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節
穿到文工團裏當台柱[七零] 作者:木梓潼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夏趕緊遮住了林小草的眼睛,讓她背過去。
“姐姐,我看到了。”
“你沒看到,乖,轉過去。”
林小草乖乖聽話,林夏把兔子撿起來,血滴啦啦地流。
手太快,腦子沒跟上,這兔子咋拿回去啊。
她四處看看,連個綠樹葉都沒有,最後沒辦法,拽了溝邊的枯草裹吧裹吧裹成一團,塞進了背簍裏。
“小草,好了。”
“姐姐,你剛剛甩過去好厲害,能不能教教我?”
林小草咬著指甲看著林夏,眼裏的崇拜的光都能放出來了。
林夏拍拍她的背簍說:“你現在學不了,等你長大了力氣大了才能學。”
這兔子林小草已經看到了,林夏也不準備把兔子帶回家了,直接帶著林小草去了一個遠離村子沒人的地。
把兔子開膛剝肚,皮子一扒,然後滋滋地烤起來,快熟的時候,撒上隨身帶的鹽粒子,香得不行。
“姐姐,好香啊。”林小草看著兔子,不停咽口水。
“我烤的東西,就沒有不香的。來,這個腿給你吃。”
林夏把兔腿一掰,遞給林小草,林小草愣在那裏,不敢接。
“姐姐,你真的給我吃啊?”
“吃吧。”林夏把兔腿塞給她:“有點燙,慢點吃。”
林小草看林夏真的分給他,也顧不得燙了,斯哈斯哈,燙著啃著。
吃著吃著,她哭了起來。
林夏正吃得開心,看他這模樣,嘴裏啃著的肉停止了嚼動。
“你怎麽了?哭啥,這肉不好吃?”
“就是太好吃了,我從來沒吃過這麽好吃的肉。”
應該說是,她從來沒吃到過肉,她家裏的肉,都是緊著她爹和她弟弟吃。
林夏“噗嗤”一聲笑出來:“那就多吃點。”
“嗯嗯。”
林小草大口大口啃著,一個兔腿下去,手上全是油,也舍不得擦掉,用手舔著。
林夏又遞給她一塊肉,林小草搖了搖頭說:“我不吃了,我飽了姐姐。”
說著她挺起來她的小肚子。
林夏沒再給她,小孩不常吃肉,也別吃多了,容易拉肚子。
林夏也就啃了一個腿,剩下的肉,她翻了翻口袋,找出來幾張紙包了起來。
順帶還分了林小草一包肉:“這肉你自己藏起來偷偷地吃。今天吃肉的事別告訴任何人,下次有機會姐姐還帶你來吃,你告訴了別人,以後就沒得吃了。”
林小草捂住嘴巴,用力地點頭:“姐姐,我不會和別人說的。”
“乖孩子。”
不過林夏給她的肉她也沒有要,她說拿回家沒有地方藏,想讓林夏幫她拿著。
林夏同意了。
林小草一看就是在家裏不受寵的孩子,衣服都小了,補丁落補丁還穿著,頭發髒兮兮的,估計冬天都沒有洗過。
一雙手凍得又腫又紅,手指像大粗蘿卜一樣,林夏對她心軟,未嚐不是因為她看著太可憐了。
還有就是真的乖巧懂事,眼睛裏很清澈,看著就讓人喜歡。
林夏背著背簍回家,家裏的三姑六婆都不在了。
也是,日頭都這麽高了,家家戶戶都該做中午飯了,人也該回去了。
“娘,看這是什麽?”
林夏從背簍裏掏出來兔子,在方英秀麵前晃了晃,一副炫耀的模樣:看她帶回來了好吃的。
“這是什麽?肉味。”
方英秀抽了抽鼻子,聞出來了香味。
林夏點頭:“對,兔子肉,烤好的。我打兔子的時候林小草也在,就在外麵烤了分給她吃。我覺得拿回來她吃不到嘴裏。這個也是她的,給她留著。”
方英秀歎口氣,“大炮家的小草?”
