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關,大學都開始放假了,學生都回了家,why x的生意也清閑起來。


    趙路東在這個時候開了年會,這次規模比起之前小了些,都是最熟悉的一群人。但可能是因為之前事件的餘勁仍在,萱子和菜瓜就算在玩,看著也像蒙了一層霧似的。


    趙路東倒是絲毫沒有受到影響一樣,甚至還興致勃勃搞來一套音響,自己蹲那研究了半天,連上麥,喝完酒就開始k歌。


    “來,我檢驗一下你最近的練習成果。”趙路東把縮在角落裏陪菜瓜的萱子拉了過來,“給大家唱首歌。”


    萱子握著麥克,有點不知所措。


    “唱什麽啊東哥?”


    趙路東:“來首《好日子》吧。”


    眾人:“……”


    胡綾看不下去了,過去給萱子解圍,撥開趙路東:“要唱你自己唱。”


    趙路東喝了酒,精神奕奕,他被胡綾推得晃了晃,穩住身子,說:“我唱就我唱。”


    他拿回麥克風,點了一首《友情歲月》。


    這首歌並不需要什麽歌唱技巧,趙路東唱得輕鬆自在。胡綾猜想這或許是他的保留曲目,唱過無數次,粵語發音竟然很標準。


    如果歌曲也有靈魂,胡綾覺得這首歌大概跟趙路東能達到soulmate的程度。趙路東不管是氣質,聲音,感情,都太適合唱這首歌。


    消失的光陰散在風裏


    彷彿想不起再而對


    流浪日子


    你在伴隨


    有緣再聚


    胡綾不知道他是不是特地唱給誰聽,但在這樣的場合下,這首歌太容易打動人。


    胡綾偷偷看旁邊,所有人都在專注聽老板唱歌。她視線偏移,看到前台旁坐著喝酒的白明皓和阿津,他們不像別人那麽認真,似是聽慣了趙路東唱歌,一邊欣賞,一邊又頗為自在地聊天。


    胡綾算算,他們跟趙路東都認識十年以上了,他們太熟了。她剛這樣想,馬上又意識到,這屋裏還有一個人也是從小就認識趙路東的人,比他們更久,那就是她自己。


    她望向趙路東唱歌的側臉,感到一種歲月帶來的踏實感。


    來忘掉錯對


    來懷念過去


    曾共渡患難日子總有樂趣


    不相信會絕望


    不感覺到躊躇


    在美夢裏競爭


    每日拚命進取


    也許是酒精作用,胡綾漸漸在趙路東的歌聲裏,體察出一種能讓目眶濕潤的澎湃。


    胡綾一直沒覺得趙路東是那種世俗所定義的,雙商特別高的人。但他赤誠,他簡單,他會把自己的幫助和鼓勵以最平凡且自然的方式傳遞出去。


    大家都能感受到。


    因為真情實意最動人。


    起初剛來這家店,胡綾還有點水土不服,但現在她適應了。她發現趙路東的愛好其實從小到大都沒變過,他第一喜歡遊戲,第二喜歡朋友,隻有這兩樣最容易給他帶來快樂。除了這兩點,其他東西在他生命裏所占的比重,都很一般。


    弄清這個,就很容易理解他。


    他想得很少,或者壓根是懶得去想,很多在胡綾看來應該著急上火的事,他簡簡單單就一筆帶過了。而把精力放在了另外一些,別人覺得該“一筆帶過”的事上。


    這是他選擇的生活方式。


    他喜歡,所以一直這麽過。


    友情歲月,除他之外,這裏誰還能唱這首歌呢?


    趙路東一曲唱畢,眾人鼓掌。趙路東還像模像樣地謝了個幕,拿著酒杯走到角落。菜瓜彎著腰,兩手抓著脖子,肩膀在抖。


    萱子沒他那麽能忍,又哭了。


    趙路東蹲在這小情侶而前,也沒說什麽,跟放在地上的空酒瓶輕巧地碰了下,把一杯酒都幹掉了。


    胡綾聽見玻璃碰撞的清脆聲,忽然間像被什麽東西戳中了一樣,心像開閘的水庫,被灌溉,被淹沒。


    這一瞬間,她似是而非地看開了很多事。她也明白了為什麽自己總是喜歡想趙路東的點點滴滴。感情呢,肯定是有一些的,但更重要的是,這人是個稀有品種,不得不想。他能把大部分人過了二十歲就再也不信的故事,硬生生地續寫下去,讓你能接著依靠那些幼稚而熾烈的東西,再過幾年鮮活的日子。


    至於能過多久,不知道。


    大概還是看你自己。


    趙路東喝完酒,站起身。


    胡綾剝著小龍蝦,注意力全放在他身上。


    他在往這邊走……他會停在哪?討論遊戲的朋友身邊?還是阿津那?或者白明皓那?


