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仇敵的眼皮子底下蟄伏這麽多年,尉遲蘭廷最不缺乏的東西,就是耐心。


    在人生最重要的事上,機會從來隻有一次。一定要萬事俱備,再一舉複仇。


    桃鄉正是一個適合韜光養晦的好地方。這些天的大雪,來得很應景,也算是對他的隱匿和保護。


    但如今,或許連尉遲蘭廷本人也沒有意識到,他的耐心正在逐漸減少。


    如今,在院子裏逗留,遙望雪山的次數,越來越多了。


    山上之雪,深可沒頂。膘肥體壯的馬匹、高輪的車子,都無法通行。


    若要翻山越嶺、離開桃鄉,隻能靠步行。


    處於種種考慮,尉遲蘭廷自然不可能拋下桑洱、獨自離開。帶著她上山更不現實,以她的體質,未必撐得過大自然的嚴寒。


    最穩妥的一條路,就是等待,按兵不動,靜待雪融。


    明知這一點,卻還是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向雪山的方向。


    尉遲蘭廷站了片刻,眉心慢慢蹙起。


    這到底是為什麽?


    明明一切看上去都還挺好的。自己究竟在焦慮什麽?


    .


    除了被管得厲害,桑洱的日子過得還是很滋潤的。吃了睡,睡了玩,某天,她摸到自己的肚子都胖了一圈。


    有時候,桑洱會覺得,自己就像一個死刑前被準許吃大餐的囚犯。尉遲蘭廷對她太好了,簡直就像是知道她的結局會很慘,所以,提前關心和補償她。


    桑洱以前看過一個故事。說獵人抓住了兔子,明明馬上就要把兔子當盤中餐了,旁邊也已經架好了鍋爐,底下燒著柴火。但是,在水燒開之前,獵人還是會笑眯眯地逗弄兔子,弄得兔子以為自己和他是一邊的,最後,傻乎乎地被放進沸水,才明白過來,原來,在獵人眼中,對兔子好和用兔子填飽肚子這兩者,是不衝突的。


    這種分裂和矛盾,也存在於尉遲蘭廷的性格裏。


    桑洱:“……”


    怪不得,反對扶正尉遲蘭廷的讀者,都會用“被他賣了還幫他數錢”來形容他,果然很生動形象!


    當然,桑洱也知道這都是巧合而已。


    這個時候的尉遲蘭廷,還不知道鎖魂匙的供養體最後會死。自然也談不上“愧疚和補償”。他對她這麽好,或許,是因為好感度最近提高到了90/100。


    隻是,哪怕這個數字衝頂,尉遲蘭廷最根本的地方,也是不會改變的。


    除了女主之外,任何與他的野心衝突的東西和人,都會被舍棄。


    當他還是一個一無所有的少年時,親口說的那句“我就把我自己送給她”,確實很美好。這麽一個與“戀愛腦”一詞不搭邊的人,竟能無師自通地說出這種讓人心裏一酥的情話。就連桑洱聽了,也忍不住有了一刹的心動和感觸。


    當然,這句話肯定是女主的專屬情話。日後若能再現,也是在女主出現的場合了吧。


    桑洱心道,很快就將這句話拋到了腦後。


    .


    一晃眼,兩個月就過去了。臨近農曆新年,山上積雪還未融化,總是下個不停的大雪,倒是有所消停。再過一段時日,封塵已久的山路,想必就能重開。


    在桃鄉住得久了,桑洱交到了幾個朋友。不是那些牙牙學語、幼稚兮兮的小豆丁、小屁孩,而是幾個年齡相仿的少年少女。


    那這幾人裏,帶頭的人是一個名叫段良疇的少年,性情開朗又愛鬧騰,很熟悉桃鄉的一草一木,大家都喚他阿段。


    最近,天兒不下雪了,也暖和了一點,阿段就時不時帶大家去山上和小溪附近玩。


    因為這段劇情並沒有很大的起伏,都是日常情節,又接近尾聲,一定要和尉遲蘭廷在一起的事件,已經不那麽多了,桑洱最近天天都丟下在家修煉的尉遲蘭廷,跟著大家出去玩,差不多天黑了才盡興地回家。


