥。
不為別的,隻為自己的少不更事連累了父親。
那一聲聲哀求,恍若砸在心底的最深處,撕心裂肺地疼。
林方知微微俯下身,居高臨下地說:“一句教女無方便想推脫掉所有的責任,沈括,你真當我林府是想來便來,想走便走的地方嗎?”
這一場鬧劇,是對他尊貴身份的最大羞辱。
他淡淡地看著手底下的人,道:“還愣著做什麽?沒聽見沈大人說要一力承擔嗎?我倒是要看看,他到底生了多硬的骨頭,能自己扛得下來。”
一個小小的六品朝官,在權傾朝野的丞相麵前,等同螻蟻。
林方知大概覺得,他已經算是顧念著一些情分了,至少他並沒有想要沈括的命。
林府的親衛都是有眼識的,自然也明白那話裏的意思,相視一眼之後,竟然換了更粗的棍子上來。
沈衡已經不記得那日的場麵有多麽混亂了,她隻記得,當那根沉重的木棒狠狠敲在他父親腿上的時候,她什麽也顧不上了,瘋了一般掙脫所有鉗製,生生砍斷了那名親衛的脖子。
所有的人都傻了,因為就連林曦和也不曾知道沈衡會武。
她腰間的長劍是她娘送給她的,那個本來作為她陪嫁的信物,那日卻成了了結她一切幸福的利器。
沈衡殺紅了眼,不知道有多少人倒下,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衝了上來。
扼住林方知的喉嚨時,她聽見了父親的呼喚。那個強撐著爬過來的男人,用他顫抖的雙手死死摟住她。
“衡衡,不可以。”
一旁的林曦和焦急地看著她:“衡衡,你放了我爹,我保證你們可以全身而退。”
她笑了,笑到全身都在顫抖。
她說:“林大公子,如此,沈衡真是多謝你了。”
那一年,她隻有十五歲,著一身緋紅嫁衣站在血泊之中,第一次體會到了什麽叫作心痛。
麵前的這個男人,她傾盡了所有去愛,卻依舊抵不上權勢在他心中的地位。
她將父親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扶著他緩緩走出林府的大門。
她對所有守在外麵的賓客微笑,然後挺直腰杆走了出去。即便卑微,他們一樣要驕傲地活著。
林府並沒有如當初承諾的那樣輕易放過他們,甚至動用了權勢,不讓醫館的人醫治她的父親。
她遍尋無門時,沈府突然來了一名侍從,將一張紙交給了沈括。
她不知道那張紙代表著什麽,總之,自那天起,他們便再沒受到任何脅迫。
林夫人命丫鬟拿了三千兩銀票給她,她到現在還清晰地記得那個丫鬟臉上的鄙夷之色。
她幾乎將那銀票攥破,最終卻隻說了一句:“代我謝過夫人。”
她太需要那筆銀子了,無關自尊,她隻想讓她的父親平安。
林曦和自那日之後便再沒出現過,仿佛她的生命中本來就沒有這樣一個少年來過。
林府封鎖了所有的消息,她不得不承認,所謂的權貴,確實有著旁人所不能及的本事。
再然後,她便聽說了林曦和同張挽君成親的消息。
她做了他的妾侍,但嫁得很風光。依照他們的說法,大致是,這樣出身的女子,入府時能有這樣的排場,已經算是莫大的榮幸了。
張挽君的家離她家不遠,震天的爆竹聲就那樣鋪天蓋地地充斥著整個街道。
她爹特意花重金請了幾個家丁來看著她,她卻心情甚好地拿了一個火盆出來,將林曦和寫給她的信一封一封燒掉。
看著騰起的煙,她想,這便算作她對那份死掉的感情最後的祭奠吧。
“我相信,每份愛情的初衷都是美好的,即便結局這樣匆忙,即便他那樣快就娶了別人。但是,當初那個衝動地跑到我家來向我求親的男人,我依舊相信那一刻的他是真摯的。”
沒有任何一個男人會在無人逼迫的情況下,跑來跟一個女子求親。
林曦和不是不愛她,他隻是更愛他自己罷了。
沈衡說完,轉身看著身旁的蘇月錦。
