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那麽,就寫一個關於他和她的故事吧。


    一天深夜,決定開始連載這個故事的時候,手裏沒有多少存稿,也沒有任何的大綱,隻是靠著回憶,按照簡單的時間線來寫這個故事。


    時間很長,但是故事卻很短。


    關於她和他的故事,實在是不知道應該怎麽寫,因為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交集,真的不算是太多


    故事也並沒有像大多的暗戀故事一樣,最後暗戀成真。楊夕月的暗戀是並沒有成真的,所以從一開始,便注定了故事是以悲劇結尾。


    楊夕月打開電腦,開始寫這個故事。


    夜深了,四周寂靜,窗外路燈已經滅了,到處漆黑一片,屋子裏麵隻有一個並不是很亮的台燈,映著電腦的光。


    楊夕月在腦海中回憶他——


    他的名字叫陳淮予。


    耳東陳,淮水的淮,給予的予。


    黑色短發,眼睛內雙。


    喜歡穿運動裝和休閑裝,喜歡黑色,偶爾穿白色。


    喜歡打籃球,喜歡喝汽水,喜歡吃辣,會彈鋼琴。


    喜歡聽周傑倫的歌,耳機總是戴一隻耳朵。


    生日在冬天,喜歡春天。


    他自信,努力,溫柔又淡漠,冷靜又深情。


    年少時暗戀的女孩叫沈佳。


    暗戀他的女孩叫楊夕月。


    想起他來,依舊是難受到喘不上氣。


    自己喜歡的人喜歡自己的朋友。


    是一種什麽感覺?


    十幾二十歲的年紀,最喜歡看青春電影,看青春小說,喜歡把自己當作故事中的女主角,想象著自己和男主在一起的樣子。


    那個時候的楊夕月,在她的腦海中,千百萬幀電影的男主角,一直都是陳淮予。


    她寧願少年給她建立一個烏托邦,這樣她就可以藏在裏麵,自欺欺人,做著美夢,永遠都不出來。可是他沒有,他用一種於他來說最殘忍的方式,讓她放手。


    張涵有的時候,實在是看不下去,讓她去告訴他,說清楚。把這些年藏在心裏想說的,都說出來,就算是沒有辦法做朋友了,那也算是解脫了。


    就算是給這個故事一個結局了,無疾而終算是怎麽回事。


    但是她沒有,她做不到。


    張涵罵她,說這都是她自找的,她承認,她也接受這個結果。


    如果告訴他,自己多年的喜歡,和他說清楚。他或許是出於內疚,出於他對她的虧欠,他或許會因為想要還債,和她在一起。


    後來想一想,如果真的在一起了,會是什麽樣呢?


    大概最終的結局會是一對兒怨侶吧。


    最先控製不住歇斯底裏的,一定會是她。


    早已清楚他心中的白月光,清楚他這些年來對另一個人最深沉的愛意。清楚他也像她一樣,一直喜歡著一個人,愛而不得。


    這種清楚,就像是一根永遠也拔不掉的刺,早就已經深深紮根在心髒最深處。經常疼痛,時而失控。


    他們兩個人之間的關係早就已經有了一個永遠都無法彌補的裂痕。或許他看不見,但是她卻看得清清楚楚。這樣在一起反而成了一種痛苦。大概隻有老死不相往來,才是最好的結局。


    她是一個極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對於感情,既有向往,又有擔憂。


    沒有什麽感情是能夠一直不變的,就像是堆積的積木,不可能永遠不倒的,越往上發展,越岌岌可危。而於他們來說,那一塊兒能讓他們的感情崩塌的積木,就在他們堆起的最後一層。


    從根本上,他們就是不可能的。


    並非相愛的,並非雙向奔赴的,勉強在一起的,本就不長久。


    和他說清楚,無非就是兩種結局:連朋友都做不成,亦或者是他因為愧疚和她在一起。


    楊夕月不接受這兩種結果中的任何一種。


    所以她選擇了閉上嘴。


    在楊夕月寫的那個關於他的故事中。


    她不經常稱呼他的名字,而是用幾個數字來代表他。


    文中的“他”,經常用“5260”來代替。


    因為“5260”是“我暗戀你”的意思。


    因為想要寫關於他的故事,所以經常回憶高中的往事,有的時候需要傾訴,所以那個時候經常和張涵說關於陳淮予的事情,張涵大部分的時間都是不想聽的,有的時候煩躁了,會戳她的痛點,會罵她:你真可憐。


    但是楊夕月覺得陳淮予才是最可憐的。


    她沒有得到,他也沒有得到。


    扯平了。


    不是所有的關於青春的故事,都是驚豔絕倫,多的是默默無聞。


    她並不是一個非常受歡迎的女孩子,身邊的朋友也很少,情緒時常低落,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悲觀主義者。


    喜歡上陳淮予,是她整個青春裏,做的最勇敢的事情。


    無疾而終又怎麽樣,她的喜歡,存在過,就已經足夠了。


    寫起陳淮予,是一件蠻辛苦的事情。


    除了文章一開始,楊夕月寫了那一句張涵強烈要求自己寫上去的話,再也下不下去。


    停了很久很久,也不知道應該怎麽去下筆,不知道應該怎麽去寫他。


    應該從哪裏開始寫起呢?


