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情況到了1853年抵達了巔峰,在法屬圭亞那突然發現了金礦!


    為了防止其他國家跟自己搶金礦,當時的法國政府幹了一件神事兒:他們頒布了一部《驅逐法》。


    這部法律說白了就是往圭亞那塞人,他們在那裏建立了各種大大小小的勞改營,在國內犯過三次輕罪的犯人就直接發配圭亞那。


    別說法國人對殖民地狠——他們對自己人也狠!


    那時候的法屬圭亞那就是一個遠離文明的蠻荒之地,囚犯完全不被當人看。什麽醫療服務、幹淨飲水都沒有,什麽囚犯自相殘殺,看守虐待犯人的事情都是家常便飯。


    而且更悲催的是,法屬圭亞那有金礦的消息不脛而走,為了這事兒,旁邊的荷蘭人還和他們打了一架。最終在沙俄的仲裁下幾處法國的金礦被劃給了荷蘭。


    這也導致法屬圭亞那的生活情況更加的惡劣。


    但是就在那個更加惡劣的狀態下卻蹦出來一個超級猛人,就是隨二百說的勒內-貝爾諾多瓦。


    為什麽說他是狠人呢?


    這哥們1916年加入了法軍,參加了凡爾登戰役。


    具體那場戰役多慘烈?


    當年送他去當兵的火車上隻有五個活著回來。


    他就是那五個人之一。


    1920年勒內退伍,然後回到社會上,開始了入室盜竊的生活,關鍵你偷就偷吧,由於勒內接受過教育寫的一手漂亮的花體字,所以每次盜竊成功的時候還會寫一封信嘲笑失主。


    針對他的囂張行為,法國警方爆發出了前所未有的熱情,最終在1921年8月把他逮捕。雖然他是第一次被捕,但是也不知道這倒黴孩子偷了誰家東西,反正法國方麵是把他往死裏整,直接說他是‘同一領域連續作案等同於三次被捕’,於是判他八年有期徒刑然後按照《驅逐法》把他送去了法屬圭亞那。


    1923年,勒內被和其餘的罪犯一起被塞進了運輸船前往圭亞那。


    這個‘塞’真不是誇張:幾百名犯人被塞進貨倉籠子裏,每個籠子裏塞著九十多個人,七分之一的人還沒有抵達圭亞那就死在了船上。


    到了圭亞那後他被送到了聖洛朗營地。


    法屬圭亞那那邊有一個複雜的監獄係統,在那裏有比較正規的監獄,也有海中孤島,還有需要勞動的後勤營地以及要苦力的苦工營等等。


    聖洛朗營地就是標準的苦工營:每天早晨半杯咖啡,中午兩個麵包,晚上半碗米飯,所有工作指標按照強壯男子來製定,完不成指標沒飯吃,完成指標飯也吃不飽。


    所以在那裏的犯人要不然很快餓死,要不然慢慢累死。


    營地隨時有新人加入但是總人數從沒有增加——死的人更多!


    而聖洛朗營地的規定也很有意思:這裏沒有什麽嚴格管轄,你們想打架打架,想幹啥幹啥,就算想逃跑我們也不攔著,而且如果第一次逃跑失敗我們還不會懲罰你們!


    為什麽他們這麽自信讓犯人逃跑?


    聖洛朗營地的犯人基本上就像當年在西伯利亞挖土豆的霓虹人的處境差不多——周圍都是原始森林,你能往哪裏逃?


    區別就是一個冷的要命,一個熱的要死!


    在那裏呆了一個月後,勒內決定要越獄——要不然肯定會死!


    而他的越獄路線也規劃好了:他發現這個營地和蘇裏南隻有一河之隔。


    但是他不能逃到蘇裏南——荷蘭和法國有引渡協議,逃了和沒逃一樣。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沿河進入大海,然後在海上一路向西到英屬圭亞那。


    英國是絕對不會同法國引渡犯人的!


    他自己製定了越獄計劃,自己製作了一個簡易木筏,並且盡量積攢了一點兒食物,和一個叫萊昂斯的獄友一起越獄。


    為什麽萊昂斯會跟他一起越獄?


