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抑製死的發生原理是什麽呢?


    抑製死,是由於一些支配心髒活動的迷走神經受到刺激後過度興奮,致使心血管活動突然被抑製而發生心搏驟停,從而導致的死亡。比如上述案例中,當頸部兩側受到暴力累及頸動脈竇時,頸動脈竇內血壓迅速升高,引起壓力感受器強烈興奮,就會通過迷走神經反射導致心搏驟停,從而產生不幸的結果。


    可以刺激迷走神經的,當然不僅僅是“吻頸”。在法醫學實踐中,我們發現,利用鈍性外力擊打或壓迫頸部、心前區、心後區、會陰部,以及某些醫療活動,如胸腹部穿刺,尿道擴張、引流等,都可能導致抑製死。


    這也是我們在電視劇中經常看到的,有人用手掌往他人頸部側麵一砍,他人迅速喪失意識而昏厥倒地的理論基礎了。


    頸動脈竇受擊打或壓迫,導致昏厥是比較多見的,導致死亡卻是比較罕見的。不過,並不是說頸動脈竇受到擊打,就一定會導致昏厥。這也是此類電視劇的一個“bug”(漏洞)。如果人沒有昏厥怎麽辦?


    有些同學看完這些,就會比較擔心了。我們知道了這些地方受到打擊有可能會導致抑製死,但是我們總不能時時刻刻都保護著這些地方吧?萬一被碰到了咋辦?


    其實這就是杞人憂天了。我在前文已經說過,這種死亡事件發生的概率極小。抑製死的發生和人體狀態、健康狀況、神經敏感性等個體因素相關,即使在同一個體身上,也並不是受了外力就一定會昏厥或者死亡。


    比如:在一起學生鬥毆案件中,一個男孩被別人一拳擊中胸口,立即發生心搏驟停而死亡;在一個流產的醫療糾紛案例中,一個女孩去醫院進行流產手術,手術還未正式開始,隻是牽拉了宮頸口就發生了心搏驟停而導致死亡。但絕大多數人被擊打胸口、進行流產手術都不會有生命危險,這就證實了抑製死的個體差異性以及極端偶然性的屬性。


    法醫在接到此類案件的時候,首先要了解案情、查明死亡之前的過程。在屍檢的過程中,要確實排除窒息、損傷、電擊、高低溫、疾病和中毒等死亡原因。結合調查情況,法醫才可以出具抑製死的鑒定結論。


    比如之前說的學生鬥毆案件中,法醫通過屍檢發現,死者的心前區皮膚有一小塊淤血,但是並沒有發現其他可以致命的損傷。胸口也僅僅是淤血,並沒有肋骨骨折、氣胸或者胸腔髒器血管破裂的情況。在排除了其他的死因之後,法醫了解了案情和死亡過程。死者在胸口被拳擊之後,立即倒地,神誌喪失,麵色蒼白,四肢冰冷。那麽,在這個案件中,法醫就有充分的依據判斷死者係心前區遭受鈍性暴力,導致抑製死。當然,在這起案件中,因為有毆打行為,即便是極小概率事件,行為人也應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不過,如果抑製死是由正常的醫療行為導致的,那麽這種死亡事件就不應該被稱為“醫療事故”。


    綜上所述,法醫對抑製死的判斷,其主要手法是“排除法”。換句話說,法醫不能根據死亡過程來直接認定抑製死,認定抑製死的前提是排除了其他死因的可能。


    最後,在抑製死發生的前夕,如果采取的措施得當,是有希望避免悲劇發生的。對於以“心搏驟停”為主要征象和致死機製的抑製死,如果在發生前夕,立即采取胸外按壓、口對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是有希望把即將發生抑製死的人從死神手裏搶回來的。


    自救x小劇場


    小白:“頸動脈竇受輕微外力就能致死!師父您說的真對,可咱們的脖子也太脆弱了。勒、扼,會導致窒息;受傷,會導致失血。可是,這輕微外力都會弄死人,這也太誇張了。”


    聶之軒:“抑製死是一種極小概率事件,倒是不需要什麽特別防範,平時注意不讓心前區、頸動脈竇位置、會陰部受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防範了。不過,有一點要特別提一下。”


    小白:“什麽?”