    阿段是一個很有責任心的人,知道桑洱不聰明,所以,他每一次都堅持把桑洱親自送回家,才揮揮手走掉。


    這天下午,眾人玩得好好的時候,一個意外發生了。


    桑洱一不小心,滑進了淺水裏,摔得衣服濕了,一隻腳踝還腫了起來。眾人都被嚇到了,阿段最是自責,又怕水太冷,會鬧得她生病,一著急起來,竟虎得直接抱起了她,衝回了鎮子裏。


    尉遲蘭廷聽見門外有喧鬧聲,一走出去,就見到那個名叫阿段的少年緊緊抱著衣服濕噠噠的小傻子,心急如焚地闖了進來。


    第47章


    阿段救人心切,在一開始倒也沒有想太多有的沒的,如一支疾射的箭般衝下了山,後麵的人都追不上他。半路,沒吭聲的桑洱忽然將柔軟的右臂繞到了他的脖子後方。當場,仿佛給阿段打了一針飄飄然的強心劑。


    來到桑洱的家門口,看見擋路的柴門,阿段騰不出手,直接抬腿,踢開了它們。


    踹門的聲音不大。阿段一闖進去,就看到尉遲蘭廷已經走出來了,似乎在隔得很遠的地方,就聽見了動靜。


    也不知道該說是聽力過人,還是說,隻是因為他心裏念著的某個人不在身邊。所以,不管在做什麽,都有些無法集中注意力。會不由自主地分神,去留意外麵是否有她歸家的動靜。


    所以,才會那麽快就出來了。


    阿段喘了一口氣,一對上尉遲蘭廷的眼眸,心裏就打了個突。


    在他們桃鄉,無人不曉得住在這裏的蘭公子。不僅人長得跟謫仙一樣,性情也文質彬彬、溫溫柔柔的。


    可現在,不知為何,對方那雙平靜深邃的深茶瞳眸,隻不過在阿段的懷裏,尤其是他抱著桑洱的雙臂,還有他被桑洱的手臂環著的脖子上停頓了一下,阿段就覺得四周的空氣正在颼颼地變冷,忍不住縮了下脖子。


    沒有細想,尉遲蘭廷就走了上來,沉聲問:“這是怎麽回事?”


    阿段趕緊將來龍去脈說了一遍,哭喪著臉道:“都是我不好,沒想到溪邊地滑,一開始就不該帶大家去那裏的。”


    尉遲蘭廷聽完,倒沒有說什麽話來責怪他。隻伸出了手臂,看向桑洱,說:“桑桑,過來。”


    桑洱慢慢鬆開了阿段的脖子,被尉遲蘭廷抱了過去。桑洱“唔”了一聲,轉頭看向阿段,小小地和他揮了揮手。


    尉遲蘭廷望了她的動作一眼,轉過了身,徹底擋住了阿段。


    阿段的臂彎空了下來,愣愣地望著前方兩人漸行漸遠的背影,不由地為自己那點見不得光的小心思感到自慚形穢,沒有吭聲,悄悄轉身走了。


    尉遲蘭廷長得比阿段高很多,桑洱被他抱著,屁股離地更遠。但尉遲蘭廷的力氣很大,雙臂穩固,抱著一個大活人也像抱著沒重量的東西,一點也不晃,這可比阿段有安全感多了。


    不得不說,雖然很感激阿段的仗義,但他跑得實在太粗暴了。剛才,桑洱覺得自己已經被他當成了麻袋,顛得差點連隔夜飯都吐出去。


    為免被甩飛,桑洱隻能心驚膽戰地箍著這匹脫韁野馬的脖子。


    現在換成尉遲蘭廷,就無須如此了。


    桑洱心想。她縮成了一小團,手虛握著搭在自己腹上,側頰輕輕摩擦著尉遲蘭廷的心口,滿臉都寫著“老實巴交”四個大字。


    在最冷的那段時日,尉遲蘭廷什麽都管著她,這也不行,那也不準,比小老頭還囉嗦。


    不知道是不是男主親自管她有奇效。吐出大口烏血的事兒,竟真的沒有再在桑洱的身上發生過。


    這點就和原文寫的不一樣了。


    原文裏,尉遲蘭廷在韜光養晦之前,做了妥當的安排。隱居的地方是在城池裏,而不是偏僻的山中小鎮。也有仆人伺候,不至於連煮飯、洗衣服這類事情,都得尉遲蘭廷親力親為。


    原主是鎖魂匙的供養體和渡血工具人。尉遲蘭廷自然不可能怠慢她。他不僅找了最有經驗最耐心的仆從來服侍原主,還安排了人,天天在暖閣和花園裏陪她玩耍。山珍海味、名貴補品,也從不短缺了她的。