“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不那麽蕩氣回腸,也沒有坊間傳聞的那般狗血,就是一份在現實麵前連苟延殘喘都維持不下去的脆弱愛情。而我之所以會說這個故事……”
她眨了眨眼。
“你從來沒當麵說過喜歡我,所以我下麵說的話,如果是我會錯了意,你隻當我發瘋了,聽過便算了;若是我說中了,也請你聽我把話說完。”
看著天邊的夜色,她一字一句地說:“權勢、地位和身份是我從心底深深厭惡過的三個詞。我是那麽深惡痛絕它們的可笑,但是依舊那樣無奈,隻要是生活在凡塵俗世的人,都難免因著這三個詞而變得麵目全非。”
“同你的相識,我感激上蒼,這真的是它對我的厚賜。我喜歡上了你,不知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但如果可以,我希望我們的關係能保持在朋友的範圍之內。我們可以無話不談,也可以像現在這樣坐在房簷上聊天。但是情愛一事……”
她微笑著看他。
“我已經不是十五歲的少女了,也早已過了天真的年紀,我隻想踏踏實實地嫁人,老老實實地相夫教子。說句不知深淺的話,端王府的門檻太高,沈衡的步子邁得再大,也怕摔得萬劫不複。”
即便再堅強,她也隻是個女子。那樣刻骨銘心的踐踏,她真的沒有勇氣再承受第二次。
沈衡走後,蘇月錦一個人去了書房。
在他坐下來便能觸及的位置,有一隻木質的錦盒,不是什麽名貴的材質,上麵的雕花甚至都有些破舊了。
那是他年少時第一次偷偷上街買回來的。
那時他就在想,他一定要將自己最珍視的東西裝進這個盒子。
事實上,他也確實那樣做了。
滿滿一遝白色的信紙,是藏在錦盒裏的秘密,也曾是他年少時躺在病床上最大的慰藉。
他閉了閉眼,怔怔地看著那上麵熟悉的小篆。
曦和:
見信安好。前段時間,你說你身子不舒服,我查了一些醫書,發現有一個方子是針對你的症狀的,這次順帶讓人給你帶進去了。
曦和:
我對醫術懂得不多,卻知道黃連是個極苦的東西。但是男子嘛,總要堅強些,若是嫌苦,你便多吃些甜甜的點心,真的很有用的。
曦和:
……
他不知道怎樣同沈衡解釋,當初那個她所珍視的男子就那樣隨意地將信扔在草地裏。
他也不知該如何告訴她,他撿到信的時候,也隻是因為無聊才回複的。
他覺得很有趣,還特意命桂圓在太學找到了林曦和的字跡來臨摹。
他寫得一手好字,也描得一手好字,若非行家裏手,真看不出字跡上的半分破綻。
但是漸漸地,寫信似乎成了他的一種習慣,他甚至開始厭煩在每次落款的時候寫上“林曦和”三個字。
自命不凡的蘇小千歲,也會有代人回信的時候,實在有些可笑,有些丟人。
林府的那場婚禮,他並非沒聽到風聲,隻是他當時突然舊疾複發,回了奉蕪山,再回來的時候,已經是三年之後了。
一旁的桂圓歎息著說:“王爺,您為什麽不直接告訴沈小姐,當年同她通信的實際上是您呢?”
他將信紙上平平整整地放回盒子裏,道:“說與不說有什麽關係嗎?”
他已經錯過她一次,絕不會再錯過第二次。
第十章
吃頓便飯
吵嚷的上京街頭,一名身穿粗布麻衣、頭戴鬥笠的中年男子正悄悄順著牆根溜達著。
他的身材有幾分瘦削,隱在人群中也不那麽容易被發現,整張臉都覆蓋在一片陰影之中,辨不清麵容。
細雨紛紛,這樣的裝束真的是平凡如路旁沙礫一般毫不起眼。隻是饒是這樣,依然引來了不少人側目。
“你瞧瞧,那背影像不像沈大人?”
“看著倒是有幾分相似,不如咱們走上前去問問?”
幾名身穿朝服的大人竊竊私語,聲音不是很大,卻是讓頭戴鬥笠的男子渾身一僵,下意識地加快了腳下的步伐。
那略顯零亂的步伐更讓他身後的人篤定了心底的猜測,大人們不由得焦急道:“前麵的那位,且等一等。”
“是沈大人吧?沈大人!”
他都穿成這樣了,他們都能認出來?難不成他下次要翻著白眼,在手裏端著個破瓷碗才能逃過一劫?
