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21全年,股市整體表現還算勉強,中規中矩,比後麵兩年的表現還是要強上不少,米雲自己的持倉票都還好,能保持小幅度的盈利。


    2021年初大白馬突然被挑下馬,茅族多數個股腰斬,年中伴隨供應鏈緊張,以及碳中和倒逼去產能,煤炭等大宗商品走出了波瀾壯闊的一波,而以寧時代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產業鏈貫穿全年,另一邊教培以及互聯網企業則一路下挫。


    wind數據顯示,2021年股市全年成交額超257萬億元,突破2015年的史上最高年度總成交額253萬億元,再創曆史新高。


    回顧2021年,市場交易活躍,但板塊輪動頻繁,熱點眼花繚亂,行業分化明顯,白酒、大消費接連跌落神壇,社會服務、農業、家電等也整體表現不佳,但電力設備與新能源漲幅較大,牛股紮堆,周期行業亦表現優異。


    整體來看,市場分化明顯,成長風格占優。上指數僅上漲4.8%,深指微漲2.67%,創板指上漲12%,但上50和300指數分別下跌10.06%、5.20%。


    年初以來,市場出現了中小盤風格持續占優的行情,這背後的支撐同時來自兩種場景的疊加。


    一是複蘇後半段,小盤股由於低基數效應,業績彈性更大。2021年大部分公司的業績得到普遍修複,而低基數作用也使得中小市值公司的業績彈性更大。


    另外,2016年以來,大盤藍籌與中小市值公司走勢和估值的極致分化,在業績收斂的前提下,也得到修正,並使得小盤股的行情進一步擴散。


    二是存量經濟向增量經濟過渡,政策與產業周期共同驅動“硬科技”板塊高增長,產業層麵,能源革命、智能化、國產替代、軍備需求等多條線索,均指向經濟增量方向。


    2021年ipo數量和募資金額創新高,注冊製改革的持續推動下,2021年f股迎來ipo大年。


    wind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共有523家上市公司登陸a股,包括創板199家、主板121家、科創板162家和北都所41家,合計募資5436億元,ipo數量和募資金額都創出曆史新高。


    在2020年a股ipo企業為437家,全年募集資金總額4806億元,2021年ipo企業數量和募資金額分別同比增長20%、13%。


    在2020和2021連續兩年上市的ipo企業就有近千家,募資過萬億,超過前十年的上市公司總數和募資金額都創新高,令股民不寒而栗。


    米雲不想多看和多聊了,簡單帶股民朋友回顧百度百科整理的十大金融代表事件如下:


    1.貨幣政策靈活調整,精準支持實體經濟。


    2021年初,為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增加2000億元再貸款支持信貸增長緩慢地區。


    3月,將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政策兩項直達工具延期至年底。


    7月,全麵降準0.5個百分點。9月,新增3000億元支小再貸款額度。


    12月,全麵降準0.5個百分點;下調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


    將兩項直達工具轉換為支持小微企業的市場化政策工具;1年期lpr下降5個基點;上調外匯存款準備金率2個百分點。


    我國獨立自主的貨幣政策得以充分體現。下半年,貨幣政策微調預調節奏明顯加快,先後兩次全麵降準,向市場釋放約2.2萬億元資金,同時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適度讓利實體經濟,加大對民營小微企業、製造業重點領域支持。


    2.數字貨幣試點“多點開花”,全麵應用指日可待。


    2021年,數字貨幣測試範圍有序擴大,已形成涵蓋全國各地一線城市場景“10+1”試點格局;累計交易金額達到620億元,已開立數字貨幣個人錢包1.4億個,對公錢包1000萬個;


    已有超過155萬戶商家支持數字人幣錢包支付,累計交易1.5億餘筆,涉及公用事業、餐飲服務、交通、零售及政府服務等多個領域。


    數字人幣作為升級版的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兼具便捷性、安全性、普惠性、隱私性、合規性等多重特性,但是要在國內移動支付高度普及條件下推廣使用,仍須在場景應用領域尋求更多突破口。


    3.綠色金融工具加快創新,助力實現“雙碳”目標


    2021年,央行先後製定《推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工作方案》,對綠色金融基礎製度體係進行補充完善。


    同時,央行還創設推出碳減排支持工具,設立2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聯合發布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等,進一步豐富綠色金融工具供給。


    在各級政策大力支持、綠色低碳轉型加快、綠色金融製度健全等利好條件推動下,金融機構業務空間有望進一步打開,以綠色金融多元化發展助推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4.企業境外上市新規出台,提振穩定市場信心


    2021年12月,監管層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關於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的管理規定》及其配套規則《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備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明確對境內企業境外上市活動實施備案管理,將法律法規禁止上市融資、威脅或危害國家安全、存在重大權屬糾紛、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等列為不可境外上市情形,滿足合規要求的協議控製架構企業備案後可赴境外上市。