    聶之軒:“我上次看到一則視頻,在馬拉鬆賽場上,一名選手身體不適,突然暈倒。周圍的熱心群眾上來就劈裏啪啦一頓胸外按壓,可是那名選手明明還在動。”


    小白:“這個我知道,胸外按壓之前,首先要確認當事人有沒有呼吸、心跳,有沒有意識,可不能亂做。那個選手可能本來隻是有點暈,最後卻給人按得胸痛。”


    聶之軒:“是啊,人明明還有心跳,你去反複按壓,反而有可能引起當事人的抑製死。那樣可就是好心辦壞事了。當然,如果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見到有人受到輕微外力就倒地,心跳、呼吸停止的情況,那就有可能是抑製死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及時有效進行cpr(心肺複蘇術),是有機會搶救回一條生命的。”


    小白:“所以凡事不能隻知其一不知其二,對吧?”


    聶之軒:“是的。另外,還有一點要提示。在抑製死的發生場景中,有不少是在進行醫療行為中發生的,比如胸腹部穿刺或者尿道擴張等。這樣的情況很容易引起醫療糾紛,甚至成為信訪案件。”


    小白:“其實,這隻是單純的醫療意外。”


    聶之軒:“是啊,所以有很多知識是需要提前科普的。事情發生後再去解釋,可能別人就不信了。”


    第18章 第十八案 頭發下的秘密


    “她明明是摔死的!”


    夏曉曦仿佛是和丈夫吵架了。她的母親給她打電話的時候,感覺夏曉曦的聲音不大對勁,而且仿佛聽見有她丈夫罵罵咧咧的背景音。確實,夏曉曦結婚後一年,和丈夫關係就不太和諧了,吵嘴、打架成了家常便飯。


    可憐天下父母心,夏曉曦的父母想來想去還是不放心,又打了個電話,可是沒有人接聽。不過天色已晚,也不方便過去看看,夏曉曦的父母熬了整整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趕到了夏曉曦家裏。


    可是眼前的景象把他們驚呆了。


    夏曉曦的家已經被警察設立了警戒帶。他們瘋了似的想衝進家裏,卻被警察攔了下來。一問才知道,夏曉曦昨天晚上睡覺的時候,不慎從床上跌落,頭部受傷,死亡了。


    在臥室的門邊,夏曉曦的丈夫跪在地上哭泣,他自責因為自己睡覺太死,沒有及時發現夏曉曦跌落床下。如果發現得早,夏曉曦說不定還有得救。


    警察們首先排除了有外來人進入室內的可能。那麽,隻剩下兩種可能:一種是夏曉曦意外死亡,一種是她丈夫殺害了她。


    夏曉曦躺在床邊,並沒有想象中那麽血跡斑斑。事實上,她的皮膚沒有破損,所以也沒有出血。經過法醫初步屍表檢驗發現,除了頭部,她全身沒有任何損傷。僅僅在她的額部有一個皮下血腫。


    看起來,她真的像是從床上跌落,撞擊到了額部,導致顱腦損傷而死亡。


    不過,為什麽額部著地致死,被發現的時候卻是仰麵的?參與案件的人員眾說紛紜。有的警察認為,顱腦損傷後,夏曉曦可能仍然具備活動能力,所以自主翻身求救;也有的法醫認為,是丈夫在發現夏曉曦屍體後,翻轉觀察、施救,但因為情況緊急,所以沒有提供這一挪動屍體的信息;還有的警察認為,這可能不是一起單純的意外事件。


