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事了,叔你鬆開我吧,我要走了,家裏有事。”


    蕭譯二話不說扣住他另一隻手舉起來往跟前查看。


    這少年大驚失色,拚命掙紮,可他哪裏是蕭譯的對手,後者看了看他手指上沾染的汙漬,厲聲問:“你剛剛碰過什麽?!是不是屍體?”


    近距離接觸後,他聞到是腐屍的味道。


    從業這些年,屍體都不知道見過多少,他對這種味道極為熟悉,是以故意嚴厲逼問,看看能不能詐出點什麽。


    結果...


    “不是,我剛剛摳過屎了!不信你聞!”


    這小流氓說著踮著腳就把手指往蕭譯鼻孔戳。


    蕭譯差點被氣死,避開了,若非見他是少年,能把他手臂給折了,不過卻聽見了低低的笑聲,轉頭看去,原來是詹箬聽見了,剛剛被逗樂了。


    畢竟第一次看見威嚴的蕭警官吃這虧。


    蕭譯囧了囧,咳嗽了下,單手控製少年,一邊拿出自己的證件。


    “我是警察,有事問你,老實點!你現在不說,等我把你手指上沾染的東西采集了拿去化驗,那時你可就什麽都說不了了。”


    他恐嚇少年,少年一看證件就驚呆了,他運氣這麽差?


    今天出門沒看時辰啊?


    ——————


    得知了情況,蕭譯表情很嚴肅,帶著少年走到車子邊上,“那邊可能有案子,我現在走不了,車子你開回去吧,帶駕駛證了嗎?”


    詹箬看了他一眼,推開門,下車。


    她帶了,但忽然撞上這種事,她估摸著會不會跟任務有關係,索性留下看看。


    十幾分鍾後,三人過了這小小林子,到了一個村落邊緣,這邊很偏僻,荒草農田,不遠處還有個破屋子,顯是有人居住的。


    “我就是來挖番薯的,沒想到挖到了屍體,太恐怖了,我真不知道這下麵埋著屍體。”


    “小姐姐你也別過去了,可嚇人了。”


    少年人把路帶到附近,卻怎麽也不敢靠近,可他現在是最大的嫌疑人,也沒啥人權,蕭譯看了他一眼,他就慫了。


    但忽然,蕭譯拉住了少年,而邊上跟著的詹箬卻是走了出去。


    番薯田裏的確有一塊地被挖開,但現在正有一頭野犬聞著味兒拱著地撕咬,聽到聲音,立刻抬起狗頭。


    這野犬估計得了皮膚病,乍一看嚇死人,也分外凶狠,犬牙尖銳,嘴裏還留著肉沫跟一根手指頭,看到人後不懼反凶,怒吠了一聲,手指頭掉落下去,一副要撲過來的樣子。


    後頭的少年看著嚇死,拚命推著蕭譯去救人,結果...


    嗷嗚,對上了詹箬眼神的這惡犬忽然瑟縮了下,轉頭就跑。


    這些生物其實對危險洞察極為敏銳,在對峙後看出這個人類十分恐怖,立即慫了。


    野犬一跑,蕭譯就帶著少年過去了。


    現在這坑裏更恐怖了,少年看了一眼就躲了,哆哆嗦嗦說:“就,就是這,我就是想偷點番薯吃,沒想到下麵有屍體,這地也不是我的,真的跟我無關啊。”


    這裏挖開的部位是手臂位置,所以手掌被啃了,不過很奇怪,它的皮膚發紅,好像是...人的皮膚正常情況不會這樣的。


    而且這紅皮膚上還附著一層詭異的青汙痕跡。


    乍一看就像是紅皮僵屍長了青苔,的確很嚇人,難怪這少年嚇得慌不擇路逃了。


    “太恐怖了,我當時一鋤頭下去,好像劈到了什麽,我以為是石頭,結果挖開一看,看到了一截粗壯的紅番薯,可一摸,手指就戳進去了,汁液冒出來,一股味兒竄出來,媽呀,太嚇人了。”


    少年哪裏見過這陣仗,為了證明自己清白,盡量說得詳細,可眼睛不敢再看。


    本來吧,看到手指就能確定是人類了,因為人類的手掌跟任何生物都不同,本來就是特征,可這發紅皮膚跟腐爛的狀態...蕭譯神情嚴肅了。


    死者被煮熟了。


    至少這一部分裸露出來的屍塊是熟的。


    他沒有再動這塊地,因為他並非本地警方,隻負責全國的特大要案,貿然插手破壞現場不符合他的工作素質。


    所以他打電話通知了韓珖。


    這裏還位於海市管轄區域,看著是極惡劣的案子,還是他處理才放心。


    “得等韓珖他們過來,我們才能走了。”蕭譯跟詹箬道歉。


    詹箬:“沒事。”


    少年:“叔,你一點都不憐香惜玉,卻能找到這麽體貼的女朋友,就因為你長得帥嗎?”


    這話一說,蕭譯眯起眼,正要解釋,詹箬看了少年一眼,“他也是我叔叔。”


    蕭譯:“???”


    少年:“啊?哦,難怪你看著這麽年輕,他肯定都30了,姐姐你才18吧。”


    個小流氓,嘴巴是真的甜。


    也算是涵養極好的蕭譯都被整無語了,也不願意看這少年對詹箬獻殷勤,他可是知道的,這姑娘脾氣很不好。


    不過不等他做什麽,詹箬就顧自用兩根樹枝跟筷子一樣夾起了那根斷指,對著斷裂的橫截麵,若有所思瞧著,後對蕭譯說:“煮的時候,應該用了八角。”


    少年:“...”