    額,因為那是個帥哥。


    待在那裏的犯人都跟印度人似的,看著蜥蜴都要叫三嫂,更何況見到一個年輕帥哥?萊昂斯一聽可以越獄甚至比勒內還積極!


    於是兩人憑借著六塊硬麵包和一個小木筏開始了他們的越獄之路


    但是這次越獄以失敗告終:兩人順利到了河流入海口,但是他們不知道的是河流入海口都有亂流,他們無法進入海洋,於是隻能登陸蘇裏南,然後被當地的印第安人捉住送給了荷蘭警方,又把他送回到了聖洛朗營地。


    好消息營地負責人信守諾言,第一次越獄被抓不懲罰他們;壞消息是他們被送到了米塔爾懲戒營。


    什麽叫懲戒營?


    就是懲戒不聽話犯人的地方。


    在那裏犯人不用每天工作,隻是因為看守希望囚犯們自相殘殺,他們會有意減少物資供給讓囚犯們互相殺戮。


    到了那裏不到一周時間,萊昂斯在殺死兩個獄友後被人偷襲致死,而勒內則憑借自己在一戰戰場上訓練出來的戰鬥力活了下來。


    懲戒營一看這辦法對他沒什麽用,於是又把他送到了另外一個苦力營,你再去當苦力去!


    但是有了上次的苦力營經曆這次勒內不去砍木頭去了,而是靠著膽大心細說服了營地指揮官,自己當上了倒爺,把營地裏的物資拿去城鎮售賣,九一分成,指揮官九他拿一。成了苦力營裏的倒爺,不但解決了自己的食物問題還攢下了點兒錢。


    而他攢錢的目的當然還是為了越獄!


    他這次組織了九個人一起越獄,到了亂流的地方人多力量大,八支船槳讓小船迅速穿過了亂流終於到了海上。


    而這次他們的越獄同夥裏還有一個叫巴斯克的人,自稱之前是水手,會掌舵,結果到了海上才說他是騙人的,他這麽說隻是為了讓他們帶上自己。


    然後這時候他們遇到了暴風雨,沒有辦法隻能再次在蘇裏南靠岸,然後再次被印第安人抓住,然後再次送給荷蘭警方,然後再次交給了法國人


    這次越獄為他贏得了一年的加刑,然後送到了法屬圭亞那的幾個離岸小島上關押重刑犯和zz犯的監獄裏。


    但是由於他會寫一手漂亮的花體字,所以在這所管理更加嚴密的監獄裏,他生活反而好過了——他在這裏混了個文書的活。


    而兩次越獄失敗後勒內也就認命了,開始好好表現,老老實實蹲完九年的牢。


    但是就在他出獄前卻得到一個噩耗:


    看守告訴他這裏有個‘累犯加倍’原則,他沒法回法國,要在這裏再坐九年牢!


    這個事情直接讓勒內破了防。


    法國確實有‘累犯加倍’原則,但是隻有極少數的zz犯身上才用過,他這輩子就偷了點兒東西怎麽給他用上這個規定了?


    特麽的我當年到底偷了誰家的東西?到底為什麽要這麽針對他?


    雖然他已經理論上被釋放了,但是事實上並沒有被真正釋放,而是每十二小時要向警察報到一次。然後勒內下定決心要再次越獄!


    不過這次他也決定了,這次不往英屬圭亞那逃了,而是去巴西!


    說幹就幹,他通過賄賂巴西官員搞到了一本巴西護照,然後登上了巴西的郵輪!


    但是這次他雖然上了船,可是又失敗了!


    原來那個巴西官員把這個護照賣給了兩個人,另外一個持有這本護照的人在酒吧裏把一個警察給打了,而勒內的登船記錄引來了警察就又把他抓了起來。


    這次他是徹底怒了,誓要把越獄進行到底。


    然後他又逃了,這次它逃到了巴拿馬,然後從巴拿馬偷偷逃回了法國。


    真不知道他到底偷了什麽樣的大人物,法國警察對他爆發了異常的執著。剛一到法國後他直接被抓住,然後又判了他三年,又把他送回了法屬圭亞那——甚至送他去的船還是當年的那一艘!


    什麽叫驚喜?特麽的什麽叫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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