    既然有爭議和疑點,南安市公安局決定對夏曉曦的屍體進行解剖檢驗。


    跟屍表檢驗的結果一樣,夏曉曦除了頭部,其他部位沒有任何損傷。但是聶之軒切開夏曉曦頭皮的時候,發現她的帽狀腱膜下,有一塊不小的血腫。打開頭皮以後,發現夏曉曦的頭部有一條線狀骨折線,從額部向頂部延伸。鋸開顱骨以後,發現夏曉曦的額部有一大塊硬膜下血腫、蛛網膜下出血,而且還有一塊比較嚴重的腦挫傷。同時,在夏曉曦的枕部腦組織上,聶之軒也發現了一處腦挫傷。而這處腦挫傷對應的顱骨和頭皮沒有損傷。


    “這是對衝傷嗎?”小白指著夏曉曦枕部腦組織的挫傷說。


    “是的。”聶之軒說,“腦挫傷,一般對應部位的頭皮、顱骨會有損傷。如果腦損傷對應的頭皮、顱骨沒有損傷,而對側部位頭皮有損傷,那肯定就是對衝傷。”


    “這既然是對衝傷,”小白說,“看起來她真的是摔跌導致的顱腦損傷。”


    “不。”聶之軒搖著頭說,“對衝傷隻能說明是頭顱在運動中受力突然靜止而導致的損傷,是減速運動損傷,但減速運動損傷不等於摔跌傷。”


    “被人打擊頭部,顱腦受力後會加速,隻有摔跌,才是顱腦受力後減速啊。”小白說。


    “觀察顱腦損傷,一定要從全局來看,而不能單獨地看某一處損傷。”聶之軒說,“我們別忘記了,死者的帽狀腱膜下有出血。而一般直接撞擊、擊打是不能造成帽狀腱膜下出血的,其多見於拉扯頭發中。”


    “我明白了。”小白說,“如果拉扯一個人的頭發,迫使她的頭部撞牆或者撞地,也是頭部的減速運動,和摔跌致傷的機製是相同的,也可以形成對衝傷!不同的就是,迫使的力量,也會在屍體上留下痕跡。”


    聶之軒微笑著點頭,說:“對,這並不是一個意外摔跌致死的事件,而是一起故意殺人的案件!通知刑警隊抓人吧!”


    案情x剖析


    顱腦損傷死


    在前麵的十七次死因剖析中,我們大致歸納了十七種可以導致死亡的方式。從這一案開始,我們就人體各個可以致命的部位,介紹一些致命部位受傷致死的機製。


    顱腦損傷死是我們最常見的機械性損傷致死的類型,是暴力致死的主要原因,也在暴力致死案例中占重要位置。顱腦損傷可以是現場滿是腦漿的開放性顱腦損傷,也可以是外表看起來毫無損傷痕跡的閉合性顱腦損傷。顱腦損傷可以是鈍器、銳器造成,也可以是火器造成;可以在命案中見到,也可以在交通事故中見到。


    研究顱腦損傷,對判斷案件性質、推斷致傷工具和致傷過程、劃定偵查範圍、向法庭提交證據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下麵我們從外及內,簡單介紹一下法醫研究顱腦損傷死的一些要素。


    一、頭皮損傷


    世界上沒有隔山打牛的武功,所以暴力導致顱腦損傷死,都會在頭皮上留下痕跡。因為頭皮上有毛發,所以如果不剃除毛發,有的時候可能不能發現損傷所在,這也是現在屍體解剖要求必須剃除毛發的原因。


    頭皮損傷有可能是皮內出血和皮膚創口,也有可能是皮下出血,還有可能是帽狀腱膜下出血。研究頭皮損傷的部位,可以推斷受力的方式和方向;研究頭皮損傷的形態,有助於推斷致傷工具。比如在頭皮創口裏發現了磚屑,就可以推斷致傷工具是磚頭。再比如上述案例中,因為發現夏曉曦的帽狀腱膜下有出血,就推斷出她被拉扯過頭發。帽狀腱膜是一層由致密的纖維組織構成的膜,它的下麵是疏鬆結締組織。正是因為它,我們的頭皮才可以相對於顱骨有滑動的空間。直接打擊的暴力,是不能導致帽狀腱膜下出血的,隻有拉扯頭發,才能形成。