沈括聽著那聲音,隻覺得整個頭都要炸開了。
夫妻對拜時,她聽到了嘈雜的腳步聲。她原該叫“公公”的丞相大人,鐵青著一張臉將她拉扯起來,厲聲質問她到底給他兒子下了什麽藥,讓他糊塗至此。
她想說:沒有,我們隻是相愛,想要相守在一起。
對方卻完全沒有給她辯駁的機會,直接命人在眾目睽睽之下拆掉了所有的紅布。
林方知用腳踩著她掉落的紅色蓋頭,冷冷地對她說:“麻雀想要飛上枝頭做鳳凰,也要看看這鳳凰的巢穴,你配不配住。”
在場的賓客被隔在一扇大門外麵,林丞相關門放“狗”,讓一幹親衛直接動了棍棒招呼在她身上。
她死死咬住牙關,倔強地抬起頭,看向角落裏的林曦和。
他麵色那樣蒼白,看見她望過來,情不自禁朝前走了一步。
林方知立刻對他說:“如果你肯放棄在林府的地位,丞相嫡子的身份,你大可以走過去幫她。”
她看見了他眼底的掙紮,以及痛入骨髓的心疼,但是也看見了,那隻自那句話後便沒再挪動一步的紅色長靴。
好像一切都變得沒有意義了。
她放棄了反抗,連身上錐心刺骨的傷痛都已經變得麻木。
她爹就是在這個時候從門外衝進來的。
她不知道那個總是文文弱弱的書生是怎麽在那些身強力壯的親衛手下強撐下來的,隻知道自己被他死死護在身下,任誰來拉都撼動不了半分。
她聽見他顫抖著聲音哀求道:“是臣下教女無方,所有的事情,沈括都願意一力承擔。求丞相大人開恩,放過我女兒吧。”
沈衡自出生開始便沒流過幾次眼淚,那日,她卻哭得幾近昏厥。
不為別的,隻為自己的少不更事連累了父親。
那一聲聲哀求,恍若砸在心底的最深處,撕心裂肺地疼。
林方知微微俯下身,居高臨下地說:“一句教女無方便想推脫掉所有的責任,沈括,你真當我林府是想來便來,想走便走的地方嗎?”
這一場鬧劇,是對他尊貴身份的最大羞辱。
他淡淡地看著手底下的人,道:“還愣著做什麽?沒聽見沈大人說要一力承擔嗎?我倒是要看看,他到底生了多硬的骨頭,能自己扛得下來。”
一個小小的六品朝官,在權傾朝野的丞相麵前,等同螻蟻。
林方知大概覺得,他已經算是顧念著一些情分了,至少他並沒有想要沈括的命。
林府的親衛都是有眼識的,自然也明白那話裏的意思,相視一眼之後,竟然換了更粗的棍子上來。
沈衡已經不記得那日的場麵有多麽混亂了,她隻記得,當那根沉重的木棒狠狠敲在他父親腿上的時候,她什麽也顧不上了,瘋了一般掙脫所有鉗製,生生砍斷了那名親衛的脖子。
所有的人都傻了,因為就連林曦和也不曾知道沈衡會武。
她腰間的長劍是她娘送給她的,那個本來作為她陪嫁的信物,那日卻成了了結她一切幸福的利器。
沈衡殺紅了眼,不知道有多少人倒下,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衝了上來。
扼住林方知的喉嚨時,她聽見了父親的呼喚。那個強撐著爬過來的男人,用他顫抖的雙手死死摟住她。
“衡衡,不可以。”
一旁的林曦和焦急地看著她:“衡衡,你放了我爹,我保證你們可以全身而退。”
她笑了,笑到全身都在顫抖。
她說:“林大公子,如此,沈衡真是多謝你了。”
那一年,她隻有十五歲,著一身緋紅嫁衣站在血泊之中,第一次體會到了什麽叫作心痛。
麵前的這個男人,她傾盡了所有去愛,卻依舊抵不上權勢在他心中的地位。
她將父親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扶著他緩緩走出林府的大門。
她對所有守在外麵的賓客微笑,然後挺直腰杆走了出去。即便卑微,他們一樣要驕傲地活著。
林府並沒有如當初承諾的那樣輕易放過他們,甚至動用了權勢,不讓醫館的人醫治她的父親。
她遍尋無門時,沈府突然來了一名侍從,將一張紙交給了沈括。
她不知道那張紙代表著什麽,總之,自那天起,他們便再沒受到任何脅迫。
林夫人命丫鬟拿了三千兩銀票給她,她到現在還清晰地記得那個丫鬟臉上的鄙夷之色。
她幾乎將那銀票攥破,最終卻隻說了一句:“代我謝過夫人。”
她太需要那筆銀子了,無關自尊,她隻想讓她的父親平安。
林曦和自那日之後便再沒出現過,仿佛她的生命中本來就沒有這樣一個少年來過。
林府封鎖了所有的消息,她不得不承認,所謂的權貴,確實有著旁人所不能及的本事。
再然後,她便聽說了林曦和同張挽君成親的消息。
她做了他的妾侍,但嫁得很風光。依照他們的說法,大致是,這樣出身的女子,入府時能有這樣的排場,已經算是莫大的榮幸了。
張挽君的家離她家不遠,震天的爆竹聲就那樣鋪天蓋地地充斥著整個街道。