“嗯。”林夏點頭,把肉塞到方英秀嘴裏說:“我聽她的話是大炮家的。”
方英秀趕緊伸手接住骨頭,把嘴裏的肉咽下去說:“那個孩子是好的。就是她家裏對她不是很好,天天去幹活,衣服都不見一身她自己的。”
“我看到了。”
林夏接過來方英秀做飯的活,洗洗手在旁邊繼續和麵說:“我也是心疼她,娘你沒見她啃肉時的樣子,看著我都心酸。”
“她家她那弟弟疼成了小霸王,她就是個小可憐。”方英秀說完,歎口氣:“小草都該去上學了,她家裏人一直不送,估計以後也沒機會上。”
林夏和麵的手一頓,不知道怎麽接,村裏像小草的孩子很多,或者說,整個國家,各種農村裏,這種現象普遍存在。
重男輕女,有的人家看生出來是女孩,要麽溺死,要麽扔了。真是造孽。
“以後會好的。”林夏低聲說了一句,心情變得很低落。
第二天,趁著老石叔去縣城,林夏和方英秀也搭上了牛車去縣城。
合同方英秀已經簽好了,林夏在郵局寄出去,就和方英秀在縣城裏逛。
縣城對於村子來說大多了,賣東西的卻不多。
林夏和方英秀去的百貨大樓,她主要想給她娘買兩件衣服。
林夏一眼就看上了掛著的黑色呢子大衣,沒想到這小縣城裏也有賣的,她立馬拉著方英秀過去。
“大姐,幫忙拿一下那件大衣,中號的。”
“我不要。在家天天幹活,我穿這麽好幹啥?你別亂花錢!”方英秀拽著林夏就要走。
林夏拉住她說:“娘,我這麽多年都沒陪著你過一次年了,今年好不容易回了家,你聽我的,讓我給你買件衣服。”
售貨員是個三十多歲的女人,眼睛掛在頭頂上,上下打量了下林夏一眼,可能覺得她穿著一身軍裝,應該能買得起,便把大衣拿了下來。
遞過來的時候,沒一點熱情,語氣冷冷地說:“這衣服不便宜,你們小心點穿。”
現在別管供銷社還是百貨大樓,售貨員都是這樣子,林夏也懶得搭理她那麽多,把衣服拿過來了就行。
“娘,你試試。”
“我不要!”
方英秀不想試,林夏說:“你要是不試,我直接買了,回頭不合適還得來換。”
“買了不退換。”售貨員在旁邊接了一句。
“娘,試吧。”
方英秀拗不過林夏,最後還是試了,正正好,而且這黑色大衣一穿,顯得方英秀格外有氣質,一點不像在農村生活了半輩子的人。
方英秀能生出來林夏和林春兩個模樣好的人,她的長相也很出色。
隻是因為在村裏天天幹活,穿衣打扮都是灰突突的,衣服寬大沒型,也讓她顯得老了好幾歲。
現在這大衣一穿,整個人都像變了一個樣。
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方英秀自己都忍不住小心摸了摸大衣,扭了扭身子:“夏夏,這真是我啊。”
“真是你。”
林夏看著方英秀這模樣,並沒有覺得很開心,反倒是心裏很難受。她娘這些年,為了她和哥哥,真的受了很多苦。
“多少錢,大衣我買了。”
“你們真要買?這大衣可不便宜,我們領導專門從海市進貨過來的。”售貨員一臉傲氣地說。
林夏直接掏出來錢票說:“多少錢?”
售貨員一見林夏的錢票,態度360度大轉彎,臉上帶著笑趕緊回答,林夏付了賬,把方英秀的舊衣服用布袋裝起來,讓她直接穿著大衣。
方英秀還不敢:“這衣服這麽貴,一會兒再弄髒了,我穿著我那舊衣服就行。”
“娘,沒事,這一會兒髒不了,穿著吧。”
林夏又看了看方英秀的全身,發現了她為什麽覺得別扭,她娘還缺一雙皮鞋。
她又帶著方英秀去買了一雙黑色的豬皮鞋。
皮鞋沒有大衣那麽貴,但也是幾十,錢花出去,方英秀心疼得不行。
但是皮鞋真舒服啊,陪著大衣真好看啊。
方英秀最後也沒脫下來。
林夏的強勢一方麵,還有一方麵,方英秀穿上後,也舍不得脫了。
“夏夏,你也去給自己買一身新衣服。”
“我不用。”林夏擺手說:“我在京城買過了。娘,今兒出來除了寄信,就是給你買衣服的。”
方英秀點了點她的頭,臉上帶著又心疼又欣慰的笑:“穿著這一身,我都不敢走路了。”
“娘,這有啥。等以後我帶你去了京城,你會發現遍地都是你這樣穿的。到時候你穿家裏的衣服,才奇怪的。”
林夏挎著方英秀的胳膊走,兩人準備去買點肉還有一些糧食之類的。
方英秀笑出來,看她說:“又哄我呢。我之前那衣服怎麽了?都好好的。”
林夏注意著身旁的人,和方英秀說著:“我哄沒哄你,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肉食依舊不好買,到了賣肉的地方,隻剩下一些下水和骨頭了,就這還是她們來得早,不然這些一會兒也得沒。
林夏和方英秀沒有挑,直接都買了。下水和骨頭便宜。
賣糧食的地方富強粉沒了,這東西緊俏,基本上一上就被搶空,剩下的一些雜糧麵粉家裏都有,林夏和方英秀就沒有買。
“姐姐,我看到了。”
“你沒看到,乖,轉過去。”
林小草乖乖聽話,林夏把兔子撿起來,血滴啦啦地流。
手太快,腦子沒跟上,這兔子咋拿回去啊。
她四處看看,連個綠樹葉都沒有,最後沒辦法,拽了溝邊的枯草裹吧裹吧裹成一團,塞進了背簍裏。
“小草,好了。”
“姐姐,你剛剛甩過去好厲害,能不能教教我?”