    二、顱骨損傷


    顱骨為一個空腔球體,分為顱蓋骨和顱底骨。顱蓋骨骨折在顱腦損傷中比較多見。不同形態的顱骨骨折,可以幫助法醫推斷致傷工具、打擊點、打擊次數和順序以及打擊方向。


    比如某人的顱骨穿孔性骨折,呈八角形,就可以據此推斷致傷工具應該是八角錘。


    顱骨的線性骨折,還會造成一種現象,叫作“骨折線截斷現象”。有兩條以上骨折線互相截斷的話,說明死者頭部被二次以上打擊,第二次打擊形成的骨折線不超過第一次打擊形成的骨折線。據此不僅僅可以判斷打擊的次數,還能根據骨折線互相截斷的現象判斷頭部被多次打擊的先後順序。


    再比如,某人頭部粉碎性骨折,一塊顱蓋骨都碎了,那麽碎得最深的地方,就是他頭部被擊打的部位。


    除了顱蓋骨,對顱底骨損傷的鑒定有時也很有意義。因為顱底骨位於顱底,外力是不能直接接觸到的,所以通常見於顱蓋骨的骨折延伸至顱底,或者巨大暴力導致顱骨整體變形,從而導致顱底骨骨折。也有見於高墜案例中,死者坐位著地,力量沿著脊柱傳導到顱底,導致枕骨大孔附近骨折。


    在此之外,還有一種嚴重的顱骨骨折,我們稱之為“全顱崩裂”。這種骨折已經分不清骨折的形態和部位了,是全顱廣泛性的骨折形態。因為顱骨非常堅硬,所以這種骨折是一般人力難以造成的,通常見於交通事故、爆炸、槍傷或者高墜案例中。


    三、顱腦損傷


    顱腦損傷致死的機製,並不是頭皮損傷和顱骨骨折,這兩者都不能導致死亡。真正導致死亡的,是腦組織的損傷。


    打開顱骨後,可以看到一層膜,稱為硬腦膜。切開硬腦膜,就可以看到腦組織了,腦組織的表麵附著著一層透明的蛛網膜。因此,腦組織受傷出血,有可能是硬腦膜外血腫,也有可能是硬腦膜下血腫,或者蛛網膜下血腫。有時還有腦組織的挫裂傷和顱內血腫。明確腦損傷的類型,有利於明確外力和死亡的關係,從而給法庭提供證據。


    特別要注意的是,有些打架糾紛案件中,死者存在顱腦損傷,但也存在腦血管的病變。此時法醫就要明確死者顱腦內出血死亡,究竟是外傷直接導致,還是疾病直接導致,從而明確當事人責任、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比如老秦以前處理過一個案件,兩人在糾紛中,一個人突然倒地後死亡。經過解剖檢驗發現,死者的頭皮有一個血腫,但是顱骨無骨折,硬腦膜外、硬腦膜下都沒有出血。死亡的原因是蛛網膜下廣泛性出血、顱內血腫,腦組織也沒有發現挫傷。經過法醫的細致檢驗,發現死者的基底動脈環上有一個動脈瘤,正是這個動脈瘤破裂,才導致了大量出血,從而引起死亡。那麽,死者的死,並不是外力導致的,而是因為外力誘發動脈瘤破裂而導致的。因此,死者並不是對方打死的,而是打架誘發了疾病突發死亡的。這就明確了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八案中,在對夏曉曦進行死因分析時,提到顱腦損傷中有個“對衝傷”。對這個傷進行分析,也是法醫經常會運用的研究損傷的方法。對衝傷是指法醫發現的腦挫傷、出血的部位對應的頭皮和顱骨沒有損傷,而是在對側位置有頭皮和顱骨的損傷。有對衝傷的存在,可以提示死者的頭顱是在運動中受力,而後突然靜止的一種減速運動損傷。對衝傷多見於摔跌,強迫撞擊也可以造成。


    自救x小劇場


    小白:“師父,我有一個疑惑,人們常說後腦勺不能摔,可是枕骨是顱骨中最厚的部分,那為什麽還這麽不經摔呢?”