她爹特意花重金請了幾個家丁來看著她,她卻心情甚好地拿了一個火盆出來,將林曦和寫給她的信一封一封燒掉。
看著騰起的煙,她想,這便算作她對那份死掉的感情最後的祭奠吧。
“我相信,每份愛情的初衷都是美好的,即便結局這樣匆忙,即便他那樣快就娶了別人。但是,當初那個衝動地跑到我家來向我求親的男人,我依舊相信那一刻的他是真摯的。”
沒有任何一個男人會在無人逼迫的情況下,跑來跟一個女子求親。
林曦和不是不愛她,他隻是更愛他自己罷了。
沈衡說完,轉身看著身旁的蘇月錦。
“這就是我和他的故事,不那麽蕩氣回腸,也沒有坊間傳聞的那般狗血,就是一份在現實麵前連苟延殘喘都維持不下去的脆弱愛情。而我之所以會說這個故事……”
她眨了眨眼。
“你從來沒當麵說過喜歡我,所以我下麵說的話,如果是我會錯了意,你隻當我發瘋了,聽過便算了;若是我說中了,也請你聽我把話說完。”
看著天邊的夜色,她一字一句地說:“權勢、地位和身份是我從心底深深厭惡過的三個詞。我是那麽深惡痛絕它們的可笑,但是依舊那樣無奈,隻要是生活在凡塵俗世的人,都難免因著這三個詞而變得麵目全非。”
“同你的相識,我感激上蒼,這真的是它對我的厚賜。我喜歡上了你,不知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但如果可以,我希望我們的關係能保持在朋友的範圍之內。我們可以無話不談,也可以像現在這樣坐在房簷上聊天。但是情愛一事……”
她微笑著看他。
“我已經不是十五歲的少女了,也早已過了天真的年紀,我隻想踏踏實實地嫁人,老老實實地相夫教子。說句不知深淺的話,端王府的門檻太高,沈衡的步子邁得再大,也怕摔得萬劫不複。”
即便再堅強,她也隻是個女子。那樣刻骨銘心的踐踏,她真的沒有勇氣再承受第二次。
沈衡走後,蘇月錦一個人去了書房。
在他坐下來便能觸及的位置,有一隻木質的錦盒,不是什麽名貴的材質,上麵的雕花甚至都有些破舊了。
那是他年少時第一次偷偷上街買回來的。
那時他就在想,他一定要將自己最珍視的東西裝進這個盒子。
事實上,他也確實那樣做了。
滿滿一遝白色的信紙,是藏在錦盒裏的秘密,也曾是他年少時躺在病床上最大的慰藉。
他閉了閉眼,怔怔地看著那上麵熟悉的小篆。
曦和:
見信安好。前段時間,你說你身子不舒服,我查了一些醫書,發現有一個方子是針對你的症狀的,這次順帶讓人給你帶進去了。
曦和:
我對醫術懂得不多,卻知道黃連是個極苦的東西。但是男子嘛,總要堅強些,若是嫌苦,你便多吃些甜甜的點心,真的很有用的。
曦和:
……
他不知道怎樣同沈衡解釋,當初那個她所珍視的男子就那樣隨意地將信扔在草地裏。
他也不知該如何告訴她,他撿到信的時候,也隻是因為無聊才回複的。
他覺得很有趣,還特意命桂圓在太學找到了林曦和的字跡來臨摹。
他寫得一手好字,也描得一手好字,若非行家裏手,真看不出字跡上的半分破綻。
但是漸漸地,寫信似乎成了他的一種習慣,他甚至開始厭煩在每次落款的時候寫上“林曦和”三個字。
自命不凡的蘇小千歲,也會有代人回信的時候,實在有些可笑,有些丟人。
林府的那場婚禮,他並非沒聽到風聲,隻是他當時突然舊疾複發,回了奉蕪山,再回來的時候,已經是三年之後了。
一旁的桂圓歎息著說:“王爺,您為什麽不直接告訴沈小姐,當年同她通信的實際上是您呢?”
他將信紙上平平整整地放回盒子裏,道:“說與不說有什麽關係嗎?”
他已經錯過她一次,絕不會再錯過第二次。
第十章
吃頓便飯
吵嚷的上京街頭,一名身穿粗布麻衣、頭戴鬥笠的中年男子正悄悄順著牆根溜達著。
他的身材有幾分瘦削,隱在人群中也不那麽容易被發現,整張臉都覆蓋在一片陰影之中,辨不清麵容。
細雨紛紛,這樣的裝束真的是平凡如路旁沙礫一般毫不起眼。隻是饒是這樣,依然引來了不少人側目。
“你瞧瞧,那背影像不像沈大人?”
“看著倒是有幾分相似,不如咱們走上前去問問?”
幾名身穿朝服的大人竊竊私語,聲音不是很大,卻是讓頭戴鬥笠的男子渾身一僵,下意識地加快了腳下的步伐。
那略顯零亂的步伐更讓他身後的人篤定了心底的猜測,大人們不由得焦急道:“前麵的那位,且等一等。”
“是沈大人吧?沈大人!”
他都穿成這樣了,他們都能認出來?難不成他下次要翻著白眼,在手裏端著個破瓷碗才能逃過一劫?
沈括聽著那聲音,隻覺得整個頭都要炸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