    初中的時候他甚至是不認識她,那麽,就從高中開始寫起吧,畢竟在他的眼裏,他是高中的時候才認識她的。


    寫起他來,就好像是將那些年的時光重新回憶了一遍。自從開始寫這個故事,就開始整日整日的失眠。靠著回憶來寫他,實在是太痛苦了。


    很多人的故事都可以寫成厚厚的一本書,但是他和她的故事,好像是隻有幾頁,還沒等翻頁,就草草結束了。


    如果初中時候的那種朦朧的喜歡也能算是喜歡的話,楊夕月喜歡陳淮予十年了。


    從2012年到2022年。


    10年。


    120個月。


    3600天。


    86400個小時。


    5184000分鍾。


    311040000秒。


    陳淮予,在我喜歡你的第十年,我為你寫了一本小說。


    以此來紀念以我為視角的那段青春。


    【我在嚐試忘記你,放棄你,雖然很慢很慢,但是卻很堅定。——2022.03.28來自楊夕月的日記】


    第39章


    大學即將畢業,短暫的四年時光很快就要過去了。


    疫情好轉之後,楊夕月回了江城,回學校處理畢業的事情。


    還記得第一次踏上江城這片土地的時候,心中是對於未來無限的向往和憧憬,高興自己和他考上了同一個城市,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在江城遇見他,希望有一天,她能站在他的身邊。


    如果人生能重來,如果能再給她一次機會,在究竟報不報江城的大學的時候,她或許不會那麽幹脆和堅定。如果她沒有和他考到同一個城市,那麽他們之間可能就不會產生這些交集,他們之間的關係就會一直停留在高中同學上麵,而不是所謂的朋友。


    那麽後來等她知道他喜歡的人是沈佳的時候,也不會太難過。


    那次從學校菜鳥驛站拿了快遞,回宿舍的路上,路過操場,看見操場上有很多的人,有人跑步,有人跳繩,有人打羽毛球,有人在旁邊的露天籃球場上打籃球,他們歡呼著,他們說笑著。


    有幾個女生挽著手從她的身邊經過,手中拿著冰激淩,說說笑笑,時不時地看幾眼籃球場上打籃球的男生。


    突然想起剛剛上大學的時候,對待什麽都很新鮮,說要減肥,晚上拉著舍友來夜跑,但是堅持了幾天就放棄了。也會像她們一樣,在一個不熱的天氣買冰激淩吃。


    突然想吃冰激淩,也跑到操場旁邊的店裏買了個冰激淩。


    隻是吃了一口,凍得舌頭都麻了。


    突然後知後覺,原來自己已經二十多歲了,已經不是剛剛入學時候的年紀了。


    回到宿舍和舍友說起來這件事,林珊不服氣,嚷嚷著:“我們也不老啊,現在的我還能麵不改色連吃三個冰激淩。”


    代真毫不客氣地回懟:“得了把你,你也不怕吃多了拉肚子。”


    楊夕月坐在椅子上,一邊拆著快遞,一邊聽著她們說話,突然笑了。


    二十多歲又怎麽樣,我們還是那個時候的我們。


    -


    有一次楊夕月接到了劉靜雨的視頻電話。


    很久沒有收到她的消息了,突然接到她的電話,楊夕月有些激動,立馬接通了視頻電話。


    電話裏麵的她的背景是一個很簡陋的屋子,牆壁是灰白色的,上麵是一塊一塊的斑駁。整間屋子裏沒有什麽家具,隻有個簡單的木床,簡單的木桌子,一個簡陋的衣櫃。屋子很小,東西也不多,但是卻被她收拾的很整齊,很幹淨。


    “月亮!”視頻中的劉靜雨朝著攝像頭招著手,和楊夕月打招呼。


    “你已經到了?”本以為她還要等一段時間再過去,沒有想到這麽快。


    劉靜雨在大學最後,報名參加的西部計劃,報名的誌願方向是龐瀚文待過的地區。她想去他待過的地方感受一下,感受一下他口中的淳樸民風,感受一下能讓他拚了命保護的,是一個什麽地方,是什麽樣的人。


    “對啊,我到了!”


    劉靜雨將手機轉了轉位置,正對著自己的臉,讓楊夕月更加看清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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