林小草咬著指甲看著林夏,眼裏的崇拜的光都能放出來了。
林夏拍拍她的背簍說:“你現在學不了,等你長大了力氣大了才能學。”
這兔子林小草已經看到了,林夏也不準備把兔子帶回家了,直接帶著林小草去了一個遠離村子沒人的地。
把兔子開膛剝肚,皮子一扒,然後滋滋地烤起來,快熟的時候,撒上隨身帶的鹽粒子,香得不行。
“姐姐,好香啊。”林小草看著兔子,不停咽口水。
“我烤的東西,就沒有不香的。來,這個腿給你吃。”
林夏把兔腿一掰,遞給林小草,林小草愣在那裏,不敢接。
“姐姐,你真的給我吃啊?”
“吃吧。”林夏把兔腿塞給她:“有點燙,慢點吃。”
林小草看林夏真的分給他,也顧不得燙了,斯哈斯哈,燙著啃著。
吃著吃著,她哭了起來。
林夏正吃得開心,看他這模樣,嘴裏啃著的肉停止了嚼動。
“你怎麽了?哭啥,這肉不好吃?”
“就是太好吃了,我從來沒吃過這麽好吃的肉。”
應該說是,她從來沒吃到過肉,她家裏的肉,都是緊著她爹和她弟弟吃。
林夏“噗嗤”一聲笑出來:“那就多吃點。”
“嗯嗯。”
林小草大口大口啃著,一個兔腿下去,手上全是油,也舍不得擦掉,用手舔著。
林夏又遞給她一塊肉,林小草搖了搖頭說:“我不吃了,我飽了姐姐。”
說著她挺起來她的小肚子。
林夏沒再給她,小孩不常吃肉,也別吃多了,容易拉肚子。
林夏也就啃了一個腿,剩下的肉,她翻了翻口袋,找出來幾張紙包了起來。
順帶還分了林小草一包肉:“這肉你自己藏起來偷偷地吃。今天吃肉的事別告訴任何人,下次有機會姐姐還帶你來吃,你告訴了別人,以後就沒得吃了。”
林小草捂住嘴巴,用力地點頭:“姐姐,我不會和別人說的。”
“乖孩子。”
不過林夏給她的肉她也沒有要,她說拿回家沒有地方藏,想讓林夏幫她拿著。
林夏同意了。
林小草一看就是在家裏不受寵的孩子,衣服都小了,補丁落補丁還穿著,頭發髒兮兮的,估計冬天都沒有洗過。
一雙手凍得又腫又紅,手指像大粗蘿卜一樣,林夏對她心軟,未嚐不是因為她看著太可憐了。
還有就是真的乖巧懂事,眼睛裏很清澈,看著就讓人喜歡。
林夏背著背簍回家,家裏的三姑六婆都不在了。
也是,日頭都這麽高了,家家戶戶都該做中午飯了,人也該回去了。
“娘,看這是什麽?”
林夏從背簍裏掏出來兔子,在方英秀麵前晃了晃,一副炫耀的模樣:看她帶回來了好吃的。
“這是什麽?肉味。”
方英秀抽了抽鼻子,聞出來了香味。
林夏點頭:“對,兔子肉,烤好的。我打兔子的時候林小草也在,就在外麵烤了分給她吃。我覺得拿回來她吃不到嘴裏。這個也是她的,給她留著。”
方英秀歎口氣,“大炮家的小草?”
