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吐露心事


    從那天起他每次上下班都要在複興門地鐵站徘徊良久,用一種近乎守株待兔式的愚昧,期望奇跡發生。他的苦悶隻對老林說過,或者說,隻被老林識破。


    那天下班前老林把一份正要發出的律師函扔在他的桌上,一臉不快地說:你這幾天跟誰過不去了,三頁紙的東西打錯了四處。韓丁看那律師函,懵懵懂懂地說是嗎,不會吧。老林一扭頭走了。韓丁沒敢走,加班把稿子上的錯誤一一改過,校對清楚重新打好,第二天老林剛一上班就放在了他的辦公桌上。


    老林看了稿子,問韓丁:怎麽著,是不是晚上背單詞背的?韓丁說:沒有,這幾天沒睡好。老林見他情緒低落,便調笑了一句:不會是失戀了吧?韓丁說:差不多。老林做驚訝狀:你什麽時候談戀愛啦?和誰?我怎麽不知道。韓丁說:所裏又沒規定這事也得匯報。老林半信不信的:不會吧,這麽帥的小夥子,也會被人甩了?韓丁苦笑,不知從何說起。


    那天晚上老林叫韓丁上自己家吃飯去,說好好聊聊。韓丁那一刻突然渴望傾訴,於是,就去了。


    老林家住在禮士路附近,寬大的三房一廳,原來住著老林夫婦和他們的兒子,還有一隻活潑可愛的西施犬。現在,夫妻離異,愛犬送人,送給了他那位侃起貓狗比侃法律條文還要滾瓜爛熟的老錢。剩下老林父子二人,在這套房裏頗有些形單影隻。


    老林工作上是個極其認真的人,對女人卻似乎缺乏責任心。他和太太雖然剛剛離婚,但所裏人都知道他從沒閑著。上次他在平嶺生病趕過去照顧他的,據說隻是老林眾多女友中的一個。韓丁一直奇怪,老林其貌不揚,為什麽都是女人追他?也許是因為老林生活細致,會心疼人,又會燒一手好菜,對喜歡的女人也肯花錢,所以很能感動那些年過“三張”的婦女。世紀之交的女人都開始崇尚陰柔,個性粗放而且不懂生活的男子,早就不受待見了。


    那天老林和韓丁都喝了些酒,韓丁雖然並未喝醉,但不時當著老林那個已經上了中學的兒子的麵大暴隱私。他向老林承認他陷入了一場難有結局的單相思中,承認他暗戀一個女孩暗戀得死去活來而那女孩卻渾然不知。老林已經是四十不惑的人了,對熱戀暗戀單戀失戀等等方麵均有心得,他讓韓丁說出那女孩是誰,在哪兒,自告奮勇表示願做月老,將韓丁的苦戀轉告於她,說不定還能成全好事。


    韓丁半醉不醉地、靦腆地笑著,說:這個人,你認識。


    老林說:喲,是嗎,誰呀?


    韓丁突然脫口:就是羅保春的女兒羅晶晶!


    “羅晶晶?”老林萬沒想到似的張大了嘴,“她在北京?”


    “沒有。”韓丁說,“啊,也許吧,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兒。”


    “都不知道在哪兒你就這麽要死要活啦?”老林直摸韓丁腦門,“你真是病得不輕!”


    韓丁也知道他病得不輕,他病得真是不輕!


    他明知自己病得不輕,但每天上下班還是那樣執著地在複興門地鐵站裏刻意盤桓,他想也許這個時段這個地點也是羅晶晶每天從某地到某地的一個中轉站。他滿心盼望他的癡心等待會使偶然變成必然。


    等了兩個星期之後他才開始灰心,才漸漸不再把幻想浪擲在人潮流動的站台上。但這兩個星期已經在他的下意識中落下了病根,每天他在這裏上下車時,總還是免不了扭頭側目,向對麵張望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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