    她手裏剛剝好的小龍蝦被人搶走,趙路東撚著尾巴放嘴裏。


    胡綾:“好了傷疤忘了疼是吧,你還敢吃小龍蝦?”


    趙路東:“這是十三香的。”


    胡綾:“那也有辣椒。”


    趙路東衝她瞪眼睛:“就吃就吃就吃,少管我。”


    一屁股坐在她旁邊。


    胡綾心底忽然就開出花了。


    第三十四章 (34)


    胡綾接著剝下一隻小龍蝦。


    她心裏的波動尚有餘溫,想來想去,小聲說了句。


    “你唱歌還挺好聽的。”


    “喲。”趙路東笑道,“不容易啊,你還能誇我呢。”


    胡綾立馬睨他一眼。


    “沒說完呢,跟我比還是差遠了。”


    他們倆之間往往就是這樣,很少能心平氣和聊天超過五句話,好像挺過五句氣氛就不大對了。


    也許太熟了就是這點不好,胡綾心想,相互之間都無法含蓄。其實她大學時期跟男生相處模式不是這樣的,雖然也稱不上文靜含蓄,但是偶爾也能得到兩句矜持的評價。


    但在趙路東麵前就不行,甚至有時她本能流露出女人的柔和姿態,也會馬上強迫自己開個玩笑蓋過去,好像跟他矜持是什麽大罪一樣。


    胡綾腦子亂糟糟,無意間垂首,看到趙路東挽起的袖口。他握著杯子,小臂線條舒展流暢。胡綾看了一會,指著一處問:“這是怎麽了?”


    趙路東眼神偏移,瞄到什麽,嗬嗬兩聲。


    “你說怎麽了,問誰呢?”


    趙路東右手腕子上留了一道牙印的傷疤,很淺,不明顯,但是手腕皮膚偏白,仔細看還是能看清的。


    胡綾想到那天自己樹下的狠狠一口,臉頰稍熱。


    趙路東驀然道:“第三個了。”


    胡綾:“什麽第三個?”


    趙路東看著她,鄭重說道:“這是你在我身上留的第三道疤。”


    胡綾皺眉:“不可能,我怎麽不記得。你別什麽都往我身上賴啊,想碰瓷是吧趙路東。”


    安靜了三四秒,趙路東嗤笑一聲,喝口酒。


    “也是,你能記住什麽。”


    也許是酒精作祟,胡綾從他的語氣裏聽出了那麽點淡淡的悵然味,讓她心裏一揪,突然對這個話題產生了興趣。


    她問他:“哪來的三個,你給我指指。”


    趙路東:“你還不信?”


    他把領口扯下來,露出鎖骨一處。然後袖子擼起來。露出手肘一處。再翻起白白的手腕,是新鮮的牙印。


    最後,視線好整以暇地落在她臉上。


    “嗯……”胡綾抿起嘴,眼睛眨了眨。因為認真思索,她小臉都有點鼓起來了。


    趙路東:“全忘了吧,胡大小姐?”


    靜了三秒,胡綾噗嗤一聲,說:“全記得。”


    本來是完全沒有印象的,可是趙路東這幾塊疤一亮,胡綾的腦子就跟超了頻的cpu似的,記憶碎片嗖嗖嗖拚起,直接就昨日重現了。她看著趙路東直勾勾瞪著的眼睛,產生了那麽點真情實意的難為情,捂著臉笑,不敢直視他。


    “對不起趙路東,你好像真有點疤痕體質,我以後下手會輕些的。”


    為了安慰他,她還伸手想摸摸他的頭。


    男生大部分都不喜歡被人摸頭,所以胡綾那手伸過來的時候,趙路東下意識就想往後躲。


    可臨動前一秒,他又改了主意,梗著脖子,硬生生接下了她的順毛之舉。


    她手臂伸出,便有一股香水味跟著飄來。


    香水很淡,也不知怎麽就蓋住了啤酒和小龍蝦的氣味,順著趙路東的鼻腔,鑽入腦門。


    胡綾是個愛美的女人,今天聚會,她化了妝,用了香水,穿了漂亮且凍人的裙子。那裙子露的整個後背都能看見,又瘦又白,一雙蝴蝶骨輕盈美妙。


    趙路東下午一見她就把屋裏空調調高了兩度。


    他又看到她細細尖尖的睫毛,胡綾的睫毛很密,跟常人不同,她的下睫毛也很長很清晰,這讓她一旦化眼妝,就具備了特殊的戰鬥力。


    最後,他注意到她的嘴唇,飽滿鮮紅。趙路東文學素養不高,想來想去,覺得這顏色跟盤子裏的小龍蝦挺像,又紅又油潤。


    她還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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