    太可怕了,真的太可怕了,這個世界是怎麽了。


    ————————


    距離擺在那,韓珖接到電話後,再快也快不到哪裏去,在等待的一個多少小時裏,詹箬跟蕭譯也得知了這個少年的情況。


    李開陽,從小就是留守兒童,留著留著爹媽就離婚再婚各自有了小家庭,把他扔給了鄉下奶奶,後來他奶重病去世,他就徹底成了沒人管的孩子,書讀得很差,也找不到工作,到處晃蕩,不過多數在鎮上,這段時間是因為在鎮上打了人,怕被報複才躲回老家,哪裏想到會遇到這種事。


    蕭譯又從李開陽嘴裏知道了這是他們村裏某個老漢的宅基地跟田地。


    那屋子就是他的。


    “人不在?”蕭譯看了看周邊沒有打理的一些荒草。


    “林老漢上個星期腦梗死掉了,他的兒子在市裏工作,剛回來辦過喪事,城裏人,看不上這些東西,就沒管,我是看著沒人要才跑來挖番薯的。”


    “他兒子以前都沒回來?”


    “很少,聽說很忙,連自己老婆都聚少離多。”


    李開陽是個閑散的,聽的八卦也多,此刻蹲在田埂邊上,無聊的時候跟兩人掰扯。


    不過他提到老婆的時候,詹箬瞥了一眼斷指上的指甲。


    指節粗細更符合女性,而且指甲上有美甲痕跡。


    李開陽這麽一說,蕭譯跟詹箬對視一眼。


    屍體的腐爛以及掩埋時間早於一個星期之前,除非他的兒子偷偷回來,否則大概率是老漢自己埋的屍體,而且這死者很可能是他的媳婦。


    “他媳婦回來過嗎?”


    “以前基本沒見過,隻聽說是個城裏人,看不起鄉下,八百年都不帶回來的,但這一年老張身體老不好,他兒子沒時間照顧他,就讓他媳婦來,沒想到她媳婦還真同意了,回來住了一段時間,但後來聽說又回去了。”


    “林老漢說的?”


    “是啊,他是這麽說的,也沒人在意,本來村裏就沒幾個人了。”李開陽用狗尾巴草編織東西,隨手應道。


    他閑,詹箬更閑,看了下周遭,她微微挑眉。


    蕭譯察覺到了她的神色變化,“你有發現?”


    第174章 縫線   屍體其餘部分找到了。


    其實那屋子裏應該有線索,但他不打算插手這個案子,加上沒有必備的工具,怕破壞現場,就沒進去看。


    詹箬瞥了他一眼,“你自己不也看出來了?番薯地不是第一掩埋現場,因為屍體表皮附著一層粘液濕苔,估計最先泡在水裏,被一些魚接觸過,但日子一久,它浮上來了,而且那池子很可能也不安全,所以那個林老漢不得不轉移了屍體,他應該是第二掩埋方,因為身體有病,力氣不夠,所以坑埋得很淺,被這小子一鋤頭就刨出來了,也因為固定思維——他覺得別人不會貿然挖別人的農地,村裏很避諱這個,所以他把屍體埋在自家番薯地裏,但他唯一沒想到的是自己會這麽快腦梗突發而死。”


    “要麽是他第一次拋屍失敗,自己處理了第二次拋屍,要麽是他知道殺人的是誰,為了凶手處理。”


    “他兒子有嫌疑。”


    蕭譯此前已經把推測用短信通知了韓珖,讓他在海市先查一下那個兒子的身份,控製起來先。


    他覺得他跟詹箬的想法差不多,不過他沒想到詹箬下麵的話。


    “不過我覺得他兒子估計也不是凶手。”


    “林老漢誤會了,而他兒子很可能背鍋了,真凶另有其人。”


    蕭譯看著她,眼中異彩:“何以見得。”


    詹箬指了下番薯地邊上挨著的柿子樹。


    柿子被摘完了,有一根樹枝被裁斷,斷裂口還很新鮮,也就幾天的事情,說明那兒子給老爹辦完喪事後還把柿子都給摘了帶走。


    如果他是凶手,不管知不知道屍體有沒有被轉移過,心理素質都夠變態的,摘柿子就算了,還摘了個幹淨。


    而且...


    “邊上還有老李雞翅的塑料包裝,說明這人當時還吃了零食,說明心態很放鬆,也對,雖然父親死去是很值得難過的事,但畢竟是病死,對於這世上很多人而言,送走生病的父母其實也是解脫。”


    久病床前無孝子不是沒有道理的。


    而這個兒子明擺著心情不錯。


    可如果他真的殺了人,把屍體埋在老家,還能在喪父後摘柿子啃雞翅,這心理素質就太變態了,可反過來,這麽變態的人拋個屍也這麽不縝密?不知道屍體在水下腐爛到一定程度會浮上來?竟連塊石頭都不綁,還讓自己老爹善了後,可如果不是他爹湊巧發現,恐怕這屍體就被別人撞見了,那第一懷疑的還是他們父子,他自己百分百遭殃。


    這麽大的破綻,不該啊。


    所以詹箬猜測這個兒子是個不知情的,而他老爹誤會了,這種誤會還十有八九發現自己兒子跟兒媳婦感情不好,自己兒子完全有行凶可能。


    那這兒媳也可以查一查,可能有婚外情。


    蕭譯故意問:“難道不會是別人摘的柿子?”


    詹箬:“剛死的人家,擺喪事的白幡都還掛著沒取下來,誰這麽吃飽了撐著來這摘柿子。”


    蕭譯:“ 那可不一定,不也有個別神經粗的傻子來偷挖番薯。”


    詹箬:“你都說是傻子了,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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