    聶之軒:“雖然枕骨是最厚的,可是一旦枕部受傷,就有可能導致腦幹損傷。腦幹是機體的生命中樞,這裏受傷,是非常容易危及生命的。即便腦幹沒有直接受傷,後顱凹位置出現積血,壓迫腦幹,一樣可以直接危及生命。當然,不僅僅是後腦勺很重要……”


    小白:“我知道,還有就是我們的‘太陽穴’。這個位置叫翼點,這裏的顳骨非常薄,容易骨折,一旦骨折,下麵橫行的是腦膜中動脈,一條很重要的顱內血管,一破,就會出現大量顱內出血而致命。”


    聶之軒:“對,這些都是常識,我們從小就會被家長這樣教育。可是最近我看到一種案例,倒是很少見。我們都知道,顱底的骨質比較薄,有個人把筷子塞在鼻孔裏,結果摔了一跤,筷子直接從鼻腔插入,刺破了顱底的蝶骨頂麵進入顱內,從而導致死亡。所以,這種危險動作,咱們可是要堅決避免的。”


    小白:“聽你說的,我全身雞皮疙瘩都豎起來了。”


    第19章 第十九案 一摔成謎


    “摔跤也能死人?不可能,你看她背上那麽多損傷,一定是被人打死的!”


    夏曉曦的生活其實一直都挺平順的,可是,夏曉曦的父母卻總是擔心自己的女兒出事。越是擔心什麽,就越來什麽。有一天,夏父接到了女婿的電話,他在電話裏嘶喊著,夏曉曦出事了!


    事情遠比夏父想象的要糟糕得多。當夏父趕到醫院的時候,手術室的紅燈還在亮著,女婿捏著一張病危通知書,頹然地坐在門口。


    “怎麽了?這是怎麽了?”夏父歇斯底裏地撕扯著女婿的衣領,夏母幾乎暈厥。


    “都怪我,都怪我!”女婿滿臉淚痕。


    “怎麽都怪你了?”夏父警惕道,“你對我們家曉曦實施家暴了?”


    “不不不。”女婿趕緊解釋道,“是我一直在打遊戲,曉曦自己踩著一個板凳去吊櫃拿被子,然後我就聽見轟隆一聲,她摔下來了,然後她就沒有意識了。”


    “摔跤?”夏父吼道,“摔跤能摔進手術室?”


    “我也不知道,醫生說是什麽重度顱腦損傷。”


    不一會兒,手術室的紅燈滅了,醫生垂頭喪氣地走了出來。


    夏父感覺到了一絲不祥,跑上前去問道:“醫生,醫生,夏曉曦怎麽樣了?”


    醫生頓了頓,說:“抱歉,病人顱底骨折、多根脊椎骨折、脊髓損傷。我們已經盡力了。”


    “已經盡力了?”夏父一時不知道醫生是什麽意思。


    這時,護士把夏曉曦從手術室裏推了出來,夏曉曦臉上蓋著森森的白布。


    夏母頓時開始號啕大哭,她的女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而夏父,用顫抖的手,拿出手機,撥通了110。


    “家屬懷疑她是被人打死的,而在場人,也就是死者的丈夫說,她是摔跤摔死的。”聶之軒對小白說道。


    “摔跤能摔出這麽多根脊椎骨折?”小白拿著一張ct片,邊看邊說,“那應該是個什麽體位?”


    “就是!我女兒怎麽可能是摔跤摔死的?你見過摔跤摔死的嗎?”等待屍檢結果的夏父說道。


    聶之軒瞪了一眼小白,對夏父說:“您別急,我們一會兒還需要進行解剖,之後才能知道她的損傷機製。”


    按照一貫的解剖順序,聶之軒開始對死者的胸腹腔進行例行解剖檢驗,同時由小白對屍體進行開顱。


    在聶之軒完成了胸腹腔的檢驗之後,小白剛好取下死者的腦組織。


    “呀!你看!”小白說,“枕骨大孔周圍骨折!她是被人打死的!”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逝者之書(出書版)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法醫秦明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法醫秦明並收藏逝者之書(出書版)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