“嗯。”林夏點頭,把肉塞到方英秀嘴裏說:“我聽她的話是大炮家的。”
方英秀趕緊伸手接住骨頭,把嘴裏的肉咽下去說:“那個孩子是好的。就是她家裏對她不是很好,天天去幹活,衣服都不見一身她自己的。”
“我看到了。”
林夏接過來方英秀做飯的活,洗洗手在旁邊繼續和麵說:“我也是心疼她,娘你沒見她啃肉時的樣子,看著我都心酸。”
“她家她那弟弟疼成了小霸王,她就是個小可憐。”方英秀說完,歎口氣:“小草都該去上學了,她家裏人一直不送,估計以後也沒機會上。”
林夏和麵的手一頓,不知道怎麽接,村裏像小草的孩子很多,或者說,整個國家,各種農村裏,這種現象普遍存在。
重男輕女,有的人家看生出來是女孩,要麽溺死,要麽扔了。真是造孽。
“以後會好的。”林夏低聲說了一句,心情變得很低落。
第二天,趁著老石叔去縣城,林夏和方英秀也搭上了牛車去縣城。
合同方英秀已經簽好了,林夏在郵局寄出去,就和方英秀在縣城裏逛。
縣城對於村子來說大多了,賣東西的卻不多。
林夏和方英秀去的百貨大樓,她主要想給她娘買兩件衣服。
林夏一眼就看上了掛著的黑色呢子大衣,沒想到這小縣城裏也有賣的,她立馬拉著方英秀過去。
“大姐,幫忙拿一下那件大衣,中號的。”
“我不要。在家天天幹活,我穿這麽好幹啥?你別亂花錢!”方英秀拽著林夏就要走。
林夏拉住她說:“娘,我這麽多年都沒陪著你過一次年了,今年好不容易回了家,你聽我的,讓我給你買件衣服。”
售貨員是個三十多歲的女人,眼睛掛在頭頂上,上下打量了下林夏一眼,可能覺得她穿著一身軍裝,應該能買得起,便把大衣拿了下來。
遞過來的時候,沒一點熱情,語氣冷冷地說:“這衣服不便宜,你們小心點穿。”
現在別管供銷社還是百貨大樓,售貨員都是這樣子,林夏也懶得搭理她那麽多,把衣服拿過來了就行。
“娘,你試試。”
“我不要!”
方英秀不想試,林夏說:“你要是不試,我直接買了,回頭不合適還得來換。”
“買了不退換。”售貨員在旁邊接了一句。
“娘,試吧。”
方英秀拗不過林夏,最後還是試了,正正好,而且這黑色大衣一穿,顯得方英秀格外有氣質,一點不像在農村生活了半輩子的人。
方英秀能生出來林夏和林春兩個模樣好的人,她的長相也很出色。
隻是因為在村裏天天幹活,穿衣打扮都是灰突突的,衣服寬大沒型,也讓她顯得老了好幾歲。
現在這大衣一穿,整個人都像變了一個樣。
看著鏡子裏的自己,方英秀自己都忍不住小心摸了摸大衣,扭了扭身子:“夏夏,這真是我啊。”
“真是你。”
林夏看著方英秀這模樣,並沒有覺得很開心,反倒是心裏很難受。她娘這些年,為了她和哥哥,真的受了很多苦。
“多少錢,大衣我買了。”
“你們真要買?這大衣可不便宜,我們領導專門從海市進貨過來的。”售貨員一臉傲氣地說。
林夏直接掏出來錢票說:“多少錢?”
售貨員一見林夏的錢票,態度360度大轉彎,臉上帶著笑趕緊回答,林夏付了賬,把方英秀的舊衣服用布袋裝起來,讓她直接穿著大衣。
方英秀還不敢:“這衣服這麽貴,一會兒再弄髒了,我穿著我那舊衣服就行。”
“娘,沒事,這一會兒髒不了,穿著吧。”
林夏又看了看方英秀的全身,發現了她為什麽覺得別扭,她娘還缺一雙皮鞋。
她又帶著方英秀去買了一雙黑色的豬皮鞋。
皮鞋沒有大衣那麽貴,但也是幾十,錢花出去,方英秀心疼得不行。
但是皮鞋真舒服啊,陪著大衣真好看啊。
方英秀最後也沒脫下來。
林夏的強勢一方麵,還有一方麵,方英秀穿上後,也舍不得脫了。
“夏夏,你也去給自己買一身新衣服。”
“我不用。”林夏擺手說:“我在京城買過了。娘,今兒出來除了寄信,就是給你買衣服的。”
方英秀點了點她的頭,臉上帶著又心疼又欣慰的笑:“穿著這一身,我都不敢走路了。”
“娘,這有啥。等以後我帶你去了京城,你會發現遍地都是你這樣穿的。到時候你穿家裏的衣服,才奇怪的。”
林夏挎著方英秀的胳膊走,兩人準備去買點肉還有一些糧食之類的。
方英秀笑出來,看她說:“又哄我呢。我之前那衣服怎麽了?都好好的。”
林夏注意著身旁的人,和方英秀說著:“我哄沒哄你,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肉食依舊不好買,到了賣肉的地方,隻剩下一些下水和骨頭了,就這還是她們來得早,不然這些一會兒也得沒。
林夏和方英秀沒有挑,直接都買了。下水和骨頭便宜。
賣糧食的地方富強粉沒了,這東西緊俏,基本上一上就被搶空,剩下的一些雜糧麵粉家裏都有,林夏和方英秀就沒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