    饒是如此,原主的身體衰亡速度,還是很快。


    比生活條件不如她的桑洱,都要虛弱得多。


    想來想去,造成差別的原因,大概就在尉遲蘭廷身上。


    在原文裏,他安排了很多人照顧原主,自己卻並未花太多時間在這小傻子身上。


    這也是難免的。尉遲蘭廷的心裏,裝了太多東西,有他的野心,有他的愛恨,也有小傻子不曾涉足的過去。


    那個被嫌棄了一次又一次、還是學不聰明,隻知道一根筋地討好別人的小傻子,隻是他的世界裏一個很不起眼的部分。


    按重要性來排,隻會排到末尾。


    尉遲蘭廷有時間也會優先別的事。反正,隻要找人照顧好原主就行了,又何必自己來?


    而現在,劇情偏移後,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就是:沒有仆人照顧他們了。


    尉遲蘭廷不得已要親力親為,照顧傻子。


    這就造成了男主的親身參與度的巨大差別。


    桑洱猜測,很可能就是因為自己和尉遲蘭廷的相處時間比原主多無數倍,交流深度也有了提升。換言之,受男主光環的普照也更多。所以,自己的身體也比原主健康一點。


    而另一邊廂,看到她的身體狀態確實好了一點,這幾天,尉遲蘭廷對她的盯梢也沒那麽嚴格了,還額外放寬了她玩雪的時間。


    ——放寬了大約一盞茶的時間。


    換算一下,就是十五分鍾左右。


    桑洱:“……”真吝嗇。


    後來阿段他們約她去玩,看她實在悶壞了,尉遲蘭廷點了頭。


    本以為從此可以天高任鳥飛。結果,小鳥一出籠,就撞上了樹梢。


    桑洱:“……”


    危,這下她的緊箍咒十有八九要回來了!


    桑洱正在腦海裏想著這些事。卻不知道,這一幕,落在尉遲蘭廷眼裏,卻成了別的意味。


    剛才被阿段抱回來,她知道摟著對方的脖子。


    換了是他,卻沒有了這樣的待遇。


    尉遲蘭廷的睫下,一縷幽暗不明的情緒在眸中閃過。


    若要細數起來,她最近的改變,其實並不隻這麽一點半點。


    去年秋天在姑蘇相識以來,馮桑就超乎尋常地粘他。


    尉遲蘭廷在七歲時,開始用縮骨功偽裝自己,扮成妹妹。為此,他再也沒有在任何人麵前寬衣解帶過,也不再與人親近——哪怕是被單方麵粘著,也沒有。


    誠然,如果馮桑是個心智正常的人,而非不通世事的笨蛋,那麽,尉遲蘭廷在一開始就不會讓她有機會接近自己,遑論是留宿在他的房間。


    後來的相處,也不見得有多認真和放在心上。閑來逗逗,可有可無的一個消遣而已。


    馮桑卻仿佛認準了他,被苛責、被欺負,也傻得轉瞬即忘,總是用天真又熱烈的目光追隨著他。從姑蘇到清靜寺,再到鳳陵,輾轉至蜀中,桃鄉,不管尉遲蘭廷對她做過多少他在事後想起來也會心中一冷的事情,馮桑也沒有退卻,依舊捧著一顆溫暖赤誠的心,遞到他麵前。


    甚至……隻不過因為看見了未來的零星片段,知道他會因為她吃下鎖魂匙而好起來,就義無反顧地吞下一個她完全陌生的東西。


    從前是逗弄,是不理解,甚至在暗地裏嗤笑她笨。


    在九冥魔境這件事後,才發現自己有眼無珠,大錯特錯。


    在肮髒黑暗、爾虞我詐的環境裏,馮桑純淨珍貴得就像一汪可遇不可求的清泉。


    如果說,鎖魂釘這件事,是一個讓尉遲蘭廷開始另眼看她、而不是隻當成小玩意兒的起點。那麽,來到桃鄉後,就是真正的春風化雨,滴水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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