    新規明確境外上市活動不可為領域,有利於提升本國企業境外上市合規水平,以穩定可預期製度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充分展現了我國堅持規範和發展並重推進資本市場擴大開放的堅定決心。


    5.北都所、廣期所正式掛牌,拓展資本市場版圖


    2021年4月,廣期貨所正式揭牌成立,成為繼上期所、鄭商所、大商所和中金所後國內第五家期貨交易所和首家混合所有製交易所,擬開發交易品種涉及碳排放權、商品指數的創新門類。


    11月,北都證券交易所正式開市,成為上有所、深某所後國內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所,首批81隻股票中,10隻為新股,71隻原新三板精選層平移股票。


    新設廣期所、北都所是本年度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係的重頭戲。


    從區域布局看,兩大交易所打破了之前北方無證交所、珠三角無期交所的格局,將在強化對北方企業直接融資支持、提升珠三角金融樞紐地位等方麵發揮重要作用。


    從功能定位看,兩大交易所突出在上市企業類型、交易品種規則等方麵與同類交易所錯位發展,北都所主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探索與上所、深所設立轉板機製,廣期所聚焦於綠色低碳、金融、科技等新興產業衍生品,將進一步拓展資本市場服務深度與廣度。


    6.國民養老保險公司籌備設立,構建養老“第三支柱”


    2021年8月,中保險行業協會公告擬設立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9月銀保監會批複同意籌建,注冊資本111.5億元人幣,發起人共有17家公司,主要為工銀理財、農銀理財、中銀理財、建信理財、交銀理財等10家銀行理財子公司、泰康人壽和國信資本、北都市基礎設施基金6家不同背景國資投資公司。


    7.首批金控公司申請獲得受理,加快規範金融混業經營。


    2021年6月,受理光小集團股份公司和中中信有限公司關於設立金控公司的行政許可申請,這是自2020年9月《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落地實施以來,首批獲得受理的公司。


    8月,受理北都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設立金控公司的行政許可申請,成為首家獲得受理的地方金控集團。


    8.“跨境理財通”、“債券通”南向通陸續開閘,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


    2021年9月,“債券通”南向通上線,境內投資者可經由內地與香江相關機構投資香江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債券,年度總額度為5000億元等值人幣,每日額度為200億元等值人幣。


    10月,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20家試點銀行正式公布上線,內地和港澳投資者可通過灣區內銀行體係閉環式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銀行的合資格投資產品或理財產品,總額度暫定為1500億元人幣。


    內地與港澳跨境金融投資渠道時隔4年再度放寬,既是對前期各項跨境交易機製平穩高效運行的充分肯定,也是國內個人資本項目持續漸進式開放的再次實踐。通過特殊製度設計,“跨境理財通”、“債券通”南向通在不突破三地法律法規、不改變三地交易習慣的前提下,擴大了港澳與內地居民和機構進行跨境投資的空間。


    在以m國為首的發達國家極力打壓、唱衰香江之際,新的跨境交易機製也為香江金融市場帶來新的投資機遇,有利於提振各界對香江前景的信心,鞏固香江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9.外資金融機構加速布局我國市場,促進國內市場良性競爭。


    2021年6月,國內首家外資獨資公募基金貝德來正式獲批公募基金業務許可證,並於8月公開發售在華第一隻產品。


    同月,星展證券、大和證券兩家外資控股券商相繼獲準正式在華展業。7月,安聯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獲銀保監會開業批複,成為首家獲批成立的外資獨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11月和12月,上河銀保監局先後批準安聯保險控股和匯豐保險對中德安聯人壽和匯豐人壽的股權收購申請,一個月內連續新增兩家外資獨資壽險公司。


    境外金融機構在華展業節奏悄然加速。近年來我國金融業對外開放加速推進,特別是2020年正式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限製,充分體現了我國金融監管體製日趨成熟完善、對外開放善意不斷加碼。


    另一方麵,國內金融市場迎來內資外資同台競技時代,外資金融機構下場帶來的“鯰魚效應”將以良性競爭重構金融市場格局,推動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和產品質量持續提升。


    10.《處非條例》公布實施,推進非法集資“全鏈條”治理。


    2021年1月,簽署國院令,公布《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處非條例》將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作為立法目的之一,明確非法集資定義,參與非法集資形成的損失承擔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大國金融治理必須疏堵結合。我國非法集資事件處於頻發態勢,盡管各地各部門采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但總體形勢仍比較嚴峻。


    究其原因在於非法集資治理以刑事打擊起主要作用,行政處置和預防監管由於牽頭單位不明確、法律依據不足、法律手段匱乏等問題受到限製。


    從司法實踐看,僅憑刑事打擊非法集資,對追贓挽損存在一定滯後性,常造成集資參與人巨額損失。


    《處非條例》用法治方式為地方行政管理部門賦權,將防範和化解非法集資置於社會綜合治理“全鏈條”體係,對保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維護經濟社會穩定大局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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